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注(元吴澄) - 第 3 页/共 8 页
从事于道,谓以道为事也。道者,有道之人。德者,有德之人。失者,庸下之人,所为不能无失者也。同,与《庄子齐物论》之齐相近,谓与之合一,不相非异也。惟因其自然而希言,故凡上等次等下等之人,皆视之一同而无非异。盖道者德者与我为一,无所容言矣,至若失者,他人虽以为失,彼则自以为是,固亦有自然之是也,岂可不因其所是以是之,而乃妄言以非之哉?庄子曰: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无言。亦老子希言自然而玄同之意。○齐与言与音余。
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德者,德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德之人以我同之,印证参同,夫何间然。失者之人以我同之,亦或缘彼之独是而悟我之公是,则三者之人皆以我伺之而有得也。然此惟有道之人者能之,苟道之实有所不足于己,则其待人也,必有不以道之实者焉,而是是非非强加分别矣,岂能如此玄同也哉。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于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也。
又以人之行立譬前事。立与行亦因其自然,或于自然之外而求益趺立,起其踵而立以增高其身,跨开其足而行以增阔其步,暂时如此而不能久也,终必不可以立,不可以行而遂废。彼自见者之终不能明,自是者之终不能彰,自伐者之终无其功,自矜者之终无所长,亦若此焉尔。食之不尽者曰余,肉之附生者曰赘,物兼人与鬼神而言。自见、自是、自伐、自矜之人,若律之于自然之道,譬若食之已余者不当食,行之如赘者不当行也。加多于常分而不可用,幽显之间有物亦当恶之,而有道之人不肯以此自处也。或曰行读如形,古字通用。司马氏曰: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苏氏曰:饮食有余则病,四体有赘则累。
右第二十章此章自然二字为宗旨。希言而玄同,自然者也。风之飘,雨之骤,立之跂,行之跨,食之余,行之赘,非自然者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前章道之为物,物谓德也。此章有物混成,物谓道也。混浑通,混成谓不分判而完全也。先天地生,首章所谓天地之始,四章所谓象帝之先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寂,阗静也。寥,虚廓也。言其无声无形也。独立乎万物之表,无可与对而未尝变易,故曰不改。周行乎万物之中,无不徧及而未尝穷匮,故曰不殆。天下母者,德也,而德者道所为,故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此物无可得而名者,以其天地万物之所共由,于是假借道路之道以为之字。字者,名之副而非名也。字不足以尽之,不得已而强名之,曰大。至大莫如天,而天亦在道之内,则天未为大也。此道其大无外而莫能载焉,故大之一言,庶乎可以名之尔。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逝谓流行不息。远谓悠久无疆。反谓无有无名。盖万有皆有,惟道皆无,无与有相反,故曰反。大之一言未足以尽道,故推言之谓其大而不息。不息而久,久而无有,所以为道,若有则非道矣。下篇曰:反者道之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庄子曰:太初有无,无有无名。盖谓此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王谓圣人之有位者。古今惟道最大,无可与比,此以天地圣人与道,并言而曰四大,何也?盖天地得此道以为天地,圣人得此道以为圣人,其所以能大者,以其有此道也。王之下特加亦字,又特言王居其一,盖气之至大者天,形之至大者地,圣人之身眇然而立乎两间,以其道同乎天地,故其大亦同乎天地,而不以气形与身之大小论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者,圣人也。法者,水平之准,与之平等如一也。人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与地一,故曰法地。地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与天一,故曰法天。天之所以大,以其与道一,故曰法道。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自然者,无有无名是也。
右第二十一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根,本也。躁,动也。君,主也。轻以重为本,动以静为主也。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君子吉行乘乘车,师行乘兵车,皆轻车也。轻车后有辎车,载寝处服食所用之物,谓之重车,虽乘轻车而终善人谓善于其事之人。不善人谓不善于其事之人。师者,人所尊事以为法者。资者,如以财货给人,俾人籍之赖之而得以有所成者。彼善而此不善,以彼之善与此之不善者相辽,而人灼见此之不及彼,则彼人之善可为此不善人之师矣。彼不善而此善,以彼之不善,与此之善者相形,而人遂见此之过于彼,则彼人之不善乃为此善人之资也。谓因彼之不善以成此之善名,故曰资。然善不善之名对立,岂有道之世哉。下文言有道者欢使世之人不以善名,亦不以不善名也。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大迷,是谓要妙。
爱犹云喜好也。要犹云至极也。妙者,玄不可测。使不善者之遇善人,虽可以为己之师,而不贵重之也,盖不欲名斯人之为善也。使善者之遇不善人,虽得以为己之资,而不喜好之也,盖不欲名斯人之为不善也。善不善之名俱泯,一概玄同,无可分别,虽有智者,亦大迷而不知其孰为善执为不善,斯乃妙不可测之至极,曰要妙。
右第二十三章前二节言圣人不可名之善,后二节言常人两可名之善不善。其不彰不可名之名者,谓之袭明。其不分两可名之名者,谓之要妙。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白谓光明,黑谓尘暗,无极谓无所穷尽。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雄谓刚强,雌谓柔弱,婴儿谓无所识知。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荣谓尊贵,辱谓卑贱,朴谓木质未斲为器。此章之意,欲自常德而反本复始,以归于太初之道。常德者,冲虚不盈之德,故宁黑毋白,宁雌毋雄,宁辱毋荣。知其守其者,虽知彼之可尚,然宁守此而自处于下。乘车之式,流水之溪谷,皆谓自处于下也。如是则于常德不差忒,不相离而德足乎己矣。既全此冲虚之德,乃可复归于太初之道,庄子所谓德至同于初也。曰无极,曰婴儿,曰
朴,皆以喻太初之道。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木朴之未彻也,抱其天质之全,及破碎其全,则散之而为所斲之器。圣人之未用也,蕴其内德之体,及发露其体,则用之而为各官之长。官天下之长者,天子也。官一国之长者,诸侯也。上三节皆欲自末而本,此二句则言自本而末者。然朴虽已散而犹欲复归其全,则已散如未散。圣人虽已用而犹欲复归其全,则已用如未用。盖以不散为散,不用为用也。凡有所裁制者,必须以刀割裂其全,而大制则以不制为制,故不割裂也。大散不散,大用不用,亦如大制者不割也。
右第二十四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取天下谓使天下悦而归己也。为谓作为。取天下者德盛,而人自归之尔。苟若有所作为,则是欲用智力以强服天下,岂能得天下之归己哉。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天下者至大之器,有神司之,不可以智力有为而得。败谓不成也,彼以智力为之者,欲成其事而其事反不成,谓不能得天下之归服也,故曰为者败之。未得天下而取天下者固不可以有为而得,既得天下而守天下者亦不可以有心而留。譬如宝器,若常执之在手,不须臾舍,惟恐其或失者,反不能保其不陨队而失也,故曰执者失之。
凡物或行或随,或呴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此承上文执者失之一句而言守天下之道。有天下者,岂能保天下之长为我有而不亡也哉。盖得失存亡之相禅,如行随呴吹强羸载隳八者之相反而相因,圣人知其势之必至于此也,而处之有其道焉。凡过盛必衰,衰则亡之渐也,惟不使之过盛,则可以不衰,而又何有于亡。甚也,奢也,泰也,极盛之时也。去甚者,欲其常如微之时。去奢者,欲其常如俭之时。去泰者,欲其常如约之时。能不过盛,则可以保天下之不亡矣。邵子谓饮酒但令其微醉而不可成酩酊,看花但及其半开而不可至离披,盖此意也。苏氏曰:或行于前,或随于后,或呴而暖,或吹而寒,或强而益,或羸而损,或载而成,或隳而毁,皆物之自然,势之不免者也。愚人私己而务得,乃欲拒而违之,其祸不覆则折。惟圣人知其不可逆则顺以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于过,而天下无患矣。董思靖曰:圣人知事势之相因亦理之常,故任之自然而不使之盈且过也。
右第二十五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王氏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苏氏曰:圣人用兵皆出不得已,非不得已而欲以强胜天下,虽或能胜,其祸必还报之。楚灵、齐愍、秦皇、汉武,或以杀其身,或祸其子孙,人之所毒,鬼之所疾,未有得免者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政和注曰:下夺民力,故荆棘生;上违天时,故有凶年。苏氏曰:兵之所在,民事废,田不修;用兵之后,杀气胜,年谷伤。凡兵皆然,况以兵强天下邪?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是谓果而勿强。
兵之善者,果决于一时以定乱而已,不敢阻兵弗战以取胜而为强也。苏氏曰:勿矜、勿伐、勿骄、不得已四者,所以为勿强也。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有道者常如婴儿孺子,故能不老。而长年若壮则必老,此不道者也。不道者早已,言其不能久也。苏氏曰:壮之必老,物无不然,惟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冲,未尝壮,故未尝老,未尝死。以兵强天下,壮亦甚矣,能无老乎。
夫佳兵者不祥,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也。
佳犹云嘉之也。不祥谓无吉庆而有凶灾也。不处谓不肯以此处身也。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此指言不处之实,不处平日所贵之位而处所不贵之位,不肯于用兵之位处身也。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
谓其杀人乃凶灾之器,非吉庆人所用之器也。恬者,不欢愉,淡者,不浓厚,谓非其心之所喜好也。为上谓不好用兵,乃为可尚也。胜而不美谓兵虽得胜,亦不肯以为美事。
美之者是乐杀人也。乐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此推言不美。若以战胜为美事,是以杀人为乐也,不可以得志于天下,要终而言之以示戒。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
此又申言上文不处之意。
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主之。
此又申言上文不美之意。
右第二十六章
道常无名。
此言道也。
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朴指道,言道弥满六合,而敛之不盈一握,故曰小。至尊者道,故人之体此道者,可以君天下而天下不敢臣之。侯谓一国之君。王谓天下之君。若能守此道,则万物尊之为主而将自宾矣。自者,非我欲其如此,而彼自如此也。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道之功普遍于天下,譬如天地之气相合而降为甘露,虽无人使令之,而自能均及于万物。万物生畜于此道之中,故有道者可以为万物之主,而万物咸宾焉。苏氏曰:甘露被于万物,无不均徧。圣人体道以应诸有,亦如露之无不及者,故能宾万物也。
始制有名,
此言德也。始者,道也。制,制作也。犹言为也。有名者德也。道无名,自道而为德,则有名也。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道之无名而为德,则名亦既有矣,故人之用此德者,当知止于德,不可再降而下也。将犹晋人将无同之将,辞之不迫者也。老子以道为上德,言在德之上,以仁为下德,言在德之下也。又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七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故专言道德而槌提仁义,盖以仁义下于德也。此章言德而曰夫亦将知止,其意若曰自无适有,当知至于德而止,不可再适也。德之有名,已下于道,复下于德可乎?知止于德,则犹未远于道也。不殆,不穷匮也,谓可长久不敝坏也。苏氏曰:圣人岂徇名而忘朴,逐末而丧本哉,是以乘万变而不殆也。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上文言自无而有,当止于德。此又言自有而无,当复于道。盖道之在天下,犹江海为众流之所归。德者犹溪谷之众流,德而复归于道,则犹溪谷之会同于江海。
右第二十七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智能知人,徇外之智尔。能自知则内能尽性也,故谓之明。有力能胜人,恃外之力尔。能自胜则内能克己也,故谓之强。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能尽性而又能达于命,则无所歆羡而常有余,惟明者能之。能克己而又能勇于善,则有所秉持而常无怠,惟强者能之。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惟明惟强,则见真守固,逮至查滓消融,功用纯熟,思为俱泯,神化吻合。住世之时,各随所在而此心不失,始终如一,故谓之久。厌世之后,虽去其宅而此心常存,古今不二,故谓之寿。
右第二十八章或曰:老子之道以昧为明,以弱为强,而此章言明言强,何也?曰:老子内非不明,外若昧尔。内非不强,外示弱尔。其昧其弱,治外之药。其明其强,治内之方。并行而不相悖也。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泛,广也,谓如水之泛滥洋溢。道之广无所不在,或左或右,随处而有,取之左右,无所不可也。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居。
恃,赖也。生谓春生之始,万物赖道以生,而道则无言,前章云万物作而不辞是也。功成谓冬藏之时#2,宰物之功既成,而道不居其功也。
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矣。
此申言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春生之时,道普徧万物,如以衣衣之,以被被之,所谓元亨播群品,元亨诚之通,而道不自为之主。常无欲谓其无心也。此一本之散为万殊,乃道之分而至小者,其可名之于小矣乎?盖不可也。若其可名,则非不辞,不为主,常无欲之道矣。○衣去声。
万物归焉而不知主,可名于大矣。
此申言功成而不居。冬藏之时,万物反本复命,会归于一,所谓利贞固灵根,利贞诚之复,而物亦不知其孰主之。此万殊之合为一本,乃道之总而至大者,其可名之于大矣乎?盖不可也。若其可名,则非不居功,不知主之道矣。或疑不知主之下脱常无名三字,可名于小矣、可名于大矣二句,盖设为疑问之辞而不质言也,句末虽无乎字而有乎字之意,如前章能无离乎?能婴儿乎?能无疵乎?能无为乎?能为雌乎?能无知乎?一本无六乎字,而解者必以有乎字之意释之,此其例也。又如《大雅诗》曰:有周岂不显乎?帝命岂不时乎?而诗文但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亦其类也。
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以其不自大,故能成其大。
此章言天地之道,结语乃言圣人,盖圣人与天地一也。岁功成,而万物归,道之至大也,而天地不居其功,万物不知所主,是天地之道虽大,而不自以为大。圣人亦若此矣,是以能成其大也,亦以其道大而不自以为大,故能成其大焉尔。
右第二十九章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
执谓体之而不违。大象喻道也,下篇云: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往,归往也。不害谓利。言体道之圣人为天下之人所归往,民既归往,而圣人以不利利之。盖利之以利,则有利亦有害。利之以不利,则常利而不害,则民得以常安,常平,常泰也。政和注曰:安则无危,平则无诐,泰者通治。
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既,尽也,言外物之可利者皆不能久,惟道之利人,以不利为利,故能久也。乐者,歌吹舞蹈之声容。饵者,饮食之味,飨燕之礼。设乐设饵以悦乐宾客,然客既过去,则其声容与味亦止而无复有可为,暂焉之悦乐而不能以终日也。道则非如饵之可饮食,非如乐之有声容可视听也,然用之则能常安,常平,常泰而无可尽之时,非如乐饵暂焉悦乐而已,故曰用之不可既。
右第三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