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鸿泪史 - 第 7 页/共 35 页

梦霞姻事,何母未尝不于心。有此一番谈话,后文乃不觉其突。剑青答母之语,亦能深谅梦霞之心,惜梦霞此时已为情场失意之人。“婚姻”二字,言之痛心,初不系乎自由与专制矣。   剑青一夕话,侃侃而谈,真能抉出“情”,字真际,足以警醒痴愚。梦霞本能自觉,入此良言,心地乃益明澈,所以异日终不至于堕落也。   家庭之乐,为人生所不可必得。得之而不能享,是为至愚。   梦霞之家庭,虽未得为十分美满,亦足当,“和顺”二字。梦霞情感虽多,性灵未汩,一经接触,便自清醒,然则梦霞固未负此家庭也。   梦霞此次之病,未必全系外感,挠情失志之余,继之以惊忧疑惧,百端交集,那得不病!   因病而心地愈明,必欲将隐情说出,以求心安,自是入情入理。《玉梨魂》作剑青私窥秘箧,此实大误。   抑知梦霞若欲自秘,则此箧乌有不自慎密,而与人以窃窥之机者?且此事惟为梦霞自陈,乃足以见其觉悟之诚,若待剑青窥破,而始承认,则梦霞到底欺人,人格复安在哉!   梦霞自陈忏悔,剑青笑其未能,正道得着,可谓“知弟莫若兄”。然剑青能为此言,则剑青之多情,亦不弱于乃弟矣。   梦、梨之发情止礼,剑青未尝不佩,抑又深服梨娘之智。一闻梦霞不愿之言,便自怫然不悦,继乃反复劝喻,言之亲切有味。   卒使梦霞胸次豁然,无复介蒂,自愿缔姻。此一席话,其力乃胜梨娘一纸书十倍。   梦霞既诉心事于剑青,剑青为之代陈老母,亦情事所必至。   《玉梨魂》亦将此层略去,且以下亦未表明。若其母终未知订婚之由来者,非特事实不符,且陷梦霞于欺母之罪矣。   何母侃侃数言,未免有头巾气,然自是探源之论,不嫌过刻。且亦不仅为梦霞说怯,足令行善而心恶者,闻之丧胆。   梦霞之姊,忽在忽谐,最是可人。一种友爱之情,于谑浪笑傲中自然流露,家庭间有此种人,足以化惨雾为祥云,增进幸福不少。   聚餐一段,纯是至性语,读之令人油然生孝弟之心。   症结既解,情感复上心来。梦霞固无如此心何,此心亦无如梦霞何也!   八诗叙别后之情,语亦真挚,惟较之他作,则似稍逊。   梨娘之书,姿致自佳。中段尤觉深情婉致,娓娓动人,不言愁而愁至,不言怨而怨深。   四绝首章,艳绝媚绝,寥寥二十八字,不厌百回读也。   第八章   两人通函之法,却补得好。且由此引出静庵,承上启下,暗暗度过,生出以下无数文字来。作文关键,即在于是。   梦霞归家后之日记,只可写家庭状况。梨影一方面,用虚笔点缀,不能实写。行文至此,几有水尽山穷之概,乃忽然请出一静庵,便觉生面别开,文势一展,真如左右逢源,取之不竭。   静庵确是绝好一梦霞影子,而其历史妙在即从梦霞口中说出,烘托映带,极双管齐下之乐,此亦借宾定主法也。   静庵八律,均情至语,而以末首为最佳,未首中尤以末联为最佳。静庵闻声而感,梦霞即以诗语调侃之,趣语风生,如见当时欢谑情状。   静庵亦不愧一情种,故与梦霞交好,亦以情相感也。诵痴到来生一语,可以想见其为人矣。   情痴者每不自知其痴,且每笑人之痴,舍己耘人,忽明忽暗,是之谓真痴,不独静庵一人然也。   梦霞之痴,实不减静庵,以痴遇痴,以痴劝痴,双方痴谈,言各成理,卒不能确定痴者为谁,写来煞是好看。   静庵劝梦霞一番说话,自是正理。彼盖深知梦霞决非庸庸者流,万不可轻于一殉,故此劝正与寻常有别,不可以其痴而废其言也。   静庵认情甚真,故议论亦极透辟,彼苍与人以顶天立地之身数语,尤如棒喝一声,足以警醒情界众生之痴梦。劝到后来,梦霞仍说到他自己身上,至此而静庵劝无可劝矣。若要劝人,还须自劝,以“吾将娶矣”四字收场,妙极!趣极!   伤心人之怀抱,无劝解之余地。故梦霞虽能抉出其所以不可劝之理,而卒亦不能自劝也,悲夫!   《七夕》一绝,与第一章之《元夜》诗,遥映成趣。梦霞儿时,出语恒足惊人,故后来行事,亦自不同凡俗,辟千古情场未有之奇。   前次通讯,梨娘自有牍而无诗,梦霞有诗而无牍;此次通讯,梨娘有诗而无牍,梦霞有牍亦有诗。有补笔,无复笔;有活笔,无死笔。行文得此诀,庶免刻板之消矣。   梨娘十二绝,伤离怀远,情见乎词,《断肠集》中佳句也。   《怀人诗》第七绝,未免流于荡,却妙在着一“愧”字,觉其词虽荡而意正,绝无可疵。   梦霞答书,直是两人遇合后一篇小史,叙次极清,出语极挚,诗亦哀婉动人。   剑青原来亦是革党中人物,梦霞之志,剑青实成之。临行问答之词,何等激昂慷慨,读之而不动者,非男儿也!   梦霞得剑青临行一激,总是真正醒悟,然亦幸有彼梨嫁先入之言耳。后来结果,一半殉国,一半殉情,实无所轻重于其间也。   别兄之后,继以别母,别长儿之后,复别次儿,均是大难为情。人生最苦是离别,似此盖尤离别中之最苦者也。   不幸之人,每遭天妒,斯语至痛。凡使梦霞才经回复之精神志气,复为此盲风恶雨所摧残,天厄若人,亦太甚矣哉!   饥而进餐亦寻常事。有心人便由此寻常细事,发出许多感慨,读者于此,亦可悟无中生有之法。   写夜景绝佳,中间一段,实借江山风月,寓沦落之感,言外更有意味可寻。   思母一层,断不可少。   此章及前章情事,大致皆为《玉梨魂》所略。其未略者,亦多歧误,如何母之知否?两人之通讯,剑情之别话,均属紧要关节,《玉梨魂》未曾说明者,故特标出。   第九章   梦霞重来,适值灯节末日,时机之巧,一至于此。使迟一日来者,两人又乌得有一面缘哉?   梦霞意不在观灯,故不见梨娘,便兴尽而归。梨娘初未知梦霞之来,忽于灯市见之,如昙花一现,不复留连,可见其意亦不在于观灯。所以来此者,殆因不能却秦氏之请,聊随人兴,安有欢肠,赏此良夜灯光哉?   鹏郎初见梦霞,问别后病状,琐琐不休,是必梨娘教而为此,亦不减一枝解语花也。   莲开并蒂,其兆甚佳。而突遭雨折,则佳兆变为恶兆。筠倩横夭,应于此矣。   《观灯》六绝,《玉梨魂》轶其二。末首云云,知梨娘闻梦霞病讯,担尽惊恐,至欲买掉相寻,事虽未行,而其情已至。   梦霞安得而不感?   梨娘《和观灯诗》,亦不载《玉梨魂》,六绝均佳,为集中不可多得之作。   静庵两律,销魂刻骨,而哀而不怨,深得诗人温柔敦厚之旨,非伤心人不能为此语。此梦霞情界知音,亦梦霞诗坛劲敌也。   《石头记》一段,恰好回应到前。分咏十二律,论事言情,各如分量。出自闺人手笔,尤为难得。而梦霞之《影事诗》,独不可得而见惜哉!   梦霞善病,梨娘亦善玻情者病之因,病者情之毒。情既不解,病终难除,梨娘乃为梦霞之附骨疽矣。   梨娘令鹏郎辍读,俾梦霞得安心养病,体贴至此,真足令人感泣。   《病中》四绝,呜咽声声,如闻哀哭,即非伤心人,恐亦不能卒读也。   世有为文自寿,或撰联生挽,未闻有预作绝命诗者。梦霞此诗,洵能了澈于死生之际,其情至痛,而其意至达,《玉梨魂》轶之,不亦辜负此奇文妙事哉!   绝命诗成,人命不绝,然哀莫大于心死,梦霞之心,固已死矣。此诗何可不存!   梨娘劝而梦霞不从,两方各有至情,然讳疾以慰母,何如割情以慰母,惜梦霞不能见到。   劝归不得,便欲自来省视。梨娘之情至矣,而梦霞却之,此却殊出人意外,此两人之情,所以自始至终,纯白无疵也。   秋儿数言,点逗至妙,读之恍有一深怜痛爱之梨娘,隐现纸上,梦霞何修而得此?   中秋夕之诗词,均未载《玉梨魂》。六绝末首,即脱胎“砌下梨花一堆雪,明年何处倚阑干”之句,而所感不同。杞生视病一段,伏下文酿祸之根,却不可少。   《秋词》两阕,即《玉梨魂》用为煞尾者。书中诗多词少,而长令又仅此两阕。就词论词,无愧名作,况是吉光片羽哉!   此病则彼亦病,几成惯例。此次梨娘之病,自在梦霞意中,而梦霞既愈,则梨娘亦愈,此中自有作用,冤煞病魔,究竟何能为力?   梦霞之诗,梨娘宝之;梨娘之诗,梦霞宝之。知己文章,自关性命也。然此书一出世,两人之诗,且将与天下有情人共宝之矣。   末段《赠答》八律,《玉梨魂》亦皆未见。灵犀一点,息息相通。温、李之笔,而运于屈、贾之思,那得不令人叹绝!   第十章   秋风秋雨,愁煞双声。诗情自是独绝,梨娘四绝,评梦霞诗至当,真知己之言。梦霞亦不枉呕却一番心血也。   戒诗一简,以痛语起,以趣语收,实则趣语中亦含深痛,吾觉其痛而不觉其趣也。   五古六首,自叙平生,与前《放歌》一章,可互相印证。   而词意沉着,音调激越,似又过之。   人到穷愁始著书,读梦霞此数节日记,益信此言之确。   春兰秋菊,绝好配对。诗里因缘,不可无名花点辍,花亦何幸,而双伴此有情人也。   梨娘《咏菊》诗,实是自己写照。末联用李山甫句意,身分恰合。   “诗似残棋剩劫多”一语,意新词隽,不愧名人吐属。   首节起至梦霞《重阳》诗止,其中情节及诗词,皆为《玉梨魂》之轶文。   杞生作剧,事出意外。然祸根之伏,固非一日。君子与小人,不可与并处,斯言信然。   何母以把生为热诚君子,抑何可笑!然在此时之梦霞,尚未能决定其意之良否,况何母之隔膜几层者哉!   观梦霞揣测一段,在慌乱之时,尚能静心体会若此。梨娘谓梦霞才大心细,良非虚语。无如宵小窃发,防不及防,然因此亦可多增一番阅历,固非无益于梦霞也。   其言甘者其心苦,人之忽变其常者,必有所谋也,梦霞自不察耳。   杞生利用鹏郎,却是探骊得珠。然若非鹏郎传书,适与之值,彼亦无隙可乘,又何至酿此奇变?若此者诚不得不谓之魔矣!   梨娘之书,辞气咄咄逼人,无复柔婉之致,盖其情急迫,不暇择词也,然不怕急煞梦霞耶?   杞生之赚梨影,不过年少无赖,欲一见颜色以资笑乐耳。   若必谓其有他种恶意,吾却未信。   静庵决定伪书必不能乱梨影之目,心比梦霞更细。以下数语,在梦霞视为闲言,在全书则为补笔,不可少之文也。   杞生以伪为赚归,梦霞复以伪书自脱,伪书之作用大矣哉!   心灵计妙,俯拾即是,静庵亦自可儿。   梦霞在舟中,自谓心绪懊,行踪狼狈,而中途吟诵不辍,诗为性命,语实非虚,此诗亦未入《玉梨魂》。   祸变之生,出于意外。会晤之促,亦出于意外。以意外奇祸,结意外奇缘,遂有此意外奇文。   梨娘未出之前,先写一番延伫光景。既出之后,又写一番冷淡神情。梨娘自始至终,曾无数语,梦霞亦不多言,如此写来,方不失两人身份。   杞生交来之纸,《玉梨魂》误作梦霞友人《无题》诗四律,诗亦未录。二诗旖旎风流,在把生观之,或竟信两人真步文君、司马之后尘矣。   梦霞隐去鹏郎漏言一节,阴慰梨娘之心,自在情理之内。   《玉梨魂》梦霞语梨娘,有破坏好事之罪魁云云,未免太过。   其他谈话,误处亦多。   四绝末首,吾读之亦为泪下,何况梨娘,有不伤心刺骨者乎!既赚人哭,复陪人哭,梦霞亦无赖哉。   《秋风》四律,《玉梨魂》与四绝连载。兹作次晨续咏,与情事较合,未首略易数字。   筠倩姻事,久已冷落,因此一番魔劫,乃复旧事重提。而即于梨娘书中,带出石痴归国之耗。应上呼下,线索甚清。   梨娘之必欲玉成姻事,一半为梦霞,一半实为鹏郎,此书乃说出心话。   六绝第一首,《玉梨魂》误为梦霞之作,其余六首,则均失载。   梦霞答书,何其哀婉刻深。梨娘阅之,又将赔却几许眼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