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176 页/共 226 页
宣子喜曰:“郑其庶乎!庶几於兴盛。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六诗皆《郑风》,故曰不出郑志。
○贶音况。皆昵燕好也。昵,亲也。赋不出其国,以示亲好。
○昵,女乙反。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矣。”宣子皆献马焉,而赋《我将》。《我将》,《诗 颂》。取其“日靖四方”,“我其夙夜,畏天之威”,言志在靖乱,畏惧天威。
○数,色主反。
[疏]“我将”。
○正义曰:《我将》,“祀文王於明堂也”。云:“仪式荆文王之典,日靖四方“,”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注云:“早夜敬天,於是得安文王之道。”
子产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乱,敢不拜德?”宣子私觐於子产,以玉与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赐我玉而免吾死也,敢藉手以拜?”以玉藉手拜谢子产。
○觐,其靳反。舍音舍。夫音扶。藉,在夜反,注同。
公至自晋。晋人听公得归。子服昭伯语季平子昭伯,惠伯之子子服回也,随公从晋还。
○语,鱼据反。曰:“晋之公室,其将遂卑矣。君幼弱,六卿彊而奢傲,将因是以习。习实为常,能无卑乎?”平子曰:“尔幼,恶识国?”昭伯尚少,平子不信其言。
○傲,五报反。恶,乌路反。少,诗照反。
[疏]“将因”至“卑乎”。
○正义曰:言将因是君幼弱,以习奢傲之事。既习奢傲,实以为常。常行轻君之礼,能无卑乎?
秋,八月,晋昭公卒。为下“平子如晋葬”起。
九月,大雩,旱也。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於桑山。三子,郑大夫。有事,祭也。
○屠音徒。柎音附,又方于反。斩其木,不雨。子产曰:“有事於山,蓺山林也。蓺,养护令繁殖。
○蓺音艺。令,力呈反。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冬,十月,季平子如晋,葬昭公。平子曰:“子服回之言犹信,自往见之,乃信回言。子服氏有子哉。”有贤子也。
卷四十八 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卷四十八 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经】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
○浑,户门反。
冬,有星孛于大辰。大辰,房心尾也。妖变非常,故书。
○孛音佩,一音勃。
[疏]注“大辰”至“故书”。
○正义曰:《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李巡云:“大辰,苍龙宿之体,最为明,故曰房心尾也。大火,苍龙宿心,以候四时,故曰辰。”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故曰大辰。大火也心,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公羊传》曰:“孛者何?彗星也。”彗为帚也,言其状似扫帚,光芒孛孛然。妖变之星,非常所有,故书之。传称“孛于大辰西”,经直书“于大辰”者,虽在其星之西,仍在大辰分度之内,故直云“于大辰”。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吴、楚两败,莫肯告负,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长岸,楚地。
○岸,五旦反。
[疏]注“吴楚”至“楚地”。
○正义曰:传称“大败吴师”,又云“大败楚师”,是两皆大败也。纵使两皆来告,无肯自云负败者,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传称令尹阳匄,则是楚之贵臣,而云楚人者,楚人耻其败,以贱者告也。
【传】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采叔》,《诗 小雅》。取其“君子来朝,何锡与之”,以穆公喻君子。)
[疏]“采叔”。
○正义曰:《采叔》,刺幽王慢诸侯也。云:“采叔采叔,筐之筥之。君子来朝,何锡子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注云:“赐诸侯以车马。言虽无子之,尚以为薄。”
穆公赋《菁菁者莪》。《菁菁者莪》,亦《诗 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以答《采叔》。
○菁,子丁反。莪,五河反。乐音洛。
[疏]“菁菁者莪”。
○正义曰:《菁菁者莪》云:“既见君子,乐且有仪。”既见君子者,官爵之而得见也。见则心既喜乐,又以礼仪见接。
昭子曰:“不有以国,其能久乎?”嘉其能答赋,言其贤,故能久有国。
[疏]“不有”至“久乎”。
○正义曰:言不有学问之人以治其国能长久乎!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於社,故请之。
[疏]注“礼正”至“请之”。
○正义曰:阴阳之气,运行於天,一消一息,周而复始。十一月建子,为阳始。五月建午,为阴始。以《易》爻卦言之,从建子之后,每月一阳息,一阴消。至四月建巳,六阴消尽,六阳并盛,是为纯乾之卦,正阳之月也。从建午之后,每月一阴息,一阳消。至十月建亥,六阳消尽,六阴并盛,是为纯坤之卦,正阴之月也。此年六月日食,是夏之四月,正阳之月也。礼,正阳之月日食,诸侯当用币於社,故鲁之祝史依礼法请所用之币。
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
○馔,仕眷反。伐鼓於社。责群阴。诸侯用币於社,请上公。伐鼓於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
○御之,鱼吕反,注同。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馀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正月,谓建巳正阳之月也。於周为六月,於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月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大史答言在此月也。
○正音政。慝,他得反。夏,户雅反,下文当夏、注当夏并同。
[疏]“昭子”至“礼也”。
○正义曰:昭子虽不言正月,而云日食之礼,明此月即是正月也。文十五年传与此昭子之言正同。是正法有此礼也。杀牲盛馔曰举,故“天子不举”,谓去盛馔也。《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祭土而主阴气也”。则社是群阴所聚。《论语》云:“鸣鼓而攻之”,伐鼓者,是攻责之事,故为“责群阴”,亦以责上公也。二十九年传曰:“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是社为上公之神,尊於诸侯。故诸侯用币於社,请上公,亦所以请群阴,请令勿侵阳也。然伐鼓於社,云“责群阴”,用币於社,云“请上公”。社文是一,二注不同者,以天子之尊,无所不责,故云“责群阴”也。诸侯南面之君,於诸侯之内唯请上公,故云“请上公”也。
○“平子”至“则否”。
○正义曰:平子闻有此礼,而不知正月是周之六月,故止其请币,仍说正礼。慝,恶也。人情爱阳而恶阴,故谓阴为慝。五月阴始生,故四月阴未作也。平子亦不识慝为阴义,故语虽得礼,而心不肯从。平子盖以正月为岁首之月,故云其馀则否。
○“大史曰在此月也”。
○正义曰:大史以平子不识正月,故为辨之。所言慝未作,所以行伐鼓用币之礼,正当在此月也。因为说日食之礼,引《夏书》以证之。
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
○宿音秀。於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
[疏]注“降物素服”。
○正义曰:降物,谓减其物采也。《昏义》曰:“日食则天子素服”,知百官降物,亦素服也。古之素服,礼无明文。盖象朝服而用素为之,如今之单衣也。《近世仪》注:日食则击鼓於大社,天子单衣介帻,辟正殿,坐东西堂,百官白服坐本司,大常率官属绕大庙,过时乃罢。
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
[疏]“乐奏鼓”。
○正义曰:“乐奏鼓”与下“瞽奏鼓”,一也。乐谓作乐之人,即瞽矇也。奏训进也。孔安国《尚书传》云:“瞽,乐官。”乐官进鼓则伐之,故杜云“伐鼓也”。其日食,王或有至社亲伐鼓之时,故《周礼 大仆》云:“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食亦如之。”郑玄云“王通鼓佐击其馀面”,则日食,王有亲鼓之时也。
祝用币,用币於社。史用辞。用辞以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逸《书》也。集,安也。房,舍也。日月不安其舍则食。瞽奏鼓,瞽,乐师。
○瞽音古。啬夫驰,庶人走。’车马曰驰,步曰走,为救日食备也。
○啬音色。
[疏]“故夏”至“人走”。
○正义曰:此《尚书 胤征》文也。彼云:“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彼季秋日食,亦以此礼救之。传言:唯正月朔,日食,乃有伐鼓用币,馀月则否。引《夏书》而与《夏书》违者,盖先代尚质,凡有日食,皆用鼓币。《周礼》极文周家礼法,见事有差降,唯正阳之月,特用鼓币,馀月则否。
○注“逸书”至“则食”。
○正义曰:杜以鸟止谓之集,故训集为安也。孔安国云:“房,所舍之次。集,合也。不合则日食可知。”与杜少异。
○注“车马”至“备也”。
○正义曰:杜以驰是马疾行,故云车马曰驰,步曰走。孔安国云:“啬夫,主币之官,驰取币,礼天神。”啬夫於《周礼》无文,郑注《觐礼》云:“啬夫,盖司空之属也。”则官属司空,庶人在官,若胥徒之属,使之取币而礼天神也。众人走,共救日食之百役也。啬夫取币未必驰车,盖驰、走相对,变其文耳。言“礼天神”者,谓天子礼。传无天子礼天神之事,文不具。
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家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
[疏]“不君君矣”。
○正义曰:日食,阴侵阳,臣侵君之象。救日食,所以助君抑臣也。平子不肯救日食,乃是不君事其事也。刘炫云:乃是不复以君为君矣。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少皞,金天氏,黄帝之子,已姓之祖也。问何故以鸟名官。
○少,诗照反。皞,胡老反。已音纪,又音祀。
[疏]注“少皞”至“名官”。
○正义曰:《帝系》云:“黄帝生玄嚣”也。《史记》云:“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降居江水。”言降居江水,谓不为帝也。此传言其以鸟名官,则是为帝明矣。故《世本》及《春秋纬》皆言青阳即是少皞,黄帝之子,代黄帝而有天下,号曰金天氏。少皞氏,身号;金天氏,代号也。《晋语》称青阳与黄帝同德,故为姬姓。黄帝之子十四人,为十二姓。其十二有姬,有己。青阳既为姬姓,则己姓非青阳之后。而《世本》巳姓出自少皞,非青阳也。事远书亡,不可委悉耳。
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黄帝,轩辕氏,姬姓之祖也。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缙云氏,盖其一官也。
○长,丁丈反。缙音进。
[疏]注“黄帝”至“官也”。
○正义曰:《史记》云:黄帝者,少典之子,名曰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晋语》云:黄帝以姬水成,为姬姓,是姬姓之祖也。以少皞之立,有凤鸟之瑞,而以鸟纪事。黄帝以云纪事,明其初受天命,有云瑞也。云之为瑞,未能审也。《史记 天官书》曰:“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或作庆云,或作景云。《孝经 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则景云出。”服虔云:“黄帝受命,得景云之瑞,故以云纪事。”黄帝云瑞,或当是景云也。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即是以云纪纲诸事也。云为官名,更无所出,唯文十八年传云:“缙云氏有不才子”,疑是黄帝时官,故云缙云氏,盖其一官也。
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炎帝,神农氏,姜姓之祖也。亦有火瑞,以火纪事,名百官。
[疏]注“炎帝”至“百官”。
○正义曰:《帝系》、《世本》皆为炎帝即神农氏。炎帝,身号;神农,代号也。谯周考古史以为炎帝与神农各为一人,非杜义。《晋语》云:炎帝以姜水成,为姜姓,是为姜姓之祖也。火之为瑞,亦未审也。
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共工,以诸侯霸有九州者,在神农前,大皞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
○共音恭。大音泰,下大皞同。
[疏]注“共工”至“名官”。
○正义曰:共工氏霸有九州,《祭法》文也。此传从黄帝向上逆陈之,知共工在神农前,大皞后也。水之为瑞,亦未审也。
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皞,伏牺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为官。
[疏]注“大皞”至“命官”。
○正义曰:《月令 孟春》云:“其帝大皞。”《易 下系》云:“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即大皞,身号;伏羲,代号也。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旬,风姓也。实司大皞”,知大皞是风姓之祖也。龙之为瑞,亦未审也。此黄帝以上四代,用云、火、水、龙纪事。其官之名,必用云、火、水、龙为之。但书典散亡,更无文纪其名,不可复知,故杜不须委说,唯有缙云见传,疑是黄帝官耳。服虔云:“黄帝以云名官,盖春官为青云氏,夏官为缙云氏,秋官为白云氏,冬官为黑云氏,中官为黄云氏。炎帝以火名官,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共工以水名官,春官为东水,夏官为南水,秋官为西水,冬官为北水,中官为中水。大皞以龙名官,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此皆事无所见,苟出肺肠。少皞鸟纪,不以五方名官,焉知彼四代者,皆以四时五方名官乎?以缙为赤色,则云夏官为缙云,焉知馀方不更为之目,而直指青、黄为名也?以天文有大火、鹑火,即云春为大火,夏为鹑火,其馀何故直以西、北名火也?此皆虚而不经,故不可采用。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於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名历正之官。
○挚音至。
[疏]注“凤鸟”至“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