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第 248 页/共 372 页
金定造作不如法、三年内有损坏者,罪有差。
己酉,加吴曦太尉。
庚戌,祔恭淑皇后神主于太庙。
四川关外四州营田,半为吴、郭诸家所据,租入甚轻,计司知之而不敢问。司农少卿江阴王宁,总领四川财赋,有隆州教授张钧,献策于宁,以为营田租可增。宁用其说,是冬,分遣官属八人按行诸郡。所遣官知其难行,仅略增之;惟金州签判元鼎分括凤州,遂尽集属邑之民,纠决升降,累月不已。兴州都统制郭杲,旧与宁同僚相善,至是宁欲核其军阙员将佐,杲不肯,互奏于朝,诏用杲言,由是两人有隙。及宁括营田,杲尤以为不便。宁命鼎近边三十里毋得增括,鼎匿之,营田户数自诣鼎,请其榜以示人,鼎不与。俄而营田户数百户噪于庭,突执鼎殴之,搜其橐,得赂遗无算,即执鼎,使自具所得主名,鼎词伏。杲因出榜招谕,且以闻。诏罢四川所增营田租,改宁直徽猷部、湖北转运副使。
先是兴州催锋、踏白二军戍黑谷者,骑士月给刍钱甚厚,宁议损之。是秋,戍卒张威等百馀人亡入黑谷为盗,有奔金境者。金边帅械其二十七人还都统司,杲戮之而不敢奏。未几,杲卒。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六
●卷第一百五十六
【宋纪一百五十六】 起重光作噩正月,尽阏逢困敦三月,凡三年有奇。
○宁宗法天备道纯德茂功仁文哲武圣睿恭孝皇帝嘉泰元年(金泰和元年)
春,正月,戊午,申严福建科盐之禁。
壬戌,谢深甫等荐士二十有五人,诏籍名中书,以待选擢。
丁卯,命路钤按阅诸州兵士,毋受馈遗及擅招军,违者置诸法。
己巳,金太府监孙复言:“方今在仕者三万七千馀人,而门廕补叙居三之二。诸司待阙,动至累年,盖由补廕猥多,流品混淆,本末相舛。至于进纳之人,既无劳绩,又非科第,而亦廕子孙,无所分别。欲流之清,必澄其源。”金主然之,诏更定廕叙法。
金尚书省奏杖式轻细,民不知畏,请用大杖;诏不许过五分。
庚午,以葛邲配享光宗庙庭。
金主如长春宫春水。辛未,金主以方春,禁杀食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赏之。
甲戌,金初命文武官职至三品者,许赠其祖。
二月,戊子,诏诸州访求明历之士。
壬辰,开资善堂,以秘书郎娄机兼小学教授。机以累朝事亲、修身、治国、爱民四事手书以献。
癸巳,修《光宗实录》。
言者称:“四川制置司遇类省试年分,仿礼部附试学官,许有出身人具所业赴制置司陈乞,委有出身通判或教授看详。”蜀人试教官自此始。
丁未,金主还都。金主尝与司空襄言秋山之乐,意将有事于春蒐也,顾视平章政事张万公,万公曰:“动何如静?”金主改容而止。
三月,丙寅,雨雪雨雹。
戊辰,颁《庆元宽恤诏令》、《役法撮要》。
丁丑,金更定镇、防千户、穆昆放老入除格。
戊寅,行都大火,四日乃灭,焚居民五万三千馀家。帝下诏罪己,避殿,减膳,命临安府察奸民纵火者,罪以军法;出内府钱十六万,米六万馀斛,赐被火之家。
金内侍李新喜有宠用事,借大兴府妓乐,知大兴府事完颜承拒不与,新喜惭。金主闻而嘉之。豪民与人争种稻水利,不直,厚赂左宣徽使李仁惠,使人属承晖。承晖杖豪民而遣之,谓其人曰:“此可以报宣徽也。”承晖先为提刑,豪猾屏迹,及尹京,尤以刚正称,而权贵多不悦。寻罢,以赫合哩执中代之。
是春,以和州防御使姜特立为宁远军节度使。
夏,四月,辛卯,诏曰;“风俗侈靡,日甚一日,服食器用,无复差等。今被焚之馀,其令官民,营造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销金铺翠,毋得服用。今以宫中所有,焚之通衢。中外士庶,令有司严立禁防,贵近之家,尤当遵奉。苟违斯令,必罚无赦!”
龙州蕃部寇边。先是龙州蕃人常至浊水寨互市,寨有豪民,受而储之。及苏肃之知龙州,以豪民擅利,乃罪而移之,自是蕃人盐、粮、米、茶之属,皆不可得。奸民李蒙大,以作过窜入龙州蕃部,诱之入寇。四川制置司以闻,诏遣官军讨之。
戊戌,以潜邸为开元宫。
甲辰,金谕:“契丹人户累经签军立功者,官赏恩例与女真人同,仍许养马、为吏。”知大兴府事赫舍哩执中格诏不下,金主责之曰:“汝虽意在防闲,而不知朝廷自有定格。自今勿复如此烦碎生事也。”乃下诏行之。
五月,甲寅,金主击球于临武殿,令都民纵观。
丙辰,金枢密使崇浩罢。
戊午,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决系囚。癸亥,释诸路杖以下囚,除茶盐赏钱。丁卯,命有司举行宽恤之政十有六条。
乙亥,监太平惠民局夏允中,请用文彦博故事,以韩侂胄平章军国重事。侂胄上疏,历叙家世荣宠,言:“臣不能自奋,滥叨世赏。陛下龙飞之日,面奉宪圣皇后旨,俾臣朝夕仰裨初政。臣深惟绵薄,不足以副使令。忽闻局务官有札子,引文彦博故事,肆为狂妄之言,臣骇汗如雨。斯人固不足责,而臣之出处岂容不明!乞许臣守本官致仕,以全愚分。”帝手批慰留,允中坐免,仍令临安府押出国门。
丙子,雨。
六月,辛卯,金祈雨于北郊。
己亥,金敕尚书省举行奢僭之禁。
金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明安、穆昆户,每田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地土者有刑。其田多奡菜,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按察使以时劝督,有故慢者,量决罚之。仍减牛头税三之一。”
乙巳,金初许诸科铺马、黄河夫、军须等钱折纳银一半,愿纳钱钞者听。
丙午,太白经天。
秋,七月,乙卯,知枢密院事何澹罢。时吴曦自以祖父世守西蜀,为国籓屏,而身留行都,不得如志,乃厚赂宰辅,规图帅蜀。未及赂澹,韩侂胄已许之,澹持不可。侂胄怒曰:“始以君肯相就,黜伪学,汲引至此,今顾立异耶!”遂罢为资政殿学士、知太平州。翼日,改大学士。
丁巳,复以旱祈祷。壬戌,恤囚。
甲子,以陈自强参知政事,张釜签书枢密院事。
金主谕刑部官,凡上书言及宰相者,不得申省。
己巳,以吴曦为兴州都统制,兼知兴州。
先是郭杲在武兴,多刻剥军士,黑谷逃卒为盗,经时未平。杲卒,副都统制王大节摄帅事,语诸将曰:“是迫于饥寒,非有它。”揭榜招还之,斩为首者以徇,流配其馀。吴氏世守西蜀,蜀人习而安之。承郭杲之后,闻曦除帅,延颈望其来。曦尽载辎重,大舰连属,溯嘉陵而上。及至,首为璘建庙,大殿费十万缗。又命士卒负土筑江滨地,际山为园,广袤数里,日役数千人,士始失望。既而曦谮大节,罢其副都统制,于是蜀之兵权悉归于曦。
金禁庙讳同音字。金主尝问孙即康曰:“太宗庙讳同音字有读作‘成’字者,既非同音,便不当阙点画。睿宗庙讳改作‘崇’字,其下却有本字全体,若将‘示’字依《兰亭帖》写作‘未’字。‘允’字合阙点画,如‘统’傍之‘允’,似不合缺。”即康对曰:“康太宗讳世民,偏傍犯如‘{艹枼}’字作‘B112’字,‘泯’字作‘汦’字。”乃拟熙宗庙讳从‘面’从‘且’;睿宗庙讳上字从‘未’,下字从‘C062’;世宗庙讳从“糸”;显宗庙讳如正犯字形,止书斜画,‘氵充’字‘鈗’字各从口,‘兑’、‘悦’之类,各从本体。”从之。自此不胜曲避矣。
八月,己卯,减奏荐恩,以言者论官冗恩滥故也。
庚辰,金命绝户之田宅,以二分之一付其女及女孙。
甲申,张釜罢。以陈自强兼知枢密院事,给事中张岩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程松同知枢密院事。岩、松并附韩侂胄,松谄之尤甚,侂胄怜之,遂得佐枢。
壬寅,金制:“明安、穆昆并隶按察司;监察御史止按部纠举,有罪并坐监临之官。”
直龙图阁致仕李详卒。详直谅老成,以植公论,因罹党祸。后谥肃简。
西辽主珠勒呼出猎,奈曼库楚类伏兵擒之而据其位,袭辽衣冠,尊珠勒呼为太上皇,皇后为皇太后,朝夕问起居。珠勒呼在位三十四年,寻死,辽祀遂绝。
九月,戊申朔,金更定赡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人百八亩,岁给以所入,官为掌其数。
先是户部尚书袁说友等言:“浙西围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溇渎,悉为田畴,潦则无地可潴,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辛亥,遣大理司直留佑贤、宗正寺主簿李澄往浙西行视。自淳熙十一年立石之后,凡官民田围裹者,悉开之。
甲寅,金主如秋山。
甲戌,令礼部集孝宗朝典礼。
丙子,金主还都。
冬,十月,乙酉,金祫享于太庙。
丙戌,起居郎王容请以韩侂胄定策事迹付史馆,从之。
壬辰,金御史台言:“在制,按察司官,比任终,遣官考核,然后尚书省遣官覆察之。今监察御史添设员多,宜分路巡行,每路女真、汉人各一人同往。”从之,仍敕分四路。
壬寅,金敕有司购遗书,宜高其价,以广搜访。其藏书之家,有珍袭不愿送官者,官为誉写,毕,复还之,仍量给其值之半。
甲申,编《光宗御集》。
十一月,辛亥,金敕尚书省:“凡役众劳民之事,勿轻行之。”
丁巳,金主谕工部曰:“比闻怀州有橙结实,官吏检视,已尝扰民。今复讲柑,得无重扰乎?其诫所司,遇有则进,无则已。”
庚申,蠲潭州民旧输黄河铁缆钱。
金陕西路转运使高汝砺言:“旧制,捕告私盐、酒麹者,计斤给赏,钱皆征于犯人。然监官获之则充正课,巡捕官则不赏,巡捕军则减常人之半,免役弓手又半之,是罪同而赏异也。请以司县巡捕官不赏之数及巡捕弓手所减者,皆征以入官,则罪赏均矣。”金主从其言。
十二月,己卯,太白经天。
辛巳,金敕原庙春秋祭祀改称朝献。
金新修律成,凡十有二篇,一曰名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兴,七曰贼盗,八曰斗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断狱,实唐律也。但加赎铜皆倍之,增徒至四年、五年为七,削不合于时者四十七条,增时用之制百四十九条,因而略有所增益者二百八十有二条,馀百二十六条皆从其旧,又加分其一为二,分其一为四者六条,凡五百六十三条,为三十卷,附注以明其义,疏义以释其疑,名曰《泰和律义》。自《官品令》、《职员令》之下,曰《祠令》,《户令》,《学令》,《选举令》,《封爵令》,《封赠令》,《宫卫令》,《军防令》,《仪制令》,《衣服令》,《公式令》,《禄令》,《仓库令》,《厩牧令》,《田令》,《赋役令》,《关市令》,《捕亡令》,《赏令》,《医疾令》,《假宁令》,《狱官令》,《杂令》,《僧道令》,《营缮令》,《河防令》,《服制令》,附以年月之制,曰《律令》二十卷。又《新定敕条》三卷,《六部格式》三卷。丁酉,司空襄具以进,诏以明年五月颁行之。
乙巳,金初定廉能官升注法。
是岁,浙西、江东、两淮、利州路旱,赈之,仍蠲其赋。
○宁宗法天备道纯德茂功仁文哲武圣睿恭孝皇帝嘉泰二年(金泰和二年)
春,正月,乙卯,金始朝献于衍庆宫。
癸亥,以苏师旦兼枢密院都承旨。初,韩侂胄为平江兵马钤辖时,师旦以刀笔吏事之,侂胄爱其辨慧。帝登极,窜姓名于籓邸吏士内,遂以随龙恩得官。至是权势日甚。
丁卯,陈自强等上《高宗实录》。
侍御史林采、右正言施康年上疏曰:“臣闻习伪者,名教之僇人;欺君者,臣子之大罪。欺与伪,实人材风俗之所深患,不可不察也。苟有人焉,方伪习之炽则从之,及伪习之衰则攻之,彼自以为媒身干进之计,而不知堕于欺君之罪。臣尝谓由庆元初迄今,人之趋向,一归于正,谨守而堤防之,权在二三执政大臣,其次在给、舍,又其次在台谏。设使朝廷未知其人,有所除授,给、舍不缴驳,台谏不论列,百执事从而指其人,声其罪,可也。今乃不然,徒肆诸空言,遂使当世哗然指攻,伪为钓取爵禄之资,凡投匦而上书,陛辞而进说,召见而赐对,其论一本于此。望下臣此章,播告中外,继自今,专事忠恪,毋肆欺谩,不惟可以昭圣朝公正之心,抑亦可以杜伪习淆敌之患。”
时禁学之祸,虽本韩侂胄欲去异己以快所私,然实京镗创谋。及镗死,侂胄亦厌前事之纷纭,欲稍更张以消中外之议,且欲开边,而往时废退之人,又有以复仇之说进者,故言官遂有此疏。
癸酉,金归德军节度副使韩琛,以强市民布帛,削一官,罢之。
甲戌,金主如建春宫。时金主将幸长乐川,刑部尚书李愈谏曰:“方今戌卒贫弱,百姓骚然,三叉尤近北陲,恒防外患。兼闻泰和宫在两山间,地势狭隘,雨潦遄集,固不若北宫池台之胜,优游闲暇也。”金主不从。
二月,甲申,弛伪学、伪党禁。
张孝伯知韩侂胄已厌前事,因谓之曰:“不弛党禁,恐后不免报复之祸。”籍田令陈景思,韩侂胄之姻也,亦谓侂胄当勿为已甚,侂胄从之。于是赵汝愚追复资政殿学士。党人见在者,徐谊、刘光祖、陈傅良、章颖、薛叔似、叶适、曾三聘、项安世、范仲黼、黄颢、詹体仁、游仲鸿等诸人,皆先后复官自便。又削荐牍中“不系伪学”一节,俾勿复有言。
丁亥,修《高宗正史》、《宝训》。
戊子,颁《治县十二事》,以风厉县令。
癸巳,禁私史。有商人私持起居郎熊克《中兴小纪》及《九朝通略》等书欲渡淮,盱眙军以闻,遂命诸道郡邑书坊所鬻书,凡事干国体者,悉令毁弃。言者因请取礼部员外郎李焘《续通鉴长编》、知龙州王偁《东都事略》、监都盐仓李丙《丁未隶》及通家语录、家传等书下史房考订,或有裨于公议者存留;从之。
戊戌,金初制内侍寄禄官。
乙巳,金主还宫。
三月,辛亥,诏:“宰执各举可守边郡者二三人。”
甲寅,金初制宫院司都监、同监各一人。
己未,初命提刑以五月按部理囚。
己巳,诏:“诸路帅臣、总领、监司,举任将帅者,与本军主帅列上之。”
自渡江以来,员多阙少。绍兴末,寺监丞、簿、学官、大理司直、枢密院编修官,始皆有待次者。乾道中,东南郡守率待阙五六年,蜀中亦三四年,由是朝士罕肯丐外,而势要之人多攘阙者。淳熙中,诏存留州郡十五阙,庆元初又增为三十阙,然庙堂牵于丐请,率多借用。夏,四月,辛卯,言者请以嘉兴府、处、台、衢、严、信、池、袁、抚、江、潮、漳、泰、温、徽州十五阙,令中书再行注籍,专待职事官,馀如有经营留阙之人,令给舍缴驳,台谏论奏;从之。
己亥,金定迁三品官法,复扑买河泺法。
辛丑,金主谕御史台:“诸诉事于台,当以实上闻,不得辄称察知。”
癸卯,金主如万宁宫。李愈复谏曰:“北部侵我旧疆,千有馀里。不谋雪耻,复欲北幸,一旦有警,臣恐丞相襄、枢密副使安国等不足恃也。况皇嗣未立,群心无定,岂可远事逸游哉!”金主异其言。
是月,复太学混补法。
先是太学补弟子员,每三岁科举后,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取合格者补入之,谓之混补。淳熙后,朝义以就试者多,欲为之限制,乃立待补之法。诸路漕司及州军皆以解试终场人数为准,每百人取六人,许赴补试,率以开院后十日揭榜。然远方士人多不就试,则为它人取其公据代之,冒滥兹甚;庆元中,罢之。至是复行混补,就试者至三万七千馀人,分六场十八日引试云。
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