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第 170 页/共 976 页

觶 【酉集上】【角字部】 觶 〔古文〕□【唐韻】之義切【集韻】【韻會】【正韻】支義切,□音寘。【說文】鄕飮酒角也。禮曰:一人洗舉觶,受四升。【玉篇】酒觴也。【增韻】實曰觴,虛曰觶。【禮禮器】尊者舉觶。【註】三升曰觶,觶,適也。飮當自適也。 又【正韻】罰爵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支而切,□寘平聲。義同。 【說文】或作□觗。 觷 【酉集上】【角字部】 觷 【唐韻】胡角切【廣韻】胡覺切【集韻】轄覺切,□音學。【說文】治角也。【爾雅釋器】角謂之觷。【註】治樸之名。【疏】謂治其樸,俱未成器,有此名也。 又人名。宋有祕閣修撰張觷。 又【集韻】克角切,音確。又【廣韻】【集韻】□烏酷切,音沃。義□同。【玉篇】或作礐。 又【集韻】胡谷切,音斛。角聲。 觸 【酉集上】【角字部】 觸 〔古文〕□【唐韻】尺玉切【集韻】【韻會】樞玉切,□衝入聲。【說文】牴也。【易大壯】羝羊觸籓。【前漢元帝紀】去禮義,觸□法。【荀子議兵篇】觸之者角摧。【揚子太□經】星辰不相觸。 又【玉篇】據也。【增韻】污也。 又觸衣。【本草綱目】褌襠,一名觸衣。 又人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師觸。【註】樂師名。 又姓。【史記趙世家】左師觸龍。 又【集韻】昌句切,芻去聲。亦牴也。【揚雄羽獵賦】票禽之紲踰,犀兕之牴觸,熊羆之拏攫,虎豹之凌遽。觸叶遽,遽音詎。師古讀。 【集韻】亦作觕。考證:〔【揚雄校獵賦】票禽之紲踰,犀兕之抵觸。〕 謹照原 書校獵賦改羽獵賦。 觹 【酉集上】【角字部】 觹 【類篇】同觿。詳後觿字註。 觺 【酉集上】【角字部】 觺 【廣韻】語其切【集韻】魚其切【韻會】疑其切,□音疑。【玉篇】觺觺,猶岳岳也。【廣韻】獸角貌。【類篇】角利貌。【楚辭招魂】土伯九約,其角觺觺。 又【廣韻】魚力切【集韻】【韻會】鄂力切,□凝入聲。義同。 又叶偶起切,疑上聲。【王無競北使長城賦】六國復囂囂,兩龍□觺觺。叶上起。 【寅集中】【山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於鬼切,音□。山高下盤曲貌。【司馬相如上林賦】崴□廆。 又【廣韻】【集韻】□於非切,音威。壘,山名。 亦作嵔。 觻 【酉集上】【角字部】 觻 【唐韻】【集韻】□盧谷切,音祿。【說文】角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觻得,張掖郡所屬縣。【師古註】觻得渠西入澤羌谷。 又【玉篇】力的切【廣韻】郞擊切【集韻】狼狄切,□靈入聲。【類篇】獸角鋒曰觻。 觽 【酉集上】【角字部】 觽 【字彙補】同觿。 【辰集下】【歹字部】 【廣韻】山矜切【集韻】色矜切,□音。【玉篇】□,欲死貌。 又【廣韻】色庱切,陵上聲。【集韻】【韻會】【正韻】色拯切,冼上聲。義□同。 觾 【酉集上】【角字部】 觾 【字彙補】伊甸切。鳥名。【呂覽本味篇】肉之美者,雋觾之翠。 觿 【酉集上】【角字部】 觿 【唐韻】戸圭切【集韻】【韻會】懸圭切【正韻】弦雞切,□音攜。【說文】佩角銳耑,可以解結。【詩衞風】童子佩觿。【朱傳】錐也。以象骨爲之,所以解結。成人之佩,非童子之飾也。【禮內則】左佩小觿,右佩大觿。【註】觿,本作鑴,解結錐也。 又人名。元有宣尉使高觿。 又觜觿,星名。詳前觜字註。 又【廣韻】許規切【集韻】【韻會】翾規切,□音眭。又【正韻】朱惟切,音錐。義□同。 又【集韻】勻規切,音。與蠵同。觜觿,大龜也。詳前觜字註。 【字彙補】亦作□,非。 言 【酉集上】【言字部】 言 〔古文〕□□【唐韻】語軒切【集韻】【韻會】魚軒切,□□平聲。【說文】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周禮大司樂註】發端曰言,答述曰語。【釋名】言,宣也。宣彼此之意也。【易乾卦】庸言之信。【書湯誓】朕不食言。【傳】言已出而反吞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八□糾萬民,七曰造言之□。【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 又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士載言。【註】言,謂會同要盟之辭。 又一句爲一言。【左傳定四年】趙□子曰:夫子語我九言。【論語】一言以蔽之。 又一字爲一言。【戰國策】臣請三言而已矣,曰海大魚。【前漢東方朔傳】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 又猶議也。【屈原離騷】初旣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又號令也。【周語】有不祀則修言。 又助語辭。【易師卦】田有禽利執言。【註】語辭也。 又【爾雅釋詁】言,我也。【詩周南】言告師氏。【傳】言,我也。師,女師也。 又【博雅】問也。【周禮春官】冢人:及葬,言鸞車象人。【註】言問其不如法度者。 又【廣雅】從也。 又【釋名】委也。 又言言,高大貌。【詩大雅】崇墉言言。【註】高大也。 又簫名。【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註】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韻會】或作。 又官名。【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唐書高祖紀】攺納言爲侍中。 又幘名。【後漢輿服志】幘者,賾也。尚書賾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 又地名。【詩國風】出宿于干,飮餞于言。【傳】適衞所經之地也。 又山名。【隋書地理志】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又【山海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又州、縣名。【宋史劉翊傳】有言州。【魏書地形志】有萬言縣。 又人言,砒石別名。【本草綱目】砒出信州,故隱信字爲人言。 又姓。【潛夫論】桓叔之後有言氏,韓後姬姓也。又複姓。【潛夫論】魯之公族有子言氏。 又【正韻】夷然切,音延。義同。 又【集韻】牛堰切,音□。訟也。 又【集韻】【正韻】□魚巾切,音銀。和敬貌。【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貌。【集韻】亦作訢。 又叶眞韻。【韓愈孔戣墓銘】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之與倫。 又叶五剛切,音昂。【詩商頌】鬷假無言。叶上羹平,下爭彊。羹音郞,平音旁,爭音章。 又叶五姦切,音顏。【古詩】四座且莫諠,願聽歌一言。請說銅爐器,崔嵬象南山。 又叶魚戰切,音彥。【楊修節遊賦】迴旋詳觀,目周意倦。御子方舟,載笑載言。 【說文】本作□。从口,聲。,辠也,犯法也。【釋名】言之爲也,寓戒也。鄭樵曰:言从舌从□。□,古上字,言出於舌上也。考證:〔【論語】食不言。〕 謹照原文改寝不言。〔【周禮春官】【註】言問其不知法度者。〕 謹照原文不知改不如。 訂 【酉集上】【言字部】 訂 【唐韻】他頂切,上聲。【說文】平議也。【詩周頌】彼作矣,文王康之。【箋】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卓爾與天地合其德。【疏】訂者,比□之言。【晉書荀崧傳】其書諸所發明,或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又【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音。又【廣韻】徒鼎切【集韻】【韻會】待鼎切,□亭上聲。義□同。 又【集韻】唐丁切,音亭。義同。 又【字彙補】均也。【周禮夏官恒矢註】前後訂,其行平也。【疏】恒矢軒輖訂,是安居之矢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丁去聲。平議也。【唐書李綱傳】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 又【廣韻】逗遛也。 又【正字通】齊梁閒謂賦民爲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如較訂、訂正之類。 訄 【酉集上】【言字部】 訄 【唐韻】渠鳩切【集韻】渠尤切,□音求。【說文】迫也。 又【集韻】安也,謀也。 又【玉篇】去牛切【廣韻】去鳩切,□音丘。【說文】義同。 又【廣韻】苦刀切【集韻】丘刀切,□音尻。戲言。一曰迫也。 又【集韻】奴刀切,音猱。戲也。 或書作訅。【說文長箋】作□。 【辰集中】【木字部】 同樀。 □ 【未集中】【糸字部】 □ 【篇韻】今作繴。○按卽繴字之譌。諸書無□字。 □ 【未集中】【糸字部】 □ 【篇海】與同。 【酉集中】【足字部】 【玉篇】千來切,音猜。【篇海】急行貌。○按《玉篇》字無義。《篇海》又引《玉篇》踐升也,誤。 訌 【酉集上】【言字部】 訌 【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也。【玉篇】潰也,敗也。【增韻】亂也。【詩大雅】蟊賊內訌。【傳】潰也。【箋】爭訟相陷人之言也。【唐書郭子儀贊】外阻內訌。【音義】也。 又人名。【宋史宗室表】從義郞不訌。 又【韻會】通作虹。【詩大雅】實虹小子。【傳】虹,潰亂也。 又【集韻】沽紅切,音公。又【正韻】胡江切,音栙。又【集韻】胡貢切,洪去聲。義□同。 訍 【酉集上】【言字部】 訍 【集韻】楚嫁切,音汊。異言也。與□同。 又【集韻】初加切,汊平聲。訐也。 又【集韻】抽加切,侘平聲。【博雅】拏也。 又【廣韻】【集韻】□楚懈切,釵去聲。疑也。一曰訍持人短。 討 【酉集上】【言字部】 討 【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叨上聲。【說文】治也。从言从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 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 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 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討摘物情。【三國志袁紹與公孫瓚書】尋討禍源。 又雜也。【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討,雜也。畫雜羽之文于伐。 又官名。【舊唐書職官志】貞元末,置招討使。【金史百官志】招討司使招懷降附,征討攜離。 又叶他口切,偸上聲。【焦氏易林】三絲綰弩,無益于輔。城弱不守,郭君受討。 訏 【酉集上】【言字部】 訏 【唐韻】况于切【集韻】【韻會】匈于切,□音欨。【說文】詭譌也。一曰訏□。齊、楚謂信曰訏。鄭云:誇也。 又【爾雅釋詁】大也。【詩大雅】訏謨定命。【揚子方言】中齊、西楚之閒謂大曰訏。【註】訏亦作芋。【詩小雅】君子攸芋。【傳】大也。 又通作盱。詳目部盱字註。 又【集韻】荒胡切【韻會小補】荒烏切,□音呼。【博雅】大也。【玉篇】張口鳴也。【詩大雅】實覃實訏,厥聲載路。【箋】謂張口鳴呼。【正義】引儀禮云:訏音呼。謂張口鳴呼,聲音則已大矣。 又【集韻】【韻會】□火羽切,欨上聲。【類篇】訏訏,大也。【詩大雅】川澤訏訏。【傳】大也。朱傳叶音許。 【說文】本作訏。訏字从亏作。【說文】訏本字。訏字从亏作。 訐 【酉集上】【言字部】 訐 【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揭。【說文】面相斥罪,相告訐也。【玉篇】攻人之隂私也。【廣韻】面斥人以言也。【論語】惡訐以爲直者。【前漢外戚傳】訐揚幽昧之過。 又【禮內則孔疏】隱義云: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訐。 又【廣韻】居列切【集韻】【韻會】蹇列切【正韻】古屑切,□音孑。義同。 又【廣韻】【集韻】□居例切,音罽。持人短也。又相告斥也。 又【集韻】九刈切,音近罽。直言也。 訑 【酉集上】【言字部】 訑 【玉篇】弋支切【集韻】【類篇】余支切【正韻】延知切,□音移。訑訑,自得貌。又淺意也。【孟子】訑訑之聲音顏色,拒人於千里之外。【註】自足其智,不嗜善言之貌。【集韻】與詑同。或作□、□。 又【集韻】【類篇】□商支切,音施。與□同。多言也。 又獸名。【山海經】基山有獸,狀如羊,九尾四耳,目在背,名曰猼訑。【註】訑音□。一作陁。 又【集韻】【正韻】□湯何切,音拕。【說文】本作詑。欺也。【戰國策】寡人甚不喜訑者言也。【註】引方言,沇州謂欺曰訑。【楚辭九章】或訑謾而不疑。【註】詐欺也。 又【集韻】唐何切,音駝。又土和切,涶平聲。又【集韻】待可切,駝上聲。□與詑同。 又【集韻】【類篇】□他可切,拕上聲。言不正也。一曰欺罔自誇貌。 又【集韻】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憚。【類篇】慢訑,弛縱意。【增韻】放也。【莊子知北遊】天知予僻陋慢訑。【正韻】與誕同。 又【集韻】【類篇】□堂練切,音電。又【正韻】徒亶切,但上聲。義□同。 訒 【酉集上】【言字部】 訒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忍去聲。【說文】頓也。【徐曰】頓者,多頓躓也。【玉篇】鈍也。【博雅】難也。【六書故】言難出也。【論語】仁者,其言也訒。 又【司馬光潛虛】訒,仁也。 又【韻會】通作認。【荀子正名篇】外是者謂之認。【註】難也。 又【集韻】爾軫切,音忍。義同。 【六書正譌】借爲識訒字。別作認,非。 訓 【酉集上】【言字部】 訓 〔古文〕□馴【唐韻】【集韻】【韻會】許運切【正韻】吁運切,□薰去聲。【說文】說敎也。【徐曰】訓者,順其意以訓之也。【正韻】誨也。【字彙】導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傳】作訓以敎導太甲。【詩大雅】四方其訓之。【正義】訓是敎誨之別名。【禮曲禮】敎訓正俗。【疏】謂訓說義理。 又【正字通】古言可爲法也。【書說命】學于古訓。【詩大雅】古訓是式。【傳】古,故也。訓,道也。【傳】古訓,先王之遺典也。【左傳文六年】告之訓典。【註】訓典,先王之書。 又【玉篇】誡也。【魏書高允傳】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爲《酒訓》。 又【廣韻】男曰敎,女曰訓。 又【博雅】順也。【書康誥】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傳】上天用順文武之道,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後漢方術傳】下使五品咸訓于嘉時。【註】訓,順也。 又詁訓,註解之別名。【爾雅郭璞序】《爾雅》者,所以通詁訓之指歸。【疏】訓,道也。道物之貌以吿人也。【前漢揚雄傳】不爲章句訓詁。【師古註】訓者,釋所言之理也。【字彙】如某字釋作某義,順其義以訓之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 又鳥名。【唐書五行志】鵂鶹,一名訓狐。 又獸名。【神異經】檮杌,西方荒中獸。一名難訓。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江南道有訓州。 又姓。明宣德中有敎授訓濬。 又【五音集韻】詳遵切,音旬。道也。【周禮地官】土訓,鄭司農讀。 又叶文韻。【晉書衞恆傳】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訔 【酉集上】【言字部】 訔 【玉篇】與誾同。 又【字彙】訔訔,爭辯貌。【揚子法言】何後世之訔訔也。【註】謂爭論是非也。一本作誾誾。 又【集韻】山名。 又人名。【宋史□炤傳】錢訔追贈龍圖閣待制。 訕 【酉集上】【言字部】 訕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所晏切,刪去聲。【說文】謗也。从言山聲。【玉篇】毀語也。【禮少儀】爲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論語】惡居下流而訕上者。【關尹子九藥篇】不可以訕謗德已。【揚子法言】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鄕原,賊義近鄕訕。 又【廣韻】所姦切【正韻】師姦切,□音刪。又【集韻】師閒切,音山。義□同。 又叶輸旃切,音羶。【三略軍讖】同位相訕,是謂亂源。 又叶所戰切,音扇。【歐陽修讀書詩】何時乞殘體,萬一免罪譴。信哉蠹書魚,韓子語非訕。 又【正字通】亦作□。【字彙補】譌作□,非。 訖 【酉集上】【言字部】 訖 【唐韻】居迄切【集韻】【韻會】居乙切,□音。【說文】止也。【徐曰】言所止也。【玉篇】畢也。【增韻】終也,了也。【字彙】盡也。【書呂□】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疏】訖是盡也,故傳以訖爲絕。【穀梁傳僖九年】毋訖糴。【註】訖,止也。謂貯粟。 又竟也。【前漢王莽傳】劉歆訖不吿。【師古註】訖,竟也。 又【史記司馬貞三皇紀】《春秋緯》稱,自開闢至獲麟,分爲十紀,十曰流訖紀。 又【集韻】許訖切,音肸。與迄同。【爾雅釋詁】至也。【尚書孔序】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前漢成帝詔】訖今不攺。 【說文】本作□。 託 【酉集上】【言字部】 託 【唐韻】【正韻】他各切【集韻】【韻會】闥各切,□音拓。【說文】寄也。【揚子方言】凡寄爲託。【玉篇】憑依也。【增韻】委也,信任也。【穀梁傳定元年】夫請者,非可詒託而往也。【范註】詒託,猶假寄。【禮檀弓】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鄭註】寄也。【前漢賈山傳】聚廬而託處。【唐書李勣傳】勣旣忠力,帝謂可託大事。【說苑善說篇】上士可以託色,中士可以託辭,下士可以託財。 又【正字通】寓言也。【後漢姜肱傳】託以他辭,終不言盜。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託州。 又南詔官名。【唐書南蠻傳】乞託主馬,祿託主牛,巨託主倉廩。 又【韻會】或作侂。【說文】《論語》可以侂六尺之孤。今文作託。宋韓侂胄名取此。 又或作寓。【禮郊特牲】諸侯不臣寓公。【註】寓,寄也。或爲託。 又【集韻】陟嫁切,音吒。誇也。 【辰集下】【欠字部】 【廣韻】况于切【集韻】匈于切,□音訏。【廣倉】□,樂也。通作旴。 又【集韻】荒胡切,音呼。義同。 記 【酉集上】【言字部】 記 【唐韻】【集韻】【韻會】□居吏切,音冀。【說文】疏也。【徐曰】謂一一分別記之也。【博雅】識也。【釋名】紀也。【玉篇】錄也。【廣韻】志也。【書益稷】撻以記之。【傳】使記識其過也。【禮王制】太史典禮執□記。【註】國有禮事,則豫執□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又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又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辰集下】【歹字部】 【廣韻】【集韻】□疾賜切,音漬。【玉篇】病也,獸死也。一曰鳥獸殘骨。與胔、骴同。【周禮秋官】蜡氏掌除骴。【註】故《書》骴作脊。鄭司農云:脊讀爲,謂死人骨也。《月令》曰掩骼埋胔。骨之尚有肉者,及禽獸之骨皆是。 【集韻】亦作髊、殐。 【辰集下】【欠字部】 【廣韻】【集韻】□他□切。同音。詳口部音字註。 又【廣韻】呼漏切【集韻】許□切,□音蔲。□,小兒兇惡。同咅。詳口部咅字註。 訛 【酉集上】【言字部】 訛 【廣韻】五禾切【集韻】【韻會】【正韻】吾禾切,□音囮。【玉篇】與譌同。僞也,謬也,舛也。【詩小雅】民之訛言,寧莫之懲。【傳】訛,僞也。【說文】【宋書五行志】引《詩》□作譌言。 又【爾雅釋詁】言也。【註】世以妖言爲訛。【前漢翟方進傳】民人訛謠。【吳志孫皓傳】妖訛橫興。 又【爾雅釋言】化也。【書堯典】平秩南訛。【傳】訛,化也。【史記五帝紀】作南譌。【索隱】作南爲,謂所當爲之事也。【讀書通】又通作僞。【前漢王莽傳】毎縣則薅,以勸南僞。【師古註】僞,讀曰訛。化也。 又【爾雅釋詁】動也。【詩小雅】或寢或訛。【傳】訛,動也。【韓詩】作譌。覺也。 又【集韻】通作吪。【詩王風】尚寐無吪。【傳】吪,亦動也。本亦作訛。 又獸名。【神異經】西南荒中出訛獸,狀若兔,人面,能言,常欺人,言東而西,言惡而善。肉美,食之言不眞。一名誕。 又蛇名。【埤雅】恩平郡譜,蛇謂之訛。 又火名。【柳宗元述舊言懷詩】訛火亟生煆。【註】野火也。【山海經】作譌火。 又姓。【唐書南蠻傳】巂州新安城旁有六姓蠻,三曰訛蠻。【宋史眞宗紀】夏國監軍訛勃囉。 又【集韻】牛何切,音莪。亦動也。 訜 【酉集上】【言字部】 訜 【集韻】敷文切,音芬。訜□,言語不定也。 又人名。與訜、師訜,見【宋史宗室表】。 又【玉篇】筆云切。人不知也。 訝 【酉集上】【言字部】 訝 【唐韻】吾駕切【集韻】魚駕切【韻會】【正韻】五駕切,□音砑。【說文】相迎也。引周禮秋官,諸侯有卿訝。【徐曰】按《周禮》使將至,使卿訝。謂以言辭迎而勞之也。又【訝士註】士官之迎四方賔客者。【儀禮聘禮】厥明訝賔于館。【註】迎也。 又【廣韻】嗟訝也。【增韻】疑怪也。【呂覽必已篇】無訝無訾。【唐書李勣傳】使至,高祖訝無表。【韓愈縣齋有懷詩】睢盱互猜訝。 又【玉篇】與迓同。【書盤庚】余迓續乃命于天。【傳】迓,迎也。 又【集韻】或作御。【詩召南】百兩御之。【釋文】御,本亦作訝。 又【集韻】或作輅。【左傳宣二年】宋狂狡輅鄭人。【註】輅,迎也。 又【音學五書】通作梧。【儀禮聘禮】賔進訝受几于筵前。【註】今文訝爲梧,五故切。 又與牙通。【周禮冬官】輪人爲輪牙也者,以爲固抱也。【註】鄭司農云:牙讀如訝。【疏】訝,迎也。此車牙亦輮之,使兩頭相迎,故讀從之。 【說文】重文从辵作迓,隸省作迓。迓字从辵从牙。 訟 【酉集上】【言字部】 訟 〔古文〕□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訠 【酉集上】【言字部】 訠 【廣韻】同矧。 又人名。孟訠、與訠,見【宋史宗室表】。 訡 【酉集上】【言字部】 訡 【說文】同吟。【禮學記】呻其佔畢。【註】呻吟也。又作訡。 又人名。希訡、與訡,見【宋史宗室表】。 訢 【酉集上】【言字部】 訢 【唐韻】【集韻】□許斤切,音欣。【說文】喜也。【玉篇】樂也。與欣通。【孟子】終身訢然,樂而忘天下。【註】訢,同欣。【前漢賈山至言】天下訢訢焉,曰將興堯舜之道,三王之功矣。 又人名。皇訢,見【史記】。王訢,見【漢書】。 又姓。訢梵,漢章帝時人,治歷數。 又【集韻】【正韻】魚巾切【韻會】疑巾切,□音銀。和敬貌。【前漢石奮傳】僮僕訢訢如也。【註】訢訢,與誾誾同。【集韻】亦作言言。 又【集韻】虛其切,音僖。蒸也。【禮樂記】天地訢合,隂陽相得。【註】訢讀爲熹,猶蒸也。【疏】言樂感動天地,使二氣蒸動也。 又【集韻】許已切,僖上聲。亦喜也。 訣 【酉集上】【言字部】 訣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說文】訣別也。【增韻】辭也。【史記吳起傳】東出衞郭門,與其母訣。【後漢雷義傳】輕行相候,以展訣別。 又【玉篇】死別也。【類篇】絕也。【通俗文】與死者辭曰訣。【唐書李勣傳】生死永訣。 又【說文】法也。【韻會】方術要法謂決定不疑也。【列子說符篇】衞人有善數者,以訣喩其子。【魏書釋老志】大禹聞長生之訣。 又【韻會】通作決。【前漢蘇武傳】李陵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韻會小補】呼決切,音血。怒訶也。 又【集韻】涓惠切,音桂。決也。 又叶居悸切,音季。【陸機愍思賦】望崇丘以高訴,背□門而長訣。物無往而不返,哀矧來其焉綴。 又叶居聿切,音橘。【柳宗元祭崔□文】誰謂斯人,變易成疾。良志莫踐,畢離永訣。 【說文】本作□。【增韻】通作觖。 【寅集中】【山字部】 【廣韻】子入切【集韻】卽入切,□音葺。【玉篇】太白山名。一曰負秦山。 又【集韻】疾葉切,音捷。嶫,山貌。【司馬相如上林賦】嵯峨嶫。 【集韻】亦作崨。 □ 【未集上】【竹字部】 □ 【集韻】詢趨切,音須。魚笥也。 □ 【未集上】【米字部】 □ 【集韻】郞丁切,音零。米餌。亦作□。省作□。□,同。 □ 【未集中】【糸字部】 □ 【集韻】卽涉切,音接。【玉篇】□續。【類篇】續縷也。 □ 【未集中】【糸字部】 □ 緬字之譌。【樊宗師絳守園居記】陴□孤顚。【趙仁舉箋】疑作緬。 【辰集中】【木字部】 同□。 【辰集中】【木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渠容切,音笻。或作□、□。【玉篇】小舟也。【揚子方言】南楚、江、湘,凡艇之小而深者謂之。 又【唐韻】松,可憎之貌。 【備考】【辰集】【日字部】 【龍龕】同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