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130 页/共 200 页

○“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者,前经明致乐治心,则向善心生。此经明乐治心失,则怨心起。言不能致乐治心,心中斯须不能调和,则不能喜乐,而有鄙吝诈伪之心入於内矣。由贪欲多,故鄙诈起也。   ○“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者,前经致礼以治躬,得则庄敬起。此经明致礼以治躬,失则易慢生。故云“外貌斯须不庄不敬”,不能致礼治躬,故轻易怠慢之心从外而入内矣。   故乐也者,动於内者也。礼也者,动於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煇动於内,而民莫不承听。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德煇,颜色润泽也。理,容貌之进止也。   ○争,争斗之争。煇音辉。   [疏]“故乐”至“承顺”。   ○正义曰:此一经言圣人用礼乐以治身,内外兼备,使德煇动於内,而民顺於外。   ○“故乐也者,动於内者也”者,但乐从心起,故感动於内。   ○“礼也者,动於外者也”,礼从外生,故发动於外也。   ○“乐极和”者,乐能感人心,故极益於和也。   ○“礼极顺”者,礼以检貌,故极益於顺也。   ○“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者,由心内和,色和於外顺之,能望其颜色,而弗与争。内和色见於外,故不争矣。此覆结上“内和”也。   ○“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者,外貌和顺,故民不生易慢。此覆结“外顺”也。   ○“故德煇动於内,而民莫不承听”者,由乐以和心,故德煇美发动於内,而民莫不承奉听从也。   ○“理发於外,而民莫不承顺”者,由礼以治貌,故理发见於外,而民莫不承奉敬顺也。   ○注“德煇”至“止之”。   ○正义曰:“德煇,颜色润泽也”,由内心和顺,故和顺之德,煇然发见於颜色,是德煇由动於内而来也。云“理,容貌之进止也”者,以经云“理发诸外”。凡道理从内心而生,今云“理发诸外”,非道理之理,止谓容貌进止之理。郑恐有道理之谦,故云“容貌之进止也”。   故曰: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   [疏]“故曰”至“难矣”。   ○正义曰:此一经总结致备礼乐之道也。言圣人若能详审极致礼乐之道,举而错置於天下,悉皆敬从,无复有难为之事也。   乐也者,动於内者也。礼也者,动於外者也。故礼主其减,乐主其盈。礼主於减,人所倦也。乐主其盈,人所欢也。   ○错,本亦作措,同,七路反。减,胡斩反,又古斩反,注及下同。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进,谓自勉强也。反,谓自抑止也。文,犹美也,善也。   ○强,其丈反。又其两反。礼减而不进则销,乐盈而不反则放,故礼有报而乐有反。放于淫声,乐不能止也。报读曰褒,犹进也。   ○销音消。报,依注读曰褒,音保毛反,下同。礼得其报则乐,乐得其反则安。得,谓晓其义,知其吉凶之归。   ○乐乐,上音洛,下音岳。礼之报,乐之反,其义一也。俱趋立於中,不销不放也。   [疏]“乐也”至“一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乐之体,或减或盈,其事各异,王者当各依其事而和节之也。   ○“故礼主其减”者,行礼在於困匮,主在减损,谓人不能行也。   ○“乐主其盈”者,作乐,人所欢乐,言乐主於盈满,人皆欲得闻也。   ○“礼减而进,以进为文”者,礼既减损,当须勉励於前。进文,谓美善之名。若能前进,则为美善也。   ○“乐盈而反以反为文”者,乐主其盈,当须抑退而自反,则为美善也。   ○“礼减而不进则销”者,覆明前经礼须进之意。礼既减损,若不勉强自进,则礼道销衰也。   ○“乐盈而不反则放”者,言乐主盈满,若不反自抑损,则乐道流放也。   ○“故礼有报而乐有反”者,报读为褒,褒,犹进也。以其病害如此,故行礼之道,须有自进,作乐之道,须有自退反也。   ○“礼得其报则乐”者,言礼能晓其义理而自进,则和乐不至困苦,故和乐也。   ○“乐得其反,则安”者,言乐能知吉凶之归而得其反,则安静而不流放也。   ○“礼之报,乐之反,其义一也”者,言礼能自进,乐能自反,其义於中和之义一也。言俱得其中,故云“一也”。   ○注“得谓”至“之归”。   ○正义曰:“得,谓晓其义”者,言礼乐俱有义理。云“知其吉凶之归”者,谓礼之与乐俱有吉凶,行礼得所为吉,失礼则凶;为乐美善则吉,为乐恶则凶。今按注意分明,兼解礼乐,故郑唯言“得,谓晓其义”,是兼解“礼得”“乐得”之字,则自然吉凶之言解礼乐。皇氏之意,乃谓“晓其义”者解“礼”,“知其吉凶所归”解“乐”,其义非也。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於声音,形於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於此矣。免,犹自止也。人道,人之所为也。性术,言此出於性也。尽於此,不可过。   [疏]“夫乐”至“此矣”。   ○“夫乐者,乐也”者,言乐之为体,是人情所欢乐也。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免,犹止退也。言喜乐动心,是人情之所不能自抑退也。   ○“乐必发於声音”者,言人欢乐之事,发见於声音,言内心欢乐,声音发见,前“嗟叹之,咏歌之”是也。   ○“形於动静”者,形,见也。内心欢乐,发见於外貌动静,则“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是也。   ○“人之道也”者,谓内心欢乐,发见声音动静,是人道自然之常。   ○“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於此矣”者,术,谓道路。变,谓变动。言口为声音,貌为动静,是人性道路之变转,竭尽於此矣,而不可过也。内心善则变转出音声,善外貌变转为动静,此自然情性为变改,不过於此度。此外不复更有馀事,故云“尽於此矣”。   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形,声音动静也。耐,古书“能”字也,后世变之,此独存焉。古以能为三台字。   ○耐,古能字,下及注同。台,味才反。   [疏]“故人”至“无乱”。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禀自然之性而有喜乐。   ○“故人不耐无乐”者,言人感五常之性,自然之常,若见好事,内心不能无喜乐也。   ○“乐不耐无形”者,内既欢乐,不能无形见於外,谓声音动静而见於外也。   ○“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者,欢乐既形於外,而不依道理,或歌舞不节,俾昼作夜,是不依道理。既不为道,不能无淫乱之事,以至於亡国丧家也。   ○注“耐古”至“台字”。   ○正义曰:言经之“耐”字,是古书“能”字之义,言古书“能”字皆作“耐”字。云“后世变之”者,言后世以来变耐为能,不作耐字也。云“此独存焉”者,言此《乐记》独存“耐”字以为“能”也。云“古以‘能’为三台字”者,言古时以今“能”字为三台之字,是古者之“耐”字为今之“能”字,“能”字为三台之字,后世以来废古“耐”字,以三台之“能”替“耐”字之变而为“能”也,又更作三台之字,是今古变也。   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流,谓淫放也。文,篇辞也。息,犹销也。曲直,歌之曲折也。繁瘠、廉肉,声之鸿杀也。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方,道也。   ○以道,音导。瘠,在亦反。肉,如又反,注同。邪,似差反。折,之设反。鸿,本亦作洪。杀,色戒反。徐所例反。阕,苦穴反。   [疏]“先王”至“方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先王耻恶其乱,故立正乐以节之。   ○“使其声足乐而不流”者,言先王制其《雅》、《颂》之声,作之有节,使人爱乐,不至流逸放荡也。   ○“使其文足论而不息”者,文,谓乐之篇章。足可谈论义理而不息止也。   ○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者,曲,谓声音回曲。直,谓声音放直。繁,谓繁多。瘠,谓省约。廉,谓廉棱。肉,谓肥满。节奏,谓或作或止,作则奏之,止则节之。言声音之内,或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节或奏,随分而作,以会其宜。但使会其宜,足以感动人之善心,如此而已。   ○“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者,放心,谓放恣之心。邪气,谓淫邪之气。既节之以《雅》、《颂》,又调之以律吕,貌得其敬,心得其和,故放心邪气,不得接於情性矣。   ○“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者,方,犹道也。言此上来之事,是先王立乐之道也。   ○注“流犹”至“道也”。   ○正义曰:“流,犹淫放也”者,谓乐声流动,淫邪放逸。声既如此感动人心,人若听之,心亦流移淫放也。云“息,犹销也”,言乐德深远,论量义理而不可销尽,故云论而不息。云“曲直,歌之曲折也”,言为歌之体,其声须有曲时,有折时,故云“歌之曲折”也。云“繁瘠、廉肉,声之鸿杀也”者,鸿,谓粗大。杀,谓细小。言乐声须弘大而多,则肉与繁声是也。杀,谓声音细小,则瘠与廉声是也。言声音之宜,或须繁多肉满者,或须瘠少廉瘦者。凡乐器大而弦粗者,其声鸿,器小而弦细者,其声杀矣。云“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阕,谓乐息。作,谓乐动。进则作也,止则阕也,故云“进止所应也”。   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审一,审其人声也。比物,谓杂金、革、土、匏之属也。以成文,五声八音,克谐相应和。   ○长,丁丈反。闺音圭。比,毗惑反,注同,杂也。饰音式,又音敕。   [疏]“是故”至“方也”。   ○正义曰:此一经覆说圣王立乐之事,使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者。以君臣主敬,故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也。乡里主顺,故云“莫不和顺”。父子主亲,故云“莫不和亲”也。   ○“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一,谓人声,言作乐者详审人声,以定调和之音。但人声虽一,其感有殊,或有哀乐之感,或有喜怒之感,当须详审其声,以定调和之曲矣。   ○“比物以饰节”者,物谓金、石、匏、土之属。言须比八音之物,以饰音曲之节也。   ○“节奏合以成文”者,谓奏作其乐,或节止其乐,使音声和合,成其五声之文也。所以合和父子君臣者,则上文“君臣同听,莫不和敬;父子同听,莫不和亲”是也。   ○“附亲万民也”者,则上文“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莫不和顺”之属。言亲以及疏,言近以至远,是“亲附万民”也。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缀,表也,所以表行列也。《诗》云:“荷戈与缀。”兆,域也。舞者进退所至也。要,犹会也。命,教也。纪,总要之名也。   ○诎,丘勿反。要,一遥反,注“要,犹会”同。行,户刚反,注同。荷,本又作何,胡可反。一音河。缀,《诗》作祋,同,都外反。   [疏]“故听”至“免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先王制乐得天地之和,则感动人心,使之和善。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者,《雅》以施正道,《颂》以赞成功,若听其声,则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广焉。   ○“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者,干戚是威仪之容,俯仰诎伸,以礼进退,动止必以礼,故容貌得庄敬焉。   ○“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者,缀,表也。兆,域也。言舞者缀表兆域,方正得其所矣。节,谓曲节。奏,谓动作。言作乐或节或奏,是依其缀兆,故行列得正,由随其节奏,故进退得齐焉。   ○“故乐者,天地之命”者,命,教也。言乐者感天地之气,是天地之教命也。   ○“中和之纪”,者,纪谓纲纪总要之所言。乐和律吕之声,是中和纪纲,总要之所言也。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人感天地而生,又感阴阳之气。乐既合天地之命,协中和之纪,感动於人,是人情不能自免退。言人感乐声,自然敬畏也。   ○注“缀表”至“名也”。   ○正义曰:引“《诗》云:荷戈与缀”者,证缀为表也,今按《诗》“荷戈与祋”,不同者,盖郑所见齐、鲁、韩《诗》本不同也。云“纪,总要之名也”者,纪是纲纪众物之名,与众物为总要,言乐者与中和之声为总要也。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侪,犹辈类。   ○鈇,方夫反,又音甫。钺音越。侪,仕皆反。辈,布内反。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天子之於天下喜怒,节之以礼乐,则兆民和从而畏敬之。礼乐,王者所常兴则盛矣。   [疏]“夫乐”至“盛矣”。   ○正义曰:此一经覆说乐道之盛。   ○“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者,言乐以饰喜,非喜不乐,是喜得其侪类焉。鈇钺饰怒,非怒不可横施鈇钺,是怒得其侪类焉。是乐非合喜不喜,鈇钺非合怒不怒也。   ○“喜则天下和之”者,以心内而喜,故天下和也。   ○“怒则暴乱者畏之”者,非恶不怒,故暴乱者畏之。   ○“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者,上经以来,但论乐,此兼云礼者,以此一章总兼礼乐,故於章末总以“礼乐”结之。   子赣见师乙而问焉,曰:“赐闻声歌各有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子赣,孔子弟子。师,乐官也。乙,名。声歌各有宜,气顺性也。   ○赣音贡。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焉。乐人称工。执,犹处也。   ○请,七颖反,悉音情。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肆直而慈爱,此文换简失其次。“宽而静”宜在上,“爱者宜歌商”宜承此下行读云“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肆,正也。《商》,宋诗也。爱,或为哀。“直己而陈德”者,因其德,歌所宜育生也。   ○断,丁乱反,下及注同。好,呼报反。换,户乱反。行,户刚反。商之遗声也,商人识之,故谓之《商》。《齐》者,三代之遗声也,齐人识之,故谓之《齐》。云“商之遗声”也,衍字也。又误,上所云“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当居此衍字处也。   ○处,昌虑反。明乎商之音者,临事而屡断;明乎齐之音者,见利而让。屡,数也。数断事,以其肆直也。见利而让,以其温良能断也。断,犹决也。   ○屡,力住反。数,色角反,下同。临事而屡断,勇也。见利而让,义也。有勇有义,非歌孰能保此?保,犹安也,知也。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言歌声之著,动人心之审,如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