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栖法汇 - 第 55 页/共 70 页

不明教而率意修行者愚也。何以故。无烛夜游。昧其所向故。虽明教而不务修行者。亦愚也。何以故。说食疗饥。终不能饱故。尔今听讲。无忘此言。如谓不然。古训昭昭。姑证一二。   佛制出家。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乃听教参禅。则知将入讲筵。预必精心学戒。既明教理。速须努力参禅。   经中种种譬喻。至谓如聋奏音乐。悦彼不自闻。于法不修行。多闻亦如是。则知终世空谈。不免耳聋之诮。一回实践。始成心得之功。   永嘉大师云。吾早年来积学问。亦曾讨疏寻经论。分别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则知逐派寻枝。心日劳而功日拙。穷源达本。守弥约而得弥深。   沩山和尚云。中流之士。未能顿超。且于贝叶留心。时光亦不虚弃。则知曲为中根。且使渐通途径。直求上果。不宜终滞筌蹄。   如上所说。非敢扬禅抑教。但劝繇教入禅。为生死则信是良言。志名利则翻兴异议。今日佩比韦弦亦繇尔。弃投水火亦繇尔矣。   △(十六)善罚例   善门   福善类 作福事。计用银二分为一善。拾遗还主。或钱或物。计银三分为一善(不依式挂牌无善)。看轻病。一日为一善。重病一日为三善。极重病一日为五善。被骂不还骂为五善。被打不还打为十善。非执事。自效勤劳。为二善(重劳加倍)。非执事。常住差出。四十里为二善。一百里为五善。巡香用心为二善。   慧善类 梵网观经行愿成诵。每一事为八善。四十八愿成诵为三善。沩山警策成诵为三善。朔望祈祷成式为二善。诵五戒十戒成式为二善。诵比丘戒成式为二善。诵菩萨戒成式为三善。息争事为一善。化人改恶从善为十善。退一不肖为二善。进一贤才为四善。开陈丛林利病。一事为二善(大事加倍)。讲演经论一小卷为三善。大卷为六善。极小卷为一善(以上受嚫非善)。问经解义为一善(深经加倍)。问事能处为一善(大事加倍)。施食不受嚫。一坛为四善。诵经不受嚫。一卷为一善。   罚门   上罚纳钱五百文。无钱。跪香。一百寸。不跪。除一百善。无善出院。此情轻者。若情重者必纳钱。更重者仍跪香十分之一。十分之一者。十寸香也。   中罚纳钱五十文。无钱。跪香十寸。不跪。除十善。情轻重同前。   下罚纳钱五文。无钱。跪香十寸。不跪。除一善。情轻重同前。   退戒人若自愿加倍纳罚以求早复。情轻者亦可量准。情重不准。   △(十七)免例   免直夜钱十文。免挑米钱五文。免挑柴。随路远近。近极钱二文。远极钱八文。免轻用钱十文。免看病钱五文。重病钱十文。极重钱三十文。免僧直钱五十文。免教经钱五文。免责问钱五十文。以上纳钱俱免一次。下次仿此。唯直夜。轻用。许即以钱与代者。余俱纳钱常住。   △(十八)摈例   摈出者。呜鼓三通。挂名僧约边。次诵戒毕揭去。其在外改过迁善忏悔求住者。十僧保之方准。住后仍前不改。再摈。   △(十九)序礼式   正月七月朔日序戒腊。   一菩萨戒。十年以上东立。十年以下。并具戒十。戒五戒西立。众共向东一礼。戒长向西答礼。   二具戒。十年以上东立。十年以下。并十戒五戒众等礼答同上。   三十戒东立。五戒等西立。礼答同上。   二月九月朔日序法派(非本山法眷。不必来集)。   一广字辈东立。大字辈以下西立。众共向东一礼。广辈向西答礼。   二大字辈东立。智字辈以下西立。礼答同上。   三智字辈东立。成字辈以下西立。礼答同上。   五月十一月朔日序生年。   一七十八十以上东立。六十以下西立。礼答同上。   一五十六十东立。四十以下西立。礼答同上。   三三十四十东立。二十以下西立。礼答同上。   △(二十)年考式   合寺僧行内外众等。分上中下三列。止开上列下列。各不得过三五人。中列不必开。戒首开一纸。首座开一纸。耆年开一纸。当家开一纸。私曲不公重罚俱腊月晦前一日开送内外管事另考。   △(二十一)求住式   出家一父母亲送。如无父母。须系极亲。二审是净器有八。一非忤逆不孝。二非犯罪脱逃。三非势逼贫穷。四非心图放逸。五非曾为恶事。六非身属大家。七非负债不还。八非家缘未了。三读诵粗知。谓晨昏课经。如心经弥陀经之类。四颇通书字。谓书不必博学。亦曾少分读习。字不必工好。亦能随分书写。以上四事合式方允。   进堂进大堂考四事。一满足五夏。二戒律严明。三晓了净土。四粗通诸教。以上四事合式方允。进西堂考六事。四事如前。更增二事。一教理精明。二志愿真切。以上六事合式方允。   △(二十二)剃发式重先考出家四事无碍。次考晨昏课经俱已熟练。在众无诸过失方允。本山惟腊尽一行。外来剃讫即去者不论时。然必考审应否详细。不可轻允。女人求剃。必其父母翁姑夫主子孙亲送。否则坚却勿允。   △(二十三)学戒式明旨既禁戒坛。僧众自宜遵守。然止禁聚众开坛说戒。不禁己身依戒修行也。兹议各各自办二部戒经。各各自于佛前承领熟读坚持。即是真实戒子。他日坛开。随众往受。证明功德。傥其久竟未开。亦何忝真实戒子。十方有来求戒者。即送前文与看却之。   云栖共住规约附集(各约式)   △(一)各执事条约   当家当家是大众所倚。须发大好心扶持丛林。弊要革。利要兴。不可糊涂过日。只图限满而已。大小执事尽皆有人承受。当家管何事。须是总理一切。时时觉察。处处巡行。早晚用心。莫误大众修行大事。   知库出纳常住钱米什物。登记明白。失记五下罚。写帐须次第清朗。糊涂二下罚。大众山粮银。每季进堂后三日。同监寺知山众等称过。一并封记。取时白众开封。擅取中罚。取毕登帐。擅取别用一赔十。茶银花利等。同监寺众等称明封记收贮。取用登帐明白同前。各色器物属何务者。交付本务明白。退务时。同监寺等照前一一点明交代。不点明交代者中罚。失耗不查一赔二。诸凡斋银经银嚫银等物。一一称收明白。同监寺酌议。照式买办。及从公给散。独擅自用中罚。事重出院。众中失坏常住器物。记帐催赔。不催。代赔。其赔银依旧买办本物。毋混。粥饭小食。同知众饭头酌量多寡。不可妄费。不可悭吝。务在适中。误事中罚。以馊恶招疾之物供众者中罚。担运人米面等到。一一查收明白。仍问是何施主。作何斋供。某日整办。不可苟且。失事中罚。诸物不时点简。熟食等不可久放。以致腐烂。酱醋等物不可失盖以致败坏。失误下罚。重物加罚。衣服茶料等物。雨天霉蒸不烘焙者下罚。败坏赔偿。不得泛为众僧寄物。其亡僧物尤宜谨慎。不可误用。匠作器用。及一切来取物者。即记水板交还。勾销明白。不记下罚。失事加罚。篮担索等用毕即收好归原处。损失罚赔。诣库索物者。查究明白。该与则与。不与下罚。不该与。而以常住物私做人情者。中罚。仍一赔二。病人将钱库房买物。或菜或果或酱醋等。不可不与。多寡从公。各执事该用器物。如香灯香烛圊头蒲鞋之类以时置办。违慢下罚。失事加罚。下院日逐支费定为额例。不得混乱。差记。失误二下罚。大事重罚。每季算帐一次。失算中罚。每年粮税串票次第黏簿上。失误中罚。交库之日。一一点明付与代者。糊涂不交中罚。库铭贴壁。常自观览。   知众专司人众。牌面进退。上名销名。忘误下罚。失事加罚。派理执事。随时添补。授一执事。必具茶送单礼拜。须开说本执事宜。苟简五下罚。察众中贤否勤惰。情识不公中罚。置鱼板一十二处。杂话打板。发化主。须具饭焚香礼拜。白方丈指授。迳遣者中罚。常住钱米粮税花息斋供等事。皆与库房通共议处。法堂大堂斋堂各处桌椅凳子。混乱失损。中罚安禅结制。预整理铺荐席床帐等。夏取风凉。冬糊窗牖。及炉火等。各要齐备。苟简五下罚。病房老房常宜点简。分付卧具医药灯火齐备。怠缓中罚。   知客客至茶汤点心单次一一调停。若不识面。即请问名号。住某处。不得疏慢。疏慢下罚。失事加罚。凡人客初至时。禅堂未止静。即请进堂礼佛。若已止静。报言请安单。或暂随喜。待堂内开静时来。请进堂。即问一行几众。不得失记。如要各处随喜者。可引一看。凡遇信施办斋散嚫等事。同当家公议行之。如库式中说。斋供小食等。客情本山一例。私情厚薄中罚。客众及外住法眷到。预打叠外单安置。混送入堂下罚。堂中私自招揽三下罚。本执知而不举中罚。求单求戒等事。先接待审问。次日引见监寺。如前求单式中开说。草率中罚。士大夫诸方书至。收好送入。回书交付来人明白。失误五下罚。客房床帐枕被席荐桌椅面盆手巾灯台茶壶物等。俱简点照料如法。失误下罚。常住钱米粮税花息斋供等。同当家库头众执事议处。施主送来放生牛鹿猪羊等。白当家库头登簿。某施主送来。某物交付看生某人收管。凡在此求住者。须先令看本寺规约。果能一一行持与否。次会众执事察其来历。审其立心。至详至细。乃再乃三。的系稳当好人。无诸违碍。方可安单入众。如或轻易容留。以致混杂非人者。一并出院。   书记常住正事。施主疏文。书写当尽其心。不可潦草苟且。   知山山场地段。界限分明。不可侵混他界以致争讼。每年尽。会众观山一次。开垦竹园。种植茶树。及杨梅等柴山。某处先伐。某处后伐。挂号挨次。不得混乱。不依指示者举罚。阿容不理中罚。夹笆打墙。开门塞户。及时整理。误事中罚时或上山照料悄望。以杜小人侧窃。山粮花息等。同库司议。各处园地该下种者。同园头及时下种。勿得失时。   知屋殿堂寮舍厨厂各处屋宇。时时看视。或漏者。宜早修盖。或该修者。或该造者。白监寺。及时整理。误事中罚。下院房屋应修。不理二下罚。失事中罚。   直板日夜各处巡行。见杂话戏笑者。即鸣板念佛。十声为率。不随板摄心正念者举罚夜间禅堂前各寮前鸣板。睡中有人随板念佛者举善。虚应故事。不举罚不举善者。查罚。   典座凡厨下斗争者。先劝令止。不止。击。木板五下。又不止。连擂一通。堂内外直日人查举。阿容不举下罚。大事中罚。不得造偏众饮食。与者受者俱下罚。除病人不论。诸物未供佛者。不得与众先食。与者受者俱中罚。除病不论。造物不先尝。致使咸淡失宜。下罚。油酱过分用者下罚。若施主特送。又不可吝惜。克减者中罚。斋供等造两样。私心厚薄者中罚。无故用胡椒香菌者下罚。及采野菌食者罚同。三时打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