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174 页/共 226 页

冬,公如晋,平丘之会故也。平丘会,公不与盟。季孙见执,今既得免,故往谢之。   ○与音预。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文伯,荀跞也。鲁壶,鲁所献壶樽。   ○跞,力狄反,本又作乐。同。介音界。樽,本或作尊,又作樽,并同。   [疏]注“鲁壶鲁所献壶樽”。   ○正义曰:《周礼 司尊彝》云:“秋尝冬烝”,“其馈献用两壶樽”。郑玄云:“壶者,以壶为尊。”《燕礼》云:“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丘酒”,是礼法有以壶为樽。   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感鲁壶而言也。镇抚王室,谓贡献之物。文伯揖籍谈,文伯无辞,揖籍谈使对。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谓明德之分器。   ○分,扶问反,年内同。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於王。荐,献也。彝,常也。谓可常宝之器,若鲁壶之属。   ○彝,以之反。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於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言王宠灵不见及,故数为戎所加陵。   ○远,于万反,又如字。数音朔。   [疏]“拜戎不暇”。   ○正义曰:数为戎所侵陵,拜谢戎师,不有閒暇。   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籍谈字。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密须,姞姓国也,在安定阴密县。文王伐之,得其鼓路以蒐。   ○蒐,所求反。姞,其吉反,又其乙反。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阙巩国所出铠。   ○巩,九勇反。铠,开代反。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参虚,实沈之次,晋之分野。   ○参,所金反,注同。   [疏]注“参虚”至“分野”。   ○正义曰:实沈之次,晋之分野。上系参之虚域,故云参虚。   其后襄之二路,周襄王所赐晋文公大路、戎路。鏚钺秬鬯、鏚,斧也。钺,金钺。秬,黑黍。鬯,香酒。   ○鏚音戚。钺音越。秬音巨。鬯音畅。   [疏]注“鏚斧”至“香酒”。   ○正义曰:《广雅》云:鏚、钺,斧也。俱是斧也,盖钺大而斧小。《大公六韬》云:“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钺。”是钺大於斧也。《尚书 牧誓》云:“武王左杖黄钺,”孔安国云:“以黄金饰斧”,是钺以金饰也。“秬,黑黍”,《释草》文也。《周礼》有鬯人之官,郑玄云:“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於上下也。”是鬯为香酒也。赐之鏚钺者,使之专杀戮也。赐之秬鬯者,使之祭先祖也。《王制》云:“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诗》陈宣王赐召、穆公云:“秬鬯一卣,告于文人”是也。   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事在僖二十八年。   ○彤,徒冬反。贲音奔。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加重赏。   ○夏,户雅反。   [疏]“抚征东夏”。   ○正义曰:服者抚之,叛者征之。晋於诸夏国差近西,故令主东夏。   有绩而载,书功於策。奉之以土田,有南阳。抚之以彝器,弓钺之属。旌之以车服,襄之二路。明之以文章,旌旗。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福祚不在叔父,当在谁邪?   ○福祚之不登叔父绝句。焉,於虔反,下将焉用之同。   [疏]“福祚”至“焉在”。   ○正义曰:言福祚之不在叔父,此福祚更焉所在乎?言其不在他也。登,陟,即是在之义也。   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孙伯黡,晋正卿,籍谈九世祖。   ○黡,以斩反。   [疏]注“孙伯”至“世祖”。   ○正义曰:孙伯黡为晋之正卿,世掌典籍,有功,故曰籍氏是籍谈九世祖也。其九世之次,《世本》云:“黡生司空颉,颉生南里叔子,子生叔正官伯,伯生司徒公,公生曲沃正少襄,襄生司功大伯,伯生候季子,子生籍游,游生谈,谈生秦。”是也。九世之祖称高祖者,言是高远之祖也。郯子以少皞为高祖,意与此同。   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於是乎有董史。辛有,周人也。其二子適晋为大史,籍黡与之共董督晋典,因为董氏,董狐其后。   [疏]注“辛有”至“其后”。正义曰:僖二十二年传曰:“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適伊川”,则辛有平王时人也。此王因籍说董,言晋国唯有籍、董二族世掌典籍。   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忘祖业。   ○女音汝。数,色主反。   [疏]“籍父其无后乎”。   ○正义曰:定十四年,“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於潞,获籍秦”。秦即谈之子,是无后。   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丧。   ○乐音洛,下文注皆同。期,居其反,下同。   [疏]“王其”至“未终”。   ○正义曰:言王其不得以寿终乎!言将夭命而横死也。吾闻之,心之所乐,必卒於此焉。今王在忧而乐,是为乐忧也。亦既乐忧,必以忧卒。若性命之卒以忧而死,不可谓之终也。言以忧死,是不终其天年也。   ○注“天子”至“年丧”。   ○正义曰:《丧服》斩衰三年章内有“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於上,又乃将所传重也”。齐衰杖期章内有“夫为妻”,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服问曰:“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妇?”郑玄云:“言妻见大夫以下亦为此三人为丧主。”记言君者,主谓诸侯,而天子亦与妻为丧主也。然则妻服齐衰期耳,而传以后崩大子卒为三年之丧二者,《丧服》杖期章内有“父在为母。传曰:何以期?屈也。至尊在,不敢申其私亲也。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父以其子有三年之戚,为之三年不娶,则夫之於妻有三年之义,故可通谓之三年之丧。   於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且非礼也。彝器之来,嘉功之由,非由丧也。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天子诸侯除丧当在卒哭,今王既葬而除,故议其不遂。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言今虽不能遂服,犹当静嘿,而便宴乐,又失礼也。   ○嘿,亡北反,本或作默,同。   [疏]“於是”至“丧也”。   ○正义曰:吊丧送葬之宾,不合与之宴乐。王於是乎以丧宾共宴乐,又求常宝之器。在忧而为此乐,其为乐忧甚矣。且求器又非礼也。诸侯有常器之来献王者,乃为嘉功之由。诸侯自有善功,乃作常器以献其功。献非由丧也,言王不可责丧宾献器也。   ○“三年”至“非礼”。   ○正义曰:遂由申也,竟也。其意言三年之丧,虽贵为天子,由当申遂其服,使终日月,乃是礼也。除丧大速,是非礼也。王虽不能遂竟其服,犹当静嘿,而已不宜宴乐。而宴乐以早,亦非礼也。   ○注“天子”至“不遂”。   ○正义曰:礼,葬日为虞。既虞之后,乃为卒哭之祭。《丧服传》称:成服之后,昼夜哭无时。既虞之后,朝夕各一哭而已。卒哭者,谓卒此无时之哭,故郑玄《士丧礼》注云:卒哭,虞后祭名。始者,朝夕之间哀至即哭,至此祭止,唯朝夕哭而已。传称“既葬除丧”,讥王不遂其服。知天子、诸侯除丧,当在卒哭。今王既葬而除,故讥其不遂也。杜云:“卒,止也,止哭”,与郑不同。若如此言,除丧当在卒哭。而上下杜注多云“既葬除丧”者,以葬日即虞,虞即卒哭,卒哭去葬,相去不远,共在一月。葬是大礼,事书於经,故成君以否,皆举葬言之。   ○注“言今”至“礼也”。   ○正义曰:王不能遂服,乃与丧宾宴,又失礼也。以其丧服将终,早除犹可,宴事必不可也。襄十六年,葬晋悼公,平公即位,会于湨梁,“与诸侯宴于温”。又九年八月“葬我小君穆姜”,其年十二月“晋侯以公宴于河上”,传皆无讥,则卒哭之后得宴乐。   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失二礼,谓既不遂服,又设宴乐。   [疏]“礼王之大经”。   ○正义曰:经者,纲纪之言也。传称“经国家”、“经德义”,《诗 序》云“经夫妇”,《中庸》云“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言礼是王之大经纪也。服虔曰:“经,常也,常所当行也。”   言以考典,考,成也。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焉用之?”为二十二年王室乱传。   [疏]“言以”至“用之”。正义曰:人之出言,所以成典法也。典法,所以记礼经也。王一动而失二礼,忘巳大经矣,而多为言语,举先王分器之典,将焉用之?   【经】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   楚子诱戎蛮子,杀之。   ○诱音酉。   [疏]“楚子”至“杀之”。   ○正义曰:四夷之名,在西曰戎,春秋之时,错居中国。杜言“河南新城县东南有蛮城”,则是内地之戎,在楚北也。戎是种号,蛮是国名,子爵也。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彼书楚子之名,此不书楚子名者,彼注云“蔡大夫深怨,故以楚子名告”。此非蛮人所告,盖楚人不以其君名告,故不得书其名也。《公羊传》曰:“楚子何以不名?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曷为不疾?若不疾,乃疾之也。”言其不足疾,更是深责之也。贾逵云:“楚子不名,以立其子。”二说异於杜也。蔡侯般书名,蛮子不名者,《释例》曰:“诸见执者,已在罪贱之地,书名与否,非例所加”,“或名不名,从所赴之文”。   夏,公至自晋。   秋,八月,己亥,晋侯夷卒。未同盟。   九月,大雩。   ○雩音于。   季孙意如如晋。   冬,十月,葬晋昭公。三月而葬,速。   【传】十六年,春,王正月,公在晋,晋人止公。不书,讳之也。(犹以取郠故也。公为晋人所执止,故讳不书。)   [疏]“公在”至“之也”。   ○正礼曰:礼,君不在国,则守国之臣每月告庙云,公在某处,释君不得亲自朝庙之意。若於岁首不在,则或史书之於策。襄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於庙”,是也。此年正月公在晋,计亦应告庙书策,但为晋人执止,公不以被执告庙,故史不书,讳之。   齐侯伐徐。楚子闻蛮氏之乱也,与蛮子之无质也,质,信也。   ○质,之实反,或音致。使然丹诱戎蛮子嘉,杀之,遂取蛮氏。既而复立其子焉,礼也。诈之,非也;立其子,礼也。河南新城县东南有蛮城。   ○复,扶又反。   [疏]“齐侯伐徐”。   ○正义曰:虚举经文者,经在楚诱戎蛮上,传依经文,故先举之。下有“徐人行成”之事,非虚举,但行成在诱蛮后,故先依次举经於上,为下“徐人行成”起本也。不下此经文就徐人者,出自史意。   ○“楚子”至“礼也”。   ○正义曰:蛮子虽与楚旧交,元无诚信,故云与蛮子之无信也,诱而杀之,诚为不可;楚能复立其子,大胜,遂灭其国。嫌其杀父立子,犹为非礼,故礼之也。大舜之刑也,鲧殛而禹兴;周公之诛也,放蔡叔而立蔡仲,是立子为得礼。   二月,丙申,齐师至于蒲隧。蒲隧,徐地。下邳取虑县东有蒲如陂。   ○隧音遂。邳,普悲反。取虑,上音秋,下力居反。如淳:取音陬訾之陬,虑音邾娄之娄。如陂,彼皮反。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会齐侯,盟于蒲隧,赂以甲父之鼎。甲父,古国名。高平昌邑县东南有甲父亭。徐人得甲父鼎以赂齐。   ○郯音谈。父音甫。叔孙昭子曰:“诸侯之无伯,害哉!为小国害。齐君之无道也,兴师而伐远方,会之有成,而还,莫之亢也。无亢御。   ○亢,苦浪反。无伯也夫!《诗》曰:‘宗周既灭,靡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肄。’《诗 小雅》。戾,定也。肄,劳也。言周旧为天下宗,今乃衰灭,乱无息定,执政大夫离居异心,无有念民劳者也。   ○也夫音扶。肄,以制反,徐又以自反,下同。其是之谓乎!”传言晋之衰。   [疏]“诗曰”至“谓乎”。   ○正义曰:《诗 小雅 雨无正》之篇也。周家旧为天下所宗,今既衰灭矣,其乱无所止定也,执政大夫离散其居处,人各异心,无有知我民之劳苦者,其是此事之谓乎!言今晋衰微,不能止乱,晋之诸卿异心,不忧民之劳苦,如诗人之所云。   二月,晋韩起聘于郑,郑伯享之。子产戒曰:“苟有位於朝,无有不共恪。”孔张后至,立於客间,孔张,子孔之孙。   ○恪,苦各反。执政御之;执政掌位列者。御,止也。   ○御,鱼吕反,注及下同。適客后,又御之;適县间。县,乐肆。   ○县音玄,注同。   [疏]“孔张”至“县间”。   ○正义曰:诸侯享宾之礼亡,唯有公食大夫礼存耳。其礼云:“大夫纳宾,宾入门左。”郑玄云:“左,西方,宾位也。”又云:“及庙门,公揖入。宾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大夫立于东夹南,面北上。士立于门东,北面西上。”郑玄云:“自卿大夫至此,不先即位从君而入者,明助君飨食,宾自无事”也。飨食事俱在庙,郑玄飨食并言,则享位亦当然也。孔张后至,盖宾入庙门,乃始来至,当从大夫適东夹之南,西面位也,张乃立於客间。宾入未升阶,立于西方,孔张入客行间也。执政御之,適客后,张乃移立于客之西也。又御之,適县间,適钟磬乐肆之间也。大射礼者,亦诸侯之礼也。“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鑮,皆南陈。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钟,其南鑮,皆南陈。”张初立客间,巳在西方。被御,適客后,又益西也。又被御,適县间,盖又复益西,入於颂磬钟鑮之间也。   客从而笑之。事毕,富子谏富子,郑大夫,谏子产也。曰:“夫大国之人,不可不慎也,几为之笑而不陵我?言数见笑,则心陵侮我。   ○几,居岂反,服音机,近也。数音朔。侮,亡甫反。   [疏]“几为”至“陵我”。   ○正义曰:几度之为笑,而不於我加陵。言数被笑,必陵侮我也。服虔云:“几,近也。孔张失位,近为所笑。”近者,未至之辞,客已笑讫,何言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