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 - 第 12 页/共 21 页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莫,音暮。九二,当决之时,刚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忧惕号呼,以自戒备,而莫夜有戎,亦可无患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九三,壮于九页,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九页,求龟反。九页,颧也。九三,当决之时,以刚而过乎中,是欲决小人,而刚壮见于面目也,如是则有凶道矣。然在众阳之中,独与上六为应,若能果决其决,不系私爱,则虽合于上六,如独行遇雨。至于若濡而为君子所愠,然终必能决去小人而无所咎也。温峤之于王敦,其事类此。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臀,徒敦反。次,七私反。且,七余反。《姤》卦同。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居则不安,行则不进。若不与众阳竞进,而安出其后,则可以亡其悔。然当决之时,志在上进,必不能也。占者闻言而信,则转凶而吉矣。牵羊者,当其前则不进,纵之使前而随其后,则可以行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苋,闲辨反。苋陆,今马齿苋,感阴气之多者。九五,当决之时,为决之主,而切近上六之阴,如苋陆然。若决而决之,而又不为过暴,合于中行,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程传》备矣。《传》曰:「卦辞言‘夬夬’,则于中行为无咎矣。      《象》复尽其义,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诚,乃能极中正之道,而充实光辉。五,心有所比,以义之不可而决之,虽行于外,不失中正之义,可以无咎,然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盖人心一有所欲,则离道矣。」夫子于此,示人之意深矣。      上六,无号,终有凶。阴柔小人,居穷极之时,党类已尽,无所号呼,终必有凶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反是。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巽下,乾上。   女后:女壮,勿用取女。姤,古后反。取,七喻反。姤,遇也。决尽则为纯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后一阴可见,而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卒然值之,如不期而遇者,故为遇。遇已非正,又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释卦名。「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释卦辞。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以卦体言。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指九五。姤之时义大矣哉。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柅,乃李反,又女纪反。柅,所以止车,以金为之,其刚可知。一阴始生,静正则吉,往进则凶。故以二义戒小人,使不害于君子,则有吉而无凶。然其势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晓君子,使深为之备云。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牵,进也,以其进,故止之。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鱼,阴物。二与初遇,为包有鱼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犹可以无咎。若不制而使遇于众,则其为害广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故其象占如此。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伤。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初六正应,已遇于二而不及于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远,袁万反。民之去己,犹己远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瓜,阴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溃。杞,高大坚实之木也。五以阳刚中正,主卦于上,而下防始生必溃之阴,其象如此。然阴阳迭胜,时运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静以制之,则可以回造化矣。有陨自天,本无而倏有之象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舍,音扌舍。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角,刚乎上者也。上九,以刚居上而无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与九三类。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假,更白反。萃,聚也。坤顺兑说,九五刚中,而二应之,又为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故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庙,言王者可以至于宗庙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义》曰「公假于太庙」是也。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则可以至于庙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则必见大人,而后可以得亨。然又必利于正,所聚不正,则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后有,聚则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辞。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说,音悦。以卦德、卦体释卦名义。「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释卦辞。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极言其理而赞之。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上,时掌反。除者,修而聚之之谓。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号,平声。初六,上应九四,而隔于二阴,当萃之时,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终,志乱而妄聚也。若呼号正应,则众以为笑;但勿恤而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禴,羊略反。二应五而杂于二阴之间,必牵引以萃,乃吉而无咎。又二中正柔顺,虚中以上应,九五刚健中正,诚实而下交。故卜祭者有其孚诚,则虽薄物,亦可以祭矣。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上无应与,欲求萃于近而不得,故嗟如而无所利,唯往从于上,可以无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后往,复得阴极无位之爻,亦可小羞矣。戒占者当近舍不正之强援,而远结正应之穷交,则无咎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上比九五,下比众阴,得其萃矣。然以阳居阴不正,故戒占者必大吉,然后得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九五刚阳中正,当萃之时而居尊,固无咎矣。若有未信,则亦修其元永贞之德,而悔亡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未光,谓匪孚。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赍,音咨,又,将啼反。洟,音夷。《象》同。处萃之终,阴柔无位,求萃不得,故戒占者必如是,而后可以无咎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升,进而上也。卦自《解》来,柔上居四,内巽外顺,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是以其占如此。南征,前进也。      《彖》曰:柔以时升,以卦变释卦名。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以卦德、卦体释卦辞。「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王肃本「顺」作「慎」。今按他书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盖古字通用也。说见上篇《蒙》卦。      初六,允升,大吉。初以柔顺居下,巽之主也。当升之时,巽于二阳,占者如之,则信能升而大吉矣。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义见《萃》卦。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虚邑。阳实阴虚,而坤有国邑之象。九三,以阳刚当升时,而进临于坤,故其象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