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统编年 - 第 20 页/共 68 页

佛教初来。未知戒律。比邱出家。剪发而已。昙摩迦罗。及昙无德等。精善律宗。乃立羯磨。(此云作法忏悔)受具。(足也谓戒法具足)中夏戒律始此。   庚午十三年。   辛未十四年(吴太元元年)。   佛灭后一千二百年。   壬申十五年(吴元凤元年权薨)。   癸酉十六年(吴亮立改元建兴)。   甲戌十七年(魏废帝髦正元元年) (吴五凤元年)。   乙亥十八年。   丙子十九年(魏甘露元吴泰平元)年。   丁丑二十年。   戊寅景耀元年(吴主亮薨休立改元永安)。   己卯二年。   祖付婆舍斯多正法 示偿宿业。   祖游化至罽宾国。有沙门波利迦。(或云波黍迦)本习小乘禅观。其学徒有五。曰禅定。曰知见。曰执相。曰舍相。曰不语。祖谓持不语者曰。佛教勤衍般若。孰为不语。而反佛说耶。谓舍相者曰。佛教威仪具足。梵行清白。岂舍相耶。谓执相者曰。佛土清净。自在无着何执相耶。谓知见者曰。诸佛知见。无所得故。此法微妙。觉闻不及。无为无相。何知见耶。四众皆服从。惟禅定师达摩达者。闻四众义屈。愤悱而来。祖曰。仁者习定。何当来此。既至於此。何云习定。彼曰。我虽来此。心亦不乱。定随人习。岂在处所。祖曰。仁者既来。其习亦至。既无处所。岂在人习。彼曰。定习人故。非人习定。我当来此。其定常习。祖曰。人非习定。定习人故。当自来时。其定谁习。彼曰。如净明珠。内外无翳。定若通达。必当如此。祖曰。定若通达。一似明珠。今见仁者。非珠之徒。彼曰。其珠明彻。内外悉定。我心不乱。犹若此净。祖曰。其珠无内外。仁者何能定。秽物非动摇。此定不是净。达摩达闻已。遂作礼曰。我於学道。盖虚劳耳。尊者幸有以教我。殷懃哀请。祖曰。诸佛禅定。无有所得。诸佛觉道。无有所证。是真解脱。酬因答果。世之业报。於此法中。悉不如是。达摩达曰。蒙祖开悟。心地朗然。祖既摄五众。名闻遐迩。方求法嗣。遇一长者引一子问祖曰。此子名斯多。当生便拳左手。年二十矣。终未能舒。愿尊者示其宿因。祖睹之。即以手接曰。可还我珠。童子遽开手奉珠。众皆惊异。祖曰。吾前报为僧。有童子名婆舍。吾尝赴西海斋。受嚫珠付之。今还吾珠。理固然矣。长者遂令出家。祖会众圣与授具。以前缘故。名婆舍斯多。祖即谓之曰。吾师密有悬记。罹难非久。如来正法眼藏。今当付汝。汝应保护。普润来际。偈曰。正说知见时。知见俱是心。当心即知见。知见即於今。祖说偈已。以僧伽黎密付斯多。俾之他国。随机演化。斯多受教。直抵南天。祖谓难不可以苟免。独留罽宾。时本国有外道二人。一名摩目多。二名都落遮。学诸幻法。欲共谋乱。诡为释子。潜入王宫。其王弥罗崛。遂灭毁释教。秉剑至尊者所问曰。师得蕴空否。祖曰。已得蕴空。王曰。离生死否。祖曰。已离生死。王曰。既离生死。可施我头。祖曰。身非吾有。何吝於头。王即挥刃断尊者首。白乳涌高数尺。王之右臂旋亦堕地。七日而终。太子光首叹曰。吾父何故。自取其祸。延众忏悔。时象白山有仙人。深明因果。言师子与罗崛。往世皆为白衣。以嫉法胜故。阴[片*戈]於崛。乃今偿焉。遂以祖报体建塔。   祥符荫曰。佛祖俱偿定业。非定业不可逃也。大人境界。顺逆等观。刀割香涂。施受平等。业既定矣。佛祖尚不可逃。众生岂可恬然日造。而不知惧乎。且世间矫矫自好者。尚且恩怨分明。况佛祖。出世导师。宿业不偿。而以通力免乎。酬因答果世之业报。於此法中。悉不如是。祖盖明言之矣。业性本空。梦幻何有。又岂可徒以世间情见测之耶。至付法藏传等诸书之谬妄。(教家谓师子尊者偿业。相传法人於此便绝云)前贤已详证之。兹不复论。   考定(东山契嵩传法正宗论云。祖偿宿业。以甲历计之。当在丁卯。为魏少帝芳正始八年。吴赤乌十年。今以鹤勒那祖明示吾灭后五十年。北天竺有难。婴在汝身之言考之。祖寂于前汉献帝己丑建安十四年。至后汉己卯景耀二年。正当五十年。定祖偿业於是年。与宝林传等书相合为不谬。东山葐一时之讹也)。   宗统编年卷之六   宗统编年卷之七   第二十五世祖   婆舍斯多尊者。罽宾国人。姓婆罗门。父寂行。母常安乐。初母梦得神剑。因而有妊。既诞。拳左手。后遇师子尊者付法。   后帝庚辰景曜三年(魏景元元年)。   第二十五世祖婆舍斯多尊者嗣宗统(六十七年)。   辛巳四年。   祖化伏外道潜隐南天。   祖至中印度。国王迦胜。设礼供养。有外道无我尊。先为王礼重。乃於王前论义。冀胜祖自重。谓祖曰。我解默论。不假言说。祖曰。孰知胜负。彼曰。不争胜负。但取其义。祖曰。汝以何为义。彼曰。无心为义。祖曰。汝既无心。岂得义乎。彼曰。我说无心。当名非义。祖曰。汝说无心。当名非义。我说非心。当义非名。彼曰。当义非名。谁能辨义。祖曰。汝名非义。此名何名。彼曰。为辨非义。是名无名。祖曰。名既非名。义亦非义。辨者是名。当辨何物。如是往返五十九番。外道杜口信伏。祖念师子尊者遇难。即辞王南迈。至南天。潜隐山谷。王天德迎请供养。王有二子。长曰德胜。凶暴而色力充盛。次曰不如蜜多。和柔而常婴疾苦。王以问祖。为陈因果。王敬信受。有咒术师忌祖。置毒食中。祖知而食之。彼反受毒。遂投出家。   沙门朱士衡於洛讲道行般若经(东震讲经之始)。   壬午五年。   癸未炎兴元年(是岁汉亡)。   甲申(魏咸熙吴兴元)元年。   乙酉(魏咸熙二年即晋太始元年吴甘露元年)。   沙门昙摩罗奈译经。   沙门昙摩罗奈。晋言法护。本姓支。月支国人。历西域解三十六国语。及书从天竺国赍梵册来。因居炖煌。遂称竺氏。后诣洛阳江左。起太始元年。迄永嘉二年。译出般若法华等经。共二百一十部。合三百九十四卷。   晋(都洛阳司马氏)。   武帝(讳炎废魏主奂为陈留王称帝为世祖武皇帝在位二十五年改元者三)。   武帝丙戌太始二年(吴宝鼎元年)。   丁亥三年。   佛教来东土二百年。   戊子四年。   己丑五年。   庚寅六年(吴建衡元年)。   辛卯七年。   壬辰八年。   癸巳九年。   甲午十年。   乙未咸宁元年。   丙申二年(吴天玺元年)。   丁酉三年(吴天纪元年)。   戊戌四年。   己亥五年。   沙门僧会寂(书僧寂始此)。   武帝庚子太康元年(是岁吴亡)。   辛丑二年。   会稽鄮县舍利塔从地感见 发明(塔寺不书此书以感异也)。   并州离石人刘萨诃。生畋家。戈猎为业。得病死苏。见一梵僧语曰。汝罪重应入地狱。吾愍汝无知。且放汝。今洛下齐城丹阳会稽。并有古塔。及浮江石像。悉阿育王所造。可勤求礼忏。罪得消灭。醒后改革前习。出家学道。更名慧达。如言南行。至会稽海畔山泽。处处求觅。莫识基绪。悲塞烦惋。投告无地。忽於中夜。闻土下钟声。即迁记其处。剡木为剎。三日间。忽宝塔及舍利。从地涌出。灵塔相状。青色似石而非。高一尺四寸。方七寸。五层露盘。似西域于阗所造。面开窗宇。四周天全。中悬金磬。绕塔身上。并是诸佛菩萨。金刚圣僧等像。状极微细。瞬目注睛。乃有百千像见。面目手足。咸具备焉。神力圣迹。非人智所及也。今在大铜塔内。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甲辰五年。   乙巳六年。   丙午七年。   丁未八年。   戊申九年。   己酉十年。   惠帝(讳衷武帝子在位十七年)。   惠帝庚戌永熙元年。   辛亥元康元年。   壬子二年。   沙门法炬等译经。   炬等前后译出楼炭等经。共一百四十二卷。   癸丑三年。   甲寅四年。   乙卯五年。   丙辰六年。   丁巳七年。   戊午八年。   己未九年。   庚申永康元年。   辛酉永宁元年(自永宁之后所在十六国五凉四燕二赵三秦大夏并蜀为十六国杂晋魏间)。   壬戌大安元年。   癸亥二年。   甲子永兴元年(汉高祖刘渊元熙元年成都王李雄建兴元年)。   乙丑二年。   丙寅光熙元年(成都晏平元年)。   怀帝(讳炽惠帝弟在位六年改元者一仁慈短折曰怀)。   怀帝丁卯永嘉元年。   戊辰二年(汉永凤元年)。   己巳三年。   庚午四年(汉烈宗刘聪光兴元年)。   沙门佛图澄自西竺至洛阳(神异不测。咒钵生青莲华。石勒石虎多所感化)。   辛未五年(汉嘉平元年成玉衡元年) (是年帝为刘曜所执迁于平阳)。   壬申六年(帝迁平阳书六年存正统也)。   愍帝(讳业武帝孙在位四年改元者一在国遭忧曰愍)。   愍帝癸酉建兴元年。   石佛像浮海至吴郡迎供通玄寺 发明(佛事云兴。塔广鼎建。神踪异迹。不可枚称。昭垂来哲。载有典章。故不具书。此书表异也)。   吴郡吴县松江沪渎口。渔者遥见海中有二人见。浮游水上。疑为海神。延巫祝。备牲牢迎之。风涛弥盛。骇惧而返。有奉佛居士。吴县华里朱膺闻之曰。将非大觉之降灵乎。乃洁斋。共东灵寺尼。及信佛者数人。至渎口稽首迎之。风波遂静。浮游二人。随潮入浦。渐近渐明。乃知石像。将欲捧接。人力未展。飘然就起。便舁还通玄寺。看像背铭。一名维卫。一名迦叶。莫测时代。而书迹分明。以事表闻朝廷。勅听留吴郡供养(今苏州开元寺石像是)。   甲戌二年。   乙亥三年(汉建元元年)。   丙子四年(帝降汉西晋亡)。   西晋二京。建寺一百八十所。译经一十三人。共七十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