医宗金鉴 - 第 61 页/共 424 页

【集注】   喻昌曰:目得血而能视,汗为血液,衄血之人清阳之气素伤,更发其汗,则额上必陷乃上焦枯竭之应也。诸脉皆属于目筋,脉紧急,则目上瞪而不能合,目不合,则不得眠也。伤寒发烦目瞑者,必衄,宜麻黄汤发其汗。此言素常失血之人,戒发其汗以重虚其虚故也。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   【注】   凡失血之后,血气未复,为亡血虚家,皆不可发汗也。盖失血之初,固属阳热,然亡血之后,热随血去,热固消矣,而气随血亡,阳亦危矣。若再发汗,则阳气衰微,力不能支,故身寒噤栗,振振耸动,所必然也。盖发阴虚之汗,汗出则亡阴,即发暴吐衄血之汗也,故见不能眴、不得眠亡阴等病也。发阳虚之汗,汗出则亡阳,即发亡血虚家之汗也,故见寒栗而振,亡阳等病也。   【集注】   方有执曰:亡血阴已虚矣,发汗复亡其阳,故寒栗而振也。   程应旄曰:亡血阴虚,阳已失根据,若发其汗,阳从外脱,故寒栗而振,是为阴阳两竭凡遇当汗证,盒饭顾虑阴经之荣血,有如此者。   魏荔彤曰:与其汗出亡阳方救阳,何如汗未出先救阴以维阳,不令汗出亡阳之为愈也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注】   咽喉干燥,津液不足也,更发其汗,则津液益枯,故戒。人虽有可汗之证,亦不可发汗也。   【集注】   方有执曰:咽喉干燥,津液素亏,本于肾水不足,盖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发汗则津液愈亡。   程应旄曰:凡遇可汗之证,必当顾虑上焦之津液,又有如此者。   张璐曰:此条与咽中闭塞,似同实异。此戒发汗以夺阳明之津,彼戒发汗以夺少阴之血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则便血。   【注】   淋家者,湿热蓄于膀胱,水道涩痛之病也。若发其汗,湿随汗去,热必独留,水府告匮,迫其本经之血,从小便而出矣。   【集注】   程知曰:膀胱里热则淋,更发其汗则膀胱愈燥,而小便血矣。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痉。   【注】   疮家初起毒热未成,法当汗散。已经溃后,血气被伤,虽有身痛应汗表证,亦不可发汗。恐汗出荣卫俞虚,外风乘袭,即不受外风,筋失液养,亦必致项强反张,而成痉病也。   【集注】   喻昌曰:身疼痛为寒伤荣之证,本当发汗,疮疡之人,肌表素虚,荣血暗耗,更发其汗,则外风袭虚,内血不荣,必致颈项强,身反张而成痉。痉亦膀胱之病也。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先灸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注】   太阳伤寒,加温针必惊者,谓病伤寒之人,卒然加以温针,其心畏而必惊也,非温针之后,必生惊病也。烧针即温针也,烧针取汗,亦是汗法,但针处宜当避寒,若不谨慎,外被寒袭,火郁脉中,血不流行,必结肿核赤起矣。且温针之火,发为赤核,又被寒侵,故不但不解,反召阴邪。盖加针之时,心既被惊,所以肾阴乘心之虚,上凌心阳而发奔豚也。奔豚者,肾阴邪也,其状气从少腹上冲于心也。先灸核上各一壮者外去寒邪,继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者,内伐肾邪也。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桂枝加桂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集解】   徐彬曰:此乃太阳风邪,因烧针令汗,复感于寒,邪从太阳之府膀胱袭入相合之肾藏而作奔豚,故仍从太阳之例,用桂枝全方。倍加桂者,以内泻阴气,兼驱外邪也。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注】   火熏,古劫汗法也,即今火炕温覆取汗之法。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内热躁甚,阴液愈伤,阳不得阴,无从化汗,故反致不解也。其火袭入阴中,伤其阴络迫血下行,故必圊血也。命名火邪,示人以当治火邪,不必治圊血也。   【集注】   方有执曰:躁,手足疾动也;到,犹言反也,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汗为血之液血得热则行,火性大热,既不得汗,则血必横溢,所以必圊血也。   程应旄曰:太阳病以火熏之,取汗竟不得汗,其液之素少可知,盖阳不得阴,则无从化汗也。阴虚被火,热无从出,故其人躁扰不宁也。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故咽燥而吐血。   【注】   脉浮热甚,实热在表也,无灸之之理,而反灸之,此为实,实谓其误以实为虚也。故热因火动,其势炎炎,致咽燥而吐血必矣。盖上条火伤阴分,迫血下行,故令圊血;此条火伤阳分,迫血上行,故吐血也。   【集注】   程应旄曰:表实有热,误认虚寒,而用灸法,热无从泄,因火而动,自然内攻。邪束于外,火攻于内,肺金被伤,故咽燥而吐血。   汪琥曰:表有风热而反灸,是以实作虚治也。   微数之脉,甚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注】   微数之脉,乃阴虚血少之诊,断不可灸,若误灸之,艾火内攻,为烦为逆。烦者,阴为阳扰也。逆者,追虚逐实也。阴本虚,而加以火则愈虚,是为追虚;阳本实,而加以火则愈实,是为逐实。然血已耗散,脉中艾火之气虽微,而内攻有力矣。故致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集注】   喻昌曰:脉微而数,阴虚多热之征也,此而灸之,则虚者愈虚,热者愈热,不致伤残不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