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积经 - 第 6 页/共 214 页
终不往三塗,不受生盲果。
能常劝请他,宣扬最胜教,
以此善根力,转无上法轮。
若人于母所,为作法留难,
受鄙陋女身,盲伛多众罪,
不曾睹众色,亦不少闻声,
住于幽闇间,犹如蝙蝠类。
于妻生妒忌,与作障法缘,
从兹速命终,当为极陋女,
发黄眼睛绿,黧黯目盲冥,
足跛怀毒心,耳聋多口舌。
如斯种类处,速受众恶身,
常为欲因缘,丈夫生嫉妒。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若他施物,设有微少酥、醍醐等乃至或多难施之物,主若不请不应行施;他欲出家不应留难,未出家者,应当劝喻令使出家;见有建立如来塔庙,当助修营,不应缘此取其财物。如是三法,在家菩萨所不应作。”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他施功德财,不应与非处,
于重便获罪,所施不能遮。
信者诣施前,合掌俨然立,
于中人力少,乐欲给侍僧,
应随施主言,助其少人力。
水浆汤饮等,及余轻物类,
无违施主心,不令他怨恨。
若有欲出家,或子或亲属,
菩萨于是中,不应作留难。
愿有情安乐,愿得证涅槃,
我胜意乐然,愿说无上法。
知其过失已,不应秽自身,
勿长夜忧嗟,为烦恼所染。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不应修行。何等为三?不应贩卖男子、女人,又亦不应与他非药,若有作者不应亲近。”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应离贩卖男,亦离贩卖女,
非药勿与他,若与者应离。
为苦众生故,天等所同呵!
随趣诸方维,忧箭所中害,
长夜增忧恼,众苦逼其身,
夭寿自销亡,是故不应作。
此过及余失,我悉了其因,
为诸菩萨等,略说其少分。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不应往彼淫女之家,不应亲近诸媒媾者,不住屠杀牛羊等处。如是三法所不应作。”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不至淫女家,专行秽欲者,
速致世讥嫌,亲近下欲故。
尊者知其往,便即起嫌诃,
招疾害其身,以之令寿尽。
常不应亲近,媒媾男女人,
他娶女为婚,近之被诽谤。
亦不应往诣,诸为屠宰家,
菩萨胜依人,皆所不称赞。
此诸深过患,如来悉了知,
为不正行人,我今如实说。
世尊所有教,我弟子能知,
斯人于佛前,能诣所行处。
众生住圣道,将速至涅槃,
佛为如是人,非为恶行说。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应成三法。何等为三?住在家中,观己身命如客使想;于己施物起积聚想,于未施者如远离我百由旬想;不为妻子作积聚想。在家菩萨,应当成就如是三法。”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常修于死想,我命速当终;
于其所积财,应修取坚实,
财不为妻子,亦不为己身,
速疾得坚牢,身命及财物。
殷重求佛道,不起贡高心,
若舍饶益门,常遭诸损害。
犹如於戏童,少尝非饱足,
法味尚轻微,虽信非堪保!
修行非猛励,相去实全遥,
弘扬若不休,名为究竟法。
迦叶我今说,如斯诸法门,
人能解了之,名为一切智。
以智善观察,于身生厌离,
常自正思惟,想之如对我。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成就三法,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等为三?父母不信,令其住信;父母毁戒,劝令住戒;父母悭贪,劝令住舍。赞叹无上正等菩提,为他说法,是为第一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知可供养、不可供养。可供养者而供养之,若不可者即不供养。然于彼所修习慈心,由成如是第二法故,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勤苦积财,不令虚费,无令散失,不浪与他,宜坚举置。而于净戒沙门、婆罗门诸众生所,平等施之;与同法者无所障碍。由成如是第三法故,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若在家菩萨,求无上菩提,
生三根本慧,此为最上觉。
若父及与母,恶慧无信心,
劝令生信乐,令其住胜法。
悭犯住戒舍,无慧教令慧,
亦常劝于是,为菩提胜法。
应往于四方,遍求说法者,
法施以教人,由斯增智慧。
犯戒令住戒,无信令信心,
无慧教令慧,得成不退转。
若逢慧比丘,持戒多闻者,
恭敬亲近之,数往而咨问,
在家由此法,得不退菩提。
知彼胜德人,多闻具诸智,
慧解堪尊重,可持身肉施,
此为信心相,如我前所言。
无信则不能,发大菩提意,
聪明见胜事,速成深利益。
于诸殊妙法,取证不为难,
知自及与他,如斯胜饶益,
与出离相应,是故增智慧。
本来恒积集,所有诸资财,
为与持戒俱,共贮当来物。
是无有异语,彼亦不虚言,
勇进坚施成,当证如来果。
持戒易共住,勇健获深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