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记 - 第 139 页/共 156 页

○彩典,<景德王>改为典彩署,后复故{古}。监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三人[一云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六 ○左司禄馆,<文武王>十七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七 ○右司禄馆,<文武王>二十一年置。监一人,主书二人,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八 ○典祀署,属礼部,<圣德王>十二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九 ○新宫,<圣德王>十六年置。<景德王>改为典设馆,后复故。监一人,位与典祀署监同。主书二人,位与典祀署大舍同。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零 ○东市典,<智证王>九{十}年置。监二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位与调府史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一 ○西市典,<孝昭王{孝照王}>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二 ○南市典,亦<孝昭王>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三 ○司范署,属礼部。大舍二人[或云主书。],<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四 ○京都驿,<景德王>改为都亭驿,后复故。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五 ○漏刻典,<圣德王>十七年始置。博士六人,史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六 ○六部少监典[一云六部监典。],梁部沙梁部,监郞各一人,大奈麻各一人,大舍各二人,舍知各一人。梁部,史六人,沙梁部,史五人;本彼部,监郞一人,监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牟梁部,监臣一人,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汉祗部习比部,监臣各一人,大舍各一人,舍知各一人,监幢各三人,史各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七 ○食尺典,大舍六人,史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八 ○直徒典,大舍六人,舍知八人,史二十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九 ○古官家典,幢[一云稽知。]四人,钩尺六人,水主六人,禾主十五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八。 三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零 杂志第八。 职官中。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一 ○内省,<景德王>十八年,改为殿中省,后复故。私臣一人,<眞平王>七年,三宫,各置私臣。大宫,和文大阿 ;梁宫,首 夫阿 ;沙梁宫,弩知伊 。至四十四年,以一员兼掌三宫,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惟其人则授之,亦无年限。<景德王>又改为殿中令,后复称私臣。卿二人,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监二人,位自奈麻至沙 为之。大舍一人,舍知一人。 ○内司正典,<景德王>五年置。十八年,改为建平省,后复故。议决一人,贞察{员察}二人,史四人。 ○典大舍典,典大舍一人,典翁一人,史四人。 ○上大舍典,上大舍一人,上翁一人。 ○黑铠监,<景德王>改为卫武监,后复故。大舍一人,史四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二 ○本彼宫,<神文王>元年置。虞一人,私母一人,工翁{上翁}二人,典翁一人,史二人。 ○引道典,<景德王>改为礼成典,后复故。上引道二人,□{黄/下}位引道三人,官引道四人。 ○村徒典,<文武王>十年置。(+ )于{干}一人,宫翁一人,大尺{火尺}一人,史二人。 ○尻驿典,看翁一人,宫翁一人。 ○平珍音典,<景德王>改为 宫,后复故。看翁一人,筵翁一人,典翁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三 ○烟舍典,<圣德王>十七年置。看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