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215 页/共 368 页

“我为善,子孙为恶,则将举我所当享之赏而尽加诸其为恶之身乎,可为义乎?我为恶,子孙为善,则将举我所当受之刑而尽施诸其为善之躬乎,可为仁乎?非但王者,即霸者之法,罪不及胄。天主舍其本身而惟胄是报耶,则信哉?天堂地狱之赏罚,为天主至公、至仁、至义之大典,毫无可疑焉者。 九、不可因轮回而疑天堂地狱 “倘必执佛氏六道轮回之说,而概疑天堂地狱为诞言,且出自佛言,反久相信从;出自西儒天主之教,反执不相入;是许劫盗杀人,而不许士师之杀人也,不亦惑乎?” 第四节 天堂地狱释疑 客曰:“吾子已曾见有天堂地狱乎?而必曰有。” 一、有天主必有天堂地狱 曰:“世之儒已曾见无天堂地狱乎?而必曰无。夫死后无永报,必天壤间无主也。果有天地人物之真主,身后必有善恶之永报矣。 二、死后相信天堂地狱无益 “倘曰必待死后,既亲见吾则信焉,则先失天堂之永福,堕地狱之永苦而后始信实有天堂地狱,岂不甚晚?纵信,将何益耶? 三、灵才可明天堂地狱之理 “常见聪明智慧之儒,灵才所具,亦既实见至理,深信天堂地狱之必有矣。 四、不因无知而免地狱之罚 “而狃於俗情,不肯急迁其善、急涤其恶,谬自宽解曰:‘天主之教固甚精美矣,第吾侪儒也,姑不从信。不知者,或不罪乎。’夫朝廷设立大法,原欲人人遵奉。岂惟是知法犯法者方罪,而乡愚无知之人,可以其未曾读律知法,辄纵容其劫盗杀人之罪,而不之罪耶?噫!宁独天不可欺,想自心亦不能自欺。掩耳盗铃,知必嘿然而自笑也。” 第五节 来世利害释疑 客曰:“行善以致现世之利,远现世之害,君子犹且非之。吾子何谆谆论来世之利害为? 一、来世利害为真利害 曰:“来世之利害甚真,大非今世所可比也。吾今所见者,利害之影耳。 今世如戏声 “故今世之事,或吉或凶,俱不足言也。吾闻师之喻曰:‘人生世间,如俳优在戏场;所为俗业,如搬演杂剧;诸帝王、宰官、士人、奴隶、后妃、婢媵,皆一时妆饰之耳。则其所衣,衣非其衣;所逢利害,不及其躬。搬演既毕,解去妆饰,漫然不复相关。故俳优不以分位高卑长短为忧喜,惟扮所承脚色,虽丐子,亦真切为之,以中主人之意而已。盖分位在他,克位在我。 今世为暂时 “吾曾在於兹世,虽百岁之久,较之后世万祀之无穷,乌足以当冬之一日乎? 世利非真 “所得财物假贷,为用非我,为之真主,何徒以增为悦、以减而愁?不论君子小人,咸赤身空出,赤身空返。临终而去,虽遗金千笈,积在库内,不带一毫,奚必以是为留意哉?今世伪事已终,即后世之真情起矣。而后,乃各取其所应得之贵贱也。 二、世利有限 “夫世利最小,非他人贫,我不得富;非多人贫,我不得独富。不取之此,不得予彼。世之利也,如是耳矣。 三、来世之利至大至真 “吾所指来世之利,至大也,至真也,而实无相碍。纵尽人得之,莫相夺也。 四、来世之利有助王化 “以此为利,王欲利其国,大夫欲利其家,士庶欲利其身。上下争先,天下方安,方治矣。重来世之利者,必轻现世之利。轻现世之利而好犯上争夺,未之闻也。使民皆望后世之利,於为政乎何? 五、天主以天堂酬善人 “有先贤谓世界无全福,且无真福?盖真福,惟善人得而有之;世界之福,善与恶均受焉,甚且恶者反享福利,而善人弗得享也。则谁谓世福之果真哉?然则长生而享无穷之真福,信非身后之天堂,天主无以酬善人矣。” 第六节 灵魂不灭 客曰:“常生而享无穷之真福,人所欲无大於是。第吾儒谓人死之后,魄归於土,魂则无不之也,终归散灭而已。则纵有真福,谁其得而享之?” 一、人魂不灭异于禽兽 曰:“为此说者,是未知人魂之灵异,将等之於禽兽、草木之魂,而概归之散灭也。人有魂魄,两者全而生焉。死则其魄化散归土,而魂则常在不灭。必如是,然后善恶之报无尽,然后可以劝善而惩恶。顾犹有不觉不力者焉!藉其尽归散灭,岂不令小人幸免,而君子枉受为善之苦劳乎哉? 二、魂有三品 “夫世界之魂有三品: 下品曰生魂 “下品名曰生魂,即草木之魂是也。此魂附草木以生长,草木枯萎,魂亦消灭。 中品曰觉魂 “中品名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此魂附禽兽以长育,而又使之以耳目视听,以口鼻啖嗅,以肢体觉物情。但不能推论道理,至死而魂亦灭焉。 上品曰灵魂 “上品名曰灵魂,即人魂也。此兼生魂、觉魂,能附人长养,及使人知觉物情,而又使之能推论事物、明辨理义。人身虽死,而魂非死。盖永存不灭者焉。 三、灵魂与生觉二魂之别、二魂有灭 灵魂不灭 “凡知觉之事,倚赖身形。身形死散,则觉魂无所用之。故草木、禽兽之魂依身为本。情身殁,而情魂随之以殒。若推论明辨之事,则不必倚据於身形,而其灵自在。身虽没,形虽涣,其灵魂仍复能用之也,神故也。故人与草木、禽兽迥不同也。 觉魂倚赖身形 “盖长育身体之事,无身体,则无所长育矣。视之以目司焉,听之以耳司焉,知觉物情之以四肢知觉焉。然而色不置目前,则不见色矣;声不近於耳,则声不闻矣。嗅近於鼻,则能辨;远,则不辨也。味之咸、酸、甘、苦,入口则知;不入,则不知也。冷热硬懦合於身,我方觉之;远之,则不觉也。况声同一耳也,聋者不闻;色同一目也,瞽者不见。故曰:‘觉魂赖乎身,身死而随熄也。’ 灵魂为身之主 “若夫灵魂之本,用则不恃乎身焉。盖恃身,则为身所役,不能择其是非。如禽兽一见可食之物,即欲食,不能自己,岂复能明其是非?人当饥饿之时,若义不可食,立志不食,虽有美味当前,不屑食矣。又如人身虽出游在数千百里外,而此心一点默忆家乡,则山川里社景物,靡不色色宛现目前。则此明理之魂,赖身为用乎哉?有夫形之魂不能为身之主,独人之魂能为身主,而随志之所纵止。故志有专向,力即从焉。虽有私欲,岂能违公理所令乎?则灵魂信专,一身之权属於神者也,不与有形者埒也。 四、以形神二性证灵魂为神 人有二心二性 “盖物之生一物,惟得一心。若人之生,则兼有二心,兽心人心是也;则亦有二性:一乃形性,一乃神性也。人之过一事也,且同一时也,而有两念并兴,两相悖逆。如吾或惑酒色,既似迷恋欲从,忽又虑其非理矢不肯从。彼谓之兽心,与禽兽无别;不从彼谓之人心,与天神相肖也。 两悖之情由两悖之心性 “夫人止一心乎?一时一事,不得两情相悖并立。如目也,不能一时睹一物,而并不睹之也。如耳也,不能一时听一声,而并不听之也。是以两相悖之情,必由两相悖之心;两相悖之心,必由两相悖之性。 人性兼有形与无形 “故着形之性,惟着形之事为爱恶;而超形之性,则恒以无形之事为爱恶。彼禽兽所贪娱者,惟味色四肢安佚耳已;所惊骇者,惟饥劳四肢伤残耳已。是以断曰:‘此诸类之性不神,乃着形之性也。’若人之所爱恶虽亦有有形之事,然德善罪恶之事为甚,皆无形者也。是以断曰:‘人之性兼得有形、无形两端者也,此灵魂之为神也。’ 五、灵魂不灭的证明 以人心至神证灵魂不灭 “全如人观百雉之城,可置之於方寸之心。非人心至神,何以方寸之地能容百雉之城?能神所受者,自非神也,未之有也。形则有灭,神则乌得而散灭哉? 以人爱善名证灵魂不灭 “今夫人心皆欲传播善名而忌遗恶声,是故行事期胁公评,以邀人称赏。或立功业,或辑书册,或谋术艺,或致身命,凡以求令闻广誉於后世,虽捐生不惜。此心人大概皆有之,而愚者则无。愈愚则愈无焉。试问死后,吾闻知吾所遗声名否?如以形论则骨肉归土,未免朽化,何为能闻?维有灵魂常在不灭,所遗声名善恶,实与我生无异。若谓灵魂随死销灭,尚劳心以求休誉。譬或置妙画以己既盲时看焉,或备美乐以己既聋时听焉。此声名何与於我,而人人求之至死不休?. 以事祖证灵魂不灭 “彼孝子慈孙,四季修其祖庙,设其裳衣,荐其时食,以悦考妣。使其形神尽亡,不能听吾告哀、视吾稽款,知吾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心,则固非。自国君至于庶人之大礼,毋乃童子之空戏也欤夫? 六、人以德罪饰灵魂 “灵魂者,正前所云天生造成亚当、厄袜之身,而赐之以亚尼玛者也。灵性一赋,常存不散。第善者,藏心以德,似美饰之;恶者,藏心以罪,似丑污之。如兼金然,或以之造祭神之爵,或以之造藏秽之盘,皆我自为之耳。然其藏秽盘,独非兼金乎?增光於心,则卒腾天上之大光;增瞑於心,则卒降地下之大瞑,谁能排此理之大端哉?” 第七节 登天之路 客曰:“吁!今吾方知人所异於禽兽者,非几希也。灵魂不灭之理,甚至、甚明矣。夫夫也!弗信天堂之永福,因弗信地狱之永苦,而实先自今同于禽兽草木也。而可乎?然必何如而后可望天上之永福,可免地下之永苦,惟吾子昌言之。” 一、守天主诫命可升天堂 曰:“至大也,至难也,而实至平、至易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吾圣贤固常言之矣。今亦无他说,祗予前所常言畏天爱人四字而已,四字总括天主十诫之义。十诫云何?一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二,毋呼天主名而设发虚誓。三,守瞻礼之日。此三者,爱敬天主之事也。四,孝敬父母。五,毋杀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盗。八,毋妄证。九,毋愿他人妻。十,毋贪他人财物。此七者,皆推广爱天主之心以爱人事也。右十诫,总归二者而已:爱慕天主万物之上,与夫爱人如己。此在昔天主降谕,令普世遵守。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此教要也,其详另有专书备论。 二、领洗归依天主为第一 “其工夫下手,则在先以圣水洗其习染之污,而以净心归诚於天主。痛悔其过,而迁善焉。尝譬此工如治囿然。先缮地,拔其野草,去其荆棘,除其瓦石,注其泥水於沟壑,而后艺嘉种也。 三、先去恶而后能致善 “学者先去恶,而后能致善,所谓有所不为,方能有为焉。夫天堂无穷之真福,世间绝无能比之美好也。故诚欲见此美好,先宜瞽;欲闻此美好,先宜聋;欲论此美好,先宜喑;欲得此美好,先宜失;欲尝此美好之味,先宜不知味。何以故不绝世见,不能见此美好;不绝世闻,不能闻此美好;不绝世论,不能论此美好;不绝世得,不能得此美好;不绝世味,不能尝此美好。 四、当勇于克己以进德 “当其未学之初,习心横肆,其恶根固深透乎心。抽使去之,可不力乎?勇者,克己之谓也,既已知学矣,尚迷乎色欲,则何以建於勇毅?尚骄傲自满欺人,则何以进乎谦德?尚惑非义之财物,不返其主,则何以秉廉?尚溺乎荣显功名,则何以超於道德?尚将怨天尤人,则何以立於仁义?秬盈以醯醢,不能斟之郁鬯矣。知己之恶者,见善之倪,而易入於德路者也。 五、当省察深悔己恶 “欲剪诸恶之根而兴己於善,须逐日再次省察。凡已半日间所思、所言、所行善恶,有善者,自劝继之;有恶者,自惩绝之。久用此功,虽无师保之责,亦不患有大过。然勤修之至,恒习见天主於心目。俨如对越至尊不离於心,枉念自不萌起。不须他功,其身莫之禁,而自不适於非义矣。故改恶之要,惟在深悔。悔其昔之已犯,自誓弗敢再蹈。心之既沐,德之宝服可衣焉。 六、众德以仁为要 “夫德之品众矣,不能具论。论其纲,则仁为要焉。得其纲,则余者随之。《易》云:‘元者,善之长。’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七、仁兼爱天主与爱人 “夫仁之说,可约而以二言穷之。曰:‘爱天主,而天主无以尚。而为天主者,爱人如己也。’行斯二者,百行全备矣。然二亦一而已。笃爱一人,则并爱其所爱者矣。天主爱人,吾真爱天主者,有不爱人者乎?此仁之德所以为尊。其尊非他,乃因上帝。故曰:‘仁,天之尊爵也。’借令天主所以成我者,由他外物,又或求得之,而不能得,则尚有歉,乃皆由我心中一念,特在一爱云耳。孰曰吾不能爱乎?人人知爱,人人相爱,止一转念间即是,孰谓不至平、至易乎哉? 八、爱天主与爱人之意 爱天主由畏敬而生 “然真爱天主者,必由畏起敬,由敬起爱,必显其功德,扬其声教,传其圣道。 爱天主以爱人为效 “其爱天主之效,又莫诚乎爱人也。所谓仁者爱人,不爱人,何以验其诚敬上帝欤? 十四哀矜为爱人之实 “爱人非虚爱,必将渠饥则食之,渴则饮之,无衣则衣之,无屋则舍之,忧患则恤之,慰之愚蒙则诲之,罪过则谏之,侮我则恕之。故经有形神哀矜之十四端,以着其爱人之实。 九、畏天爱人者必升天堂 “果能畏天爱人,而实尽其道乎,无论异日者,必升天堂,必不堕地狱。即今在生一日,将天之所以与我者,庶几不失,而於仰不愧天,俯不怍人之乐,不亦快然有契乎哉? 十、作者以畏天爱人劝人 “此予小子日夜汲汲,宁弃其所已学旧学、近学,而不顾好奇、喜新之讥。且逢人举似,不厌谆复,不惮强聒,而每每阐译之者,职此故耳。 十一、人当致力于畏天爱人 “如谓畏天、爱人,吾圣贤久已言之,此中谁不知之,不必复事阐译乎。夫圣贤固已言之,然非徒言之而已也,亦非徒令人知之而已也,固欲人人日日设诚致行之。 十二、天学言圣贤欲言之道 “倘果人人日日设诚致行之,真不必复事阐译。若犹未也,圣贤救世之念,迄今犹未满也。即反覆阐译,庸何伤?况亦有圣贤所欲言而未尝言者乎?稍有其书,稍有其言,便谓已足,则尧舜之后,安用孔孟真法?尧舜孔孟者,必不据尧舜孔孟未尽之言,而讵人千里之外也。” 第八节 客以西学为圣贤之学 客於是洗然嘉叹曰:“嗟呼,悲哉!世人不为二氏所诞误,则荡荡如无牧之群,直以苦世为乐地天堂耳。今聆吾子反覆数百千言,句句依理而谈,强於利刃,剖我心疑多矣,且明论昭然。钦崇一主,既开世人归元之路;而力排邪说,极证人魂不灭,与夫真正大赏罚之不爽,令人既有所望,又有所畏,此仁人之用心欤!今而后,予盖弥信吾子为真善学圣贤人矣。请於异日齐沐,再叩相与,尽穷西儒未尽之奥旨。” 余曰:“嘻!有是哉?先生之虚也。辄肯不鄙余言之迂腐,而翻然改听之若此。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