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积经 - 第 6 页/共 214 页

终不往三塗,不受生盲果。   能常劝请他,宣扬最胜教,   以此善根力,转无上法轮。   若人于母所,为作法留难,   受鄙陋女身,盲伛多众罪,   不曾睹众色,亦不少闻声,   住于幽闇间,犹如蝙蝠类。   于妻生妒忌,与作障法缘,   从兹速命终,当为极陋女,   发黄眼睛绿,黧黯目盲冥,   足跛怀毒心,耳聋多口舌。   如斯种类处,速受众恶身,   常为欲因缘,丈夫生嫉妒。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若他施物,设有微少酥、醍醐等乃至或多难施之物,主若不请不应行施;他欲出家不应留难,未出家者,应当劝喻令使出家;见有建立如来塔庙,当助修营,不应缘此取其财物。如是三法,在家菩萨所不应作。”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他施功德财,不应与非处,   于重便获罪,所施不能遮。   信者诣施前,合掌俨然立,   于中人力少,乐欲给侍僧,   应随施主言,助其少人力。   水浆汤饮等,及余轻物类,   无违施主心,不令他怨恨。   若有欲出家,或子或亲属,   菩萨于是中,不应作留难。   愿有情安乐,愿得证涅槃,   我胜意乐然,愿说无上法。   知其过失已,不应秽自身,   勿长夜忧嗟,为烦恼所染。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不应修行。何等为三?不应贩卖男子、女人,又亦不应与他非药,若有作者不应亲近。”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应离贩卖男,亦离贩卖女,   非药勿与他,若与者应离。   为苦众生故,天等所同呵!   随趣诸方维,忧箭所中害,   长夜增忧恼,众苦逼其身,   夭寿自销亡,是故不应作。   此过及余失,我悉了其因,   为诸菩萨等,略说其少分。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不应往彼淫女之家,不应亲近诸媒媾者,不住屠杀牛羊等处。如是三法所不应作。”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不至淫女家,专行秽欲者,   速致世讥嫌,亲近下欲故。   尊者知其往,便即起嫌诃,   招疾害其身,以之令寿尽。   常不应亲近,媒媾男女人,   他娶女为婚,近之被诽谤。   亦不应往诣,诸为屠宰家,   菩萨胜依人,皆所不称赞。   此诸深过患,如来悉了知,   为不正行人,我今如实说。   世尊所有教,我弟子能知,   斯人于佛前,能诣所行处。   众生住圣道,将速至涅槃,   佛为如是人,非为恶行说。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应成三法。何等为三?住在家中,观己身命如客使想;于己施物起积聚想,于未施者如远离我百由旬想;不为妻子作积聚想。在家菩萨,应当成就如是三法。”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常修于死想,我命速当终;   于其所积财,应修取坚实,   财不为妻子,亦不为己身,   速疾得坚牢,身命及财物。   殷重求佛道,不起贡高心,   若舍饶益门,常遭诸损害。   犹如於戏童,少尝非饱足,   法味尚轻微,虽信非堪保!   修行非猛励,相去实全遥,   弘扬若不休,名为究竟法。   迦叶我今说,如斯诸法门,   人能解了之,名为一切智。   以智善观察,于身生厌离,   常自正思惟,想之如对我。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成就三法,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等为三?父母不信,令其住信;父母毁戒,劝令住戒;父母悭贪,劝令住舍。赞叹无上正等菩提,为他说法,是为第一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知可供养、不可供养。可供养者而供养之,若不可者即不供养。然于彼所修习慈心,由成如是第二法故,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勤苦积财,不令虚费,无令散失,不浪与他,宜坚举置。而于净戒沙门、婆罗门诸众生所,平等施之;与同法者无所障碍。由成如是第三法故,得不退转无上菩提。”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若在家菩萨,求无上菩提,   生三根本慧,此为最上觉。   若父及与母,恶慧无信心,   劝令生信乐,令其住胜法。   悭犯住戒舍,无慧教令慧,   亦常劝于是,为菩提胜法。   应往于四方,遍求说法者,   法施以教人,由斯增智慧。   犯戒令住戒,无信令信心,   无慧教令慧,得成不退转。   若逢慧比丘,持戒多闻者,   恭敬亲近之,数往而咨问,   在家由此法,得不退菩提。   知彼胜德人,多闻具诸智,   慧解堪尊重,可持身肉施,   此为信心相,如我前所言。   无信则不能,发大菩提意,   聪明见胜事,速成深利益。   于诸殊妙法,取证不为难,   知自及与他,如斯胜饶益,   与出离相应,是故增智慧。   本来恒积集,所有诸资财,   为与持戒俱,共贮当来物。   是无有异语,彼亦不虚言,   勇进坚施成,当证如来果。   持戒易共住,勇健获深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