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 第 9 页/共 66 页
案。僧宗曰。向问多头。是咨身密。今问说法。是咨口密。根有利钝。教有浅深。月一日至十五日也。宝亮曰。明佛如父母。不欺于子。随根性而说法。以劝信也。
云何复示现究竟于涅槃。
案。僧宗曰。向明果益。不在一佛。今就释迦。辨灭不灭。即是乘涅槃船。济众生义也。下文因放光。催纯陀供。说十三偈。广明不灭也。智秀曰。第二十八问。悬见大众。睹佛受食。谓应实死。故问应迹灭不灭义。
云何踊进者示人天魔道。
案。僧亮曰。昔日偏教。说佛无常。密筌于常。惑者失旨。慧命不生。是为魔道。今圆教既开。能生圆解。终成大觉。是为天道也。宝亮曰。此下频有四问。共证究竟事也。此一问即证未来事毕。已为未来众生。开耶正二门竟矣。于今现在。更无事也。昙纤曰。下文答云。若有不能如是观了。三宝常者。是旃陀罗。即谓魔道。异此者。名天道也。
云何知法性而受于法乐。
案。僧宗曰。说天魔二道。大众蒙解。得法津泽。心生欢喜。事由今教也。昙纤曰。下文时诸天人大众。闻是法已。心生欢喜。踊跃无量。是即法乐。以答此问也。
云何诸菩萨远离一切病。
案。僧宗曰。前明无灭。此明无病。下现病品。广明病之不实也。昙纤曰。下文言。今悉见诸菩萨。体貌瑰异。殊大殊妙。唯见佛身。喻如药树。为诸菩萨之所围绕。是则内外无病。答此问也。
云何为众生显说于秘密。
案。僧宗曰。昔日密语。生人谬执。若无今教。何由遍达。广佛隐言。宣显深旨。生解由经。亦叹教也。昙纤曰。下文今者。如来欲为未来无量众生。作大明故。宣说如是大涅槃经。答此问。
云何说毕竟及与不毕竟如其断疑罔云何不定说。
案。僧宗曰。昔教明二种人。有病必不可治。此经所明。悉皆能治。由经力胜。亦叹教也。宝亮曰。明阐提逆罪谤法三人。毕竟不能进也。菩萨毕竟。能去声闻之人。遇善友者则进。不遇则退。明不毕竟。下余半偈。还请佛解释也。昙纤曰。下文有余偈等。谓有余者。则不毕竟。无余者。即是毕竟。答此问也。结答云。唯除助道。常乐善法。其余一切者。有余无余也。
云何而得近最胜无常道。
案。僧宗曰。始则治罪。终为菩萨德力转高。邻于极境。皆由经力。此中并指今教。能开发圆解。物无余疑。经益显矣。宝亮曰。此明五人从四时学。来至今经。教于因果中生信。得近无上道也。昙纤曰。下文尔时大众。以种种物。供养如来已。即发无上道心。无量菩萨。得住初地。即是近无上道。答此问。
我今请如来为诸菩萨故愿为说甚深微妙诸行等。
案。僧宗曰。四重文中。第三文也。前明因果。一经旨归。既已彰矣。第二叹教。今明依经修行。取于常果。亦欲使彼涉求之徒。向慕前规也。欲论文句。并互相涉。前明果中。亦复说因。今辨因文。亦复明果。乃至明境。亦辨于行。就行文中。亦复论境。是则经文浑互。如似不分。然要当求其纲纽。亦各有在也。愿为说甚深者。十地行愿。非二乘所窥。故言甚深。但行有浅深。浅则说行。深详功德。功德与行。广略虽殊。因义不异也。
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唯愿大仙尊为我分别说。
案。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之妙。不过佛性。师子吼是略。迦叶是广也。
众生大依止两足尊妙药(至)诸佛之境界。
案。僧宗曰。说问既竟。将自收退也。诸阴者。上至诸佛。下及众生。人天五道也。夫圣教不同。斯旨甚深。乃是未达。理应咨问。但情浅智劣。不敢有咨。岂唯我所不敢。乃至精进八住以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问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八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九(长寿品第四卷之第二)
释长寿因义 出密迹力士杀童子事 出诸羯磨名 出入河归海事 合椋牛譬 释法性义 释无想天受乐事 释一体三宝义
长寿品之第二
尔时佛赞迦叶菩萨善哉善哉。
案。僧亮曰。上说虽显。而义旨未周。故须明也。宝亮曰此下先答长寿因也。开为七段。第一许说。第二戒众。第三总说。第四劝令外化。第五佛自引证。第六正业体相。第七释疑也。智秀曰。此一品答因果两问。即为两别。前答因问中。有三段。第一赞其能问。第二辨长寿因相。第三论义也。明骏案。此下答因问也。大分为两。第一正答。第二迦叶咨难也。就正答中。有五翻。第一从此讫利益众生。先叹其能问也。有三意。初以远齐诸佛。次以近等大士。后称其弘益。以结叹也。第二从我无智力。讫深智慧故。迦叶仰酬。叹旨也。亦有三意。初引蚊蚋为譬。不敢仰齐诸佛。次引藏臣为喻。谓已顶奉恭敬。或有片同菩萨。后自谦光云。所问管劣。岂能旷益。正可自利而已也。第三从谛听以下。讫转为人说。诫使至心。劝令转教也。第四从我以修集已下。举现在为证也。第五正答问。有五阶。夫十地以大悲为首。五戒以不杀为先。是以命问之端。发言在戒。故知。菩萨心戒。无自大悲者矣。今既明寿因。是故第一先举至慈之譬。以明自行也。第二劝行不杀。授以十善五戒。以显外化也。第三俯入三涂。拔现在之苦。广明悲之用也。第四发四弘誓。安慰未来广慈之用也。第五结也。天上者。自近而言远耳。
善男子汝今未得(至)如一切智问等无有异。
案。僧亮曰。此下第三答问分也。僧宗曰。此问总一经之宏致。收万行之枢机。仰弘圣旨。故重称善以赞也。尔问我答。照理是同。诸佛敷扬。何以异此。故曰等诸佛也。宝亮曰。迦叶之实。未易可详。以迹而取。岂议照与佛齐。既所问理玄。独焉峰秀。为近见之徒。须此叹耳。
善男子我坐道场菩提树下(至)则能利益无量众生。
案。僧宗曰。非唯仰等诸佛。亦复同昔大士也。昔七处八会。说华严方广。于时十方大士。云集论义。亦尝作此问。
尔时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法性虚空甚深之义。
案。僧宗曰。佛上虽叹。言过所称。谦退未达。德光愈著也。智慧海者。一则深广。二则藏宝也。法性虚空者。有二种。一则万法本来无性。二则涅槃亦称法性。此非思力所及。
世尊譬如国王髻中明珠(至)令我广得深智慧故。
案。僧宗曰。谓蒙答旨。顶奉恭敬。如彼藏臣也。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至)既听受已转为人说。
案。僧亮曰。大乘之法。不为一人守护之。方应无边而流通也。僧宗曰。将答所问事。须诫而敕之。夫宗致幽玄。非轻心所受。虽复言指迦叶。而意在时众也。
善男子我以修集如是业故(至)今复为人广说是义。
案。僧宗曰。所明不虚。乃引我为证也。
善男子譬如王子犯罪系狱(至)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案。僧亮曰。此先譬说。后法说也。菩萨有外行内行。慈是外行之因。八河归海。外行果也。群生是内行因。涅槃佛性。是内行果也。次说三宝一体。重显二果常也。王自回驾者。狱为不净。非王行处。慈故至也。五道是苦。非菩萨所居。亦以慈故。难至而能至也。
授不杀戒教修善法(至)随所寿终生于天上。
案。僧亮曰。慈本救苦。戒是救苦之本。济慈之行也。生于天上者。因地现报也。僧宗曰。十善四等是要行。四弘誓是要愿也。十善中略指不杀。为长寿因者。盖取其相似义也。余九略不说耳。宝亮曰。别有经明四弘誓。配四谛也。谓未度苦者。说苦谛令度。未免缚者。说集谛令解也。未涅槃者。说灭谛令会也。末安者。说道谛令安也。其心旷故名弘。必能行故名誓也。
尔时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实作子想如罗睺罗。
案。僧宗曰。此举事为难。谓不等也。物情见昔往往治罪。如似伤慈。故须明也。明骏案。此下第二迦叶难也。难意有两。承上旨云。行慈持戒为因。得长寿为果。今此第一先难令无慈。而犯杀戒。使因义不立也。后第二举现见涅槃。无长寿果也。若有长因。果不容短。果必不长。故知。无因反[雨/復]。两关以成其义也。就前关中。有三翻。第一定子想之慈也。第二举事以金刚神。为成难也。第三举理。以涂割为类也。此即第一定慈也。三种恶人。亦作子想不耶。有两阶。先迦叶定。后佛答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同于子想如罗睺罗。
案。僧亮曰。慈实不等。以二事为证。一以众生不可等。谓破戒是也。二以菩萨慈事不等。力士所杀童子是也。承佛旨者。佛尚不等。况菩萨乎。僧宗曰。金刚即菩萨也。既承神旨。则二圣共杀。斯不等明矣。
佛告迦叶汝今不应(至)同于子想如罗睺罗。
案。僧亮曰。白衣毁法。尚加苦治。况出家耶。僧宗曰。圣人与夺。利益有时。未必待化。但迦叶所举之事实是化耳。明骏案。此下佛答有五阶。第一拂迹显童子是化。第二明王法与佛法。曲异以证不杀也。第三以小况大。若放一光。尚与无畏。况当有杀也。第四举三譬。明未后行法。四众能治。破法罪人。得福无量。第五双结二旨。若不治者。得无量罪。能如法治。是我弟子也。
善男子譬如国王(至)诸行恶之人有果报故。
案。僧亮曰。佛以三事。证平等也。一以羯磨治罪。不断其命。二以光照光是慈果施无畏也。三治众得福。不害于慈也。宝亮曰。人若犹有信者。则不得断命。夫生道万端。何必苟在斯法。比丘自可依法而立德。岂惧讥呵。而坏行耶。
善男子汝今当知如来即是(至)具有如是无量势力。
案。僧亮曰。得无量福者。先以事况也。将欲灭之者。不悔则灭。能悔则止。彼王以二事故得福。一怜愍人民。二令恶者修善。治法比丘。一以护法。二令修善也。下以翦树拔发。偏与护法。为作譬。
善男子未可见法汝欲见者(至)即应驱遣呵责举处。
案。僧亮曰。此第三事引证也。明未来护法。得福无量。以明必有深利益也。
若善比丘见坏法者(至)是我弟子真声闻也。
明骏案。此弟五阶。双结得失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若治毁禁是言则失。
案。僧宗曰。向以童子为化。显无不等之失。然犹治罪人。于慈成碍。是故引此。涂割二事。以为问。
佛告迦叶善男子譬如国王(至)如是教诲得福无量。
案。僧宗曰。将欲答难。先举譬也国王譬佛。大臣譬通法菩萨。诸子譬四众。端正譬得理之解不偏也。宝亮曰。明如来以四部弟子。付弘法之人教成就也。假令三部弟子。不从诲喻。不尽成道。而余有一众。不可以少欲而不治也。所以不得罪者。有二意。一无有恶心。二明运慈故也。
善男子如来亦尔(至)亦能善知宿世之事。
案。僧宗曰。合譬以凡况圣。答难显一子之平等非谬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如来不应作如是言。
案。宝亮曰。将欲说果。以果难因。现果不长。往因宁等耶。僧宗曰。虽复捉果寻因。而事在难果。即答长寿果问也。智秀曰。犹是难因也。因必是实。理召常果。则不应涅槃。今已果征因。因非实矣。以此而推故。知犹是难因。未是答果也。有两翻。第一难。第二答也。就难中有三阶。第一直谓不应长寿之旨。第二举譬。第三合譬结难。此即第一将欲为难。先领旨也。
何以故如知法人能说种种(至)是知法人言行相违。
案。智秀曰。此第二阶举譬也。
如来所言亦复如是(至)得是短寿不满百年。
案。智秀曰。第三阶合譬结难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汝今何缘(至)于诸常中最为第一。
案。智秀曰。此第二翻佛直呵答而已。上来所明。不应复有如此粗言。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得寿无量。
案。僧宗曰。若语其事。但八十年也。而云诸常法中。最第一者。不应无旨。是故问言云何常也。智秀曰。此下答第二长寿果问也。答问不同。或须重称问以求答。或直尔而问。或因答前余势。仍为答者。此答中有三别。第一正答长寿义。第二设难。第三改正三归。从此讫寿命第一。正答问也。有两意。初迦叶问。后佛答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如八大河(至)及诸小河悉入大海。
案。道生曰。所以归海者。至下者也。其以众流。为海之水。水亦名为海矣。
迦叶如是一切人中天上(至)悉入如来寿命海中。
案。道生曰。如来何寿。以百姓为寿耳。谓之寿海。
是故如来寿命无量。
案。法瑶曰。夫长寿之由。穷不杀之理。然人天之命。亦少分不杀。是则入佛寿命少分因也。故云一切命。皆入佛命海中也。僧宗曰。海之吞纳众流。无有增。咸因地万善。钟于极果。以因满则常也。又胜鬘经言。如来藏即是佛性。在因为藏。在果为佛。非始非终。隐显为异耳。若众生无性者。中间亦可断绝。以其性义不亡。必应成佛。至佛乃常。如众流至海。更无去处。故惑尽行周。得佛自常也。宝亮曰。海是纳流之器。如来之寿。是众命之极。研辨其旨。凡有三义。其两义玄推。一义从文。第一明众生寿命。皆是如来寿命。海内无有过于佛者。第二众生寿命。虽复无量。流转不定。至佛方住。第三明菩萨在行地之日。施众生命。以此为因。得果之日。则不容短促。然经言众生生死。如蚕作茧。非圣所教。而今乃言。施命为因。此实难晓。又言众生可害。而行道者。无有害心。即名施命。此复难解。夫圣人出世。正欲令人断烦恼灭生死。若从此义。应是夺命。而言施命者何耶。夫命者。名之为生。生于真寿。真寿者。即法性身也。是故圣人。使众生修道。显真常之寿。圣意在此。故为施命也。
复次迦叶譬如阿耨达池(至)如来亦尔出一切命。
案。道生曰。以百姓寿为寿。感必出矣。出必无穷。若陂池也。法瑶曰。此明天人寿命。皆由佛化所得。故曰从如来命出一切命也。僧宗曰。前譬明入。今譬明出也。大品经言。一切天人。刹利大姓。乃至居士。一切皆由菩萨所化也。明因地之时。施一切命。化功则应还于化主。故至佛则常也。
迦叶譬如一切诸常法中(至)于诸常中最为第一。
案。智秀曰。上海譬虽明形待。因时之命。在果为极。未显终竟不尽。故以此譬。更明无尽如虚空。
迦叶譬如诸药醍醐第一(至)于众生中寿命第一。
案。智秀曰。赞叹常旨也。解由境生。不无除惑之功。故拟况醍醐。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常宣妙法如注大雨。
案。僧宗曰。承机致请也。上乃明妙果是常。未明迹须必灭。今因迦叶致请。明丈六非实。以下况上。则本迹可知矣。宝亮曰。明理既竟。引四事证也。第一借近况远。第二明有常之名。根本在佛。第三引法性为证。第四明一体三宝。唯一极为证。此即第一也。智秀曰。答问显常。已明于前。此下第二。更举三缘为证。此第一引伏难也。既云常。则应常住。既不住。便是无常。
迦叶汝今不应于如来所(至)是故现舍入于涅槃。
案。宝亮曰。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岂况如来。具以自在。示同毒树。
迦叶当知佛是常法(至)既修集已广为人说。
案。智秀曰。此章中有两翻。第一难。第二答。答中有两阶。前正况答。此结劝。
尔时迦叶菩萨白佛言(至)微尘世性亦不现故。
案。僧亮曰。将说内行因果。先难果常也。若果不常现。云何得与世法别也。性者。异道计云。以冥初。为世间性也。法瑶曰。前明如来常理晓然。但据今日现入涅槃。似是虚妄。则与世间所说同也。若无以辨异。则致或者众。故发斯问。使画然有判也。僧宗曰。就答果中。有四章。第一寄言行相违。显本是常也。虽知是常。外道亦言有常。第二释常我之名。本在于佛。为外道所窃。今释其真伪。真则佛法涅槃。其体是常。常即法性。但昔涅槃。亦言法性。二教既同。事须洗释。故第三简今昔二名。同明法性。所明不同。昔明法性。但以单灭。今明法性。常而妙有。极果体圆。备三归之德。是故第四劝厉行人。使归依也。有何异有。诚知本当。但即事为灭也。如即外道。亦有空言。俱无事验。滞言之徒。无以取信。愿佛为释。使真伪有在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意。举例重贵也。若同不现者。则应俱是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