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 - 第 31 页/共 33 页

义曰:刚决於心,俱谓之勇。勇强梁而进则害至,勇谦柔而退则利来。利来则生,害至则死。生死起乎心感,利害归乎妄情。若能勇退葆身,谦光约修,道之要也。虽妄情所起,而吉凶利害不常,故皆云或尔。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注:两者,敢与不敢。或,有也。能知不敢者有利,敢者有害,当须勇於不敢。此勇敢之人动有灾害,天之所恶,孰能知其故哉?   疏:孰,谁也。故犹,竟故也。勇敢於有为之人,动则有害,乃天道之所恶。而代俗之人,谁能知其意故者乎?   义曰:天之道恶杀而好生,恶恶而好善。勇於进则有殃而必杀,勇於退则有利而必生。自然而然,岂知其故?此戒人当勇於谦退,以保其生也。夫王赫斯怒以整其旅,此文王之勇以安天下也。《逸书》曰: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此武王之勇,亦以安天下也。匹夫勇敢伤於人而丧其身,何足贵乎?   是以圣人犹难之。   注:圣人犹难为勇敢之事。   疏:此举圣以励凡也。夫以圣人之明,犹难於勇敢,惧其为害,况於凡人欲为勇敢,焉得无害乎?   义曰:圣人不为勇敢之事,此约圣人以戒代人尔。言圣人尚虑有害,不为此勇敢强梁之事,况於凡俗乎?此爱人之心,戒之至矣。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注:此下言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天不与物争,四时盈虚,物无违者,故善於胜。   疏:因上言天之所恶,故此下四句广明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人怀胜勇,所以有争。天道平施,唯善是与,物莫之违,故云善胜。   义曰:天道任於自然,因无胜负,四时代谢,不令而行,六气推迁,不言而信,物不违天,则为善胜也。惟善是与者,此经第四十三章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也。天道平施者,《易》谦卦云君子以哀多益寡,称物平施是也。   不言而善应,   注:天何言哉?福善祸淫,曾无差忒。故云善应也。   疏:天何言哉?但福善祸淫,吉凶感应,故曰不言而善应也。   义曰:天无言而四时行地,无言而万物生,得时而兴,感物而应,此自然之理也。《西升经》曰:为善,善气至;为恶,恶气至。自然之势,影响不差也。福善祸淫者,《尚书□汤诸》 曰福善祸淫,言国之政教,人之所修有善有恶,善者天福之,恶者天祸之。天降谴以告之,谪见以警之,而不寤者,祸乃及之。此吉凶所应,人所召也。   不召而自来,   注:天道不乃物使从己,物不能违,自来顺天尔。   疏:凡物之来,皆由命召。今天不召於物,而使从已,而万物自来而顺之,则负阴抱阳,春生夏长,皆非召而来也。   义曰:《春秋左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为恶召祸,为善致福,理之常也。今言天道不言而自应,不召而自来,言万物自顺於天也。负阴抱阳者,此经第五章之词也。   繟然而善谋。   注:天道玄远,繟然宽大,垂象示变,人可则之,故云善谋也。   义曰:天道运四时,垂历象,循环顺气以示於人,历象不愆其常,四时不爽其应,寒暑晦明,罔有差忒。此宽缓而善谋。繟,宽大也,缓也。谋,度也。历,数也。象,法也。变星辰,差忒也。天以运度之数,垂文之象,显示於人,圣人则天象而立教化。故《礼经序》曰昔在唐尧,历象日月,敬授人时是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注:天之网罗虽恢恢疏远,刑淫赏善毫分不失。   疏:恢恢,宽大也。此覆释上天道等义也。天道网罗虽复宽大,而且远,赏善罚恶不失分毫也。   义曰:古人结绳为网为罗,以捕飞走之物。网取其笼罩,广大之义也。天道以吉凶之应、阴阳之数、善恶之报以平笼万物,物在其中,无所逃隐。为善善报之,为恶恶酬之,故谓之天网。天道无伤於物,是故网罗笼罩,掩获於物乎。此约体为喻尔。夫天以气禀之於物,物则受气於天,生形於地,是则天地为万物之本。物之善恶生死,皆受命於天,天无网罗机械以制於物,但恢恢广远,无不包容。飞行动植,风云气象,阴阳寒暑,昼夜生死,皆在包罗之内,无所逃失。故若网之所龙尔。其气之所应,时之所推,历数昭然,不差毫末。毫者,毛之细者也。分者,数之微者也。天网所罗,微细无隐矣。   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疏:前章明勇敢於有为,自成杀身之咎。此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诛。首五句陈戒用刑。次一句指明司杀。后四句举用刑代杀,必有愆咎。○义曰:夫赏善以德,罚恶以刑,犹寒暑以无私,譬阴阳之必应,此天之道也。人君无为御极,民知自劝之方,有道修身,天锡无疆之寿,各安素分,必享大年,在乎畏慎於心,戒惧於祸,不触陷身之网,岂罹司杀之殃。於国则宽宥用刑,哀矜察狱,不施代杀之法,必无伤平之非,不行代斲之权,必无伤和之怨。然后去厚敛有为之事,循不争勇退之规,以继前后章之大旨,福於人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注:纵放情欲,动之死地,习以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诛杀恐惧之乎?   疏:言人不能守道清静,而放纵情欲,动之死地,积习为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为化而教导之,奈何更以刑法诛杀而恐惧之?   义曰:人君虽悬象顺天,垂法御极,在於开物成务,用道教人。若民侮法乱常,冒刑于禁,自投于网,不慎其身,亦当悟之以革虑洗心,舍恶从善,使其悛省,许以自新,不当遽用五刑,不开三面。此恐失於慈恕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注:若使代人皆从清静之化,不敢溺情纵欲,常畏於死。而有独为奇诈者,假令吾势得执杀此奇诈之人,孰敢即杀?故下文云。   疏:此明人君化以无为,而人皆少欲,各全其生,常畏於死。而独有为於奇诈不善之行者,适令吾势得执而杀之,亦谁敢即杀?所以不杀为自有天网司杀之也。故下文云。   义曰:既以慈恕教人,人知其教,馑身畏法,洁行修生,尽祛欲情,俱畏於死。而或独有肆怀从欲,干法犯刑,人君亦当戒以自新,使之悔过,而开道之。若之若迷而不返者,亦不遽执而杀之,以俟天之司杀。此所以示其善诱也。   常有司杀者杀。   注:如此奇诈之人,天网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杀者杀之。   疏:司,主也。天鉴孔明,无所不察。奇诈之人不得其死,是有天之司杀者杀之矣。   义曰:天之养人也厚矣,爱人也至矣。南宫丹箓赏善而司生,北宫黑簿纪过而主死。天地万神司察善恶,以惩以劝,俾其革恶而迁善也。故有功者延年,有罪者夺算,毫分无失,如阳官之考校焉。天有司命四司之星,在虚危之间、人星之侧,以司於人。司命二星主人之功过、年寿赏夺,司禄二星主人之禄秩衣食,司危二星主人之憍佚不正,司非二星主人之邪忒多私。此四星者,《三元经》 所谓天之司杀也。纠察罪福,使世人知修善戒恶焉。人君以善教人,动怀慈恕。其独不善者,天之司杀当自杀之。言天之照鉴甚明,无有不察。天网宽大,疏而不漏,违天反道,何逃其辜?孔,甚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注: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疏:言不善之人司杀自杀,人君若势得执杀而使杀之,是代杀者杀人,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义曰:设有不善之人,必俟天之所杀,人君执而便杀,是代天杀之权,下爽哀矜,上乖天理,若拙夫代大匠斲木,所失当如下文。   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拙夫代斲,岂但伤材,亦自伤其手。人君任刑,代彼司杀,岂唯残害百姓,抑亦自丧天和。   疏:大匠斲木,动合方圆。拙夫代之,必失绳约,恶得不损其材而伤其手乎?天网不失神理昭明。人君任刑,代彼司杀,恶得不害其人而丧天和乎?奈何以死惧之,斯之谓也。   义曰:大匠之巧也,运斤成风,所斲无失。拙夫代斲,材手俱伤,亦犹人君执得不善之人,轻肆刑杀,虽云用钺,实虑伤和。故首文之意,有不畏死者,当开之以善,教之以道,岂得以死而惧之乎?《尚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是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七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八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疏:前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谏。此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为弊。夫唯下结叹令其贵生。○义曰:致理者何?道德为本,任道则无为澄静,用德则有裕和宁,素一台而不为,惜十家而属念。以俭以约,俗人阜丰,奈何聚饮无厌,诛求莫已,男力耕而腹歉,女勤织而身寒。若彼有为,使其轻死,一至於此,夫何痛哉?惟能不厚其生,各全其分,天和不丧,是曰贵生。示以柔弱坚强,俾体之而修励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注:天下之所以饥乏不足,以其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故尔。   疏:夫人,国之本也。若政烦赋重而人贫乏,则国本斯弊,弊则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是以令其饥乏尔。   义曰:立法垂宪,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税也输国之赋。什一之税,务在其轻。赋重则人贫,赋轻则人足。人足则国泰,人贫则国危。理在酌中,法无太酷,所以铸刑书而物怨,作兵赋而邦贫。齐侯以重敛致亡,田氏以厚施威霸。皎然在目,居之鉴焉。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注:天下之人所以难化者,以其君上之有为。有为则多杂,多杂则诈兴,是以难理。   疏:蠢尔苍生,资君以理。为理之本,谅在无为。故我无为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难理者,由君上之有为。有为则政烦而人扰,动生大伪,是以难理。   义曰:君之理人,本乎清静,不作无益之事,不兴无用之功,不矜威武之能,不尚淫奢之巧,无为自化,恬澹居先,则诈伪不生,祸乱不作。法作而人去之,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盟而人始疑。今其外施威武,有挽运之劳,内事淫奢,有诛求之苦,上有玉食繁华之厌,下有糟糠不足之悲。纲密令苛,求理难矣。   人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注:天下之人所以轻死者,以其违分求生太厚之故,是以轻死。   疏:人之所以轻入死地,丧其生者,皆以其违分求生,养生太厚,不顾刑网,以徇所求,是以轻死。   义曰:皇天育人,生有定分,降年有永有不求,必在养之得所,任以自然,但虚心则道臻,窒欲则心守泰定,然后发乎天光,则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於奉养,力以求生,或饵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鼓怒而伤其气,但营难得之货,或求过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於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鸟於火林之上,未念其寒;养鱼於沸鼎之中,本哀其冷。养之失理,及以伤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圣人欲去其厚而适其分,则道可得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注:自然之分足则生全。若过养其分,分过则生亡。故夫唯无以厚其生为者,是贤於矜贵其生也。   疏:夫生也有涯,安分则足。既不可违,亦不可加。若营生於至富之外,则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其生而生丧。故知夫无以生为忧者,是贤胜於矜贵其生之人。   义曰:禀生有分,赋命有常。守其分则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圣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贤士知微,自可任於天授。此所以戒人君,违分则国伤人弊,守文则物泰时康,顺道循常,斯为当矣。可谓贤於贵生,明於用道也。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疏:前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此章明有为则心欲,故丧和气之柔。初标生死之二徒。次举草木之两喻。结以强大处下,戒令必守和柔。○义曰:前以贤於贵生,不为过分之养。此乃资於用弱,可以保其和柔。明坚强不可以执持,谦下所宜於从事。兵强必为国害,木槁由其气衰。劝守冲和,戒为强大,示以张弓之喻,欲明举下抑高,此其旨也。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疏:人之生也,和气流行,百骸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气流散,四支以之坚强。言此者示柔弱坚强,为生死之戒。   义曰:人禀冲气,百骸以之和柔,百神卫於百关,六气行於六府。所贵者存神养气,体道怀柔。着生品於南宫,削死名於北府,延生久视,其在兹乎。如其神魄潜飞,冲和稍散,遽同草木,委化泥沙。失彼至柔,斯为痛矣。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疏:此举喻也。万物草木气聚而生,故枝叶敷荣而柔脆。气竭而死,则条干变衰而枯槁。前明有识,此举无情。无情者以气聚散为荣枯,有识者以道存亡为生死。   义曰:万物与人同资於道,道以运气,气以致和,虽有识无情肖形各异,生之与死禀受不殊,而道在则能生,道去则为死。故经冬之草,覆之可以延期;夭脆之年,修之何妨降永。所要服勤於炼饵,岂宜甘委於幽泉。违道强梁,可为之戒。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注:生之柔弱,和气全也。死之坚强,和气散也。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为强梁者亡身失性。   疏:此结前义也。言草木生则柔脆,死则坚强。知人为坚强之行者,是入死之徒;为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类。   义曰:圣人念彼强梁,重为戒训。举草木生死之喻,为人伦强弱之规。强梁为入死之阶,所宜授革。柔弱为出生之要,必务坚持,无旷精修,自投死地。   是以兵强则不胜,   注:见哀者胜,故知恃强者必败。   疏:此下转结前义也。用兵有言,以慈为主。故云恃强则败,欲明人恃强则死矣。   义曰:夫兴师问罪,薄伐御戎,先之以三令五申,教之以六技金版。既定前偏后伍,仍资地利人和,盖不获已而行,岂欲矜於剿戮?符坚百万、秦缪二崤,疋马不回,只轮莫返,此兵强侮敌,败也宜乎。   木强则共。   注: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疏: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在上,强梁者在下也。   义曰:木以本大居下,固其宜然。末大於本,固非其称。谚曰尾大不掉,国之所戒。赵氏以之倾晋,田氏以之易齐。子之致疑於燕,太叔见败於郑。岂非末大於本,臣强於君,守理非顺也。合手曰拱。昔桑谷生於殷朝,七日大拱。秦伯怒於奏叔,墓木拱矣。皆木大合拱之谓也。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疏:结上文木根本强大,则枝叶共生其上之义。欲明强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矣。   义曰:人以谦让能制猛毅之夫,枝惟纤柔遂居大本之上。所宜克崇谦静,深戒刚强。吞七国之赢秦,竟亡匕鬯;统千夫之盗跖,终丧形躯。然后止水莹心,清恬养性,处不争之地,居自得之乡。翥景乘风,斯可得矣。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疏:前章明有为则心欲,是丧和气之柔。此章明强梁必招损,故举天道之喻。初一句标天以申戒。次五句举喻以明天。又八句总合前义。是以下举圣德以结劝尔。○义曰:共木垂喻,以柔是而强,非张弓之道。盖抑高而举下,是则有余招损,亏盈益谦,终以慎静为基,不尚高强为胜。续以攻坚之理,益明显戒之文。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   注;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彰其用。   疏:此法喻双举也。夫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昭天德。张弓之法,其如下文。   义曰:夫苍旻在上,广覆原缺七字。虚无之气,指喻斯见,可明高下之规。盖以人道乖真,灭不足而为事,天道惟正,损有余而表均。所以举下抑高,类彼遏强抚弱,不居不恃,晦智韬贤,法喻双标。此其旨矣。天道远,人道迩者,子产语祀灶欲禳火之词也。且天道虽远而历象可观,将戒於人。举天道以为喻,盖欲世人遵仰上玄,稽考天意,禀而为戒,理在必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