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 - 第 7 页/共 18 页
观:盥而不荐,有孚显若。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显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武,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六二:闱观,利女贞。
《象》曰:阀观女贞,亦可丑也。
六三:观我生,进退。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风地观
此卦四阴在下,臣民之象,下观者也。二阳在上,君子之象,观天下者也。唯其有以观天下,故自能为天下之观。然则上之二阳,虽同为大观在上,同为以坤承巽而居中得正,独能以中正观之者,九五而已。此所以名为观也。夫子#1曰:观则声臭俱元,一如其天。天何言哉,而四时行焉。观者,自以为神而何教之可设,何化之可服乎?元教可设,故日神道设教;元化可服,故日神道而天下服。今观观者,方盥手于未见宾之前,不待其体荐也,而下观者,自化于有孚之显,若则已俨然如大宾之见矣。然则九五真神道哉。观九五者,真同观于天哉。但下之观五者,以天。而五之所观者,即我。下之观五者如神,而五之观我者即民。我生,民生,元二元别。是谓天下之平民固不识不知,五亦元声元臭,宜其不言而喻,而下观自化。与而观者,不一化者,不一则各随浅深,自不能一也。是故六四为巽之主,亲比九五则进而得以观国之光,而利为王者之上宾矣。此其观之,而即化所谓下观而化者非邪?其次三亦能观我生矣,而犹未敢遽进以观国之光,则三之未失道也。其下则但知观五而已,阀观而但见其似,不见其真。童观而但见其小,不见其大,又恶足以知君子之无咎哉。然虽未足以语化,而谓其不心服于五焉,不可也。故必合四阴之所观,然后知九五真神道也。未易以测识也。若上九则志未平而我生,犹,别非大观之道矣。虽同为无咎之君子,而实远于九五之中正,故必六四而后能为化之主,必九五而后能为观之主。
附录
坡公解曰:元器而民趋,不言而物喻者,观之道也。圣人以神道设教,则赏爵刑罚有设而不用者矣。
熊过曰:郑玄曰:诸侯贡士于天子,大夫贡士于君,以礼宾之。唯主盥而献宾,宾盥而醉主,设荐则弟子也。今观六爻皆元祭义,只有观国宾王之文显。《说文》云:大头六二,阴柔在内,虽与五应而隔于三、四,犹女在门内而闯观门外也。
吴幼清曰:初居阳,象男童。二居阴,象女子。我者三,自谓也。天地之大德日生。六三居下卦之上而近于巽。巽为进退,故六三自观我生。以审所学,犹日吾斯之未信也。
杨简曰:子夏好论精微,及孔子没,以知君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2曾子。曾子独不可。独曾子可以免闯观之丑耳。又曰:六三居下卦之极,将升上卦,进退之际也。六三有进退之象,则六四进而观国之光矣。
王畿白:风行地上,遍触万类,周观之象,先王思有以风天下,于是制为巡狩之典。或一岁分巡,或五载莅会,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价以观民之好恶,省察其俗,有不同者,设教以训之,以礼,别奢如曹,示之以俭俭如魏,示之以礼,所以一道德而同风俗也。
#3震下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
《象》曰:迹中有物,日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勃法。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九四:噬乾肺,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火雷噬嗑
程正叔曰:噬啮也,嗑合也,口中有物,问之啮而后合也。卦上下二爻皆刚,而中独柔,颐口之象。又一刚爻问于其内,为颐中有物,不得嗑,必啮之乃得。嗑之象故为噬嗑。杨中立曰:噬嗑,除问之卦也。狱者所以治问而求其情,治而得其情,则天下服矣。李子思曰:天地生物,有为物之梗者,必用雷电击搏之。圣人治天下,有为民之梗者,必用狱断制之。故噬嗑以去颐之梗,雷电以去群生之梗,刑狱以去天下之梗。朱仲晦曰:噬乾肉难于肤而易于腊。肺,黄中色金,断物。刘浚伯曰:何,负也。校,木械也。灭耳者,校加于项,没其耳也。熊过曰:《周礼》腊人,郑注云:小物全乾日誊?誊之言夕也。朝暴于夕乃乾。《昏礼》腊必用鲜是也。刘用相曰:四之乾肺难于腊肉,然四以金矢之才助发其间,初元难者,犹必戒以艰贞乃可获吉。纵然获吉,亦未为光。曾子所谓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方哀矜之不暇,而何光之有与?然则三之遇毒以致吝,五必贞厉乃无咎,又何疑邪?方时化曰:凡狱之由,必有所以作梗致问者。断狱而不得其问,狱未易剖也。若登俎之无,必有所为族理筋骨之处。噬者,从其问而啮之则解矣。下一画象屦校而灭其趾,上一画象何校而灭其耳。六二乘刚,其狱难庾,噬肤深入至没其鼻,既没鼻,断其骨矣。故得情而无咎。六三位不当,噬脑肉而遇毒,不无小吝者。然既亲噬而得之矣,故亦无咎也。九四刚德,噬乾姊而得金矢。金矢,匕筋属。六五柔中。噬乾肉而得黄金,故日得当。六二虽所乘者刚,然初也,故为肤。三应上九之刚,是全体骨之腊肉也。四曰乾肺,五曰乾肉,九与六之分也。
#4离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责,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元敢折狱。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六二:贲其须。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六四:贲如翻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元尤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菱菱,吝,终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上九:白贲,无咎。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山火贲
其初下乾上坤耳。今以坤上一爻来居下乾之中,则是刚变而为文明之离,而柔来文刚矣。但乾,刚物也,元时不亨者也。贲之以文明之离固亨,不贲以文明之离亦亨。盖从柔而贲,实不从贲而亨,因贲亦亨,故曰:贲,亨也。以乾中爻又分以居坤之上,则是柔变而为艮山之刚,而刚上文柔矣。但坤,柔物也。待乾以往,不能独往者也。一日一贲以艮山之刚,则攸往元不利矣。故又曰:小利有攸往也。夫子`曰:阴阳交错,刚柔相杂,此皆乾道自然之变化,是之谓天文也。不有天文,其何以变通四时而为章于天乎。然内卦文明,外卦艮止,又自有文明以止,止而不文之象焉,是之谓人文也。不有人文,其何以化成天下而使天下咸归于元色之贲乎。元色之责,白贲也。故不观天文则元以知变化之自然,非人所能致力.' ,不观人文则元以知人能胜天,圣人能赞天之所不及,而艮止之功大矣。是故初刚也,又居下二,将以文明贲其趾,初则义元乘理,舍车而徒矣。其边若贲,其实自止,不得而贲也。则二之所以兴贲者,独三耳。岂知九三在上,二若贲其须而有濡如之迩,而实三之乾刚、永贞。二亦自止,终莫能加贲也。贲之亨也,于初、于三,不可以观乎。若上九真白责矣。艮为山,又象丘园之人。夫以六五柔中之主而甘心受贲于丘园,苔其束帛之菱菱,可谓吝啬而不文矣。然尚有文在,未足为白贲也,何也?丘园之老,夫荷筱之丈人,安所用束帛为也。但能不以见上九而加隆,则亦终吉而可喜。五既有喜,上自得志,其又何疑与?而四犹不免疑者,位当纯阴也。然亦幡如其白矣。以乾为马而翰如其白#5矣。不以上为寇而以上为婚媾,日与白贲亲矣。终元尤也,夫何疑?其利有攸往如此,非刚上文柔而何?吾是以知阳刚所在,柔实利之,自受其贲也。若谓柔能贲刚,有是理邪?是故举世皆后进,而夫子独从野,其孰能贲之?盖至今日千百余岁,终不可加以贲也,而况当世乎?噫。
附录
王畿曰:山下有火,明照万物,草木交辉,贲之象也。君子观明照之象,以明其庶政而元敢于折狱也。修政所以成文,明之治折狱者,贵用情实,有文饰则没其情矣,故元敢用文以折狱。
坡公总解凡例
乾之为离,坤之为艮,阴阳之势,数也。文明以止,离艮之德也。势数推之,天其德以为人。《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着者,贲之《彖》也。故学者沿是争推其所从变,日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学者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皆一阳而二阴。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皆一阴二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也。非是卦也,则元是言也。蛊之《彖》曰:刚上而柔下。贲之《彖》曰: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咸之《彖》曰:柔上而刚下。恒之《彖》曰:刚上而柔下。损之《彖》曰:损下益上。益之《彖》曰:损上益下。此六者,适遇而取之也。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而此独取其六,何也?曰:圣人之所取以为卦,亦多术矣。或取其象,或取其爻,或取其变,或取其刚柔之相易。取其象,天水违行,讼之类是也。取其爻,六三履虎尾之类是也。取其变,颐中有物,曰噬嗑之类是也。取其刚柔之相易,贲之类是也。夫刚柔之相易,其所取以为卦之一端也。遇其取者则言,不取者则不言也。又可以尽怪之与。
#6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剥状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林以足,以减下也。
六二:剥林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林以辨,未有与也。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四:剥林以肤,凶。
《象》曰:剥状以肤,切近灾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元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元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山地剥
方时化曰:柔变刚谓自初至五。昔之五阳,今为五阴是也。故曰:剥,烂也。然而一阳自在,将为复生之果,是以上九有硕果不食之象焉。又为五阴所载,有君子得舆之象焉。其曰:小人剥庐。言五阴至此,若非上九一阳在上,则是自剥其庐,将何所覆庇乎。所以深幸小人也。然小人既长时,自不利有所往,且当静以俟之,如夜则安静以俟昼,冬则安静以俟春。非以冬与夜为不可往而遂逃也。逃将何适乎?故自复而临、而泰,以至央昼也。向明则攸往矣。自娠而逛、而否,以至剥夜也。向晦则宴息而不往矣。此天行也。故曰:顺而止之,观象也。正所以观消息盈虚之象,而为天之行,君子不与焉。初六始变于下,其象为剥肺以足。然初方处下,又能居卑,虽柔亦贞,何可言凶?唯不甘卑下,蔑贞以骋凶,乃见矣。六二亦然。二变为六,其象为剥林以辨。辨者,上下之际。然居中守正,上元应与。虽柔亦贞,何可言凶?唯不守中正,蔑贞从邪,凶斯兆矣。然则此二子者,但不蔑贞,即元凶祸。虽当剥时,居二在初,圣人不弃也。不观六三乎?宁失上下四阴,终不敢失却上九,正应其贞正。如此则虽在剥之中而自然元+咎,凶奚自至乎?以此知群阴待阳,乃能安处。阳若不安阴,亦危甚。如其附阳,虽剥何咎?又不观六五乎?六五率群阴而承上九,其象为贯鱼以宫人宠。圣人且喜其元不利而信其终,元尤矣,则虽变刚,犹能顺刚也。今不法三、法五而法六、四,谬矣。据近君之位,为切近之灾,剥林以肤,自甘凶害,愚之甚也。
附录
程正叔曰:诸阳已尽,上九独存。如硕大之果不见食于人,将为复生之果尔。上九亦变则纯坤矣。然阳元尽者也。
蔡介夫曰:君子得舆,小人剥庐,二义不并行,二占不并用。若君子得舆,则小人亦得其庐矣。汪本何曰:上九在上,五阴载之,君子得舆也。上九若变则为纯坤,元天与覆,五阴何庇?小人剥庐也。
朱仲晦曰:山附于地。唯其地厚,所以自#7安其居。
震下坤上
复:亨。出入元疾,朋来无咎。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元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初九:不远复,元只悔,元吉。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六二:休复,吉。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六四:中行独复。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六五:敦复,元悔。
《象》曰:敦复元悔,中以自考也。
上六:迷复,凶,有灾青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