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170 页/共 368 页

一、四大本四元行 问:四大假合如何? 曰:释氏四大假合,本天教四元行生万物言也,而实不同。 二、四元行为万物质料 夫儒言五行:木、火、土、金、水;西言四元行水、火、土、气;释言四大地、水、火、风。俱言万物所繇以生,似差不远。但儒言五行,有金、木,而无气;释言四大,有风而无气;此则有分别耳。夫万物之生,多藉于气。非气则诸行不能和合,透入万有,儒何以独少气行?无乃以人间用物,无过此五件,最多且大。尔天教则言天主生万物,先有其料。四行和合,万物出焉,是生物之质料也。四行葱笋相似,重重包裹。地土最小居中,水则包之。气又包水,火又包气,天又包火、气、水、土人物在四元行中,如鱼游水中,无处非是。鱼一息无水,则不活;人物一息无四行,则不生,故为万物料也。 三、凡火非四元行之火 或曰:火惟烹饪,则能养人。禽兽草木,未闻赖火为用。物生资藉太阳,太阳为日,意者日即是火耶? 曰:不然,日能生物,自有正论,谓日即为火非也,日在四行之外也。谓烹饪为火非也,丽木之火,乃火之分体,非其原火也。原火至清至妙,其位至尊高,其功极大,凡火不得比焉。 四、金木非元行 或曰:五行生克,自然之理,缺一不可,何独遗金木乎? 曰:金、木是四行所生,更无余气可生别物。特以木类甚多,金类甚贵,为世取用,通行甚广,故列之五行。其实,论生物之功,全不能相配也。四行各自为用,与别行绝不相同,而无一物可少。四元行合则生旺,争则衰绝。万物藉此以成,此非他物所成也。金得水土居多,故体重,性尝沈。木得火气居多,故体轻,性尝浮。金、木在四行中,亦犹禽兽、虫鱼、物类之一类,皆四行所生,非同四行能和合成物者也。故儒家以阴阳五行七者为万物之母,天教以火、水、气、土四者为万物之材,差数不同,大意固无远也。 五、风非元行 地不须风力承载 释氏闻四行之说,略一变换,谓之地、水、火、风。其意疑地无安着,藉风力承之,遂以风代气,而配三大行之用,是殊不然。彼通不知地在中间,上下四旁皆有天,而地之中心,为重浊本所。凡有形之重,皆附丽焉。归其本所,聚诸重浊,以成形。自地而外,悉是轻清。渐远地,渐轻清,上下四面皆然,岂有重者反归轻处?人知此方承足处地,不能上天;即知上下四旁承足处,俱不能舍重而归轻。然则地不在中央,更归何处?此见造物主设位之妙,亦缘真主有命。命之静,自不得不静,何须风力承载? 刚风不能生物 即如所言,承地之风,必刚猛异常,方能不堕。在人物触之,必无生理,安能和合三行,而生万物也?刚风不能生物,须承地处空无一物,岂人类、物类,惟一边地有之,而余地一边,乃断绝生理乎?则日月星辰,一日一过,有一半落空,虚照无用矣。 风是气动 夫风是何物?即气之动者。是气无时无处不与火上相合。风则有时作、有时息,有时而猛,有时而微。在西国有高山一地,终古无风,岂此地偏缺一行?缺一行,将何以生乎? 风助四元行生物 要之,天下惟气,弥漫无际,可称四大之一。风时来时止,能除湿,能破滞。《易》云:“风以散之。”其功与云雷雨露相等,助四行成生物之物,实不在四元行之列也。 六、四大假合非确论 至於假合之言,亦属影响,未为确论。 四行有聚散 天教以形质之物,必藉四元行。如草木、如禽兽、如虫鱼、如人之肉躯,实实四行,所聚未尝假也。但四行各有一性,相遇必争,相争必克,相克必坏,即谓之假合亦可。 灵性无聚散 惟灵性不藉四行,入于水火,水火顺之;入于气土,气土顺之。非惟无克,亦且无争;再不磨灭,故谓之真。 假合名实难符 假合是对真者言,无真则不得言假矣。告子以生之谓性,有生之物、同谓之性。言灵性从血肉而发,人与禽兽虫鱼无二无别。释氏祖其说。即肉躯、即灵性,互相轮回。若肉躯是假,灵性亦不可谓非假;灵性是真,肉躯亦不可谓非真,安得言四大假合乎? 佛教假合之旨 原释教初意,欲破人执着。谓世间万物,成则必毁,无有坚久。即此身是幻,何须贪系云尔。岂知草木禽兽虫鱼,人之肉身,原有毁坏,可称假合。人性不属四行,不与万物轮回,奚云假合?此则释氏所未剖也。 第十九节 大事因缘 一、大事因缘本恒念死候 问:大事因缘如何? 曰:释氏大事因缘,似本天教为我等死候言也,而实不同。 二、死是人生大事 夫人生寄寓耳,须臾耳,不足以当大事。死则还其本所,数甚久长。人不闻道,以寄寓而迷本所,以须臾而误久长,关系甚大,故谓之一大事。 三、天教恒念死候之义 念死而生 西儒教人专言死候,谓生时万般皆可假伪,死后一毫瞒昧不得。生时有作,死必食报。故欲吾人时作是想,将一聚白骨,尝对目前,即种种快乐一念,死候泊然无味矣;种种忧患一念,死候怡然轻宽矣。 念死而敬天主 而又念此灵性是从何来,自天主命之。既天主命之,必能主张。我能审判,我能祸福,我何可不一心敬奉之乎?惟一心敬奉,故天主加其力量,经谓之额辣济亚。生时益增德行,死候多方接引。 譬如子是父母所生,则养育其身体,训迪其德性。德性益良,宠爱益加焉。非如他人父母,於我身心不关,於我教养不管。即亦不缘进修,加其宠爱,此自然之理也。 念死而祈天主 西儒教人念死候,必修德行修德行,必先祈天主。不得主佑,思不启,行不翌。今人知善而不能行,知恶而不能去,知悔而不能改,知改而不能不再犯,皆不得承受主佑之故。世有妄人,自谓己力足恃,皆误却一生者也。 四、儒教原始反终之后 儒者云:“天命之谓性。知天命故知性,知性故知死候。故曰:未知生,焉知死?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是真能了一大事者矣。 五、佛教大事因缘批评 佛不主人性 释氏言性,与此有异。谓性是佛赋耶?未尝言佛赋。既非佛赋,何云佛能主持,而令人祈之也?谓性非天授耶?未尝言非天授。既为天授,何云天不能主持,而不令人祈之也? 佛报四恩之误 若曰:佛报四恩,未尝不敬天。试问:诸经何函是敬天一门?四恩之说,亦后代缁流补苴其缺,推墨附儒,岂其本旨?况四恩首天地,天与地配,是指日月星辰之天,山川草木之地,属于形气者。谓有功世间,随俗加敬。更不知天地之上原有真主。知敬而不知有主,有主而不知加敬。譬主人晏客,酒食既毕,不谢主人,而谢庖厨。父母作室与子居处,不念父母,而念木瓦。此为不知恩者,安得谓之报恩? 大事因缘误己误人 故大事因缘,必己能解能修,方可传法立教。今且不知生,安能知死?不原始,安能反终?不知真主,安知敬事?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见于世。大事依旧未明,因缘依旧未了,岂不误己误人也耶? 第二十节 阎罗断狱 一、阎罗断狱本天主审判 问:阎罗断狱如何? 曰:释氏阎罗断狱,似本天教天主前审判言也,而实不同。夫生前既有善恶,死候必加审判。而审判大权,谁实为主一天主也。 二、天主审断释疑 或曰:天主一耳,而每日死者万万,一一 审之判之,天主不甚劳乎? 曰:子何视天主之小也。譬如人身数万毛孔,一毛孔动,灵性即觉,可云灵性有劳否?又如日光,四海、九州之象,无不兼照。可云日光有劳否?灵性、日光是天主所造,已有如此;矧天主自性,尝照尝觉,自无始至无穷,一齐照见。凡人自初生至死候,一齐照见,不须推测,不须等待,亦不须众神与之分职。世间事虽天神分职,惟人生时赋畀灵性,死后定其赏罚,独天主专之。子若知天主全能,以全无中造成天地万物。如此神妙,则审判其所造者,为事更易,子不须疑矣。 三、阎罗断狱辟妄 或曰:阎罗果无有乎?则今人往往有梦见阎罗,死去见阎罗,放还复生者,抑又何也? 阎罗不主审判 曰:阎罗之称,不知何义。即使有之,不过如世间狱官、禁卒、刑人之类,奉大吏命,收管罪人。止管罪人,不能出入轻重其罪也。魔王奉天主命,收管罪魂在火中同受热,在水中同受寒,在黑中同受暗,在臭中同受污秽,在密中同受逼窄,其苦更甚。第奉天主命,不得不然。谓其能审断善恶,孰升天堂?孰降地狱?自己受罪,安能予人、夺人? 梦中之见非真 若世人梦中之见,生还之见,皆系平日习心,或缘魔鬼眯乱,有何足据? 阎罗无姓名 且地狱有主,必自开辟以来,即有所属,不得迁转更换,如世间官府升任、去任。而今人所传,皆为有名有姓,多是眼前知见之人,益信其妄矣。 第二十一节 度世誓愿 一、度世誓愿本耶稣救世 问:度世誓愿如何? 曰:释氏度世誓,愿似本天教耶稣救世者言也,而实不同。 二、佛度世誓愿辟妄 圣贤不足以度人 夫发愿救世,意岂不善?度尽世人,己方成道,愿岂不大,论岂不高?然皆虚语耳,实事安在?子贡欲博施济众。夫子言:尧舜犹病。未闻尧舜所难,人力可能之也。 佛法不足以度人 且问释氏用何法度人耶?轮回等语,既为明眼勘破;义学精微,皆是吾儒日用家常。止凭语言教诫,便是度尽世人,有是理乎? 佛无能力度人 凡言度世者,必实有事验,如起死回生,赦有罪为无罪,拔地狱之苦,升天堂之乐,方云度世之实。佛氏自审有此力量否?天主之下,莫尊於天神。天神奉天主命,能令天地不毁,不能以己意荣瘁一物。佛氏视天神何如,乃欲度尽世人。己方得道,以此发愿,吾知其终不能成道矣。 度世誓愿不可信 今有人言:“吾愿五狱皆黄金,恣人采取;四海贮菽粟,满人食用;大地皆广厦,尽人帡幪。吾愿方称,最后乃取一金、一粟、一宝,以为受用;不然,宁不衣食,宁乏使用。”为此言者,非极痴愚,必敢为大言,以诳惑一世者也。岂有不操一术,便欲为古今未有之事?言虽夸大,其谁信之。 三、耶稣救世 唯天主能救世 或曰:佛教甚善,犹谓不能度世,如天教耶稣,名为救世者。耶稣非人乎?何独能救尽世人也? 曰:耶稣二字,是西国本音,以此中义意解之,称为救世者。夫救世事有大小,如寒而衣之,饥而食之,渴而饮之,劳而逸之,病而医疗之。凡哀矜等事,皆救人之小者,人力可能也。然且取必博施,至圣难之。若夫生万物以养人之肉身,付万理以养人之灵性,又于灵性离肉身之后,令其能免地狱、能超天堂,决非人之力量可与,定须归功天主也。辟之朝廷,爵禄之主,方能予夺臣民;父母,生育之原,方能主张子女;余人通不相关。虽有煦煦之言,总是虚人情耳。 是天主之子 吾主耶稣,以为非人,则生於玛利亚,明有躯体,载有血肉,谓非人不可。以为全是人,则性位是天主费略之性、之位,其降孕也,不繇人道;其出胎也,不折圣母;才觉欲产,便已在前;既生之后,圣母仍是童身;谓之非天主不可。以天主本性接人之性,故论其五官百体,无以异于人群。而全能至善之本性,与天主罢德肋一体而分。辟天子之子,其耳、目、口、鼻、四肢与人同也;独其生自帝王,权位尊于天下,威福加于四海。人所不能济之人,天子之子能济之,以其权自天子出也。世所不能救之人,罢德肋之子费略能救之,以费略之能与罢德肋等也。罢德肋无形声,而耶稣有形声。耶稣在世似有始终,而在天实无始终。谓天主全能救人语,非诳也。 四、耶稣救世之实 又问:耶稣救世之实。可得闻乎? 曰:广矣,大矣!深矣,奥矣!不可得而思议矣。天主生人之初,即预知千万世之后,人类大恶,应入地狱。若一概赦之,是主命可轻违也,不得言义;一概不赦,是人人悔改无门也,不得言仁。吾主欲施方便,何繇计?惟有降生为人,代世受难,方可赎尽人之罪。虽无誓愿,而意之所至,更胜誓愿。盖天主一身,可当千万世之人身。天主一身受难,可当千万世人身之受难。虽主性全能,无可加害。而身备血肉,全与人同。五毒备加,被钉而死,其苦难实愿惨受。故千万世人,前后修者,从此尽得脱免原罪、自罪,径升天堂,耶稣受难之功也。所称度尽世人,惟耶稣乃可当之。佛氏窃其余绪,实不中声,将何事比耶稣耶? 五、佛氏舍身不足以救世 或曰:佛氏亦有舍身,与受难何异? 曰:佛氏舍身,恐是喻言。 若曰:四大可捐云耳,非真丧其身也。即使真丧其身,亦与匹夫、匹妇自经沟渎者等耳。帝王为臣民而尽瘁,功德方称无量。况天主之尊,又万万倍於帝王者乎?故天教论耶稣降生赎罪之功,大于化成天地生育万物之功。彼是救人之肉身,此是救人之灵性。彼是以意而成,如人主之出命令;此是以身而赎。如人主之亲赴难。相提而较,诚不可并论也。 六、天教礼仪教的功用 问曰:闻西士以撒格辣孟多七端礼仪,能解救人罪,有此理乎? 曰:七撒格辣孟多,皆是教人迁善改过之方法。依法者,纵有罪过,主教撒责儿铎德能解之。非独撒责之道德能解之也,非独所传之经言能解之也,所重者是耶稣之命。耶稣在世亲立此七端,命后代教皇世世守之。教皇又命有道德者,奔走万国流传其教,皆如教皇亲至其地,即如耶稣在世无异。故能遵此撒格辣孟多七端之教者,即得免罪受福也。 七、天主不予人至善释疑 或曰:天主全能,何不人人予之至善,乃多费如此气力也? 天主予人自专以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