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文集 - 第 23 页/共 227 页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起二句不用韵。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我、东、曰、归。我、心、西、悲。[评]互字句。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本韵。蜎蜎者蠋,烝在桑野。[评]赋中兴。敦彼独宿,亦在车下。本韵。○赋也。下同。[评]为末章地。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果、臝、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蟏、蛸、在、户。本韵。町、畽、鹿、场。熠、耀、宵、行。本韵。[评]曲尽荒凉之态。亦、可、畏、也。伊、可、怀、本韵。也、!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鹳、鸣、于、垤、;妇、叹、于、室。[评]赋中兴。为末章地,应上章之意。洒、扫、穹、窒。我、征、聿、至。本韵。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本韵。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本韵。亲。结。其。褵。,九。十。其。仪。。本韵。[评]凯旋诗乃作此香艳幽情之语,妙绝!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本韵。[评]应前「独宿」、「妇叹」。   小序谓「周公东征」,大序谓「士大夫美之,作是诗」,皆是。或谓周公作,未然。大序「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犹是,谓「四章为男女之得及时」,则非矣,盖不知诗意之妙也。说见下。   [一章]「勿士行枚」,当如郑解,谓「不必事行陈衔枚」。   [二章]「熠耀」,萤也;「宵行」,夜行也:人人知之。集传因下「熠耀其羽」,遂疑「熠耀」,非虫而以「宵行」当之。既以虫名为辞语,而又自造一虫名,甚奇。杨用修已极驳之,谓下「熠耀其羽」言仓庚,犹小雅「交交桑扈」、「有莺其羽」用字法也。既言「可畏」,何以又言「可怀」?盖畏者畏其荒凉,怀者怀其旧居也。   [三章]以「鹳鸣于垤」与「妇叹于室」,犹首章以「蠋」与「独宿」之意。「垤」,土之隆起,盖小丘也。左传曰「剑「剑」,原误作「敛」,据校改。及于垤皇」,谓寝门阙也。又曰「葬于垤皇」,谓墓门阙也。凡阙者,垒土为之,皆曰垤。方言曰「楚、邓以南,蚁土谓之垤」,则西北不尔可知。毛传谓「蚁冢」,夫蚁冢其大几何,而鹳可鸣其上耶?又谓「将阴雨则穴处先知之」,亦凿。诗已言「零雨」矣,岂特「将雨」乎!集传又附会为「将阴雨,蚁出垤,而鹳就食之」,尤可笑;几曾见鹳食蚁来?郑氏谓「鹳将阴雨则鸣」,亦凿谬。总之,皆不离高叟之见耳。   [四章]「仓庚于飞」二句,兴下「之子于归」。郑氏谓「嫁取之候」,谬。且果臝结实,瓜苦在薪,乃秋时景,忽又入春乎?此章言其归之乐也。解者谓军中有新娶者,意味索然。郑氏曰,「其新来时甚善,至今则久矣,不知其何如也,又极序其情乐而戏之」,其意稍近。但其解「如之何」曰「不知其何如」,竟不成语,令人发呕。彼不知「如之何」者,乃是胜于新之辞也。古、今人情一也,作诗者亦犹人情耳;俗云「新娶不如远归」,即此意。若诗不合人情,亦何贵有诗哉!「旧如之何」,杜诗已为注脚矣,曰「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末章骀荡之极,直是出人意表。后人作从军诗必描画闺情,全祖之。不深察乎此,泛然依人,谓三百篇为诗之祖,奚当也!   【东山四章,章十二句】   破斧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哀我人斯,亦孔之嘉!本韵。 既破我斧,又缺我銶。周公东征,四国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本韵。   此四国「四国」解见下。之民美周公之诗。中有「哀我人斯」句,明是民矣。大序谓「周大夫」,非也。集传谓「军士答周公前篇」,尤武断。其以为军士作者,以有「我斧」、「我斨」等字也。然非此解。见下。   每章首二句,是比。以斧比周公;以斨、锜、銶比成王。犹云「既危我周公矣,又将危及我成王」也。郑氏曰「四国流言,既破毁我周公,又损伤我成王,以此二者为大罪」,得之。自欧阳氏误以斧、斨为杀伐之用;集传从之。严氏已不信,谓「诗人言兵器必曰弓、矢、干、戈、矛、戟,无言斧、斨、锜、銶者。斧与斨并言,乃豳人所用之采桑者。又锜为凿属,銶为木属,皆非兵器」,是已。按下篇云「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尤可证。然其谓「行师有除道、樵苏之事,故用斧、斨」, 则迂矣;况非此解乎!「四国」,商与管、蔡、霍也。毛氏谓管、蔡、商、奄,非也。其时奄已封鲁矣。集传谓「四方之国」。何玄子曰:「书多方篇曰『告尔四国多方』,既于『四国』之下复言『多方』,则四国非泛指四方明矣。」   【破斧三章,章六句】   伐柯 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本韵。○比也。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本韵。○比而赋也。   周人喜周公还归之诗。   齐风曰「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与此同。盖必当时习语,故首章全用为比。下章又单承「伐柯」为比,谓伐柯者以斧,则「其则不远」矣;今我觏此之子,则「笾豆有践」矣。「之子」,指周公也。「笾豆有践」,言周公归,其待之礼如此也。通篇正旨在此二句。旧解太支离。集传分首章为欲见周公之难,次章为得见周公之易,亦臆解。且以末二句皆为比体,承上「取妻」而言。按下篇「我觏之子」,明指周公,则此当不异;而「笾豆有践」亦不似同牢语也。   【伐柯二章,章四句。】   九罭 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本韵。○兴也。 鸿飞遵渚。公归无所,于女信处。本韵。○兴也。 鸿飞遵陆。公归不复,于女信宿。本韵。○兴也。 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本韵。兮、!赋也。[评]忽入急调,扳留情状如见。   大序谓「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其说甚支离。郑氏以「鸿飞」二章为周人晓东都人之词,于末章又言「东都人以公西归而心悲」,前后不贯。严氏以「鸿飞」二章为西人谓东人,末章为东人答西人,亦凿。集传以为皆东人作,是已。但以首章为「周公居东之时,东人喜得见之」,又未然。下章皆言公归,周公居东已二年,岂方喜得见便即归乎?盖此诗东人以周公将西归,留之不得,心悲而作。首章以「九罭」「鳟、鲂」为兴,追忆其始见也。二章、三章以「鸿遵渚、陆」为兴,见公归将不复矣;暂时信处、信宿于女耳。「女」者,指公于我;公以我为「女」也。末章乃道其情焉。   解此诗者,最多执滞。于「九罭」或以为小网,或以为大网;于「衮衣、绣裳」以为迎归之服;于「遵渚」、「遵陆」或以为鸿不宜在渚、陆,或以为鸿当在渚不当在陆;于「女」字或以为东人指西人,或以为西人指东人:皆非。集传只取大意,得之。   【九罭四章:一章四句,三章章三句。】   狼跋 狼跋其胡,载疐其尾。公孙硕肤,赤。舄。几。几。。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意。 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本韵。   此美周公之诗。   此反比也。「几几」正「跋」、「疐」之反。章法奇变。   狼之跋胡、疐尾也,毛传以为「有胡」,殊混。严氏以为「落?」;或以为「食满」。大抵此等处不能详求,亦不必详求耳。   【狼跋二章,章四句】 诗经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齐   鸡鸣 鸡。既。鸣。矣。,[评]寤。虚。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本韵。○赋也。下同。[评]审听。实。 东。方。明。矣。,[评]再寤。虚。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本韵。[评]谛视。实。 虫。飞。薨。薨。,[评]将晓。甘。与。子。同。梦。。──[评]工语。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本韵。[评]倒字句。   序谓「思贤妃,刺哀公」。朱郁仪谓「美乙公之王姬」。伪说谓「卫姬劝桓公」。众说不一,皆无确据。然则序亦安可从也。   此似刺齐侯之诗。严氏谓「上二章大史奏鸡鸣,公乃谓『此非鸡之鸣,是苍蝇之声耳』,以见其荒淫昏乱」,似是。二章仿此。三章,「为语其所昵之辞」,亦可通。旧说皆谓三章为贤妃之辞;「匪鸡则鸣」,忽下断语,又称君为「子」,皆未安。   此诗大指,予从严氏。若夫严氏曰:「旧说以为古之贤妃警其夫,欲令早起,误以蝇声为鸡声。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鸡未鸣之前无蝇声也。」此说误矣。即作贤妃误以蝇声为鸡声解,亦可。何也?蝇声夜中虽间有之,今小蝇无声,惟大者有声。然亦不必泥。苍蝇之声,犹云虫鸣声耳。秋夜有虫鸣;此必夏夜,故云苍蝇。或谓贤妃误听,或谓君误指,皆无不可。乃谓「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是误以蚊声为蝇声也。蚊则天将明飞而有声,即下所谓「虫飞薨薨」是也。自严氏为此说,后人均疑蝇声在鸡鸣后,与下「月光」不一例,于是纷纷凿解。朱郁仪谓「月」字乃「日」字之误。季明德以一章为「疑其已迟」,二章为「幸其尚蚤」。何玄子曰:「贤妃谓君毋谓鸡声为蚤,过此以往,不但闻鸡声,将有苍蝇之声矣。」因叹诗人本谓误以蝇声为鸡声,解诗者又误以蝇声为蚊声,真堪捧腹。埤雅,喜乱飞,似蚊而小,望之如雾。荀子所谓「酰酸而聚」者也。因雨而生,与蚊实异。说文「秦谓之,楚谓之蚊」,似未深考。   [三章]「会且归矣」,君谓朝会者且欲归而治事矣;「无庶予、子憎」谓庶几无使人憎予与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见君天明方起,尚留恋于色而为辞也。严氏谓「吾会朝即归,庶无为吾子所憎也」,鄙而稚。集传主贤妃言,谓「俟君不出,则将散而归矣」,并无理。   [增]此诗谓贤妃作亦可,即谓贤大夫之妻作亦何不可。总之,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终夜关心,乍寐乍觉,误以蝇声为鸡声,以月光为东方明,真情实境,写来活现。此亦夏月廿四、五、六、七等夜常有之事,惟知者可与道耳。庭燎不安于寝,间「夜何其」,亦同此意。乃解诗者不知领会微旨,专在字句纷纷聚辩,使人不见诗之妙,何耶?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如以辞而已,非惟索解为难,且将怪作者矛盾矣。   【鸡鸣三章,章四句。】   还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评]多以我字见姿。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本韵。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本韵。兮。   序谓「刺哀公」,无据。按田猎亦男子所有事,豳风之「于貉」、「为裘」,秦风之「奉时辰牡」,安在其为「荒」哉!且此无「君、公」字,乃民庶耳,则尤不当刺。第诗之赠答处若有矜夸之意,以为见齐俗之尚功利则可,若必曰「不自知其非」,曰「其俗不美」,无乃矮人观场之见乎!   【还三章,章四句。】   着 俟我于着、乎而,[评]实。充耳以素、乎而,[评]实。尚之以琼、华、本韵乎而。赋也。下同。[评]虚。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本韵。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本韵。乎而。   序谓「刺时不亲迎」。按此本言亲迎。必欲反之为刺,何居?若是,则凡美者皆可为刺矣。又可异者,吕氏祖其「刺不亲迎」之说,以为「女至?门,始见其俟己」,安见此「着」与「庭」、「堂」为?家而非女家乎?郑风 丰篇亦有「俟我乎堂」句,解者皆以为女家,又何居?况即谓女至?家,安知其前?不至女家耶?   此女子于归见?亲迎之诗,今不可知其为何人。观充耳以琼玉,则亦贵人矣。「琼」,赤玉,贵者用之。「华」、「莹」、「英」,取协韵,以赞其玉之色泽也。毛传分「琼华」、「琼莹」、「琼英」为三种物,已自可笑;而又以琼华为「石」,琼莹、琼英为「石似玉」,又以分君、卿、大夫、士,尤谬。集传本之,皆以三者为「石似玉」,亦不可解。   「着」、「庭」、「堂」,三地。「素」、「青」、「黄」,紞之三色。琼惟一玉,而以「华」、「莹」、「英」赞之,虚、实位置如此。   【着三章,章三句。】   东方之日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本韵。兮。兴也。下同。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本韵。兮。 小序谓「刺衰」,孔氏谓「刺哀公」,伪传、说谓「刺庄公」,何玄子谓「刺襄公」,说诗者果可以群逞臆见如是乎! 此刺淫之诗,以「日」、「月」为兴,作两章韵头耳。执泥「日」、「月」求解,皆非是。   【东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东方未明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本韵。颠之倒之,自公召本韵。之。赋也。 东方未晞,颠倒裳、衣。本韵。倒之颠之,自公令本韵。之。赋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无节」,然古人鸡鸣而起,鸡鸣时正东方未明,可以起矣,并不为蚤,何言「无节」乎!此泥后世晏起而妄论古,可笑也。末章难详。   【东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评]刺辞。曷又怀本韵。止?比而赋也。下同。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本韵。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韵。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韵。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本韵。止?   诗中曰「鲁道」,曰「齐子」,明是齐襄公、文姜之事。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为刺辞亦甚显然。   小序谓「刺齐襄公」,只似笼统语。集传谓「前二章刺齐襄,后二章刺鲁桓」,未免割裂,辞意不贵。季明德谓「通篇刺文姜」,然则「雄狐」之说为何?何玄子谓「惟首章首二句刺齐襄,首章『怀』字刺文姜,二章『从』字刺鲁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妇成昏之始」,尤凿。惟严氏谓「通篇刺鲁桓」,似得之,盖谓齐人不当以「雄狐」目其君也。其曰「雄狐绥绥然求匹,喻鲁桓求昏于齐也」。又曰「齐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恶而归咎于鲁之辞也。辞虽归咎于鲁,所以刺襄公者深矣」。如此,则辞旨归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参伍」之伍。葛屦相伍必两,冠緌必双。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 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本韵。○比而赋也。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怛。本韵。○比而赋也。 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本韵。兮。非比,然未详。   此诗未详。小序谓「刺襄公」,无据。大序谓「无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云云,集传且谓「戒时人厌小而务大,忽近而图远」云云,大抵皆影响之论。而集传说理,于诗尤远,又以末章为比;按未章明是赋,必无此比体,惟知者可与道耳。何玄子谓「刺鲁庄公」,以末章云「婉兮娈兮」,猗嗟亦云「猗嗟娈兮,清扬婉兮」也。按诗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辞则全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