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 第 31 页/共 35 页
三启用心听 各须生厌离
诸行尽无常 缘生法皆灭
刹那不暂住 如露被风惊
遍观诸世间 无有长存者
咸趣无常海 共被死波漂
四大坚性等 此不可迁移
生者必无常 死王威力大
无常不简择 善恶戒多闻
一种皆归死 不论凡与圣
诸佛及缘觉 声闻弟子众
尚舍无常身 何况诸凡夫
如斯法诵已 方说特崎拏
还归洗手足 制底行旋绕
或可连身洗 更复着余衣
去时持故衣 勿损鲜花服
诸行无常等 牟尼之所说
行思归寺中 当息悭贪想
所有诸衣物 应随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 作法如常制
揵稚诵三启 礼制底行筹
及为羯磨时 五时皆得分
不应众未聚 辄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终 应行其两分
作斯定记已 然后共分财
设后客人来 不应与其分
我死方持与 悭心作此言
准斯无决情 死后宜归众
决情无吝意 生存现付与
随心施别人 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 出家不合然
如为顾恋心 是日增生死
若苾刍身死 自他财杂乱
宜应将钵等 置在于僧前
观知是亡物 即应如法分
所有诸宝等 准教而处分
苾刍身若死 还合苾刍分
当时无苾刍 尼众应分取
苾刍尼若死 苾刍尼合得
如其尼若无 苾刍应作主
俗舍苾刍死 无僧由俗人
宜可与先来 俱来与求者
两人俱并乞 斯应与二人
或随施主情 与者宜当受
或时近多寺 此家苾刍亡
随其头所指 合得亡衣钵
苾刍负他债 忽尔卒身亡
应须细问知 众用亡衣与
若是知事人 为众取他物
应将众物与 还债善筹量
凡是知事人 向他边取物
宜应告上座 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 持来施苾刍
受取理无伤 令其福增长
若彼情生悔 还来索此衣
苾刍应尽还 勿令忧火迫
被举共好人 同居随一死
亡衣好人得 举者不应分
若无持戒人 被举有人死
虽举未蒙解 宜应共分物
既有明书券 出物与他人
为众若身亡 众应依契索
合入众与众 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与王 仍除刀箭等
应用此等物 作刀子及针
余并现前分 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颂 依佛所说经
由法语得财 此物宜应受
牟尼有二法 教及证应知
教是阿笈摩 施法应请分
安居若过半 便有舍戒人
此际苾刍亡 应与其人分
造佛窣睹波 苏迷卢等量
四畔基牢固 乃至安宝瓶
轮一二三四 如次果应知
凡夫具德人 瓦头为制底
若作佛制底 轮盖无定数
过千妙高量 获福乃无边
独觉麟喻佛 不过十三槃
于彼相轮头 宝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 两边二弟子
余圣次为行 诸凡应在外
次明看病事 更互可应为
药直若贫无 僧物宜当与
若病人来乞 洗钵盛净水
应诵佛伽他 三遍存心咒
苾刍为受药 持将与病人
如其授者无 自取亦听服
不应就病人 教化取衣钵
假令虽舍施 大众不应分
施者及受者 教化者情贪
三俱非净心 此不应受用
病者若乐欲 供养于佛僧
应用好衣等 守持粗恶服
若彼贫无物 教化可应为
随情施少多 令其信增长
乃至一盘花 或可持瓶水
应随病人语 供养使心欢
若于己财物 悭心苦难舍
宜应用心劝 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 为舍衣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