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 78 页/共 81 页
案 四画十六者,为八卦之上,各加“两仪”,又为“四象”之上,各加四象也。
于经虽无见,然及六十四卦既成之后,以其自二至五,四爻互之,或自初至四,或自三至上,或自四而又至初,或自五而又至二,或自上而又至三,错综颠倒互之,皆得《乾》、《坤》、《既济》、《末济》、《剥》、《复》、《垢》、《夬》。《渐》,《归妹》、《大过》、《颐》、《解》、《蹇》、《睽》、《家人》诸卦适合十六之数,孔子于杂卦发其端矣。汉儒互卦之说,盖本诸此也。邵子诗云: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即以此四画者,为四象相交者尔,学者误以上文天地否泰十六卦当之,失其指矣。
四画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五画者三十二,邵子所谓“十六分为三十二者”是也,又为“四象”之上,各加八卦,又为八卦之上,各加四象也。
案 五画三十二者,自初至三,可互一卦,自三至五,又可互一卦,六十四卦既成之后,依此法错综,颠倒互之,则得《复》、《垢》、《颐》、《大过》、《屯》、《鼎》、《恒》、《益》、《丰》、《涣》、《坎》、《离》、《蒙》、《革》、《同人》、《师》、引临》,《遯》、《成》、《损》、《节》、《旅》、《中孚》、《小过》、《大壮》、《观》、(大有》、《比》、《夹》、《剥》、(乾》、《坤》诸卦亦适合三十二之数,先儒亦有以是说互卦者,如《损》、《益》皆互《颐》,《颐》象离为龟,故《损》、《益》二五言“十朋之龟”之类。
五画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为六画者六十四,则“兼三才而两之”,而八卦之乘八卦亦周,于是六十四卦之名立而《易》道大成矣。《周礼》所谓三《易》之别,皆六十有四,《大传》所谓“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邵子所谓“三十二分为六十四者”是也。若于其上各卦,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七画者百二十八矣;七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八画者二百五十六矣;八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九画者五百十二矣;九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十画者干二十四矣;十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十一画者二干四十八矣;十一画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则为十二画者四千九十六矣。
此焦赣《易林》变卦之数,盖亦六十四乘六十四也,今不复为图于此,而略见第四篇中。
若自十二画上,又各生一奇一偶,累至二十四画,则成千六百七十七万七千二百一十六变,以四千九十六自相乘,其数亦与此合,引而伸之,盖未知其所终极也,虽未见其用处,然亦足以见《易》道之无穷矣。
案 《易林》之数,盖古占筮之法,《洪范》占法,“曰贞曰悔”,夫以八卦变为六十四言之,则八卦贞也,重卦悔也,《春秋传》“贞风悔山”是也。以六十四卦变为四千九十六言之,则六十四卦贞也,变卦悔也,《春秋传》“贞屯悔豫”是也,因卦画之生生无尽,故占筮之变化无穷,焦赣能知其法,而至各缀之以辞则凿矣,邵朱二子,所为传心之要者在此。
集说 朱子答林栗曰:太极两仪四象八卦,生出次第,位置行列,不待安排,而粲然有序,以至于第四分而为十六,第五分而为三十二,第六分而为六十四,则其因而重之,亦不待用意推捧,而与前之三分焉者,未尝不吻合也。比之并累三阳以为乾,连叠三阴以为坤,然后以意交错而成“六子”,又先画八卦于内,复画八卦于外+以旋相加而 又答袁枢曰:若要见得圣人作《易》根原直截分明,不如且看卷首横图,自始初只有两画时,渐次看起,以至生满六画之后,其先后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费辞说,于此看得,方见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来,圣人只是见得分明,便只依本画出,元不曾用一豪智力添助。盖本不繁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于其间也。及至卦成之后,逆顾纵横,都成义理,千般万种,其妙无穷,却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见为说,虽若各不相资,而实未尝相悖也。盖自初未有画时,说到六画满处者,邵子所谓“后天之学”也,卦成之后,各因一义推说,邵子所谓“先天之学”也。先天后天既各自为一义,而后天说中,取义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执一而废百也。
《浯类》问自一阴一阳,见一阴一阳又各生一阴一阳之象,以图言之,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节节推去,固容《易》见,就天地间著实处,如何骏得?曰:一物上又自各有阴阳,如人之男女阴阳也,逐人身上,又各有这血气,血阴而气阳也,如昼夜之间,昼阳而夜阴也,而昼阳自午后又属阴,夜阴自子后又属阳,便是阴阳各生阴阳之象。
又云:先天图直是精微,不起子康节,希夷以前元有,只是秘而不传,次第是方士辈所相传授,《参同契》中,亦有些意思相似,扬雄《太玄》,全模仿《易》,他底用三数,《易》却用四数,他本是模《易》,故就他模底句上看《易》,也可略见得《易》意思。
又云:自有《易》以来,只有邵子说得此图如此齐整,如扬雄(太玄》,便零星补凑得可笑。若不补,又却欠四分之一,补得来,又却多四分之三,如《潜虚》之数用五,只似如今算位一般,其直一画则五也,下横一画则为六,模二画则为七,盖亦补凑之书也。
黄氏瑞节曰:先天图与太极图同时而出,周邵二子不相闻,则二图亦不相通,此勿论也。陈莹中云:司马文正与康节同时友善,而未尝有一言及先天之学,邵伯温云,伊川在康节时,于先天之学非不问,不语之也。即二先生之论,则先天图在当时,岂犹未甚著邪,陈莹中云,先天之学,以心为本,其在《经世书》者,康节之余事耳。又曰:阐先圣之幽,微先天之显,不在康节之书乎,然则朱子以前表章尊敬此图者,了翁为有见也。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邵子曰:此一节,明伏羲八卦也。八卦相错者,明交相错而成六十四也,“数往者顺,若顺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数往”也。“知来者谨”,若逆天而 自震之初为冬至,离兑之中为春分,以至于乾之末而交夏至焉,皆进而得其已生之卦,犹自今日而追数昨日也,故曰“数往者顺”。其右方,自巽之初为夏至,坎艮之中为秋分,以至于坤之末而交冬至焉,皆进而得其未生之卦,犹自今日面逆计来日也,故曰“知来者逆”,然本《易》之所以成,则其先后始终,如横图及圆图右方之序而已,故曰“《易》逆数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若自乾一横排至坤八,此则全是自然,故《说卦》云: “《易》逆数也。”皆自己生以得末生之卦,若如圆图,则须如此,方见阴阳消长次第,震一阳,离兑二阳,乾三阳,巽一阴,坎艮二阴,坤三阴,虽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
附录 项氏安世曰:“数往者顺”,以指上文,“知来者逆”,以指下文,“是故《易》逆数也”,此一句以起下文八句也。上文据八卦已成之后,对面数之,其序顺而理明,故曰“数往者顺”。下文据八卦始画之初,左右对画,而上下逆生,故曰“知来者逆”。
非圣人于顺之外别为逆象也,此之逆象,即上文之顺象。
章氏潢曰:自乾纯阳,历兑离以至一阳之震,自坤纯阴,历艮坎以至一阴之巽,非数往之顺乎?自震一阳,历离兑以至乾之纯阳,自巽一阴,历坎艮以至坤之纯阴,非知来之逆乎?左旋则总为“知来”,有旋则总为“数往”,但《易》以“知来”为主,生生不穷,是以逆而数之。
案 邵子所谓左旋者,犹言向左而旋耳。所谓右行者,犹言向右而行耳,与历家所谓左旋右转,义正相反,各为一说也。其所谓“已生一未生”,正指阴阳生生而言,如章氏之说,而项氏说尤得前后联贯语气。盖其顺数者,既如上文所列矣,而图之作,主于逆数,故其终始生成,又如下文之所叙也。朱子之解似又自为一说,学者分别观之。
又曰:太极既分,两仪立矣,阳上交于阴,阴下交于阳,而四象生矣。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象。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象。八卦相错,而后万物生焉,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愈大则愈小,愈细则愈繁。
集说 《朱子语类》:问:程《易》乾辞下解云,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或疑此说却是圣人始画八卦,每卦便是三画,圣人因而重之为六画,似与邵子一分为二,而至六十四为六画,其说不同。曰:程子之意,只云三画上叠成六画,八卦上叠成六十四耳,与耶子说诚异,盖康节此意,不曾说与程子,程于亦不曾问之,故一向只随他所见去。但程子说圣人始画八卦,不知圣人画八卦时,先画甚卦,此处便晓不得。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兑离坎艮再交也,故震阳少而阴尚多也,巽阴少而阳尚多也,兑离阳浸多也,坎艮阴浸多也。
又曰:无极之前,阴含阳也,有象之后,阳分阴也。阴为阳之母,阳为阴之父,故母孕长男而为《复》,父生长女而为《姤》,是以阳起于《复》,阴起于《垢》也。
案 周子所谓“无极而太极”者,以阴阳之奉体言之,《中庸》所谓“天命之性”也。邵子所谓“无极”者,以动静之枢纽言之,<中庸》所谓“未发之中”也。天命之性,固周流而无不在,然人生而静,天之性也,则冲漠无暇之时,乃本体之真之所以具,故周子亦言主静,程子言其本也,真而静,三子之说,实相发明而不相悖也。
又曰:震始交阴而阳生,巽始消阳而阴生。兑,阳长也,艮,阴长也,震兑,在天之阴也,巽艮,在地之阳也,故震兑上阴而下阳,巽艮上阳而下阴。天以始生言之,故阴上而阳下,交泰之义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阳上而阴下,尊卑之位也。乾坤定上下之位,坎离列左右之门,天地之所阖辟,日月之所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昼夜长短,行度盈缩,莫不由乎此矣。震始交阴而阳生,是说圆图震与坤挂而一阳生也,巽始消阳而阴生,是说圆图巽与乾接而二阴生也。
集说 邵子曰:阳爻,昼数也;阴爻,夜数也。天地相衔,阴阳相交,故昼夜相离,刚柔相错。春夏,阳也,故昼数多,夜数少。秋冬,阴也,故昼数少,夜数多。
胡氏方平曰:此一节先论震巽艮兑四维之卦,而后及于乾坤坎离四正之位。震始交阴而阳生,以震接坤言也,至兑二阳,则为阳之长。巽始消阳而阴生,以巽接乾言也,至艮二阴则为阴之长。震兑在天之阴者,邵子以震为天之少阴,兑为天之太阴,唯其为阴,故阴爻皆在上,而阳爻皆在下。天以生物为主,始生之初,非交泰不能,故阴上阳下,而取交泰之义。巽艮在地之阳者,邵子以巽为地之少刚,艮为地之太刚,唯其为刚,故阳爻皆在上,而阴爻皆在下。地以成物为主,既成之后,则尊卑定,故阴下阳上,而取尊卑之位。乾坤定上下之位,天地之所阖辟也,坎离列左右之门,日月之所出入也。
岁而春夏秋冬,月而晦朔弦望,日而昼夜行度,莫不胥此焉出,岂拘拘爻画阴阳之间哉。
又曰: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也,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兑离以下更思之。
今按,兑离二十八阳二十阴,震二十阳二十八阴,艮坎二十八阴二十阳,巽二十阴二十八。
又曰:乾坤纵而六子横,《易》之本也。
又曰:阳在阴中,阳逆行,阴在阳中,阴逆行,阳在阳中,阴在阴中,则皆顺行,此真至之理,按图可见之矣。
又曰:《复》至《乾》凡百一十有二阳,《垢》至《坤》凡八十阳,《垢》至《坤》凡百一十有二阴,《复》至《乾》凡八十阴。
又曰:坎离者,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逾之者,阴阳之溢也。然用数不过乎中也。此更宜思。离当卯,坎当酉,但以坤为子半可见矣。
又曰:先天学,心法也,故图皆自中起,万化万事,生于心也。
又曰:图虽无文,吾终日言而未尝离乎是,盖天地万物之理,尽在其中矣。
案自孔子既没,易道失传,义理既巳差讹,图象尤极茫渺,唯《大传》“帝出乎震”一条,所载八卦方位,显然明白,故学者有述焉。其余如“卦气”“月候”之属,皆汉儒傅会,非圣人本法也,至宋康节邵子,乃有所谓“先天图”者,其说有六十四卦生出之序,则今之横图,自一画至六画,一每分二者是已,有八卦方位,则今之小囤图,乾南坤北离东坎西者是已,有六十四卦方位,则今之大圆图,始《复》、《姤》、终《乾》、《坤》者是巳,大圆图中自方图,又所以象天地之相函也。诸图之义,广大高深,信非圣人不能造作,然当邵子之时,伊川程子则未之见,龟山杨氏见而未之信,唯明道程子,稍见其书,而括以加倍之一言,然则当时知邵子者,明道一人而已。南渡之后,如林栗袁枢之徒,攻邵者尤众,虽象山陆氏,亦以为先天图非圣人作《易》本指。独朱子与蔡氏,阐发表章,而邵学始显明于世,五百年来虽复有为异论者,而不能夺也。顾朱子之意,以为孔于之后诸儒不能传授,而使方外得之,故其流为丹灶小术,至康节然后返之于易道。今以《参同契》诸书观之,其六卦月候,盖即“纳甲”之法,其十二辟卦主岁,盖即“卦气”之流,所为始于震复者,与先天偶同尔,似未足为先天传受之据。唯扬雄作《太玄》,其法始于三方,重于九洲,又重于二十七部,又重于八十一家,则与先天极仪象卦加倍之法相似也。流行之序,始于中羡从,中于更晬廓,终于减沈成,则与先天始《复》终《乾》,始《姤》终《坤》之序相似也。首用九九,策闲六六,则与先天卦用八八,策用七七之数相似也。意者康节读扬雄之书而心悟作《易》之本与,然非扬雄之时,《易》传未泯,则雄亦无自而依仿之,故康节深服《太玄》,以为见天地之心,盖其学所启发得力处也。然白邵书既出,则《太玄》为僭经,为汨阴阳之叙,与邵书迥乎如苍素之不相侔矣。观明道程子之意,盖以为康节能自得师,故于希夷之传,扬雄之书,皆有取焉,而其纯一不杂,汪洋浩大,则非扬陈之所能及也,故曰尧夫之数,似玄而不同。又曰:穆李皆得之希夷者,而其言与行事,概可见矣,尧夫特因其门户而入者尔,程子之言至当,后之学者,欲考先天之传,不可以不知。
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邵子曰:此一节明文王八卦也。
又曰: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为《泰》,坎离交而为《既济》也。乾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终于寅,离终于申,以应天之时也。置乾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长子用事,而长女代母,坎离得位,而兑艮为偶,以应地之方也。王者之法,文王也其尽于是矣。此言文王改《易》伏羲卦图之意也。盖自乾南坤北而交,则乾北坤南面为《泰》矣。自离东坎西而交,则离西坎东而为《既济》矣。乾坤之交者,自其所已成,而反其所由生也。故再变则乾退乎西北,坤退乎西南也。坎离之变者,东自上而西,西自下而东也。
故乾坤既退,则离得乾位,而坎得坤位也。震用事者,发生于东方,巽代母者,长养于东南也。
案 邵子言乾坤交而为“泰”者,释“先天”变为“后天”之指也。先天之位,乾南坤北,今变为乾北坤南,故曰“交”。然邵子盲乾生于子,坤生于午,今按图考之,则乾在西方,乃亥而非子,坤在西南,乃未而非午,其故何也?曰:阳自静以之动,故气肇于子。然自亥月而已联兆胚胎,故古人以亥为阳月,言天道于是始也。阴自动以之静,故功著于午。然至未而后育养蕃庶,故古人以未为中央,言土德于是,王也。亥字从草为蓑,从木为核,皆联兆胚胎之意。未从日为昧,言日于是始向昧谷,而万物将西成也。乐律黄钟子为天统,然自应钟亥而阳气已应于内,故曰应钟。林钟未为地统,故班固引“西南得朋”释之,下至纳甲星命浅术,亦以亥为天门,未为坤始,疑皆本于后天以为说也。若乃火虽始于东而盛于南,水虽始于西而盛子北,雷霆之气,虽动于寅, 又曰:《易》者,一阴一阳之谓也。震兑始交者也,故当朝夕之位,坎离交之极者也,故当子午之位,巽艮不交而阴阳犹杂也,故当用中之偏,乾坤纯阳纯阴也,故当不用之位也。
又曰:兑离巽,得阳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阴之多者也,是以为天地用也。乾极阳,坤极阴,是以不用也,、又曰:震兑横而六卦纵,《易》之用也。尝考此图而史为之说曰:震东兑西者,阳主进,故以长为先而位子左,阴主退,故以少为贵而位乎右也。坎北者,进之中也,离卤者,退之中也,男北而女南者,互藏其宅也。四者皆当四方之止位,而为用事之卦,然震兑妨而坎离终,震兑轻而坎离重也。乾西北坤西南者,父母既老而迟居不用之地也,然母亲顺父尊,故砷犹半用页乾全下用也。艮东北巽东南者,少男进之后而长女退之先,故亦皆不用也,然男未就傅,女将在行,故巽稍向用,而艮全未用也。四者皆居四隅不正之位,然居东者耒用而居西者不复用也。故下文历举“六子”而不数乾坤,至其水火雷风山泽之相偶,则又用伏羲卦云。
集说 邵子曰:乾统三男于东北,坤统三女于西南。
案 邵子之言,可蔽图之全义,《周易》、《坤》,《蹇》、《解》诸卦彖辞,皆出于此也,大抵先天则以东南为阳方,西北为阴方,故自阳仪而生之卦,皆居东南,自阴仪而生之卦,皆居西北也。后天则以北东为阳方,南西为阴方,故凡届阳之卦,皆居东北,属阴之卦,皆居西南也。然先天阳卦虽起于东,而其重之以叙卦气,则所谓“复见天地心”者。仍以北方为始,后天阳卦虽起于北,而其播之以合岁序,则所谓“帝出乎震”者,仍以东方为先。盖两义原不可以偏废,必也参而互之,则造化之妙,《易》理之精,可得而识矣。岁始于东,终于北,而西南在其间,后天图意主乎阳以统阴,故自震而坎而艮者,以阳终始岁功也,自巽而离而兑者,以阴佐阳于中也。震阳生,故直春生之令,以始为始也,乾则以终为始,而莫得其端,乃《传》所谓“大始”者也,所谓“不可为首者”也,兑阴成,故毕西成之事,阴功之终也,坤则致役以终事,而不居其成,乃《传》所谓“作成”者也。所谓“无成而代有终”者也,是故阳居终始,而阴在中间,乃天地万物之至理。如草木之种实,阳也;华叶,阴也。人类之父子,阳也;妻妾,阴也。始于植种,终于成实,而其间华叶盛焉,始于有父,终于有子,而其间嫡媵繁焉,实生于华,子生于母,此阴佐阳之验,然而实成、则为来岁之种矣,子生则为它日之父矣,此又所谓以终为始者,而元阳之生生不已,其首尾端倪,真不可得而窥矣。谢氏良佐论一起于震,发生也。又曰:一起于乾,探本也,其有得于后天之精意者与。
程子曰:凡阳在下者动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止之象,阴在下者入之象,在中者丽之象,在上说之象。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此远取诸物之象。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此近取者身之象。
集说 《朱子语类》云:伏羲画八卦,只此数画该尽天下万物之理,学者于言上会得者浅,于象一亡会得者深,王辅嗣伊川皆不信象,伊川说象只似譬喻样说,郭子和云,不独是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谓之象,只是卦画便是象,亦说得好。郑东卿专取象,如以鼎为鼎,革为炉,小过为飞鸟,亦有义理,但尽欲如此牵合傅会便疏脱,学者须先理会得正当道理,然后于此等另碎处收拾以相资益,不为无补。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今按坤求于乾,得其初九而为震,故曰“一索而得男”,乾求于坤,得其初六而为巽,故曰“一索而得女”。坤再求而得乾之九二以为坎,故曰“再索而得男”。乾再求而得坤之六二以为离,故曰“再索而得女”。坤三求而得乾之九三以为艮,故曰“三索而得男”。乾三求而得坤之六三以为兑,故口“三索而得女”。
凡此数节,皆文王观于已成之卦,而推其未明之象以为说,邵子所谓后天之学,人用之位者也。
案 邵子既以“天地定位”一章为先天之《易》,因以“帝出乎震”以下为后天之《易》,先羲后文,其序既可信,而先天图易简浑涵,得画卦自然之妙,后天图精深切至,于《周易》义例合者为多,其理尤可信也:,然后天所以改置先天之意,朱子之说颇略,其见于答袁枢书者,可以得先贤慎重之盛心矣。诸家以五行为说者,亦有条理,然今即八卦之象求之,则唯坎水离火巽木坤土,合于本象耳。金者乾之一象,而不足以尽乾也。苍筤竹者震之一象,而不足以尽震也。艮山之为土,犹可假借,兑则绝无为金之义也,况《易》之为书,不言五行,而《说卦》解释图体,亦与五行生克,邈不相涉,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二十启蒙下明蓍策第三大衍之数五十。
《河图》、《洛书》之中数皆五,衍之而各极其数以至于十,则合为“五十”矣。《河图》积数五十五,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后得,独五为“五十”所因,而自无所因,故虚之则但为“五十”。又五十五之中,其四十者,分为阴阳老少之数,而其五与十者无所为,则又以五乘十,以十乘五,而亦皆为“五十”矣。《洛书》积数四十五,而其四十者,散布于外,而分阴阳老少之数,唯五居中而无所为,则亦自含五数,而并为“五十”矣。
案 《洪范》曰:“卜五占用二衍忒。”衍者,推衍也。忒者,过差也。卜筮所以推衍人事之过差,故揲蓍之法,谓之“大衍”。大音太,如太卜太筮之比,乃尊之之称,非如先儒小衍大衍之说也。五十之数,说者不一,唯推本于图书者得之,《河图》之数则赢五,数之体也。《洛书》之数则虚五,数之用也。大衍者,其酌河洛之数之中,而兼体用之理之备者与。
大衍之数五十,而菁一根百茎,可当大衍之数者二,故揲菁之法,取五十茎为一握,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而其当用之策,凡四十有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
集说 崔氏憬曰:“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长阳七七之数也,六十四卦,既法长阴八八之数,故四十九蓍,则法长阳七七之数,蓍圆而神象天,卦方而智象地,阴阳之别也,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极虚而不用也。
邵子曰: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余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九者阳之极数,六者阴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卦之变也。
又曰:奇数极于四而五不用,策数板于九而十不用,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挂者,悬于小指之间。揲者,以大指食指间而别之。奇,谓余数,扐者,抽于中三指之两间也,蓍凡四十有九,信手中分,各置一手,“以象两仪”;而挂右手一策于左手小指之间,以象三才,遂以四揲左手之策,“以象四时”;而归其:余数于左手第四指间,“以象闰”;又以四揲右手之策,而再归其余数于左手第三指间,“以象再闰”;五岁之象,挂一一也,揲左二也,扐左三也,揲右四也,扐右五也,是谓一变。其挂扐之数,不五即九。
案 《河图》之中宫,太极也。《洛书》之中宫,人极也。故大衍之数,其虚一者,既以象太极之无为,其挂一者,又以象人极之参赞,虚一之后,继以分二者,明乎分阴分阳,造化之本也。挂一之后,继以揲四归奇者,明平定时成岁,人事之纲也。分二挂一,则天地设位,而人立焉,而二才之体具欠。揲四归奇,则四气交运,五行参差,百物生焉,万事起焉,而三才之用行矣,大衍之数,所以为酌河洛之中,而兼体用之备者如此。
得五者三,所谓奇也。五除挂一即四,以四约之为一,故为奇,即两仪之阳数也。
一变之后,除前余数,复合其见存之策,或四十,或四十四,分挂揲归如前法,足凋再变,其挂仂者不四则八。
得四者二,所谓奇也。不去挂一,余同前义。
得八者二,所谓偶也。不去挂一,余同前义。
再变之后,除前两次余数,复合其见存之策,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分挂揲归如前法,是谓三变,其挂扐者如再变例。
三变既毕,乃合三变,视其挂肋之奇偶,以分所遇阴阳之老少,是凋一爻。
右(即左图)三奇为老阳者凡十有二,挂扐之数十有三,除初挂之一为十有二,以四约而三分之,为一者三,一奇象圆而围三,故三一之中各复有三。而积三三之数则为九,过揲之数三十有六,以四约之,亦得九焉。挂扐除一,四分四十有八而得其一也,一其十二而三其四也,九之母也。过揲之数四分四十八而得其三也,三其十二而九其四也,九之子也。皆径一而围三也,即四象太阳居一含九之数也。
右(即下左图)两奇一偶,以偶为主,为少阴者凡二十有八,挂扐之数十有七,除初挂之一为十有六,以四约而三分之,为一者二,为二者一,一奇象圆而用其全,故二一之中各复有三。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一二之中复有二焉。而积二三一二之数则为八,过揲之数三十有二,以四约之亦得八焉,挂扐除一,四其四也,自一其十二者而进四也,八之母也,过揲之数,八其四也,自三其十二者而退四也,八之子也,即四象少阴居二含八之数也。
右(即前右图)两偶一奇,以奇为主,为少阳者凡二十,挂扐之数二十有一,除初挂之一为二十,以四约而三分之,为二者二,为一者一,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二二之中各复有二。一奇象圆而用其全,故一三之中,复有三焉。而积二二一三之数则为七,过揲之数二十有八,以四约之亦得七焉。挂抽除一,五其四也,自两其十二者而退四也,七之母也,过揲之数,七其四也,自两其十二者而进四也,七之子也,即四象少阳居三含七之数也。
右(即左图)三偶为老阴者四,挂扐之数二个有五,除初挂之一为二十有四,以四约而三分之,为二者三,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三二之中各复有二,面积三二之数则为六,过揲之数亦二十有四,有四约之亦得六焉,挂扐除一,六之母也,过揲之数,六之子也,四分四十有八而各得其二也,两其十二而六其四也,皆围四而用半也,即四象太阴居四含六之数也。
集说 蔡氏元定曰:蓍之奇数,老阳十二,老阴四,少阳二十,少阴二十八,合六十有四。三十二为阳,老阳十二,少阳二十;三十二为阴,老阴四,少阴二:十八;其十六则老阳老阴也,老阳十二,老阴四;其四十八则少阳少阴也,少阳二十,少阴二十八。老阳老阴,乾坤之象也,二八也,少阳少阴,“六子”之象也,六八也。
凡此四者,皆以三变皆挂之法得之,盖经曰“再抽而后挂”,又曰“四营而成易”,其指甚明,注疏虽不详说,然刘禹锅所记僧一行、毕中和、顾彖之说,亦已备矣。近世诸儒,乃有前一变独挂,后二变不挂之说,考之于经,乃为六仂而后挂,不应“五岁再闰”之义,且后两变又止三营,盖已误矣。
且用旧法,则三变之中,又以前一变为奇,后二变为偶,奇故其余五九,偶故其余四八。余五九者,五三而九一,亦围三经一之义也。余四八者,四八皆二,亦围四用半之义也。三变之后,老者阳饶而阴乏,少者阳少而阴多,亦皆有自然之法象焉。蔡元定 集说 苏氏轼曰:唐一行之学,以为三变皆少,则乾之象也,乾所以为老阳,而四数其揲得九,故以九名之;三变皆多,则坤之象也,坤所以为老阴,而四数其揲得六,故以六名之;三变面少者一,则震坎艮之象也,震坎艮所以为少阳,而四数其揲得七,故以七名之;三变而多者一,则巽离兑之象也,巽离兑所以为少阴,而四数其揲得八,故以八名之。故七八九六者,因揲数以名阴阳,而阴阳之所以为老少者,不在乎是,而在乎三变之间,八卦之象也,此唐一行之学也。
《朱子文集》曰:初一变得五者三,得九者一,故曰余五九者,五三而九一。后二变得四者二,得八者二,故曰余四八者,四八皆二。三变之后,为老阳者十有二,老阴四,故臼阳饶而阴乏,少阳二十,少阴二十八,故曰阳少而阴多。沈氏《笔谈》云,《易》象九为老阳,七为少阳,八为少阴,六为老阴,其九七八六之数,皆有所从来,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凡归余之数,有多有少,多为阴,如爻之偶,少为阳,如爻之奇。
三少,乾也,故曰老阳,,九揲而得之,故其数九,其策三十六;两多一少,则一少为之主,震坎艮也,故皆谓之少阳,少在初为震,中为坎,末为艮,皆七揲而得之,故其数七,其策二十有八;三多,坤也,故曰老阴,六揲而得之,故其数六,其策二十有四;两少一多,则一多为之主,巽离兑也,故皆谓之少阴,多在初谓之巽,中为离,未为兑,皆八揲而得之,故其数八,其策三十有二。诸家揲蓍说,唯《笔谈》简而尽。孔颖达非不晓揲法者,但为之不熟,故其言之易差,然其子大数亦不差也。毕中和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刘梦得以为肤末于学者,误矣!毕论三揲皆挂一,正合“四营”之义,唯以三揲之挂仂分措于三指间为小误,然于其大数亦不差也。其言余一益三之属,乃梦得立文太简之误,使读者疑其不出于自然,而出于人意耳。此与孔氏之说,不可不正,然恐亦不可不原其情也。蔡氏所谓以四十九蓍虚一分二挂一揲四者,盖谓虚一外,止用四十八。
分挂揲之余,为奇偶各二,老阳老阴变数各八,少阴少阳变数各二十四,合为六十四,八卦各得八焉,然此乃奇偶对待加倍而得者,体数也,着天三地二衍而为五十者,用数也,盖体数常均,用数则阳饶面阴乏也,此正造化之妙,若阴阳同科,老少一例,是体数,非用数也。
若用近世之法,则三变之余,皆为围三径一之义,而无复奇偶之分。三变之后,为老阳少阴者皆二十七,为少阳者九,为老阴者一,又皆参差不齐,而无复自然之法象,此足以见其说之误矣。至于阴阳老少之所以然者,则请复得而通论之。盖四十九策,除 集说 归氏有光曰:九具于揲,则三奇见于余;六具于揲,则三偶见于余;七具于揲,则二偶一奇见于余;八具于揲,则二奇一偶见于余。不必反观其在揲之数,而已举其要矣!其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何也?挂扐虽举其要,而七八九六之数,仍以在揲之策为正,七八九六者,自揲之以四而取也,若挂仂之策,因过揲而见者也。故曰“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又曰“当期之日”,而归奇以象闰。
何氏楷曰:案翼言“揲四以象四时,归奇以象闰”。四时,正也,闰余也。下文云:“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皆以七八九六起数,明乎用正数而不用余数矣。
案 归氏何氏之说,亦可与朱子相参酌。
邵子曰:五与四四,去挂一之数,则四三十二也,九与八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六二十四也,五与八八,九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五二十也,九与四四,五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数,以成九八七六之策,此之谓也。一爻已成,再合四十九策,复分挂揲归以成一变,每三变而成一爻,并如前法。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二篇”者,上下经六十四卦也,其阳爻百九十二,每爻各三十六策,积之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阴爻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策,积之得四千六百八,又合二者,为力‘有一于五百二十也。若为少阳,则每爻二十八策,凡五千三百七十六,少阴则每爻三十二策,凡六千一百四十四,合之亦为万一千五百二十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四营”者,四次经营也。“分二”者,第一营也;“挂一”者,第二营也;“揲四’’者,第三营也;“归奇”者,第四营也,《易》变易也,谓揲之一变也,四营成变,三变成爻。一变而得两仪之象,再变而得四象之象,二变而得八卦之象。一爻而得两仪之画,二爻而得四象之画,三爻而得八卦之画,四爻成而得其”卜六者之一,五爻成而得其三十二者之一,至于积七十二二营而成十有八变,则六爻见,而得乎六十四卦之一矣。然方其三十六而九变也已得三画,而八卦之名可见,则内卦之为贞者立矣,此所谓“八卦而小成”者也,自是而往,“引而伸之”,又三十六营九变以成三画,而再得小成之封者也,则外卦之为悔者亦备矣。六爻成,内外卦备,六十四卦之别可见,然后视其爻之变与不变,而触类以长焉,则天下之事,其吉凶悔吝,皆不越乎此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
道因辞显,行以数神,“酬酢”者,言幽明之相应,如宾主之相交也。“佑神”者,言有以佑助神化之功也。
卷内蔡氏说,为奇者三,为偶者二,盖凡初揲,左手余一余二余三皆为奇,余四为偶。至再揲三揲,则余三者亦为偶,故曰奇二而偶二也。
考变占第四《乾》卦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象》曰:“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坤》卦用六“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其所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九六也。及其筮也,七八常多,而九六常少,有无九六者焉,此不可以不释也。六十四斟皆然,特于《乾》、《坤》见之,则余可知耳。
愚案此说发明先儒所未到,最为有功。其论七八多而九六少,又见当时占法,三变皆卦,如一行说。
凡卦六爻皆不变,则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彖辞为卦下之辞,孔成子筮立卫公子元,遇《屯》,曰“利建侯”。秦伯伐晋筮之遇《蛊》,曰贞风也,其悔山也。
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沙氏程氏曰,毕万遇《屯》之《比》,初九变了也;蔡墨遇《乾》之《同人》,九二变也;晋文公遇《大有》之《睽》,九三变也;陈敬仲遇《观》之《否》,六四变也;南蒯遇《坤》之《比》六五变也;晋献公遇《归妹》之《睽》,上六变也。
集说 胡氏一佳曰:《启蒙》谓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其下引毕万所筮,以今观之,未尝不取之卦,且不特论一爻,兼取贞悔卦体,似可为占者法也,观陈宣公筮公子完之生,尤可见矣。
二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仍以上爻为主。经传无文,今以例推之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