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194 页/共 200 页

○注“庠,乡学也。州党曰序”。   ○正义曰:案《州长职》云:“春秋射于州序。”《党正》云:“属民饮酒于序。”是州党曰序。有室谓之庠,无室谓之序;乡学为庠,州党为序。《学记》云“党有庠”者,谓乡人在州党,但於乡之庠学,不别立也,则“州党曰序”必是无室。今案《乡射》云:“豫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故郑注云“庠之制,有堂有室也”,“豫读如成周宣谢灾之‘谢’,凡屋无室曰谢”,“今文‘豫’为‘序’,序乃夏后氏之学,亦非也”。以此言之,则州党为序,其义非也。今云“州党曰序”者,但州党之序,虽并皆无室,今乡射则钩楹内,是内之深无室事显,正得读“豫”为“谢”,是无室故也。不得读“豫”为“序”,以序非无室之名,故云“非也”。以有楹内、楹外之言,故郑特云序非也。谓正《乡射》文非,非是馀处“序”字皆非也。馀处之序,并皆无室也。但有虞氏之庠,周以为乡学,夏后氏之序,周以为州党之学,明夏时之序则有室也,周时州党之序则无室也。序名虽同,其制则别,故《乡射》注云“序乃夏后氏之学”,非谓州党之学也。以《乡射》为“豫”已非,今文为“序”又非,故云“亦非”。乡学虽为序,云亦有东西墙谓之序,故《乡饮酒》或云“序”。东西州学虽为序,据其序内亦有堂称,故《乡射》或云“堂东堂西”也。   乡人、士、君子,尊於房中之间,煌主共之也。尊有玄酒,贵其质也。乡人,乡大夫也。士,州长、党正也。君子,谓卿、大夫、士也。卿、大夫、士饮国中贤者,亦用此礼也。共尊者,人臣卑,不敢专大惠。   ○乡人、士、君子,《周礼》:“天子六乡。”郑司农云:“百里内为六乡,外为六遂。”《司徒职》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闾胥,每闾中士一人。比长,五家下士一人。诸侯则三乡。长,丁丈反,篇内皆同。谓卿,去京反,注同。饮,於鸩反。羞出自东房,主人共之也。羞,燕私,可以自专也。   ○羞音脩。共音恭。洗当东荣,主人之所以自絜而以事宾也。絜,犹清也。   ○荣如字,屋翼也,刘音营。清如字,皇才性反。   [疏]“乡人”至“宾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设尊及玄酒,贵其质素,又羞出东房及东荣设洗主人事宾之义也。乡人,谓乡大夫也。士,谓州长、党正也。君子者,谓卿、大夫也。   ○“尊於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者,以乡大夫等唯有东房,故设酒尊於东房之西室户之东,在宾主之间,示宾主之共有此酒也。酒虽主人之设,宾亦以酢主人,故云“宾主共之”也。   ○“尊有玄酒,贵其质也”者,北面设尊,玄酒在左,谓在酒尊之西也。所以设玄酒在西者,地道尊右,贵其质素故也。   ○“羞出自东房,主人共之也”者,谓供於宾也。   ○“洗当东荣”,荣,屋翼也。设洗於庭当屋翼也。必在东者,示主人所以自絜以事宾。从《冠义》以来,皆记者叠出《仪礼》经文,每於一事之下释明《仪礼》经义,每义皆举经文於上,陈其义於下以释之也。他皆仿此也。   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三宾,象三光也。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四面之坐,象四时也。阴阳,助天气养成万物之气也。“三宾,象天三光”者,系於天也。古文礼“僎”皆作“遵”。   ○介音戒,下仿此,辅宾者。僎音遵,辅主人者。魄,普百反,《说文》作霸,云“月始生魄然也”。坐,才卧反,又如字。天地严凝之气,始於西南而盛於西北,此天地之尊严气也,此天地之义气也。天地温厚之气,始於东北而盛於东南,此天地之盛德气也,此天地之仁气也。凝,犹成也。   ○凝,鱼矜反。主人者尊宾,故坐宾於西北,而坐介於西南以辅宾。宾者,接人以义者也,故坐於西北。宾者接人以义,言宾故以成主人之惠。主人者,接人以德厚者也,故坐於东南。而坐僎於东北,以辅主人也。以僎辅主人,以其仕在官也。仁义接,宾主有事,俎豆有数,曰圣。圣立而将之以敬曰礼,礼以体长幼曰德。圣,通也,所以通宾主之意也。将,犹奉也。德也者,得於身也。故曰:“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是故圣人务焉。”术,犹艺也。得身者,谓成己令名,免於刑罚也。言“学术道”,则此说宾贤能之礼。   [疏]“宾主”至“务焉”。   ○正义曰:此一节明宾主介僎坐谓位之义也。“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者,天地则阴阳著成为天地,故宾在西北,天地严凝之气著,主在东南,天地温厚之气著。介坐在西南,象阴之微气。僎在东北,象阳之微气。   ○“三宾象三光”者,谓众宾也。   ○“四面之坐,象四时也”者,主人东南象夏始,宾西北象冬始,僎东北象春始,介西南象秋始,其四时不离天地阴阳之内而坐,即是宾主介僎之所象也。   ○“曰圣”者,圣,通也。谓上诸事并是通宾主之意也。“圣立而将之以敬曰礼”者,谓通宾主之事其道已立,能将行之以恭敬,乃谓之礼也。   ○“礼以体长幼曰德”,德者,得也。既能有礼以体我长幼,以事得宜,故曰“德”也。   ○“德也者,得於身也”,重释称“德”之义,是得善行於其身,谓身之所行者得於理也。   ○“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者,术者,艺也。言古之人学此才艺之道也。“将以得身也”,谓使身得成也。此谓宾贤之人有术道。今以宾敬接待之,事其尊敬,学习术道,身得成就而有令名。   ○“是故圣人务焉”者,以上宾主德义之事於礼最重,故圣人务行焉。   祭荐,祭酒,敬礼也。哜肺,昏礼也。啐酒,成礼也,於席末。言是席之正,非专为饮食也,为行礼也,此所以贵礼而贱财也。卒觯,致实於西阶上,言是席之上,非专为饮食也。此先礼而后财之义也。先礼而后财,则民作敬让而不争矣。“非专为饮食”,言主於相敬以礼也。致实,谓尽酒也。酒为觞实。祭荐、祭酒、哜肺於席中,唯啐酒於席末也。   ○祭荐,本亦作{藨豕},同。哜,才细反。肺,芳废反。啐,七内反。专为,于伪反,下及注“专为”同。   [疏]“祭荐”至“争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饮酒之礼,祭荐、祭酒相尊敬之心,贵礼贱财之义。   ○“祭荐”者,主人献宾,宾即席祭所荐时脯醢也。   ○“祭酒”者,宾既祭荐又祭酒也。   ○“敬礼也”者,言宾既祭荐又祭酒,是宾敬重主人之礼也。   ○“哜肺者,尝礼也”,既祭酒之后,兴,取俎上之肺哜齿之,所以尝主人之礼也。   ○“啐酒,成礼也,於席末”者,啐,谓饮主人酒而入口,成主人之礼。“於席末”,谓席西头也。案《乡饮酒礼》祭荐、祭酒、哜肺皆在席之中,唯啐酒在席之末。又《乡饮酒礼》云:“祭脯醢,奠爵,右取肺,郤左手。”“右绝末以祭,尚左手。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遂祭酒。”哜肺在前,祭酒在后,此先云“祭酒”者,哜是尝哜之名,祭酒是未饮之称,故祭酒与祭荐相连,表其敬礼之事。   ○“言是席之正,非专为饮食也”者,若此席专为饮食,应於席中啐酒,今乃席末啐酒。此席之设,本不为饮食,是主人敬重於宾,故设席耳。“祭荐、祭酒、哜肺在席中”者,敬主人之物,故在席中。啐酒入於己,故在席末也。   ○“此所以贵礼而贱财也”者,於席上祭荐、祭酒是贵礼,席末啐酒是贱财也。   ○“卒觯,致实於西阶上,言是席之上,非专为饮食也”者,卒觯,主人酬宾,宾卒立以兵觯也。致实,谓致尽其所实之酒於西阶上。不就席卒觯者,言此席之上,“非专为饮食也”,故不於席所而卒觯。啐才始入口,犹在席末也。卒觯则尽爵,故远在西阶上。前文方论设席之礼,故言“是席之正”,此覆说前席,故变文“言是席之上”,上亦正也。“此先礼而后财之义也”者,先礼则贵,后财则贱,则亦上下互而相通也。   ○注“致实”至“末也”。   ○正义曰:以经卒觯、致实,既云“卒觯”,论其将欲卒觯之时举其事者;致实,论其尽酒之体,故更言“致实”也。云“酒为觞实”者,以尽酒称致实之意,酒为觞中之实,今致尽此实也。云“祭荐、祭酒、哜肺於席中,唯啐酒於席末也”者,皆《乡饮酒礼》文。   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此说乡饮酒,谓《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之礼也。其乡射,则《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也。谓之“乡”者,州、党,乡之属也。或则乡之所居州、党,乡大夫亲为主人焉,如今郡国下令长於乡射饮酒,从大守相临之礼也。   ○弟音悌,下同。行,下孟反。索,色百反。属音烛。大守音泰,下手又反。相,悉亮反,汉制,郡有大守,国有相,或息羊反,则以连下句。   [疏]“乡饮”至“立矣”。   ○正义曰:此明《党正》饮酒、正齿位之事。“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者,按《乡饮酒礼》,宾贤能,则用处士为宾,其次为介,其次为众宾,皆以年少者为之。此正齿位之礼,其宾、介等皆用年老者为之。其馀为众宾,宾内年六十以上於堂上,於宾席之西南面坐,若不尽,则於介席之北东面北上。其五十者,则立於西阶下,东面北上,示有陪侍之义,非即在六十者,傍同南面立也。   ○“以听政役”者,所以立於阶下,示其听受六十以上政事役使也。“所以明尊长也”者,言欲明尊敬六十之长老,故立而听政役。   ○“六十者三豆”至“九十者六豆”者,以其每十年加一豆,非正礼,故不得为笾豆偶也。其五十者亦有豆也,但二豆而已。则《乡饮酒礼》“众宾立於堂下”者,皆二豆。其宾、介之豆,无正文,当依众宾之年而加之也。   ○“所以明养老也”,豆是供养之物,故云“明养老”。立侍,是陪侍之仪,故云“明尊长也”。   ○“而后乃能入孝弟”者,人若知尊长养老,则能入孝弟之行也。“民入孝弟”,谓入门而能行孝弟。   ○“出尊长养老”者,谓出门而能尊长养老也。   ○“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者,诸,于也。谓春秋二时聚合其民于州长乡射之礼,以教之乡饮酒之礼,谓十月党正饮酒是教之乡饮酒之礼,既州长教射,党正教饮酒,则民知尊长养老,故孝弟之行以此而成立也。   ○注“此说”至“礼也”。   ○正义曰:郑知此经所说是党正正齿位者,以《仪礼 乡饮酒》之篇无正齿位之礼。今此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故知是党正正齿位之礼。此谓初饮酒之时正齿位,及其礼末,皆以醉为度,《杂记》云“一国之人皆若狂”是也。云“其乡射,则《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也”者,此则《州长职》文。引之者,证经中之“乡射”也。云“谓之乡者,州、党,乡之属也”者,既是州长、党正射饮,而并谓之乡者,此州、党属乡,故云“乡之属也”。云“或则乡之所居州党”者,郑更云别解,此州、党谓之乡,乡之所居此州、党行饮酒射之礼,乡大夫则代此州长、党正为主人,故得称乡射、乡饮酒也。若乡之州、党,乡所不居,则乡大夫不得为主人,亦不得称乡射、乡饮酒,但谓之州射、党正饮酒可也。云“如今郡国下令长於乡射饮酒”者,谓郡治之下,及王侯有国治之下,满万户以上之令,不满万户之长,於己县或射或饮酒,则从郡之大守及王国之相来自行礼,相监临之仪,不用令长礼也。令长射而饮酒,似州长、党正也。太守与相来监临,似乡大夫监临也,故引以相证也。   孔子曰:“吾观於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乡,乡饮酒也。易易,谓教化之本,尊贤尚齿而巳。   ○易易,皆以豉反,注及下“易易”同。   [疏]“孔子”至“易也”。   ○正义曰:谓孔子先观乡饮酒之礼,而称“知王道之易易”,故记者引之,结成乡饮酒之义。   ○“吾观於乡”者,乡,谓乡饮酒。言我观看乡饮酒之礼,有尊贤尚齿之法,则知王者教化之道,其事甚易,以尊贤、尚齿为教化之本故也。不直云“易”,而云“易易”者,取其简易之义,故重言“易易”,犹若《尚书》“王道荡荡”、“王道平平”,皆重言,取其语顺故也。   主人亲速宾及介,而众宾自从之,至于门外。主人拜宾及介,而众宾自入,贵贱之义别矣。速,谓即家召之。别,犹明也。   ○别,彼列反,注及下注同。   [疏]“主人”至“别矣”。   ○正义曰:此一经明《乡饮酒》之礼主人待宾之异,明贵贱之别也。   ○“众宾自从之”者,主人亲自速宾,并往速介,而众宾不须往速,自从宾、介而来也。   ○“而众宾自入”者,谓宾、介至门,主人拜宾及介,而众宾不须拜,自入门,是宾、介贵於众宾,“贵贱之义别矣”。   三揖至于阶,三让以宾升,拜至,献酬辞让之节繁;及介,省矣。至于众宾,升受、坐祭、立饮,不酢而降,隆杀之义别矣。繁,犹盛也。小减曰省。辨,犹别也。尊者礼隆,卑者礼杀,尊卑别也。   ○省,所领反,徐疏辛反,注同。酢音胙。杀,色戒反,注及下同。   [疏]“三揖”至“辨也”。   ○正义曰:此明主人於宾、介礼隆杀分别也。   ○“拜至,献酬辞让之节繁”者,主人於宾,三揖、三让,拜其来至,又酌酒献宾,宾酢主人,主人又酌而自饮,以酬宾是辞让之节,其数繁多也。   ○“及介,省矣”者,案《乡饮酒》,介酢主人则止,主人不酢介也,是“及介,省矣”。   ○“至于众宾,升受、坐祭、立饮,不酢而降”者,案《乡饮酒》之礼,主人献众宾于西阶上,受爵,坐祭,立饮,不酢主人,而降西阶东面也。   ○“隆杀之义辨矣”宾,於昏礼隆,众宾礼杀,是隆杀之义别也。   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一人扬觯,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工,谓乐正也。乐正既告备而降。言“遂出”者,自此至去不复升也。流,犹失礼也。立司正以正礼,则礼不失可知。一人,或为“二人”。   ○笙音生。间,间厕之间。合如字,徐音閤。复,扶又反。   [疏]“工入”至“流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乡饮酒》设乐乐宾,罢则以礼正之,不至流邪之事也。   ○“工入,升歌三终”者,谓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也。   ○“主人献之,笙入三终”者,谓吹笙之人,入於堂下,奏《南陔》、《白华》、《华黍》,每一篇一终也。   ○“主人献之”者,谓献笙入也。   ○“间歌三终”者,间,代也。谓笙歌已竟,而堂上与堂下更代而作也。堂上人先歌《鱼丽》,则堂下笙《由庚》,此为一终。又堂上歌《南有嘉鱼》,则堂下笙《崇丘》,此为二终也。又堂上歌《南山有台》,则堂下笙《由仪》,此为三终也。此皆《乡饮酒》之文,故郑注《乡饮酒》云:“间,代也。谓一歌则一吹也。《鱼丽》言大平年丰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优宾也。《南有嘉鱼》言大平君子有酒,乐与贤者共之也。此采其能以礼下贤者,贤者‘虆蔓’而归之,与之燕乐也。《南山有台》言大平之治,以贤者为本。此采其爱友贤者,为邦家之基,民之父母,既欲其身之寿考,又欲其名德之长也。《由庚》、《崇丘》、《由仪》今亡,其义未闻也。”   ○“合乐三终”者,谓堂上下歌瑟及笙并作也。若工歌《关雎》,则笙吹《鹊巢》合之。若工歌《葛覃》,则笙吹《采蘩》合之。若工歌《卷耳》,则笙吹《采蘋》合之。所以知然者,则《乡饮酒》云:“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蘋》。”郑云:“合乐谓歌与众声俱作。《周南》、《召南》,《国风》篇也,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也。《关雎》言后妃之德,《葛覃》言后妃之职,《卷耳》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国君夫人不失职,《采蘋》言卿大夫之妻能脩其法度也。”   ○“工告乐备,遂出”者,工谓乐正,工先告乐正,乐正告宾以乐备,而遂下堂也。言“遂出”者,乐正自此至去不复升堂也。《乡饮酒》云:“工告于乐正,乐正告于宾,乃降。”注云:“乐正降者,以正歌备无事也。降立西阶东北面。”   ○“一人扬觯,乃立司正焉”者,一人,谓主人之吏也。一人举觯之后,乃立司正。乐既备,将留宾旅酬,为有懈隋,故主人使相礼者一人为司正以监之也。举觯,示将行旅酬也。《乡饮酒》云:“作相为司正。”又云:“司正洗觯,升自西阶,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安于宾。’司正告于宾,宾礼辞许。”注云:“为宾欲去,留之,告宾於西阶。”又云:“司正既举觯而荐诸其位。”注云:“司正,主人之属也。无献,因其举觯而荐之。”   ○“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者,结之也。流,失礼也。工升歌后,立司正以正之,故知乡饮酒能和乐不流邪失礼也。   宾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众宾,少长以齿,终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遗,犹脱也,忘也。   ○少,诗召反。沃,於木反。弟音悌,下“弟长”同。脱,徒活反,又音夺。   [疏]“宾酬”至“遗矣”。   ○正义曰:此经明旅酬之时,宾主少长皆得酬酒,长幼无被遗弃之事。   ○“少长以齿,终於沃洗”者,言旅酬之时,宾、主人之党各以少长为齿,以次相旅,至於执掌罍洗之人,以水沃盥洗爵者,皆预酬酒之限。此经主人酬介,介酬众宾,虽据旅酬之时,其少长以齿,终於沃洗,是无筭爵之节也。但因其旅酬,遂连言无筭爵,欲见无不周遍,弟长而无遗,而知终沃洗是其无筭爵。案《乡饮酒记》“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无筭爵,然后与”是也。   ○“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者,弟,少也。言少之与长皆被恩泽而无遗弃也,故云知其能弟长而无遗也。   降,说屦升坐,脩爵无数。饮酒之节,朝不废朝,莫不废夕。宾出,主人拜送,节文终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乱也。朝、夕,朝、莫听事也。不废之者,既朝乃饮,先夕则罢,其正也。终遂,犹充备也。   ○废朝,直遥反,注“朝夕”、“既朝”同。莫音暮,下同。先,悉荐反。   [疏]“降说”至“乱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饮酒之礼,虽爵行无数,犹能节文,自终不至於乱也。   ○“降,说屦升坐”者,此谓无筭爵之初也。以前皆立而行礼,未彻俎,故未说屦。至此彻俎之后,乃说屦升堂坐也。   ○“脩爵无数”者,谓无筭爵也。熊氏云:“谓行爵无数矣。”   ○“朝不废朝”者,朝后乃行饮酒之礼,是“朝不废朝”也。   ○“莫不废夕”者,谓饮酒礼毕,乃治私家之事,是“莫不废夕”也。谓乡饮酒之礼,若党正饮酒,一国若狂无不醉也。   ○“节文终遂焉也”者,终,谓终竟也;遂,谓申也。言虽至饮毕,主人备礼拜而送宾,节制文章,终竟申遂,不有阙少。故郑云:“终遂,犹充备也。”“知其能安燕而不乱也”,谓安在於燕乐而不至乱也。   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国矣。彼国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观於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疏]“贵贱”至“易也”。   ○正义曰:此一节总结上经,明上五种之事,又覆说前文孔子所以“知王道之易易也”。“如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国矣”者,五行,谓上第一云“贵贱之义别”,第二云“隆杀之义辨”,第三云“和乐而不流”,第四云“弟长而无遗”,第五云“安燕而不乱”,是五种之行也。   ○“彼国安而天下安”者,以乡饮酒於此,将天下诸侯为彼国,故云“彼国安而天下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