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 第 32 页/共 35 页
令其睹供养 引生檀施心
若于资具内 有爱着须舍
当于戒德人 随情施衣钵
苾刍虽持戒 爱钵至身死
还生自钵中 受恶毒蛇报
若患痔漏等 勿使不信人
造次辄行医 割除令苦恼
如其疗痔病 药咒可应治
无医为处方 不以爪甲截
若无看病人 无弟子及药
大众咸供给 药乃出僧伽
必是孤独类 全无供侍人
合众并应看 或可为番次
若患疥癞病 勿污僧床褥
宜将厚衣替 咸用己私财
檐厅及门屋 大小便舍中
不应看病人 可居安隐处
造寺主身死 被禁或他行
于斯住五年 虽贫不应弃
更可于五年 与近寺同利
别为长净事 守护不令亏
看守满十年 若心不乐住
宜将卧具等 移安近寺中
宜应好闭门 随情向余处
苾刍如乐住 任意可应居
他寺所寄物 他索即应还
必若有余缘 受用诚无过
施主有先心 施此非余处
回将与他寺 宜应强夺来
若着僧衣服 及自上价衣
不应浣染等 福增无损故
若于雨雪时 不应安露地
无宜着此服 入不净室中
若其过初夜 卧具不应分
必知长久停 宵中亦应给
应随老次第 与床并坐枮
当留一所房 与客苾刍住
纵在阿兰若 随老乐应分
地树及丛林 准次皆分给
设居于静林 亦须留客处
为护其衣钵 异此遂招愆
若在于迮处 肘地应分卧
瓶水及齿木 药杂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 戾须净扫拭
如其故令坏 恶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际 不嘱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 虽啼不应与
卧具及饮食 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 大师法恒尔
若彼身重病 不乐出本房
乃至未差来 放免其分次
若见僧房外 卧具露地安
应可持令入 老病令人举
见大众卧具 被火烧水漂
护身当救持 不应为造次
先须出己财 次出于僧法
后当持佛物 是次第应知
先须请容许 次可相时宜
方于三藏中 随情问疑处
凡为教授者 随行住坐卧
于此四仪中 说法皆非犯
诸有受学人 先须起恭敬
但除寝卧事 余三不在遮
教授学人时 彼愚心未晓
悲情善开喻 百遍不应辞
苾刍举手打 屋柱树及墙
斯皆有愆过 智者不应作
臂上不安玔 咒线任情持
若有所须时 系臂无令现
若诵诸明咒 不得敬余天
宜应礼三宝 持外道咒术
不于覆钵家 受饮食床座
亦不往彼舍 为其说法等
必有净信心 敷妙衣布地
苾刍应为蹈 念诸行无常
但畜三衣者 唯开一洗裙
若更畜余衣 便乖杜多行
若诸麦豆等 曾经蒸煮来
虽复尚坚生 鞕种皆非犯
呕食出咽喉 吐却净漱口
仍除先业力 颈内有双喉
若有雕彩扇 为众畜时听
苾刍所著衣 不应同一色
若是乞食人 随衣着[巾 句]细
于花果树下 不弃大小便
寺角中阁道 木作石不为
重病不礼他 亦不受他礼
洗待身干已 方可着余衣
或手拂令干 或用身巾拭
若得花香物 屏处随情嗅
能使眼目明 令施福增长
孙陀利打衣 寄与难陀着
世尊闻此事 因斯制打衣
得他先打衣 水洒柔方着
依旧光华者 便招越法愆
知是贼所弃 死肉有残余
甘蔗等同然 对众无宜取
若以头背跨 持物路中行
现苦已招讥 当来更被压
若有贵价緂 举置被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