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205 页/共 368 页

其御世俗也,天下非之不顾,一国非之不顾。众浊我清,众醉我醒。 作神功以御邪魔 其御邪魔也,念吾主之五伤,画十字,呼圣号。而又时加省察,随起随禁,不使想成也。昔一圣人默祷,主呼之曰:“尔欲我去尔恶念,使不自起乎。”曰:“不欲也,但祈加我战胜之力耳。”将不遇敌者,是不欲成功受赏也。故天主许魔鬼在世,试炼人心,以玉成其德行焉。 七、气质无碍于赏善罚恶 若开物成务之哲,训世设教之圣,天主使其禀受稍美于他人,非独厚一人也。厚一人,正以厚众人,而其于人总无厚薄也。至于寿夭,有命自天。但寡欲善养,或可消愆却病,泄越暴殄,或速致病夭亡。然人而善,寿固增其德业,夭亦速邀其天赏。人而恶,寿则日积愆尤,夭则早受地狱。天主不以寿夭为轻重,犹之不以贵贱贫富为轻重也。 第二十二节 圣事寓奥于绩 天主降世定教,人遵行之七礼,谓之圣事之七迹。其外仪甚浅甚略,世俗见之,不笑则异,不知此正造物玄机,非人识量所能测度。其精义,非悉通格物穷理之学,及超性达天之学者,不能尽解也。予亦闻其粗而已,今即粗中之略提之。 一、领洗之礼 所谓七事者,一曰领洗。将入教者,立于堂之外,示向者未事天主,尚在门外人也,乃代父率之,身必以父生,兹称代父,示向者灵魂以罪如死,今始生矣。于是以古之圣者名其人,示尔名既易矣,今之尔,非向之尔矣,当毋习于旧矣。又欲法彼所为,更祈之代请天主,为我介绍也。以盐付使食之,百物和之以盐则固,且有滋味,授以盐者,示天主之训,真切有味,而更坚其心志,俾不坏也。然后引之跪于主前,又以油画十字于项,于胸。于项者,壮其毅任也;于胸者,正其爱欲也,乃俾之追悔前非。悔讫,乃受洗。其辞曰:某,我洗尔,因父,及子,及圣神名者,亚孟。以水涤额时,诵此数语,其水遂有赦人夙愆之力,示外以有形之水洗其身,内以无形之圣佑,洗其神之夙染也。乃举白以覆之,示受洗既讫。灵魂蠲洁,如此白然。顾欲善保,不然,则复污之矣,惟性亦犹是也,可不密为防束乎?又举烛使持之,示受洗后,心性光明,如此烛然。顾烛欲善覆,不然则风灭之矣,惟心亦犹是也,可不兢保持乎?于是拜手稽首而起。天主赦人前非,专恃此心悔改。必立领洗之礼者,一则所以别乎教外之人,一则示罪恶获宥,不恃自己之力,而全依天主之功也。 二、坚振之礼 二曰坚振。西土有佳木一种,生美油以涂人身,则肢体坚固。其油圣过傅人,示外坚其力,而上主内固其神也,故其体谓之坚振。领洗者,譬以发散之药去疾;受油者,譬之服补剂也。盖天主命之如是,不论何物,能力随生,水遂有涤心之量,油遂有巩性之权矣。 三、告解之礼 三曰告解。入教之后,复有过慝,或言或行或想,则免冠跪于司教之侧,悉吐所犯于其前,司教代主释之,而命之以补赎之事。人既获罪,虽痛悔愿改,必告解者,一欲人羞告,则必羞犯,当羞于未犯之前而不犯,不当羞于既犯之后而不告。羞犯为恤耻,羞告为匿非。二欲见其无护过之心。天主固无所不知,人有过而但不敢欺天主,岂谓之不自匿,惟直吐于司教之前,而绝无所隐,则真不护其过者也。凡领洗,受油,告解,必先之以痛悔誓改之心,望赦之愿。若无悔心者,则洗犹未洗,解犹未解也。凡阻于势而不获行二者之工,则以此心真悔,亦能获罪之赦矣。势可以行而不行,虽极悔于心,不邀宥也。凡领洗受油,一生止可一举,告解则日行之而不碍也。 四、圣体之礼 四曰领圣体。古教祭天主也,以羊羔;今祭天主也,以耶稣体血。所谓体血者,耶稣受难之先一夕,众徒咸聚,乃付麦饼而嘱之曰:“汝食此,即我体也。”复酌葡萄酒而授之曰:“汝饮此,即我血也。”盖万物变化,悉听天主之命。命饼为体,则遂为体矣;命酒为血,则遂为血矣。故今祭上帝,惟以酒饼二物。司教者代耶稣之位,诵其言,则饼即为体,酒即为血,明此理而无大过,可领圣体焉。然天主不显其容,而隐于麦酒之形,主欲降临爱主者之胸中,而与之相洽。使显本像,则人必畏惧而不敢领。且吾主圣躬,无极光丽,人未升天时,固不欲令之见也。七事皆属奥理,而此一端,尤为深妙,须专书备论乃晓,兹不多述。 五、临死终傅之礼 五曰临死终传之礼。以圣油画五官,即蒙天主提拔洪恩矣。 六、神品之礼 六曰品级,即教中以官师抚治人之神者。 七、婚姻之礼 七曰婚姻之礼。凡夫妇始配合,掌教于大祭时,定其仪焉。此七迹者,乃人生升降之权衡也。不然,虽有绝伦德行,不能有望于上升矣。 第二十三节 神功万不可已 一、事天之功有二 有谓存心养性,所以事天,我教中诵祈瞻礼,俱属粗迹,可不必为。 行事仰合天主 予尝闻利西泰之说已,事天之功有二:一者以行事仰合天主;一者以心神默与天主晤契。行事合天主,即存心养性之谓,而心神默契,非徒对越而已。 寄心于道德之源 盖人之心,必有所寄。不寄于善,即寄于恶。置其心于声色货利,则日进于邪慝;寄其心于道德仁义,则日立乎高明。天主者,道德之源,而仁义之海也。我以此心日洽焉,诚日入于善之机矣。况为善去恶,多恃上帝宠绥,人惟自恃厥力,是以行而多蹶。 二、诵祈之功 诵祈者,所以乞宠绥于上帝也。且诵祈之中,有为君父祈者,则即以动我忠君爱亲之心;有为天下万民祈者,则即以生我民胞物与之思;有为我仇祈者,则即以廓我情恕理遣之量;有为已死祈者,则即作我存顺没宁之想。难而祈忍,则益固坚贞之力;得意而祈佑,则随绝我骄溢之端;有过而祈赦,则弥进我迁善之志。而且祈忍祈勇、祈谦祈勤、祈畏、祈爱、祈信、祈望,当此请祷之时,即是力行之始。则又有恭敬天主之文、惜慕天主之文、畏惧天主之文、瞻怙天主之文、称羡天主之文、感谢天主之文,稽首诵经之际,弥全昭事之功。夫人心所欲为,力或不副;上帝所佑,无事不得。故真心吁主,非徒见之空言,实能邀主福庇。则不出户庭,而德日成于己,功日加于人矣。 三、聚会之功 以合致和 且天下之善,莫大于和,而不善莫大乎不和。合则情密,和则相爱,相爱则视人如己,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合则疏,疏则不和,不和则相恶,相恶则专己自私,而忮妒残贪,无所不起。是故有瞻礼之日以致众。又有圣会之期以相萃,互相讲解,劝勉效法,以合致和,和致爱,爱致种种之善。 补助身心 而会遇时,司教阐经谈道,半语只言,皆补助身心之药石。 笃守诫命 遇诸主日,则思化育生成之恩。因念我即竭力致命不足仰答毫末,况一切诫命善事可不守乎? 效法圣贤 遇圣人诸瞻礼日,则思彼亦人也,能自克修,成此巨绩,万世而下,敬事若兹。我独不可猛厉前进,使盛德至善,法彼攸行乎。 四、神功成就德行 是故教中之规,瞻礼有单,修会有所;早有课,夕有祷;诵念有珠,总牍有经。或默想,或神领,总之息息念念,期与上帝通洽,以成就德行也。若夫习异端之作用,诵悖理之空谈,匪无功,罪难逭矣。 第二十四节 空中自然变化 一、空中变化之俚谈 有谓空中风云雷雨,自天而降者。有谓流星慧孛,丽于天体者。至谓润泽则雨师之挥洒,怒号则风伯之鼓吹,虩震则雷公奋武,闪烁则电母摇光。此等俚谈,非特愚俗相传,即文人亦或仍演说之,概由不穷物理所致。 二、空中变化之正理 夫空中变化,乃格致学中之一端,有专书备论,今则聊述大旨。 天空分二域三际 自地而上,二百六十里有奇,为气域。气域而上,至于月天,为元火之界,界中不容物入。 气域分三际 气域分为三际,近地者为和际,中为冷际,近火者为热际,种种变化,悉在气中。 云的生成 故登高山之巅,则雷雨风云咸出其下,水火土为天行所吸,则同腾聚于气中。郁然成云。 雨的生成 上达冷际,受冷所化,则散为雨。 雷的生成 当其未散,火在于中,为气水所束,不得出走。则殷殷有声。 闪电的生成 及于得路,破裂而走遂成大响,而电正其光之奔飞者也。 霹雳楔的生成 若土之升,亦在气中,为奔炎所炼,遂成霹雳楔,同电降地,即拾则可得之。入土久,仍化为土矣。 流星慧星的成成 若盛夏炎热,水气乾,不能升,火土独上,势重则久碍,为孛为慧;势轻则奔散而为流星焉。 雷霆的生成 火既破气而出,成为雷霆。若火已尽,则不复风。 风雷交作之理 或火势盛,未得及土,横行地上,则往往风雷交作。 有风不雨之理 其有风而不雨者,火之升也,不受水迫,即退下土,为气遏抑,未获遽达,遂横奔动气而为风耳。 有雨无风之理 水上而火不上,则有雨而无风。 有风无雨之理 火上而水不上,则有风而无雨。 风雨并作之理 火土并蒸,则或风止而继之以雨,或甚而风以散之,或甚则风雨并作,总视其势之先后盛衰焉。 雾雨之理 水土并上,土多于水则为雾。有雾不收则成雨者,水气亦胜也。 黄霾昼晦之理 土自独上,奔散之际,则成黄霾昼晦。或与火俱,则随风而至。 雨露之理 水升仅到气之和际,则为雨为露。 霜雪冰雹之理 入于冷际,遂成霜雪。入冷再深,则为雹,雹之大小,视入浅深。然雹在夏,而冬反无者,夏时炎烈上升之势,锐然直入冷之最深处,故结而为雹。冬则上升之势缓,仅入冷际,遂为霜雪也。 夏两科雪之理 故夏云直锐而狭,俄顶之内,便可成泽。至于隔陇,或分晴雨。冬云需缓而广,非经数曰云气不成。及其成雨,施被亦远。 空中变化自然合理 种种变化,悉出自然。而其所从,咸因天德日光所照,能吸引下地之四元。惟月亦然,如离于箕则多风,离于毕则多雨。诸星之德,各能施效。顾七政经星,性情不齐,有阻有悖之势。同度相值,则能阻其本效,使不得遂。故天文之家。推此年之缠度,即可知此年之水旱,兹皆天地固然之理矣。 天主掌管空中变化 惟制造天地之主,可以易固然之运,有当致乾溢而降之福泽者,有本属调顺而施之灾罚者。 三、空中变化辟妄 龙无化育之权 如今人误解云从龙之说,妄疑云雨系彼所致。不知所谓龙者,乃天上之星名也,非特水中鳞虫之长也。化育之权,岂有托之畜者哉? 祀土神求雨可笑 乃一遇水旱,则向土神而祝之,取虾蟆鱼鳖而祀之。僧人诵经,道士步罡,向魑魅而祈祷,祷之不应,不能自悟其误,反以为心有未诚,术有未尽,而多方作法,至于一步一稽首,乞怜蛇虫。幸自然之运至,则又归功于彼,而祭之谢之。此不但可痛恨,实可大笑。使传之他方,而曰:我缙绅大夫,至于庶人,举动如此,不知视我为何等也。 四、雷霆击人非天主之罚 或又曰:“雷霆击人,为天主之罚乎?”曰:人必有死,但不无故而死,必有所以致死之由。或死于疾病,或死于杀伤,则亦有水淹而死者,火焚而死者。死于雷,死于水火原无以异,特以其自空轰轰遂而下,遂若独此为非常之罚耳。试观雷霆所击,或在无罪之孩童,或在不灵之木石,岂必死于雷者,恶于水火哉?若人之死生,不拘何等,俱出天主之命,被雷所击岂非有天主之意乎。 第二十五节 魔鬼能为变幻 一、魔鬼是堕落的天神 魔鬼者,天主所造,本与天神同类。其巨露际弗尔,乃诸神中最尊钜者,恃其尊钜,傲慢背主,罚而为魔,而其党亦与之俱坠已。 二、魔鬼网罗万民 然虽受地狱之苦,其本性之智力仍在,游行地上,网罗万民,其谋甚深,其计甚巧,其能甚大,其布置其多方,使人不着于此,则触于彼。盖缘魔既失升天之望,因妒人类之能升,合力毕攻,阻绝天路。诸所作为,无非使人心想,颠倒迷惑,背主积罪,永坠冥狱,与己同受无疆之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