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传 - 第 5 页/共 24 页
周易上经 卷二 周易上经泰传第二
卷二周易上经泰传第二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来,吉,亨。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易者,象也,神之用也。故泰象于天地交,而万物生。上下交而人治成。阳内得时而阴外也。健发于内其道顺行于外。亲内君子,踈外小人,君子之长也。是以损削之道往,而丰大之道来,吉而通者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天地合其时以养物也,圣人兴其财以丰人也。结网罟,作耒耜,能辅相天地之宜,成天地之道。因时而通利,而左右其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拔茅而连出也,君子道长,上下交志,以其类,征吉。离内以之外,志求其成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乾降为泰,而得其中,能通天下之情,知天下之用,而不过其当也。朋党何由兴乎,志在其中,不失其治,应之而行,可谓光大已矣。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乾下通而泰也,物不可终通,则天道复其上,地道归其下矣。平陂则险矣,有往则复矣。君子见其交会,思其所终,虑患而艰守之,不失其正。则可无咎而全其吉,保食其福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物各归本也,阴阳之情皆相求也。四所以下者,非顾其阳,自乐其归,不赖阳之治也。与其众同志,翩翩,轻举不富邻而自备不戒,约而自孚,皆乘中心之愿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阴居贵盛而委质于二,静而无为,居贵有祉,理得于中。愿心而行,非权之逼也。忘巳而与能,圣人之道也。故元吉矣。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堑隍以为城,取下以为上也。其终则复隍矣。下为上使者,通其志也。终不能通,命乱者也。以之用众,众不从也。以之告邑,命不行也。犹以为正也,终惜已矣。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天地之道,各守其所,上下不相通志,而非人道之治。阴在内而阳失时,内其柔邪而外其刚直,小人争内而君子踈逺也。时否闭矣。无复人之道也。小人道长,不利君子正,为小人疾也。是以大善之事往,而小恶之事来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上下隔塞,其志不通,其道不行也。则动而见疑矣。故晦道薄德,惧时之用,以避其患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彚,贞吉亨。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易也者,圣人所以体其时,而利其行也。天地不交,君子不荣以禄。夫吉凶生乎动,动其始,则其终不能禁矣。处否初位,而愼其动,得君乃行。故牵类而守正,终?其吉亨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羣也。
柔履顺中,承其上,小人得一时之中,故获一时之吉。君子得其大中也,当其否也。不能包承于上,亦不能非小人,必避世异俗,安卑保命而已,故虽否而终通也。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位阳也,而阴处之。包承,柔佞之过也。是以羞辱及矣。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上近至尊,下据其民,咎以专也。五之休否,有命任已,卑以奉上,正以率下,其志得行,亦又何咎。谁丽其福乎。乃巳之致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大人者知存亡之道也。羣小并进虽可全正,虽得尊位忧其危亡。顺而从之,不敢以力,息于否之时也。其道乃固矣。正当其位,物犹不陵,故保其吉,而终遇也。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否之终否,其倾矣。极终则变,何可以久。君子当其极,故先否也。困极以道通也。故后喜也。
离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彖曰:同人于野,柔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天下之器大矣,其为务多矣。治之而不谬者,其唯同人乎。所以同其同而无方也。二一阴也,得中而羣阳归焉。能得物之情,故曰同人。其德乾之德也。下之功,上使之也。为上能同于下者,鲜矣。能同之,则其德大矣,其务成矣。其圣人之功欤。上之不与,虽下求其同不可得也。非文明辨于内,刚健行于外,中正而相应者,不能同也。此君子之正而能通天下之志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天体大也,火体小也。火曰炎,上同于天也。必时曦燥,而后盛乎。俟天之与也。上下之位旣列,得其同,则上能与下也。君子象之,而类其族,辨其物。志可同者与之,不遗其细者也。则天下何有焉。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象曰:同人于门,又谁咎也。
卦一阴。而近者多得也。或尊而保之也。初比于二,不系其常,出门同之,无与争者,得之先也。谁之咎矣。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不能大同守宗独应。失其于野之义,可惜也已。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歳不兴,安行也。
情系者,德之累也。妄兴者,凶之道也。居下之长,而据尊之应,潜构兵戎,以敌于五。在下之上,曰髙陵也。至五而三,象三歳也。五胜而不能兴也。祸自致也。安所行哉。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与三攻,以求二,乘其墉也。犹隔之矣。二可得乎,其义固不克也。求之不得也。困而反其则矣。乃遇其吉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刚健中正,求其同而为治也。夫求其同,固有不同者矣,故下刚。有役其公而私其同焉,以力正之。未获其志,故先号咷而后笑也。非私也,求其治而中直以正也。刚而难遇也。之而后合,同人之道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居其外也。已过其内,无与同者,患争之,悔则免矣。求同无与,志何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