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历宝钞 - 第 7 页/共 17 页

即叙所议各项字句,逐细圈断,毋庸装点更改。   可使世间男妇,易能知晓。   钦此钦遵。   吾亦另有辨明阳间以误传误等条,於壬午年季春甲辰日,上奏 天帝,准并纂入《玉历》。」   十王即欣然拈笔补列。   他正在观看瞻仰,裏面走出一位青衣的使者,将他从角门拉进去,到朱红色的台阶上参拜。拜後退立阶下。   殿内华灯金烛,一派喜乐,原来是众神在庆祝丰都大帝的圣诞。地府中的十殿阎君,从外头带著各鬼判,来到殿庭中向大帝祝贺。贺毕,丰都大帝说:「吔地藏王菩萨想超渡所有阴问的鬼魂,令世人不再行恶,堕入阴问地狱受苦。於是恩准所有鬼魂,在世虽曾犯过错,因为真诚忏悔、改过,则所做罪业,可以从宽抵罪,免於受诸苦刑。此项恩典,诸神已经汇集,奏达 玉皇大帝。 帝降旨纂集记载於《玉历宝钞》之中,施恩通行下界,恪遵奉行。   但是,此《玉历》自从颁发本殿以来,未遇到有德行的人,现在阶下的淡痴修行者,完全可以托付他,弘传於世人。既然已找到人,判吏请快将《玉历》并同诸神的语录,缮写成书。   在之前,曾奉 玉皇大帝玉旨指示:各奏摺中的前後紧文,以及诸神的履历, 姓名, 一概都删去. 只写: 某帝, 某菩萨,某殿某王, 某判吏, 或吾等字句。每句都逗点清楚,不用再更改,可以使世间的男女,容易了解。希望能遵照奉行。   我(鄂都大帝)另外有辨明阳世以讹传讹的文章数条,曾於壬午年季春三月甲辰日,上奏 玉皇大帝,准并编於《玉历》之中. 十殴阎君,立即很高兴地拿起笔,将辨明的部份,补列进去。   第二节 辨明世间误传的部份   一, 枉死城的因缘   酆鄘大帝曰:二枉死城下系园绕本殿之右。世人误以为,凡受伤冤枉死鬼,悉皆归入此城之说,逼传为实。须知,屈死者,岂再加以无辜之苦乎   向准冤魂,各俟凶手到日,眼见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直至被害之魂,得有投生之日,提出解发诸殿各狱,收禁受罪者。   并非被害遭屈之魂,概入此城受苦。   若是忠, 孝, 节, 义之人,及捐躯报国之军兵,或有死节成神(气天神), 或即完肤发往福地投生。岂亦有入枉死城中受苦之理乎   酆鄘大帝说:「枉死城,围绕在本殿的右侧。世人总误认为凡是受伤、冤枉死亡的鬼魂,都归入此城。这种谣传,遍传成实,积非成是。   其实,冤屈而死的人,那裏能再加以无辜的苦刑   事实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各等到害死他的凶手,死亡拘拿到案之时,亲眼看到凶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方可消除。   而此被害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为人之日,方将凶手提出,解发各殿的地狱,按其罪恶,收禁去受刑。并非是被害冤死的鬼魂,一概收入枉死城受苦。   假若是忠、孝,节、义的人,以及为国牺牲的军人,这些人有的已因其节操之英烈,早已成为天神;最少也面貌庄严、四肢完美地发往福地投生去了。那有进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二、血污池的因缘血污池置设殿後之左。阳世误闻道姑所说,皆因妇人生产有罪,死後入此污池。谬之甚矣!   凡坤道生育,系属应有之事。即难产而暴亡者,均不罪其尸鬼污秽,发入此池。   如有生产未过二十日,辄即身近井灶,洗涤衣袄,晒亮高处者,其罪应归家长三分,本妇罪坐七分。   设此污池,无论男女,凡在阳世,不顾神前佛後,不忌日辰,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此四日,男妇犯禁交媾。除神降恶疾暴亡,受过诸狱苦後,/水浸其池,不得出头。   及,男妇而好宰杀,血溅厨灶、神佛庙堂、经典、书章、字纸、一切祭祀器皿之上者,受过别恶诸狱苦後,解到,浸入此池,亦不得轻易出头。   阳世能有亲属立愿,代为戒杀买命放生,数足之日,斋供佛神,礼拜血污经忏,方可超脱其苦。   血污池,设在本殿後面的左侧。世间的人,误听道姑胡说,以为:凡是妇人生产,就是有罪,死後即发入血污池受苦,这真是大错特错!   妇女(坤道)生产,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难产而突然死亡,绝不会因她的尸鬼污秽,而发入此池。   发人此池的罪过因由有:   [一]生产後未超过二十天,就接近井、灶洗涤衣服;将血污之衣,晒晾在高处,污秽了神明。此罪应归一家之长的有三分,妇人则有七分之罪。   ㈡无论男女,凡是不顾忌地在神之前,或是佛之後,苟行房事。或者不忌讳日辰,例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这四天,男女犯禁行房。   以上二种情形之人,於神明降下恶疾,突然死亡後,并在阴问遍受诸地狱的苦刑;此外,还得永远浸在血污池中,不得出头。   [三]无论男女,在世时喜好宰杀生灵、动物,污血溅染丁厨灶、神佛的庙堂(家设佛堂而杀生),经典、书籍、文章、有字的纸,以及祭祀的器皿。   此种人在受过各种恶刑,地狱诸苦後,再解到血污池,浸入其中,不能轻易地出头。   如果阳世的亲属,能够有人立下大愿,代为戒杀:买生灵放生。放生的数目足够之时,再茹素、供养神、佛:并且礼拜曾经遭血污秽的经忏,方能超脱他在地狱的苦刑。   三\山糈水怪的图像   世间男妇,见闻众生急难,力可能救而不为;受人恩惠而忘,记怨而必欲加害。虽屡积功诵经施舍+望成仙道者,死後免入诸狱受苦,罚为魑、魅、魍、魉、山妖、木客、水隆、强尸、游魂,或附灵性於狐、狸、熊、罢、蛟、蛇之类,在百十年之不等。   如能修醒返本纠察,使归福地。   若不善为敛形,迷惑惊吓人者,作祟罪恶满盈之日,雷击为皆,/水世不得超生。   世间的男女,有以F的罪过,则投生山精水怪。   ㈠见闻众生的急难,力量足够去救助,却不救。   斗受人恩惠却故意忘记,反而记怨而想加害恩人。   此二种人,虽然屡积功德,诵经持咒,布施贫苦,希望成就仙道、佛道:死後虽然因其功德,免入各地狱受苦:但是却罚为魑魅、山妖、树神、水怪、强尸、游魂,或者附灵性在狐狸、熊罢、蛟蛇之类身上。有的上百年,有的数十年不等。   假如能够醒悟以前的过错,尽力助人急难,知恩报德,藉此修养之德,就能回到本地,并投生福地。   反之,假若罚为山精水怪之後,不好好地收敛形迹:反为运用神力迷惑世人,或惊吓世人。在作祟的罪恶满盈之日,必遭雷电击毙,化为暨,/水世不得超生。   四鲁鬼神黩室的图像   阳世误尊『藏神』之名,亦谬之极矣。   因系男妇在生埋藏钱财,死後仍迷而不舍,魂魄附守此处之故,虑被起掘,现形惊吓。   凡福薄阳微者,受惊成病,或竟死亡。   殊不知此等阴魂,悉是前朝官宦,历代痴愚,至死不肯醒悟之辈。   神鬼因念其在生无甚罪过,仍听管守,此之谓『财痨鬼』是也。   直到得闻佛经点化,「身非我有」、「五蕴皆空」之句,投生福地。   或有久恋之鬼,至死为晋,无奈弃舍,以待积善有福者取之。   世人如若见闻鬼怪出现处所,向立重誓祷告:『愿将十分之三,替作冥福;再将三分,代为买放生灵;一分归贫;三分归己。』如是发愿起取,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受用而无妨碍也。   世间的人总是误认常显灵的鬼神为某正神,因其名号而尊敬至极,实在是大错特错。   其实,那大都是在世埋藏钱财於某地的男或女,死後仍然迷恋不舍,魂魄附守在埋钱之地。由於忧愁被挖掘,所以常常现出鬼形来惊吓人,以致被误认为显神迹。   有些福报较薄、阳气衰微的人,往往受惊成病,或者竞因此死亡。   其实,这些阴魂,都是前朝当官之人。由於生生世世愚痴、不悟世间无常之理,才执迷如此。   阴问的神明、鬼卒,因为念在他在世时没什么罪过,所以仍然听任他管守生前的钱财这是名符其实的财痨鬼。   必须一直等到他得闻佛理之点破、教化後,悟知:不只身体非我所有,连一切有形色的东西,所有苦乐的感受,善恶的思虑,一切的造作与意识分别,都将幻灭不存。   方才猛省:身体尚且不是我所可以拥有之物,何况是财帛   於是放弃生前的财物,方能投生到福地。   也有一些长久迷恋的鬼,一直守到死,变成漸後,才无可奈何地放弃舍去。等待有积善,有福气的人出现,自然取走财物。   世间上的人,假若闻见鬼怪出现的处所,能向鬼神立下重誓,并加祷告:「愿意将取得的财物,十分之三替你作功德,积冥福:再将十分之三代为买生灵放生。十分之一赠送贫苦之人。十分之三归自己享用。」   如此发愿之後,再予取用,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证受用而无妨碍。   五、当兵与当贼战死的不同报应   凡有阳世食粮充当军兵者,自奉令出剿除叛之日为始,若实心努力,及未犯奸纵火,有害民间。虽死於身首异处,尸骨抛零者,即有往昔过犯,阴司概免受苦,仍准完全原体,自第一殿点名,即交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为男女,安吉善终。   如若械斗,互相杀死,及从贼之叛犯,各皆罪加一等,照生前所犯诸狱受苦。   凡是阳世时,官饷当兵的人,自从奉令出发剿除判乱的当旧开始,若能实心努力作战,从未行犯奸淫、纵火,有害民间的罪事.   这种人虽然战死,身首异处,尸骨抛弃零散,即使以前曾犯过错, 阴司一概免于受苦刑, 仍然准许完全恢复原体.   从第一殿点名完, 立即交给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为男,为女,一辈子平安吉祥,得到善终。 .   假如是械斗打架,互相凶杀而死:   或者,做贼行凶时,因作乱而死。   此等人,死後,皆罪加一等,各照生前所犯罪事,进入各地狱去受苦.   六. 十八层地狱之误   世人皆云, 阴司只有十八层地狱之说, 非也.只是入[八重地狱]: 如   第二殿之[活大地狱],第三殿之[黑绳大地狱],第四殿之[合大地狱],第五殿之[叫唤大地狱],第六殿之[大叫唤大地狱],第七殿之[热恼大地狱],第八殿之[大热恼大地狱],第九殿之「阿鼻大地狱」。   [八重大地狱』之外,各另有十六小地狱,及本殿之血污池、枉死城,大小计共一百三十八狱。且又有铜柱火焚,各施刑罚之处。   凡发至一处受苦,虽皮焦肉烂,筋断骨碎,脏血毛发皆无.   若解别狱用刑,悉照初死之魂,复完披发裸体之本身.再受痛苦.逐殿,逐狱,如此.勿误以为,只有十八层地狱之分; 像人生百年, 容易可过. 若是造作淫词,描画春宫,写传堕胎迷药诸方,纸、版不灭,虽千万劫,亦难脱离阴司之逐狱轮受痛苦。]   十王补列毕,发与判吏,分缮成册。   世间上的人都说:阴司共有十八层地狱。这是错误的,其实是『八重地狱乙:名为,第二殿的「活大地狱」、第三殿的「黑绳大地狱」、第四殿的三口大地狱」、第五殿的「叫唤大地狱一、第六殿的「大叫唤大地狱」、第七殿的「热恼大地狱」、第八殿的[大热恼大地狱」、第九殿的「阿鼻大地狱]。   [八重大地狱]之外, 各另有十六小地狱, 及本殿的血污池,枉死城.   凡是分发到一处受苦, 虽然刑罚到皮焦肉烂,筋断骨碎,脏血毛发皆枯干, 假若解到另一地狱用刑, 完全按照初死的魂样,又恢复其披发裸体的身体, 再受痛苦.   每一殿、每一地狱皆如此。   切勿误以为只有十八层地狱:好像人生百年,很容易地就混过去了。   若是造作淫词,黄色小说,描绘印制春宫、色情图画、照片,拍摄黄色电影,或传写堕胎、迷幻药的配方…,只要以上的纸、皈不消灭,虽然经过千万劫,也难以脱离阴司逐一地狱轮流承受约痛苦。   以上的资料,十殿阎君补列完毕後,发给判吏,分别缮写成册.   第三节 《玉历》之辑集与传播   十殿阎君,及污池使司,枉死巡城判官,各呈一册。   自颁发《玉历》以来,百余狱内之鬼犯,细查仅有往昔在世,曾於街市丛杂中,谈说因果报应等事;本非真意,借因化导;有根器深厚者听闻,从此知警二三一四等件;应照劝人改悔之善,量减罪名之鬼魂。合共五万零四百八十名。   今十王会拟,分别为男女贫贱下劣病妖,派定八方极苦作恶之家为子女,概应发交酝忘台,即使饮汤投生,并呈缮写全卷。   十殿阎君及血污池使司,枉死城的巡城判官,各呈一册。   自颁发《玉历》以来,百余地狱内的鬼犯,细查过去世中,有人仅曾在街市的人群间,谈说因果报应的事,虽非真心传说教化,可是借因化导,有时遇上根器深厚的人,听闻之下,从此知所警惕,改正一件、二件、或三件、四件的过错,有此功德,仍然应准照劝人悔改的善功,量减罪名。这样的鬼魂,总共五万零四百八十名。   十殿阎君会合拟定这些鬼魂投生的处所,分别投生为男女、贫贱、下劣、病天之身:派定生至人力极苦,作恶之家为子女。   而後,一概发交醒忘台,立即饮醒忘汤准备去投生。并且同时缮写所有的名单,呈给酆都大帝慈览。   酆都大帝览毕,即命文武各判,召齐诸鬼,使角带者,散立八方,捧此《玉历》朗诵,诸鬼感沐恩赦, 泣称:[若到阳间, 不聋不瞎, 稍有知识, 能的见闻<<玉历>>,誓尊奉行.』   酆部大帝览後,命文武各判官召集所有的鬼犯:并请带队的鬼卒散立八方,捧著《玉历》朗诵一遍,令记闻主要内容。   鬼犯听了之後,醒悟往昔所造诸恶,才有今天的苦报。同时感恩於酆都大帝的慈悲开赦,令知晓《玉历》内容,传闻世人,以带罪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