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观心法要 - 第 48 页/共 61 页
三唯是染。(以无明爱取。是)烦恼性故。七唯不染(以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生老死。皆是无覆无记。)异熟果故。(然此)七(支。于现起)分位(之)中。容起染故。(所以瑜伽第十。)假说通(染不染之)二(耳。)余(行有二支。)通(染不染)二种。
(子)四独杂门。
无明爱取说名独相。不无余支相交杂故。余是杂相。独。即纯也。余九是杂相者。已润六支。合为有故。即识等五。名生等故。
(子)五色非色门。
六(支)唯(心法。而)非色(法。)谓无明。识。触。受。爱。取。余(六支。皆)通(色心)二种。
(子)六漏无漏为无为门。亦可分为二门。
皆是有漏。唯有为摄。无漏无为。非有支故。
(子)七三性门。
无明爱取(三支。)唯通不善(及)有覆无记。行(支)唯善(与)恶。有(支)通善(通)恶(及通)无覆无记。余七(支)唯是无覆无记。(然于)七(支)分位(之)中亦起善染。(是故瑜伽假说通二。)
(子)八界地门。
虽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
有分。谓上二界一切一分。有全。谓欲界也。无想天。唯有色之半支。无色天。唯有名之半支。及六入中。唯有意入之一分故。
上地(之)行(支。)能伏下地(烦恼。)即苦粗等六种行相。有求上(地)生而起彼(行)故。
由下地惑。发上地行。由上地行。伏下地惑。所谓厌下苦粗障。欣上净妙离。欣厌行成。乃发上地业行也。此亦可别名能治所治门。
(子)九学等三摄门。
一切皆唯非学无学。圣者所起有漏善业。(以智慧)明(而)为缘故。违有支故。非有支摄。由此应知圣必不造感后有业。于后苦果不迷求故。杂修静虑。资下故业。生净居等。于理无违。
违有支故者。谓圣必不造感后有业也。杂修下。释难。难曰。若尔。则杂修五净居业。应非行支。若是行支。圣使造业。若非行支。如何感生彼天。今故释曰。不还果人。以有漏无漏。前后杂修第四静虑。资下福生福爱广果三天之故业。而生五净居天。非是新造此业。故于理无违也。
(子)十见等所断门。
有义。无明。唯见所断。要迷谛理。能发行故。圣必不造后有业故。爱取二支。唯修所断。贪求当有而润生故。九种命终(时)心。(皆与)俱生爱俱故。余(之)九(支。)皆通见修所断。
此门释有二义。第二为正。今初义也。九种命终心者。如欲界命终时。或起欲界心。或起色界心。或起无色界心。色无色界命终。亦尔。三三成九。
有义。一切皆通二断。论说预流果。已断一切一分有支。无全断者故。若无明支唯见所断。宁说预流无全断者。若爱取支。唯修所断。宁说彼已(徧)断一切支(之)一分。又(彼论)说全(一)界(之)一切烦恼。皆能结生。(又说)往恶趣行。唯分别起(之)烦恼能发。(发彼)不言润生(烦恼)唯修所断。(亦不)谓(一切)感后有(之)行皆(是)见所断(惑)发(也。)由此故知无明爱取三支。亦(各各)通见修所断。
此下第二正义也。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谓欲界烦恼结欲界生。色界烦恼结色界生。无色界烦恼结无色界生也。但说全界烦恼皆能结生。不言润生唯修所断。则知爱取二支。亦通见所断矣。但说往恶趣行。唯分别惑能发。不谓感后有行。皆见所断惑发。则知无明一支。亦通修所断矣。
然无明支。正发(恶趣)行者。唯见所断。助(发诸趣行)者。(则便)不定。爱取二支正润生者。唯修所断。助(润生)者(则亦)不定。
此明发业润生烦恼。皆有正有助。故断亦不定也。恶趣。谓地狱。饿鬼。畜生。及无想天。八难等处。必由分别无明。起于增盛善恶业行。乃可熏成恶趣识等五果种子。故须陀洹既见道已。永断三涂无想八难种子。永不堕彼诸处也。其余俱生无明。亦能助发诸趣业行。若助发三涂恶行者。虽属俱生。亦见所断。以证初果时。永闭三恶趣门故。助发人天行者。则修所断。以设不胜进。犹有七返来往故。故云助者不定也。正润生之爱取。唯属俱生烦恼。所以唯修所断。助润生之爱取。亦与分别烦恼相应。若属分别。亦见所断。若属俱生。则修所断。故亦云助者不定也。
又染污法。自性应断。(以)对治(彼之出世道若)起时。彼(染污法即)永断故。(若)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应断。(以皆)不违道(品)故。(问曰。既云非性应断。如何又言皆通二断。答曰。)然有二义。说之为断。一离缚故。谓断缘彼离彼(之)烦恼。(故说为断。)二不生故。谓(依分别烦恼。方起彼法。今既)断彼(所)依。令永不起。(故说为断。)依离缚(义名)断。故说(行支有支中一分)有漏善。(及识等五支。生老死二支。是)无覆无记。(共有九支。)唯修所断。依不生(义名)断。(故)说(行支有支中一分招)诸恶趣(之业。及招)无想(果之有漏善)定。(并有支中所摄识等五支。以因该果。兼具生老死)等。(共有九支。)唯见所断。(若夫)说十二支通二断者。于前诸断。如应当知。
此更约自性应断非性应断。以判见修二断义也。染污法。谓无明爱取三支。及行支有支中各一分恶。不论见修二断。皆名自性应断。以初起出世道时。顿断分别无明爱取。及断恶行恶有。数数修习出世道时。渐断俱生无明爱取故。一切有漏不染污法。谓行支有支中各一分善。及识等五支。生老死二支。体唯异熟无覆无记。不论见修二断。皆名非性应断。但约离缚名断。则是修所断摄。如善行善有。及人天识等五支。人天生老死支是也。若约不生名断。则是见所断摄。如行支有支中之恶业及无想定。乃至三涂八难无想天之识等五支。生老死二支是也。于前诸断如应当知者。无明爱取依正助说。通于见修二断。所余诸支。依离缚不生二义。亦通见修二断。十见等所断门竟。
(子)十一受俱门。
十乐舍俱。(除受支及老死支。)受不与受共相应故。老死位中。多分无乐及容舍故。十一(皆得与)苦(受)俱。(但)非(与)受(支)俱故。
(子)十二三苦门。
十一少分。坏苦所摄。(除老死支。)老死位中。多无乐受。无乐立坏。故不说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摄。一切支中有苦受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摄。诸有漏法。皆行苦故。(若)依舍受(名为行苦)说(者。则)十一少分(是行苦摄。)除老死支。(无容舍故。)如(上文)坏苦(中)说。
行苦自有通局二义。若约有漏有为刹那迁变皆名行苦。则通摄十二全分。若约坏苦依乐受立。苦苦依苦受立。行苦惟依舍受立者。则局摄十一少分也。
实义如是。(若)诸圣教(之)中。随彼相增。(则)所说不定。
(子)十三四谛门。
皆苦谛摄。(是五)取蕴性故。(无明爱取行有)五(支。)亦集谛摄。(行有是)业。(无明爱取是)烦恼性故。
(子)十四四缘门。
诸支相望。(唯)增上(缘)定有。余之三缘。有无不定。(缘起)契经依定(有者。所以)唯说有一。○爱望于取。(爱是取种。能生现取。)有望于生。(有即识等五种。生即识等现行。)有因缘义。○若说识支是业种者。(则)行望于识。亦作因缘。(若说识支是识种者。则行支非识亲因。)○余支相望。无因缘义。而集论说无明望行有因缘者。(乃)依无明(俱)时(思)业(之)习气说。(以与)无明俱故。假说(业种以为)无明。(而)实是行种。(非指无明为行因缘也。)○瑜伽论说诸支相望。(容有三缘。但)无因缘者。依现(行)爱(支)取(支及)唯(以)业(种为)有(支而)说。无明(现行痴心所。)望行(现思心所。)爱(支现行。)望于取(支现行。)生(位心心所。)望老死(位心心所。)有余二缘。(谓等无间。及所缘缘。)有望于生。受望于爱。无等无间(缘。但)有所缘缘。余支相望。(则等无间及所缘缘)二俱非有。(但有增上缘耳。)○此中且依邻近顺次不相杂乱实缘起说。(若)异此(四义而互)相望。(则)为缘(又复)不定。诸聪慧者。如理应思。
一邻近。则非隔越。二顺次。则非逆次。三不相杂乱。则不以行种为无明等。四实。则不依假借说也。若隔越相望。如无明望识。乃至望老死等。若逆次相望。如老死望生。乃至行望无明等。若相杂乱。及随转门约假借说。事非一概。但依前文四缘之理思之可得。
(子)十五惑业苦摄门。
惑业苦三摄十二者。无明爱取(三支。)是惑所摄。行(支及)有(支中)一分。是业所摄。(识等及生老死)七(支。与)有(支中)一分。是苦所摄。有处说业全摄有(支)者。应知彼依业有说故。(不依种有说也。)有处说识(支是)业所摄者。彼说业种为识支故。(不依识种为识支说。)惑业所招(识等七支)独名苦者。为苦谛摄。(不通集谛故。又)为(令有情)生厌(离)故。
二别释有支竟。
(壬)三结属颂意。
由惑业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续。
第三家释竟。
(庚)第四家约因缘相续释二。初正明生死相续。二例明净法相续。(辛)初中三。初标征。二解释。三属颂。(壬)今初
复次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因。谓有漏无漏二业。正感(分段变易二种)生死。故说为因。缘。谓烦恼所知二障。助感(分段变易二种)生死。故说为缘。所以者何。生死有二。
有漏无漏二业。皆属增上缘摄。但以业招生显。故复名因也。余可知。
(壬)二解释二。初释分段生死。二释变易生死。(癸)今初
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善不善业(为因。)由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粗异熟果。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癸)二释变易生死三。初正释。二会异。三料简。(子)今初
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谓诸无漏有分别业(为因。)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无漏定愿正所资感。妙用难测。名不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