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义苑疏 - 第 16 页/共 19 页
释曰然兹与夺意显无生故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生无因是故知无生。
问此六义至有斯左右耳。
释曰八不六义事不相类何以关涉而为问耶答建义虽别显理犹同故兹问答文义可知。
第四开合者至无二体故。
释曰虽有六义皆一因故故合之为一次展转开云。
或约义分至缘起现前故。
释曰谓空有者标二义以无自性故释空缘起现前故释有也。
或约用分三至唯有三句也。
释曰约用者力用也初列三句二初即下标三用是故下结。
或分为六至也如前辨。
释曰二门者空有二门空有各三故成其六如前辨者释相中也。
或分为九至三故有九也。
释曰谓於上三义者指用中三句义也随一皆具彼三者每一义中具三义故何以故者征一具三之所以若非下约力用相资而释也。
或分十二至故有十二也。
释曰若据上文空有但各具三今以相即故各具六共成十二耳。
或分十八至成十八也。
释曰或分下标数谓於下释体则空有力则力用缘则三缘六义中各各具三故结云三六成十八也。
或分为三十六至余门思而准之。
释曰或分下标数谓於下释约互相资故各具六何以故者征具之所以以若下释阙一非真因一因既尔余之五因皆然故云余门思而准之然上从一至多递互资发意显无尽缘起耳思之。
第五融摄者至融摄取之。
释曰以体从义彰性德之无涯以义融体显因起之徧周故兹融摄。
谓融六义自位义是坏相。
释曰六相融通义如下辨。
问六相六义至遂成差别。
释曰六义据体所依体事也六相据义周徧含容也以法体入义门则参而不离故曰差别。
如以六义入至入法方便也。
释曰法随义异遂分权实之殊是以显是则为门去非则离谤未彰无尽故顺三乘若未交参六相实德以之融明故顺一乘是以四门六相并为入果法之先容也。
第六约教辨者至缘起方究竟也。
释曰小乘由法执所障不能达法唯心尚无熏种岂有缘起之六义乎是故名义俱无也若三乘下通始终二教若单说赖耶种子六义是始教若赖耶具如来藏性缘起六义是终教而主伴未具者结权若一乘下明实故方究竟。
又由空有义至思之可解耳。
释曰此门明因次十玄论宗故将此空有等三义对下相即之体相入之用等说之请对次文思之方见一道竖穷之旨故圆宗义理岂徒然哉。
三十玄缘起至普贤境界也。
释曰此之一门有因有宗谓十玄明宗缘起该因故下文先明缘起相由异体同体等为德用所因次方说十玄之旨显无尽之宗则与夫大疏明宗说因左右之别亦广略之殊言法界缘起者拣於内外染净一切事缘也如外水土人功节为缘即有芽起内无明行等为缘有识等起今则不然总收法界为一缘起故又即一缘起具多义门全同法界即大缘起不同三乘但明因缘生法无性而已自在无穷者欲多即多欲一皆一一多摄入无碍容持如梵网该罗帝珠交涉圆融自在无尽难思故缘起重重耳余如前辨。
初义者圆融至等者即其事也。
释曰初义者究竟果证义也是以法融即故无碍难思役同果海唯亡言遣照故不可说其状相大疏云果海离念而心传。
不论因陀罗至即其事也。
释曰法界宗中有法有义法属果分义当因分此既明法纵因陀罗之玄义此亦不论何以故者征其所以不与教相应者答出果门也地论之义见于上文。
问义若如是至议品等果耶。
释曰蹑果离言以难经家谈果义极相违故云何故不思议等品者五品经文广明妙觉岂非言乎。
答此果义是约至故知形对耳。
释曰是约缘形对等者谓缘起门中因果相形由因引果以果酬因故妙严品云往修胜行无有边今获神通亦无量既未亡对待纵果亦因盖为成因故说此果非彼下拣异十佛果海所以然者仍上之辞则仍前对因之果果属於因故云为与因位同会而说言因位者解之终也同会者皆第七会也。
第二义者有二至后即异体。
释曰初示喻此中列章所以下显相应圆显无尽故者十十以显无尽故缘起法中要具此十义缘方起故阙则不成一异体者诸缘各异义谓大缘起中诸缘相望要须体用各别不相杂乱方成缘起若杂乱者失本缘法缘起不成此则诸缘各各守自一位故光明觉品云多中无一性一亦无有多二同体者互徧相资义谓此诸缘要互相徧应方成缘起如一缘徧应多缘各与彼多全为一故此一则一多个一也若此一缘不具多一则资应不徧不成缘起此则一一各具一切偈赞品云知以一故众知以众故一谓自具德故如因中不待缘等是者显宗由因致也所以因中有力致显宗中具德次相由义反此可知。
就异体中至故得相入。
释曰初列门所以下示相由初下结成谓由因中空有之体故宗中明缘起相即由因中有力无力之用故宗中明缘起相入之用。
初中由自至思之可见。
释曰初立理略明二以二下反显前理三有无下结成正义四若不下反质成非言由自若有等者谓诸缘相望全体形夺有有体无体义缘起方成故自有体时他必无体夺他尽故他便即自也何以故者征他即自之所以由他无性等者谓自有体为能起能成他无体为所起所成既无体还即於自也二由自若空自无体也他必是有者他有体也故无体之自废已而同他故自即他也何以故征同他之所以由自无性等者释出无体由他所成以二有二空各不俱者反显前理也何以故由一有体不得与多有体俱多无体必不得与一无体俱二既不俱是故无彼不相即则反显有无不俱时则一有一无成缘起法故云有无无有无二故常相即也若不尔者反质也谓若不如此有无不二却存二者同时二无同时者堕定性断灭之过非缘起法故云缘起不成有自性等过。
二明力用中至唯是相即。
释曰初立理总明二又由下反显前理三有力下结成正义四又以下体用双融谓诸门力用递相依持互形夺故各全有力全无力义缘起方成是故一能持多一是有力能持於多故云自有全力故所以能摄他依於一多是无力潜入一内故云他无力故所以能入自他有力自无力反上可知者应云他有全力故所以能摄自自全无力故所以能入他是故多能持一多是有力能持於一故云他有全力故所以能摄自一依於多一是无力潜入多内故云自全无力故所以能入他不据等者料拣体用之别又由二有等者反显既二有二无不俱时则无彼不相入之过有力无力无力有力无二者结成正义则由一有力必不与多有力俱是故无有一而不摄多也由多无力必不与一无力俱是故无有多而不入一也故云是故常相入又以下体用双融义谓诸缘法要力用交涉全体融合方成缘起是故圆通亦有六句一以体无不用故举体全用则唯有相入无相即义二以用无不体故举用全体则唯有相即无相入也三归体之用不碍用全用之体不失体是则无碍双存亦入亦即自在俱现四全用之体体泯全体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圆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缘起无碍俱存六泯前五句绝待离言冥同性海。
此依因六义内准之。
释曰对因而明宗义现斯文故云准之。
於中先明至准例可知。
释曰向上数者从一至十也一是本数者如十钱为缘一钱当体自是本一应二之时乃名初一以为二一应三为三一乃至应十为十一故有多一故云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者征云何故十须藉一耶故答云若无一十即不成等仍十非一矣者谓要须体用各别不相杂乱方成缘起此则诸缘各各守自一位也余九门亦如是者例余也谓一既有十二三四等亦各有十如十钱为喻既尔其法界差别无尽法中各各徧应故随一一各具法界差别法也。
向下数亦十门至非十矣余例然。
释曰向下数者谓十之已还也十即摄一者能摄有力所摄无力也缘成故者是缘起一多非定性一多也仍一非十矣者不坏相故余例然者例余九也谓十既有十九八七等亦各有十耳。
如是本末至相望说耳。
释曰如是本末者一是本门数之始也十是末门数之终也余一一钱中者本末中间之八钱是上之所例也此约异门相望者诸缘各异义结也。
问既言一者至一中有十耶。
释曰单称一法次不容他多法既参一义宁在。
答大缘起至名缘起一耳。
释曰初约法总答二此义下征释三若不下反释一四乃至下顺释多五若不下反释多六是故下总结言大缘起者一法界缘起总持实德故曰陀罗尼法言非自性一缘成故者谓於无尽大缘起中诸缘相望力用交彻参而不杂故言随去一缘即一切不成者约事则如无一即无二无三等亦如无柱即无梁无椽等以阙一事余皆不成舍等缘故今法界中随去一事一切法界不成缘起也。
问若去一缘至得成一多缘起。
释曰初句蹑前此则下正难阙缘无性无性焉成缘起。
答祗由无性至无障碍故。
释曰初正答何以故下征释所以言祗由无性者显法无定性是故一非定一故能是一切多非定多故能是一故云得成一多缘起是法界家实德者法性融通故普贤境界等者因无限故。
华严云菩萨至余门亦如是。
释曰据义结示也一中十十中一者状其缘起无碍之相参而不杂故云相容仍不相是一门中下例显无尽可知。
问一门中至准之可解耳。
释曰一中十故尽者谓一为能含十为所含故尽也十中一故不尽者谓十为能含一为所含故所含之一但摄所含之九不能摄得能含之十故不尽也四句护过等者空有等四句离四谤除百非情亡理现故兹显德耳。
别别诸门中至第一门竟。
释曰上虽如是缘起彰明犹据一法为头望多法耳未明多法故兹准例。
初异体门中至二者向下来。
释曰异体即义者谓诸缘相望全体形夺多缘无性为一所成是故多即一由一有体能摄多由多无性潜同一又一无性为多所成是故一即多由多有体能摄一由一无性废己同他一者向上者从一增至於十二者向下者十之已还也。
初门中有至准可知耳。
释曰初明一缘二如是下例余言一者一者是本数欲应於多须凭本一故次释云缘成故由一有体余皆空故者谓一有体不得与多有体俱多无体必不得与一无体俱是故无有不多之一无有不一之多方成缘起。
言向下者亦至准前可知耳。
释曰此中向下但反上一有体却为一无体多无体却为多有体更无别义。
以此义故至是多钱耳。
释曰约喻结成一多故云一一钱即是多钱能即无体所即有体亦不可二有同时矣。
问若一不即至思之可知。
释曰初问二答答中初定过何以故下征非今既下显是二者下亦有征非显是又若下结过谓自性等者若二有俱时成自性常过二空俱时成断灭过。
下同体门中至准可知耳。
释曰下文同体不即义结过略而不明故言准此。
问若一即十者至应如是准知。
释曰初相即双非问二相即缘起答三准例斥情但改一字作十字十字为一字读之可见。
问上一多义门至皆得如此。
释曰具足逆顺等者谓相夺故逆相即入故顺俱同故同体不碍前后故不违德相业用耳。
问如上所说至即其事也。
释曰初问二答答中约智顺明废智反显言去来义者即前向上向下等义自位不动而恒去来者谓一多之法各守一一自位而不碍缘起故去来也何以故下征释不动去来之旨。
问若由智者至法旧来成故。
释曰初智乖本法难二法智相成答何以故下征不成下释谓不成故旧来如此即以成故约智显即离始终故者法智无二故智及与法旧来成故者因果不二法智融通也。
问为由智耶至异体门讫。
释曰初法智双开问二法智双融答何以故征同时下双融之相余义准之者诸缘起法不过斯二也。
第二同体门者至二者多中一。
释曰双标即入也一者下标同体相入义二者下标同体相即义。
初一中多者至具有十个一耳。
释曰诸缘互应也谓众缘之中以於一缘应多缘故各与彼多全为一是故此一具多个一然此多一唯由本一应多缘故有此多一然与本一体无差别是故名为同体门也若依持容入者谓此本一有力能持彼多个一故本一中容彼多一多一无力依本一故多一入本一中。
仍一非十也至准例可知耳。
释曰仍一非十等者拣体用之别也初一钱既尔下例多一有力本一无力也以由我多一方詺本一为本一故多一有力便摄本一本一便入多一也。
二者多中亦有至即十中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