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591 页/共 607 页
【一一】以地与人亲宋史卷九八礼志、宋会要礼一四之五九「与」作「于」。
【一二】礼生各引分献官奉玉帛升坛阁本「帛」作「币」。
【一三】只是彩绘比他处精好「绘」原作「缯」,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只依招纳敕施行「依」原作「宜」,据阁本改。
【一五】期戬泊阁本、活字本作「朗戬泊」。
【一六】是时贼以重兵寇泾原「时」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察访司应州县若非当路别无察举事者「县」下原衍「事」字,据宋会要职官四二之七二删。
【一八】将作监主簿二员「主」原作「言」,据阁本改。
【一九】因具呈于上「具」原作「共」,据阁本改。
【二○】乙酉原作「乙亥」,按「乙亥」为本月朔日,本日系十一日,当以「乙酉」为是,现据阁本改。
【二一】不得统人马故来归「马」下原衍「部」字,据阁本及下文删。
【二二】估价给偿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及下文「偿」均作「赏」。
【二三】莘王俣「莘」原作「萃」,据宋史卷一八哲宗纪及宋会要帝系一之三九改。
【二四】然硕言章惇掩确定策功抑之「之」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五】小民未知请引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三二「引」下有「便行兴贩」四字。
【二六】以职任应举官而被旨召赴阙者「召」原作「诏」,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八之二七改。
【二七】洺州原作「洛州」,据阁本、活字本改。下文同改。
【二八】客宋某愿纳入在京「纳入」,阁本作「入纳」。
【二九】下大理推见案情「案」原作「人」,据阁本改。
【三○】狱词辨问目至「目」原作「日」,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一】天子不以小官之不肖「肖」原作「肃」,据阁本改。
【三二】或假故出巡「故」字原脱,据阁本及上文补。
【三三】仁多保宗「多」字原脱,据本书卷五○四元符元年十一月壬辰条及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补。
【三四】具言「具」原作「其」,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逐元佑党人下及续通鉴卷八五改。
【三五】章楶奏传云「奏传」,本卷上文作「奏议」。
【三六】自己卯至壬辰凡十四日「己卯」原作「乙卯」,按乙卯至壬辰为三十八日,己卯至壬辰乃为十四日,「乙」「己」形近而讹,现据阁本及西夏纪事本末卷二七改。
【三七】聚兵百五十万「聚兵」,本卷上文壬午条小字注作「敌兵」,西夏书事卷三○作「夏兵」。
【三八】直薄城「直」上原衍「一」字,据阁本删。
【三九】赐郭成各三百「赐」字原脱,据阁本及下文补。
【四○】将来进筑城寨「进」原作「尽」,据阁本及上文改。
【四一】楼橹材植及……等「材」原作「木」,据阁本改。
【四二】其教令自为一司「教」,阁本作「敕」。
【四三】径趋卓罗右厢以东攻讨「径」原作「经」,据阁本改。
【四四】其编类到条贯及机密朝旨「到」原作「列」,据阁本改。
【四五】佑圣邸报载敦礼书极详「佑圣」原作「元佑」,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六】故不救前贬阁本「不」下有「能」字。
【四七】诏赐建州武夷山冲佑观良田千顷阁本「千」作「十」,疑是。
【四八】乃以校理还吏选「校」原作「交」,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九】体量到本路州军为经略司科定买马匹数「军」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四之二七补。
【五○】并抑勒市户结揽军马中官状阁本「状」下有「实」字。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四
卷五百四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元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四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 文
十一月乙巳朔,承议郎都贶为金部员外郎,许几为虞部员外郎。
新彰信军节度推官方天若试正字。
先是,天若初得召对,曾布言天若不可进。上曰:「谁举之?」布曰:「不知。」上曰:「徐铎也。」布曰:「天若凶慝,觽之所恶。林豫尝言:『闽中有二凶人,一在馆阁,乃林旦;一中高科,乃天若。此朝廷不幸也。』昨程文中欲禁锢元佑人子弟,籍没其家产。此乃迎合之语,非敢言也,愿加察。」上曰:「须且令上殿。」布曰:「已召对不可已,但于进擢之际,愿更留圣意审察。」上颔之。(布录十月壬辰,今附此。)
西作坊使、英州刺史、知泸州王献可再任满,迁左骐骥使,又再任,上谕曾布曰:「献可元佑中亦有章疏。」(献可二年五月十八日竟责。)
布尝□诉理事云:「先是,章惇进呈余爽书,出惇家,人颇疑之。上遂搜阅于禁中,得真本,又得其乞还政书。然宣仁六月已服药,爽七月十三日乞复辟,九月三日升遐矣,故不能救前贬。上因检寻余爽文字,遂见张敦礼、王师约所上书。已而两人皆贬。(师约贬于此月六日。)上又言,周鼎、李许辈亦皆有书,又言许附陈衍,可罢阁职。及进呈,乃云事状不明,且已,而周鼎辈文字亦不出,此可以知圣德之仁厚也。然自爽事后迄今,纷纷未已,而蹇序辰及安惇又数以诉理事文致缘饰,乞施行。惟上意终缓,故被祸害者亦鲜,但髃小凶焰,未肯收敛尔。」
丙午,御批:「勘会近降指挥,御辇院将来南郊,差拨下都辇官五十人般擎御前物色,自可相度闲慢去处,申明抽那应副。其本院被受圣旨,经宿乃奏,仍复引用常条,更不施行。所有合干官吏,可送大理寺疾速取勘闻奏。」(御集十一月三日事,究竟当考。)又批:「御辇院官系进乘舆,最为亲近。今梁吉者,出自军伍,似非所宜,可下吏部审会,别行选差。自今阙官,准此。」
丁未,权殿中侍御史邓棐言:「尝论右司郎中孙□察访河北,首荐执政大臣亲党门人,闻有诏罢□右司,除小郡。请早降责命,以示天下。」会□卒,诏□缘右司郎中身亡,合得恩例勿行。(九月四日安惇云云,可考。)
户部言禄令「致仕官若本身遇特恩转官者,并依所转官给料钱」字下,请增入注文内「该请衣赐者准此」。从之。(新无。)
戊申,工部上铸钱监监官任满得替殿最法,户部上捕蝗法,并从之。(旧本特详,今从新本。)
己酉,御史中丞安惇言,近奏翰林学士蒋之奇,于元佑初奏雪知亳州李莘前任江西提刑日,冲替罪犯为太重事,望详前奏,早赐处分。诏之奇赎金十斤。(邹浩云云。)
监察御史蔡蹈言齐、郓、滨、沧等州大被水患,为害甚远,良由北外都水丞司自去年七月以至今年,一岁之闲,略无措置,以备捍御,驯致今日之患。诏权北外都水丞窦讷罚金三十斤。仍令梁铸根究河水泛溢去处,系是何官司管认及应有罪之人,具状以闻。
权殿中侍御史邓棐言:「河北监司【一】同荐权北外都水丞窦讷正任。按讷乃执政大臣之貋,监司贪附贵权,急于媚醦,忘其分守,越职论荐,曾不顾忌,请正犯分附势之罪。」诏李仲、陈系、王□各赎金二十斤。(窦讷、章惇貋。陈瓘云王□提举河北常平,实录在三月八日。陈系提举河北路常平,乃绍圣四年五月六日。李仲提点河北东路刑狱,亦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三省检会元佑七年宣德郎宋保国奏请太皇太后行躬诣太庙之礼。诏故通直郎宋保国追毁出身已来文字除名。(宋保国旧特详,今从新。)
环庆路经略司言【二】,都钤辖张诚等袭逐寇犯泾原西贼,获五百余级。诏张诚下军兵等各赐钱有差;其得功将士等,仰经略司保明以闻。
枢密院言:「近西贼举国侵犯泾原路,攻围城寨,惟恃重兵,务在速战。其本路经略司及统制官、副都总管王恩等,统领官姚雄、姚古,环庆、秦凤统制策应兵马种朴、王道,各能持重,不与轻战,保全师觽,及屯据要害,张耀兵势,使不能深入作过,致贼无利,沮丧遁归。」诏赐王恩等银绢有差。
朝散郎杨挺为虞部员外郎。
庚戌,吏部言请选人应合用举主关升改官者,除依条限定员数并合用职司外,更许奏举,不得过二员。从之。(新无。)
三省奏镇安留后、驸马都尉王师约,元佑闲尝奏请令殿中一二使臣,或臣有文字【三】,密令承受投进,利害可否一系陛下裁处。诏师约降为泰州团练使。(布录十一月乙巳朔云云,可考。)
户部言请在京曲院监官,每年趁办课额及三十贯,减一年磨勘。从之。(新无。)
辛亥,上幸醴泉观。
壬子,枢密院编修文字所言:「诸将下步军教习事艺,并依海行法;除上名人外,以十分为率,置弓弩六分,枪牌手二分。遇结队即依队法;其队内所阙枪牌手人数,却以互习人充代。」从之。
癸丑,宣庆使、荣州防御使、入内副都知梁从政为景福殿使。
三省言元丰末、元佑中,王巩累上书议论朝政,表里奸臣,欲尽变更先朝法度;张保源累上书议论朝政,附会奸臣。诏朝散郎王巩特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通直郎张保源特勒停,仍展三期□,于峡州居住。(元符末邸报:全州编管人、前朝奉郎、荣州佥判王巩,元丰末及元佑中累上书议论朝政,表里奸臣,奉圣旨,特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除名勒停,全州编管,奉圣旨放逐便。因此可考陈次升言章惇事,附见元符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四】。)
吏部员外郎王博闻言:「按律,宗室下人从,辄以鞭棒之类争夺马路者,杖八十。请令百官同为一法。」从之,仍请重加二等【五】。(新无。)
提举永兴军等路常平等事蔡肇言:「按到邠、宁、庆三州,昨环庆路修安疆城寨木植等,于上户收置和雇【六】。除知邠州仇百玉已降两官外,龙图直学士、右中散大夫、新知熙州孙路,皇城使、文州刺史、知忻州蓝从周,朝奉郎、通判太原府李公裕,奉议郎、新知曹州南华县事韩绪,宣义郎、知泾州耿毅各降一官。」
己未,吏部侍郎黄裳言:「元丰官制,凡入品者皆给告身,其无品者给黄牒,故虽小使臣皆给告身。后来时务从简,遂行宣札指挥,于理未安。请自借、奉职而上,皆给告身,复循元丰官制。」从之。(旧云复先帝给告之制,新削。)
三省言,访闻市中石炭价高,冬寒,细民不给。诏专委□居厚措置出卖在京石炭。(新削。)
详定重修大礼敕令所言元丰四年十一月诏,亲祠宗庙,歌者在堂,更不兼设锺磬;宫架在庭,更不兼设琴瑟;堂下匏竹,更不寘之于阶。诏登歌锺磬,并依元丰四年诏旨。(旧录云复先帝礼制也,新录削去。)
司封言:「元丰法:『中散大夫【七】、将军【八】、团练使、杂学士以上母妻并封赠郡君【九】,其余升朝官母妻并封县君。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少保、节度使以上郡夫人,开府仪同三司以上国夫人,并系用子官封□。』元佑更制,遂紊前法。」诏封赠并依元丰法。(旧云复先帝封赠法也,新削去。)
庚申,刑部言:「投换军将人如无家业者,许将见钱五十贯已上愿纳赴官收管充抵当,许行投换。在京于府司检校库,在外于所属州府军资库寄纳。」从之。(新无。)
辛酉,上斋于大庆殿。
壬戌,荐飨景灵宫,诏读册官至御名勿兴,凡读册皆如之,着为令。遂斋于太庙。
癸亥,朝飨八室,斋于南郊之青城。
甲子,冬至,祭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配。礼毕,髃臣贺于端诚殿。还,御宣德门,大赦天下。应见贬谪官员,除元佑余党及别有特旨之人外,未量移者与量移。(十月末邹浩云云可考。)
戊辰,诏莘王俣、简王似,依申王佖等出阁例,添赐公使钱。
庚午。(案此日原本有缺文。)
辛未,恭谢景灵宫。
壬申,诣上清储祥宫。
是月,高丽遣使尹瓘等入贡。(二年正月二日,馆伴高丽所言,高丽使尹瓘等欲十三日朝辞。诏留之。检实录等书,并无尹瓘入见月日。又按王云鸡林志云:元佑五年、元符元年贡使再至。徐竞图经亦云元佑五年。则已见十二月五日【一○】,独元符元年须别考详,姑附十一月末。又按,高丽使者自元佑以来,屡至京师,不知王云何故但举两年【一一】,岂作书时只此贡使欤【一二】?当更考详。)
十二月乙亥朔,诏自今宣赦书德音,轮小两省官一员往宣读处指摘句读【一三】。
宝文阁待制、知秦州陆师闵试户部侍郎。
知枢密院事曾布言:「陛下比以甲子冬至躬祀圜丘,自奉祠景灵,已彻黄道裀褥,诏读册官至御名勿兴。及赴大次,又诏百官不许回班,所以深致寅畏之意。至太庙门降辂,入趋斋宫及升辂赴郊,皆屏盖却辇,步趋以进。荐献之际,至神宗室,凄怆泣涕。逮还版位,沾濡未已,恻怛感左右。臣备位辅臣,职在赞导,悉所亲睹。伏乞宣付史官【一四】,书之典册。」从之。
丙子,文武百官并以南郊赦书加恩。给事中范镗言:「中书省送到新知明州叶涛改知淮阳军,为元佑中诉理先朝被罪不当。详涛所进状,辞情不逊,侵黩先朝。今止降知州军,犹有民社,未敢书牍行下。」诏涛知兴国军;镗再论奏,改管勾崇禧观。(陈瓘云云,邹浩云云。)
户部言:「库务给官司合用物,并监专书押封印供纳及付请人,候到当官验认秤量交割;其不可书押封印者,止封样交割。」从之。(新无。)
丁丑,鸿胪少卿赵垱为太仆少卿。(按旧录,八月九日太仆卿赵令铄为鸿胪少卿,赵垱为太仆少卿。曾布尔日录云,令铄坐收租更钞事故与此对移【一五】。又按旧录,十月十九日却书赵令铄知光州,此又书鸿胪少卿赵垱为太仆少卿,与八月九日所书并不合,恐实录因仍缪误,当详考修入。)
右司员外郎刘拯试太常少卿,太常少卿张商英为集贤殿修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家传云:以太常少卿召,未及入见,改除集撰、发运。按商英除少常乃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不应一年余不曾供职。六月十二日己丑,曾布议除商英待制、知瀛州,亦称自少常除。家传必误也,今本传因家传。)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威戎城等处收接到西界归顺首领密乌成尾,按例合补内殿崇班。从之。
馆伴高丽使所奏:「尹瓘等□定来年正月起发回程,臣等已婉顺说谕瓘等,可且盘泊。继而会食,又言闻修州桥,恐闭口无水。臣等未见开河毕工期限,虑人使进发,河水妨碍。」御批:「契勘高丽使人到阙盘泊未久,宜札与馆伴所,且作朝廷再三优异待遇款留之意。所有开河造桥,可相度别展月日下手,仍一就札与照会,因坐闲令委曲开谕。」寻令高丽使以二月下旬朝辞,三月初,选日送发。(御集十二月三日事,实录见明年正月二日,当存彼去此。)
戊寅,辽国遣使奉国军节度使萧昭彦,副使中散大夫、守太常少卿、充干文阁待制王宗度来贺兴龙节。
己卯,尚书左丞蔡卞言:「昨季秋大享于明堂,差充初献,就南郊望祭殿行礼。窃见其殿制度迭雀,阶级平夷,未足以仰称严事之意。盖闻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于以朝诸侯,而先王宗祀、配帝乃就此者,所以致亲亲之意也。国家皇佑初,讲求坠典,始即大庆殿奉祠,至今循之,盖得古宗祀之遗意。独常岁遇祭位处有所未安【一六】。恭惟对越上神,配以烈考,大事也,虽遣官摄事,亦当如此【一七】。伏见新作南郊斋宫端诚殿,实天子洁齐奉祀及礼毕见髃臣之所。在国之阳,高明邃深,可以享神,即此行礼,于古义为有合。请自今大礼依旧制外,其常岁秋大享,改就端诚殿。」从之。
诏皇太后曾祖考追封魏王向敏中追封韩王,妣梁氏、张氏、宋氏、王氏改赠陈国、鲁国、豫国、雍国太夫人;祖考追封鲁王向传亮追封唐王,妣□氏改赠□国。考追封陈王向经追封□王,妣李氏、张氏改赠荆国、杨国;皇太妃曾祖考崔实赠太子太保,妣柳氏赠□国;祖考崔琳赠太傅,妣杨氏赠秦国;考赠太尉崔杰赠太师,妣李氏改赠唐国;继父赠建武军留后朱士安赠保宁军节度使。
开封府推官钱盖为刑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