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第 348 页/共 372 页
三月,壬辰,河州路大雪十日,深八尺,牛羊驼马冻死者十九,民大饥。
庚子,御史台言:“高丽为国首效臣节,而近年屡遣使往选取媵妾,至使生女不举,女长不嫁,宜赐禁止。”从之。
中书省臣言帝生母太后神主宜于太庙安奉,命集议其礼。
乙巳,以中书左丞王结参知政事。中宫命僧尼于慈福殿作佛事,已而殿灾,结言僧尼亵渎,当坐罪。左丞相萨敦疾革,家人请释重囚禳之,结极陈其不可。先是有罪者,北人则徒广海,南人则徒辽东,去家万里,往往道死;结请移乡者止千里外,改过听还其乡,因著为令。职官坐罪者多从重科,结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贪墨虽多,然士之廉耻不可以不养也。”闻者谓其得体。
封安南世子陈端午为安南国王。
夏,四月,癸丑朔,诏:“诸官非节制军马者,不得佩金虎符。”
己卯,诏翰林国史院纂修累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
庚辰,禁犯御名。
五月,戊子,帝如上都。
遣使者诣曲阜孔子庙致祭。
壬辰,命严谥法以绝冒滥。
甲辰,巴延请以右丞相让腾吉斯,诏不允,命腾吉斯为左丞相。
六月,辛酉,有司言甘肃撒里畏产金银,请遣官税之。
癸酉,禁服色不得僭上。
乙亥,罢江淮财赋总管府所管杭州、平江、集庆三处提举司,以其事归有司。
庚辰,巴延奏左丞相腾吉斯及其弟塔喇海谋逆,诛之。
初,萨逆已死,巴延独秉政,腾吉斯忿然曰:“天下,吾家之天下,巴延何人而位吾上!”遂与其叔父句容郡王达朗达赉潜蓄异心,谋立诸王鸿和特穆尔。帝数召达赉不至,郯王齐齐克图发其谋。腾吉斯伏兵东郊,率勇士突入宫阙,巴延及鄂勒哲特穆尔、定珠、奇尔济苏等捕获之。腾吉斯、塔喇海并伏诛,而其党北奔达赉所,达赉即应以兵。帝遣使谕之,达赉杀使者而率其党逆战,为绰斯戬等所败,遂奔鸿和特穆尔。帝命追袭之,执达赉等送上都,鸿和特穆尔自杀。
先是巴延、腾吉斯二家之奴,怙势为民害,多尔济巴勒巡历漷州,悉捕其人置于法。及还,腾吉斯怒曰:“御史不礼我已甚,辱我家人,我何面目见人耶!”答曰:“多尔济巴勒知奉法而已,它不知也。”腾吉斯从子玛克锡为奇彻亲军指挥使,恣横不法,多尔济巴勒劾奏之。玛克锡因集无赖子欲加害,会腾吉斯被诛,乃罢。
是月,大霖雨。
中书省员外郎陈思谦上言:“强盗但伤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杀从而加功之人与斗而杀人者,例杖一百七,得不死,与私宰牛马之罪无异,是视人与牛马等也。法有加重,因奸杀夫,所奸妻妾同罪,律有明文。今坐所犯,似失推明。”遂今法曹议,著为定制。
初,腾吉斯事败被擒,攀折殿槛不肯出。塔喇海走匿皇后座下,后匿蔽之以衣,左右拽出斩之,血溅后衣。巴延使人并执后,后呼帝曰:“陛下救我!”帝曰:“汝兄弟为逆,岂能相救!”乃迁出后宫。秋,七月,壬午,巴延鸩杀之于开平民舍。
壬寅,专命巴延为中书右丞相,罢左丞相不置。
乙巳,罢雅克特穆尔、腾吉斯举用之人。
戊申,诛达朗达赉等于市。
诏曰:“曩昔文宗皇帝,以雅克特穆尔尝有劳伐,父子兄弟,显立朝廷,而辄造事衅,出朕远方。文皇寻悟其妄,有旨传次于予。雅克特穆尔贪利幼弱,复立朕弟伊勒哲伯,不幸崩殂。今丞相巴延,追奉遗诏,迎朕于南,既至大都,雅克特穆尔犹怀两端,迁延数月,天陨厥躬。巴延等同时翊戴,乃正宸极。后萨敦、达赉、腾吉斯相袭用事,交通宗王鸿和特穆尔,图危社稷,阿喇楚亦尝与谋,赖巴延等以次掩捕,明正其罪。元凶构难,贻我太皇后震惊,朕用兢惕。永惟皇太后後其所生之子,一以至公为心,亲挈大宝,畀子兄弟,迹其定策两朝,功德隆盛,近古罕比。虽尝奉上尊号,揆子朕心,犹为未尽,已命大臣特议加礼。巴延为武宗捍御北边,翼戴文皇,兹又克清大憝,明饬国宪,爰赐达尔罕之号,至于子孙,世世永赖。可赦天下。”
八月,乙卯,议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许有壬曰:“皇上于太后,母子也,若加太皇太后,则为孙矣。且今制,封赠祖父母,降父母一等,盖推恩之法,近重而远轻。今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是推而远之,乃反轻矣。”不从。
是月,广西猺反,命湖广行省左丞鄂勒哲讨之。
九月,庚辰朔,车驾驻扼胡岭。
丙戌,赦天下。
庚子,御史台言:“国朝初用臣官,不过数人,今内府执事不下千馀。请依旧制,裁减冗滥,广仁爱之心,省糜费之意。”从之。
丙午,诏以乌撒、乌蒙之地隶四川行省。
是月,帝至自上都。
冬,十月,丁巳,流鸿和特穆尔、达朗达赉及腾吉斯子孙于边地。
帝既除权奸,思更治化,翰林学士承旨知经筵事库库,日劝帝务学,帝辄就之习授,欲宠以师礼,库库力辞不可,凡《四书》、《五经》所载治道,为帝纟由绎而言,必使辞达,感动帝衷而后已。若柳宗元《梓人传》,张商英《七臣论》,尤常所诵说,尝于经筵,力陈商英所言七臣之状,左右错愕。帝暇日欲观古名画,库库即取郭忠恕《比干图》以进,因言商王受不听忠臣之谏,遂亡其国。帝一日览宋徽宗画称善,库库进言:“徽宗多能,惟一事不能。”帝问:“何一事?”对曰:“独不能为君尔。身辱国破,皆由不能为君所致。人君贵能为君,它非所尚也。”或遇天变民灾,必忧见于色,乘间则进告于帝曰:“天心仁爱人君,故以变示儆。譬如慈父于子,爱则教之戒之,子能起敬起孝,则父怒必释;人君侧身修行,则天意必回。”帝察其真诚,虚己以听,特赐济逊燕服九袭及玉带、楮币。库库尝言:“天下事在宰相当言;宰相不得言,则台谏言之;台谏不敢言,则经筵言之。备位经筵,当言人所不敢言于天子之前,志愿足矣。”故于时政得失有当匡救者,未尝缄默。
癸亥,流御史大夫鄂勒哲特穆尔于广海。鄂勒哲特穆尔,额森特穆尔骨肉之亲也,监察御史以为言,故斥之。
选省、院、台、宗正府通练刑狱之官,分行各道,与廉司审决天下囚。
十一月,庚辰,敕以所在儒学贡士庄田租给宿卫粮。
诏罢科举。初,彻尔特穆尔为江浙平章,会科举,驿请考官,供张甚盛,心不能平。及复入中书,首议罢科举,乃论学田租可给卫士衣粮,动当国者以发其机,又欲损太庙四祭为一。吕思诚等劾之,不报,彻尔特穆尔持议益坚。
明罢科举诏已书而未用玺,参政许有壬力争之,巴延怒曰:“汝风台言臣彻尔特穆尔耶?”有壬曰:“太师擢彻尔特穆尔在中书,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岂有壬权重于太师耶?”巴延意稍解。有壬乃曰:“科举若罢,天下才人觖望。”巴延曰:“举子多以赃败。”有壬曰:“科举未行时,台中赃无算,岂尽出于举子?”巴延曰:“举子中可任用者惟参政耳。”有壬曰;“若张起岩、马祖常辈,皆可任大事,即欧阳原功之文章,亦岂易及!”巴延曰:“科举虽罢,士之欲求美衣食者,自能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耶?”有壬曰:“为士者初不事衣食,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巴延曰:“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今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馀名。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亦且七十三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馀人,选法果相妨乎?”巴延心然其言,而其议已定,不可中辍,乃温言慰解之。翊日,宣诏,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惧祸不敢辞。治书侍御史布哈诮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桥拆桥者矣!有壬以为大耻,移疾不出。
甲申,太白经天。
乙酉,巴延请内外官悉循资铨注,今后无得保举,涩滞选法,从之。
丙戌,太白经天。
甲午,以雅克特穆尔、腾吉斯、达朗达赉所夺高丽田宅还其王喇特纳实里。
戊戌,召前知枢密院事福鼎实喇布哈、萨尔迪格还京师。初,二人以帝未立,谋诛雅克特穆尔,为所诬贬,故正之。
太史屡言星文示儆,帝以世祖在位久,欲祖述之,辛丑,下诏改元。诏略曰:“惟世祖皇帝,在位长久,天人协和,诸福咸至,祖述之意,良切朕怀。今特改元统三年为至元元年。”
监察御史李好文言:“年号袭旧,于古未闻;袭其名而不蹈其实,未见其益也。”因言时弊不如至元者十馀事,不报。
好文录囚河东,有李拜拜者杀人,而行凶之状不明,凡十四年不决,好文曰:“岂有不决之狱如是其久乎?”立出之。王傅萨都喇以足蹋人而死,众皆曰:“杀人非刃,当杖之。”好文曰:“怙势杀人,甚于用刃。况因有所求而杀之,其情为尤重。”乃置之死,河东为之震肃。
立常平仓。
赵世延自至顺中移疾归,旋有诏征还朝,不能行,仍徐奎章阁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中书平章政事。
十二月,戊午,日色如赭。
乙丑,上太皇太后尊号曰:“赞天开圣徽懿宣昭贞文慈佑储善衍庆福元太皇太后。”
丙子,安庆、蕲、黄地震。
丁丑,西番贼起,遣兵击之。
戊寅,蒙古国子监成。
闰月,丁亥,日赤如赭,凡二日。
中书平章政事彻尔特穆尔尝指斥武宗,于是台臣复劾之,而巴延亦恶其忤己,壬寅,流之于安南,人皆快之,寻卒。
是岁,赐天下田租之半。
诏:“凡有妻室之僧,还俗为民。”既而复听为僧。
山东盗起。陈马骡及新李白昼杀掠,山东廉访使达尔玛以为吏贪污所致,先劾去之,而后上擒贼方略,朝廷嘉纳之。即遣兵擒获,济、鲁以安。
○顺帝至元二年(丙子,一三三六年)
春,正月,乙丑,宿松县地震,山裂。
是月,置都水庸田使司天平江。
前中书左丞王结卒,追封太原郡公,谥文忠。结立言制行,皆法古人。故相张珪曰:“王结非圣贤之书不读,非仁义之言不谈。”识者以为名言。
二月,甲申,太白经天。
戊子,诏以世祖所赐王积翁田八十顷,还其子都中。初,积翁赍诏谕日本,死于王事,尝受赐,后收入官,故复赐之。
己丑,立穆陵关巡检司。
丁酉,追尊帝生母玛勒岱为贞裕徽圣皇后。
三月,丁巳,以累朝珠衣、七宝项牌赐巴延。
庚申,日赤如赭;壬戌,复如之。
乙丑,以萨敦上都居第赐太保定珠,仍束有司籍萨敦家财。
甲戌,复四川盐茶之禁。
夏,四月,丁丑朔,日赤如赭。
丁亥,禁服麒麟、莺凤、白兔、灵芝、双角五爪龙、八龙、九龙、万寿、福寿、赭黄等服。
戊戌,帝如上都。
五月,丙午朔,黄河复于故道。
乙卯,南阳、邓州大霖雨,自是日至六月甲申,湍河、白河大溢,大为灾。
壬申,秦州山崩。
六月,丁丑,禁诸王、驸马从卫服济逊衣,系绦环。
辛卯,以汴梁、大名诸路图卜台地土赐巴延。
礼部侍郎呼勒岱请复科举取士之制,不听。
庚子,泾水溢。
秋,七月,庚申,禁隔越中书口传敕旨,冒支钱粮。
庚午,敕赐上都孔子庙碑,载累朝尊崇之意。
是月,黄州蝗,督民捕之,日有五斗。
八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诏:“云南、广海、八番及甘肃、四川边远官,死而不能归葬者,有司给粮食舟车护送还乡;无亲属者,官为瘗之。”
庚子,诏:“强盗罪皆死;盗牛马者劓;盗驴骡者黥额,再犯劓;盗羊豕者墨项,再犯黥,三犯劓;鼻后再犯者死。盗诸物者,照其数估价。省、院、台、五府官三年一次审决。著为令。”
九月,戊辰,帝至自上都。
冬,十月,己亥,诏:“每日,右丞相巴延、太保定珠、中书平章政事昂吉尔聚议于内廷。平章事政塔斯哈雅、右丞相衮巴布勒、参知政事纳琳、许有壬等聚议于中书。”
十一月,壬子,武宗、英宗、明宗三朝皇后升祔入庙,命官致祭。
丁巳,遣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勒格布哈于西番为僧。
是月,中书平章政事赵世延卒,年七十七,追封鲁国公,谥文忠。世延历官省、台五十馀年,凡军国利病,生民休戚,知无不言,而于儒者名教尤拳拳焉。
十二月,江州诸县饥,总管王大中贷富人粟以赈贫民,免富人杂徭以为息,约年丰还之,民不病机。
陕西行台监察御史札实上封事十条,曰法祖宗,揽权纲,敦宗室,礼勋旧,惜名器,开言路,复科举,罢数军,一刑章,宽禁网。时巴延等变乱成宪,帝方虚己以听,札实所言,皆一时群臣所不敢言者。侍御史赵承庆见之,叹曰:“御史言及此,天下福也!”威里有执政陕西行省者,恣为不道,札实发其罪而按之;弃职夜遁,有诏勿逮问,然犹杖其私人。
是岁,江浙旱,自春至于八月不雨,民大饥。
○顺帝至元三年(丁丑,一三三七年)
春,正月,癸卯,广州增城县民硃光卿反,其党石昆山、钟大明率众从之,伪称大金国,改元赤符;命指挥纽萨尔、江西行省左丞锡谤讨之。
辛亥,升祔伊勒哲伯皇帝于太庙,谥曰冲圣嗣孝,庙号宁宗。
豫王喇特纳实里买池州铜陵产银地一所,请用私财锻炼,输纳官课,从之。
戊午,帝猎于柳林,凡三十五日。监察御史绰迪、宋绍明进谏,帝嘉纳之,赐金币。绰迪等固辞,帝曰:“昔魏征进谏,唐太宗未尝不赏,汝其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