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经 - 第 21 页/共 21 页

术曰:从、横不出相乘,倍,而开方除之。所得加从不出即户广,加横不出即户高,两不出加之,得户袤。 〔一三〕今有竹高一丈,末折抵地,去本三尺。问折者高几何?        荅曰:四尺、二十分尺之十一。      术曰:以去本自乘,令如高而一,所得,以减竹高而半其余,即折者之高也。 〔一四〕今有二人同所立。甲行率七,乙行率三。乙东行。甲南行十步而邪东北与乙会。问甲乙行各几何?        荅曰:        乙东行一十步半;        甲邪行一十四步半及之。      术曰:令七自乘,三亦自乘,并而半之,以为甲邪行率。邪行率减于七自乘,余为南行率。以三乘七为乙东行率。置南行十步,以甲邪行率乘之,副置十步,以乙东行率乘之,各自为实。实如南行率而一,各得行数。 〔一五〕今有句五步,股十二步。问句中容方几何?        荅曰:方三步、十七分步之九。      术曰:并句、股为法,句股相乘为实,实如法而一,得方一步。 〔一六〕今有句八步,股十五步。问句中容圆,径几何?        荅曰:六步。      术曰:八步为句,十五步为股,为之求弦。三位并之为法,以句乘股,倍之为实。实如法得径一步。 〔一七〕今有邑方二百步,各中开门。出东门十五步有木。问出南门几何步而见木?        荅曰:六百六十六步、太半步。      术曰:出东门步数为法,半邑方自乘为实,实如法得一步。 〔一八〕今有邑,东西七里,南北九里,各中开门。出东门十五里有木。问出南门几何步而见木?        荅曰:三百一十五步。      术曰:东门南至隅步数,以乘南门东至隅步数为实。以木去门步数为法。实如法而一。 〔一九〕今有邑方不知大小,各中开门。出北门三十步有木,出西门七百五十步见木。问邑方几何?        荅曰:一里。      术曰:令两出门步数相乘,因而四之,为实。开方除之,即得邑方。 〔二0〕今有邑方不知大小,各中开门。出北门二十步有木。出南门十四步,折而西行一千七百七十五步见木。问邑方几何?        荅曰:二百五十步。      术曰:以出北门步数乘西行步数,倍之,为实。并出南门步数为从法,开方除之,即邑方。 〔二一〕今有邑方十里,各中开门。甲乙俱从邑中央而出。乙东出;甲南出,出门不知步数,邪向东北磨邑,适与乙会。率甲行五,乙行三。问甲、乙行各几何?        荅曰:        甲出南门八百步,邪东北行四千八百八十七步半,及乙。        乙东行四千三百一十二步半。      术曰:令五自乘,三亦自乘,并而半之,为邪行率。邪行率减于五自乘者,余,为南行率。以三乘五,为乙东行率。置邑方半之,以南行率乘之,如东行率而一,即得出南门步数。以增邑方半,即南行。置南行步求弦者,以邪行率乘之,求东者以东行率乘之,各自为实。实如南行率得一步。 〔二二〕有木去人不知远近。立四表,相去各一丈,令左两表与所望参相直。从后右表望之,入前右表三寸。问木去人几何?        荅曰:三十三丈三尺三寸、少半寸。      术曰:令一丈自乘为实,以三寸为法,实如法而一。 〔二三〕有山居木西,不知其高。山去木五十三里,木高九丈五尺。人立木东三里,望木末适与山峰斜平。人目高七尺。问山高几何?        荅曰:一百六十四丈九尺六寸、太半寸。      术曰:置木高减人目高七尺,余,以乘五十三里为实。以人去木三里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加木高即山高。 〔二四〕今有井径五尺,不知其深。立五尺木于井上,从木末望水岸,入径四寸。问井深几何?        荅曰:五丈七尺五寸。      术曰:置井径五尺,以入径四寸减之,余,以乘立木五尺为实。以入径四寸为法。实如法得一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