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传 - 第 3 页/共 24 页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水泉出,而未通止所也。德不博不能及于物,浅学之蒙也。君子以之克己而果行,广学以育德而后能通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承于阳而发蒙也。阴奉阳而始明,全德以及物也。刑者失而后治之道也。虽阴至明可以刑人,而说桎梏正法而已,长用之,则吝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阳刚也,明也。初奉之而求其辨,三附之而委其质,比初之蒙而无情系于三,故吉也。居中而正配于五,婚姻之吉也。家道大者莫先于正夫妇也。居中贵而委身于卑,能接之以礼者也。子能克家,莫过是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乘于阳而说之,失位而不顾其应者,蒙也。不能自保而为不顺,曷用娶之,无所利也。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独逺实也。   逺于阳也。困何以明。守位而困,可惜者也。   六五,童蒙,吉。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阴蒙无知,童之道也。以柔德委,顺于二。而二刚,巽之居尊与能,得其为上之道,故吉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利御?。象曰:利用御宼,上下顺也,三已应也。茍恱于三,击而取之,动不妄干,为宼也,击而归之。应下以顺上,保终无间,故利用宼也。   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需,待也。刚居于尊,安于险之道也。能制下,健以为用,君子待命而已,不可自任,则刚健终不陷也。君子观其为而动之,其义岂穷哉。五以险德而位于天,虽非坦道,强毅而制下也。刚中而有孚也。获刚健之臣而不敢不说,则不劳而待其功矣。故光通而贞吉,复何险之有哉。是以利涉大川,而无险不济也。文王君人也,得九五之位。仲尼位下也,居君子之事合,两而待之,则上待下之能,下待上之命。观是需之情可见矣。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泽来矣。君子待命而不劳于虑,而得其治也,饮食宴乐而已。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郊逺者也,未履其位,行不犯难也。用其常不失其素矣。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行逺也,沙,迩乎水,刚履其位,敌对于五,五非敌也。可以待也。君子之道,无执也。与时而行也。得其中者,虽小有言,吉终而已矣。   九三,需于泥,致宼至。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宼,敬愼不败也。   上险可犯也。刚以在上,待命于泥,逼难而濡难,犹外矣。我致之,而宼至,敬愼之,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刚险居上,而承之难,从事者也。动而见伤矣。坎阴处下,幽穴之物,而今升之,待阳之运而出,难也。则不可不顺以听之。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刚德中正,施令而治者也。治事已获众之奉,待其酒食而已。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需坎上也,道之终则反复也,入于穴矣。乾覆其上,三爻来而不假待也。知道之终能固其所,而敬为主,虽不得其位能吉其终也。   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能尽物之情也。讼之者,其昧于先乎,两其情,则上刚而下险,兼其象,则中心险而行健,得无讼乎。讼之所由兴于二也,内刚险也。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惧也。直可申也,故中吉。人不与讼也,故终凶。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见之辨也。陷于下矣,又好争焉,故可涉于险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相违而与处事,讼之象也。君子见其未着,防其未形,则逺讼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于讼也,上迫而至讼。讼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长,其讼得于终吉之道也。讼之长,凶之咎也。其吉于初已乎。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为下讼上,讼可得乎,自贻其患也。不可而退,还窜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敌,犹无眚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处下之上,从乎刚阳,而讼通矣,食其德矣。乘刚而待之,危也。从上得附,故终吉矣。夫以柔附上,非听其讼亦,为上忤矣。故至有命,则行之不敢自成也。夫不争于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敌,初之讼也。以就三之命,变其讼之应也。安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虽讼而吉大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刚居讼,终能讼而得其终也。专攻得其非,上或赏也。三脱其服,象褫疾也。   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五天位也,而以非阳居之,或有战争之事。二刚阳也,而能正众,可崇任之,佐其尊而臣也。文人之谓,居中而奉,行险而顺,以杀上。杀毒其人,而人从也。专其命,咎,则吉复大矣。又何咎焉。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地中有水,故能有得其润,而保其广地之用也。盖象乎君子也。则能得其情而获其治道,出于民也。故君子以容而畜之,显仁以藏用也。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春秋传言: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理。有必然之胜者,师出而谋合之。为臧,乃其律也。失之,是以凶也。夫律者,军事之命也。师之兴,主君不能亲之,是以授其命而不授其事。名曰专征。此古师之道也。军志曰:军之所承于君者,师之可战,君曰无战,必战可也。师不可战,君曰战之,无战可也。故进不求其名,退不避其罪,本乎社稷之卫也。或以听君主之制为律,岂足是哉。愼诸,其在授人以律乎。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受命而能正众也。吉何咎哉。王者以天下为心,用兵非以怒也,平之非喜杀也。三锡命非私也,安万邦而已矣。   六三,师或舆尸,凶。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