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老君戒经 - 第 3 页/共 4 页

言说不信,人所不亲。   妄语报也。其所言说,是之与非,人皆不信,既无信义,宁得亲友也。   意虑昏塞,众所慢轻。   酒报也。生既昏浊,死无神明,此之受身,岂得清静,故人所轻慢。   老君曰:清信男,清信女,奉持戒行,见世安乐,无有忧恼。   奉戒持行,所志者道。众恶既消,长与善会,复何忧恼哉!夫忧恼者,由於恶行,故与恶相牵耳,岂有不为而至者邪?   众所恭敬,   不淫,则为众所敬也。   见者惧喜,   无复杀心,故一切见之,莫不惧喜者也。   常蒙利养,   不盗也。既无邪取,则人乐给与也。   一切归仰。   不妄语也。所言铃实,谁不归仰。   其智深微,   不饮酒也。则思虑安静,入於深微。   处在清静,四大完坚,   既受此五报,行止所在,人所敬爱。常清静,不杂凡秽,四体也。外思不加,则内府无伤,表裹坚密,万病不生也。   故能修集众法,以成道真。   前明无戒,恶缘果报。此明奉法,见世受福,乃至成道,莫不由之。又明为道叉修集众善乃得成真,故以法明道,以真明人者也。   尹喜再拜日:敢问受持之法?   受,当为授。戒法既备,次问授持之仪也。更起谘端,故再拜而请。   老君曰:若男子女人闻法,生信归身三宝,   此直云男子女人者,总谓始发心也。法谓戒法也。三宝亦日三尊,亦曰三师,谓太上之法,太上之法传太上之法,是为三也。故太上为万法之主,传法者为众学之师,老君即此法之师,余法各随所出。   即时稽颗,   言有欲发心者,即时授与,不待依违,辩其由来。所以者何?戒本去恶,但令有心,何论往行。且人心多惑,自有善机暂起,回复退悔,故承机而奖,不待终日也。   归身大道,归神大道,归命大道。   此三归者,谓身有善恶,神有恐怖,命有寿夭,盖一切众生之叉有也。今以此三悉归於道者,谓受行法戒,一则生死常善,不堕恶缘;二则神明强正,不畏邪魔;三则见世长寿,不遭横夭。归虽有三,其实一也。向言归身三宝是法,此言大道是常,即前颂云玄虚之道。   男子女人,   称姓名以告誓。   舍世邪法,   拾,犹离。凡世问所为,悉是邪法。   奉持正戒,   如手持物,恒畏遗失。   尽身尽命,终不毁犯。   身,语其行。命,言其识。故尽犯二边而不毁慢及亏犯也。   於是赞诵,恭心而受。   赞诵五戒之事也,谓受之身。三归既竟於三宝前,稽颗自誓,一一受解,然后授之。恭心者,如对神也。   老君日;若复男子女人受正戒已,进求经法,   谓五千文者也。   先当受戒,   向言受戒已是受经之时,今复云先当受戒。前是受经之时,更复说戒,若经戒具受,故宜先受戒。   一一坚净,然后授与。   辩核已持戒者,若有漏失,许其自新,明知所以更授者也。   旦暮恭心,不息时节,   朝夕礼事,虽复饥寒,亦不阙废,此是奉经之法也。   月修十直,   月有十斋日也。   年用三斋,   一年用三月长斋也。   诵经万遍,白日登晨。   暗读曰诵。晨者,真仙之域也。用此斋直,诵经万过,则获飞仙。《西升经》云:罗缕妙言,内意不出,诵文万过,精诚思彻。此之义也。十直三斋,别自有经也。   若为人敷说宣通妙义,大利众生,乃拔三涂一切诸苦。   敷扬讲说,开导未悟,则功德广济,三涂救拔也。   以是功德,能断宿命,无量诸根,得升上清,无复退堕。   功圆德备,则生死根灭,上清之道,无复退转。此略明学道之所至也。始自持戒,终於无为,举大法之始终者也。   老君曰:清信男,清信女,在家出家,受持经法,愿乐神仙,日夜诵读,求诸妙义。   谓无为至理也。   去诸谊杂,调心制性。   谓即世学也。夫上士学道在市朝,下士远处山林。山林者,谓垢秽尚多,未能即谊为静,故远避人世,以自调伏耳。若即世而调伏者,则无待於山林者也。   柔颜善气,劝诸男女,   心粗则貌强,意犷则言恶。若和颜软语,则见者亲爱,不生忿心也。   远离五恶,受持五戒,供养三宝。   既知至妙之理,又能分别善恶,则以我所得为敷说,劝令拾离诸恶缘也。   取令成就,不择甘苦。   识有利钝,性有善恶,曲己顺彼,取令入道,不为身利,不辞屈辱,此为教也。   若具持大戒,苦行精葱,布施忍辱,舍身救物,   谓修行者也。大戒为百八十、太清.等戒。若四明科禁,众仙大忌,皆是学真之具法也。精进恋谓匪懈布施,几来求无不给与,不吝财贿,不问有无。忍辱谓受辱不言,乃至打马亦无啧恨。拾谓见诸危难次往救,不顾身命,若见冻饿,剔身给与,不待有求,是为拾也。   若复离世独往幽柄,专想至寂,众难不惊,   谓耽神者也。离世山柄,以避谊浊,独往无群,无复他念。专谓志一。想谓思神至之者也。寂谓定也,此专定心,智定内安,非复外难荣辱所惊也。   必至无为。   言修此等行,铃果无为之真也。   尹喜曰:奉经有犯乎?   持戒善恶既备於前,夫知奉经凌犯罪失。云何?此总问众经非止五千也。前颂云悉归太上经,此后又明破法及授受之难,推此故知也。斯乃尹喜相资发,故令出罪福之事耳。   老子曰:十有三者也。   经云: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言奉经顺法,则获长生;违戒犯恶,则动之死地。既答所问罪失,故直云十三也。   尹喜曰:何谓也?   问十三之事也。   老子曰:尔谛听之。   既更有所明,故复戒。   十有三者,六尘六识,皆由於心。   六尘,谓六入也。以其所入能秽染正性,故言尘也。六识,即六入之根,能起分别,故云识也。心为其主,是为十三,下卷具解。凡致恶之由,因十三起,入善之由,因十三灭。入善为生,为恶而死。死生之谓,非止此身也。谓修善不已,以至成道,成道之日,岂得非生?故经云出也。为恶不息,遂沦地狱,岂非死乎?故经云入也。   是故淫贪疾志,   淫之所起,由於色取,故在十三之端。夫淫叉有贪,而贪者不叉皆淫。然贪之为病,非但在於富贵,乃至贪名贪世。不欲人在己先病者,妬嫉也,嫉彼而胜我也。恚谓真恚也。贪嫉既起,嗔恚自生者也。   欺盗妄诈,   违戒取物,是为欺盗,谓欺心者也。自诡要时,是为妄诈,是用权数苟得者也,所谓民之贼矣。   绮言两舌,   辞非而泽,谓之绮言。反覆是非,是为两舌。皆绿欺诈而有。   谄利持权,   口忌灾祟,明言祸福,卑辞高物,以要利人,是为诸也。凭恃时威,自我制物,是为权也。夫謟之甚者,乃至祈神祭鬼,以求曲佑也。   溷集破法,   男女无别为溷。破法者,谓有此等事也。始则食淫,终於混集,并皆相因而至之也。   非清信也。   如此皆之死地,尚非清信,况复奉经者乎!   天网不失,   引经明事也。夫天网虽疏,报对之理,铃无遗失也。   生死无地,   生谓见报,死谓考对,无地可逃也。答所间十三毕,此以下乃明罪报也。   如此等人,非其智分。   由无智识起诸罪业,故於法无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