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 - 第 10 页/共 63 页
此郡中贝氏墉以宋本校於闽本上,即何氏煌所见宋椠官本也,亦谓之鄂本。案:隐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注:“兵动则怨结祸构”。闽、监本脱一“构”字,阮氏《校勘记》谓:“鄂本祸上有构”。“上”乃“下”之讹。又,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疏:“贬去名,言氏者,起其世也。”闽、监、毛本“言”俱讹“者”。《校勘记》但出“氏者,起其世也”,脱去“贬去名者”四字,而云:鄂本“者”作“言”是,误改下“者”字为“言”矣。
△春秋穀梁传六卷(宋刊残本)
原书十二卷,每公为一卷,与《唐石经》合,今存宣公以後六卷。首行题“《春秋穀梁传》第七”,次行题“范甯集解”。每卷末有《经》、《传》、注、音义字数。又曰“仁仲比校讫”。第九卷末曰“余仁仲刊于家塾”。第十二卷末曰“国学进士余仁仲校正,国学进士刘子庚、陈几、张甫同校,奉议郎签书武安军节度判官厅公事陈应行参校”,共五行。又有分书墨图记曰:“余氏万卷堂藏书记。”每半叶十一行,注双行,行大字十九,小字廿七。“匡”、“恒”字阙笔。所附《释文》,专用音反,不全录。其足据以订注疏本之讹者,已详阮氏《校勘记》,所引何氏煌校本中“何氏所见”,即属此本。其字画端谨,楮墨精妙,为当时初印佳本,虽非全帙,固足贵也。卷七首叶有白文方印曰“虚中印”。
按: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
△春秋穀梁疏七卷(钞残本)
题:“唐国子四门助教杨士勋撰。”原书十二卷,今存卷六文公起至卷十二哀公止。分卷与《唐石经》合。书中《传注》,一一标明,间有“释曰”二字。所标起止与注疏本亦有不同处,或曰某某至某某,或曰某某云云,或举全句,通体不提行,惟每段空一字标起止,後又空一字,间有不空者,想钞时误连之也。旧为章邱李中麓氏藏本,字迹甚旧,有朱笔校改处。今归邑中张君伯夏,从之借录,以注疏本校覈一过,胜处实多。如,文十一年“眉见於轼”,疏校标注“高三尺三寸”,原与上“身横九亩”疏标注“五丈四尺”另为一条;今注疏本误连上录之,遂与本注相离,其实杨氏原书不误也。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疏“公即位,下文即云,公子遂如齐逆女”,十行本脱“即位下文”四字,毛本脱“下文即云”四字,《校勘记》谓“十行本脱七字”,亦误也。成十六年,“会于沙随”疏标“《传》讥在诸侯也”六字另为一条,注疏本溷入上文“战于鄢陵”疏中,大谬矣。襄五年,注疏本标“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校勘记》谓此句当在下文“《公羊》以缯世子巫”之上,以标起止为非。今案:此本亦标“叔孙豹至如晋”六字,而《公羊》句上并无叔孙豹云云,《校勘记》引单疏本,止据何小山校本而未见原本,故其说相歧。襄三十年,“宋灾,伯姬卒”《传》疏“共公卒虽日久,姬能守夫在之贞”,注疏本“夫在”作“灾死”,与上句不相应矣。定十年,“公会齐侯于颊谷”疏“若非孔子,必以白刃丧其瞻核,焉敢直视齐侯行法杀戮”,“瞻核”,当是察视意,与下“直视”相应。十行本“瞻”误为“胆”,闽、监、毛本承之,改“核”为“胲”,一误再误,至“焉”字又误“矣”字,下并不成句矣。其馀字句,足订脱误者,已详《校勘记》与张氏《藏书志》中,不复赘述。
△监本附音春秋穀梁传注疏二十卷(宋刊本)
此本首行较闽、监、毛本多“监本附音序”五字。次行题“国子四门助教杨士勋撰”,三行题“国子博士兼太子中允赠齐州刺史吴县开国男陆德明释文”,亦与闽、监、毛本异,何氏煌谓“宋南监本”,是也。前有范氏《集解序》,每半叶十行,行十七字,注、疏俱双行,行二十三字,版心有大小字数、刊字人名。《经传》不别,如“元年春王正月”,即接《传》文,不标《传》字,与《石经》合。《传》下《集解》亦不标“注”字,惟疏文则冠一大“疏”字於上。今以阮氏重刊本对校,著其异於篇。
“春秋穀梁传序”疏“亦既《经传》共文”。何校本同。重刊本“共”误“其”。“故曰《穀梁传》,传孙卿”。与毛本同。重刊本“传”字不重。“卿传鲁人申公”“卿”上重刊本衍“孙”字。“博示同异也”。“博”重刊本作“传”。案:《序》云,“博示诸儒同异之说”,则作“博”是。“是以”至“疵厉”疏“朓则侯王其荼”。何校本同。重刊本“荼”误“恭”。“三川震”。毛本同。重刊本“三”误“二”。“盖诲”至“者渐”疏“愚主不能用也”。“主”重刊本作“上”。
隐公元年注“隐公”至“月也”疏“《公羊》又云”。“云”重刊本作“引”。“受今王之历”。“受”重刊本作“用”。“杖大义”。“杖”重刊本作“仗”。“仪字也”节注“末王命”。“末”重刊本作“未”。
二年注“凡年”至“例时”疏“年时月皆备”。“备”重刊本误“借”。注“无此”至“戎乎”疏“司马主断割也”。“割”重刊本作“制”。
七年“戎者卫也”节注“讳执言以归”。“讳”重刊本误“韩”。
桓公元年注“杜预”至“於策”疏“即位必待逾年”。“待”重刊本误“持”。
八年“祭公来”节注“在郃之阳”。与《释文》合。重刊本“郃”误“邰”。
十有四年“无冰”疏“时燠也”。“燠”重刊本误“暖”。“五行”至“罚常燠”疏“此等皆是不明去就”。“明”重刊本作“能”。
十有五年注“栎郑”至“当受”疏“则是以恶入”。何校本同。重刊本“入”误“故”。
庄公元年《传》“人之至受命”疏“谓君父既绝夫人”。“夫”重刊本误“天”。注“礼有”至“多少”疏“能征不顺者赐弓矢”。何校本同。重刊本“顺”误“显”。
四年“飨食”至“鲁地”疏“亨大牢以饮宾”。何校本同。重刊本“亨”作“烹”。
八年注“导之以德”《释文》“导,徒报反”。“导”重刊本作“道”。
九年《传》“不讳败恶内也”《释文》“败恶,乌各反”。“各”重刊本作“洛”。
十有二年《传》“仇牧闲也”疏“荀息虽同後死之例”。何校本同。重刊本“後”误“复”。
二十有七年《传》“信其信仁其仁”疏“则首戴之会亦可为两也”。“两”重刊本作“二”。
僖公元年《传》“向之师也”疏“故重列三国”。“三”重刊本误“二”。
四年注“十四年”至“恶也”疏“但为卒于楚”。“于”重刊本作“於”。
五年“秋八月诸侯监于首戴”《传》“以其去诸侯”。“去”重刊本作“法”。
九年“宋其称子”节注“殷人殡于两楹之间”。“殷”重刊本误“周”。
十有五年“九月公至自会”注“桓会不致”。“桓”重刊本误“相”。注“获者不与之辞”疏“莒显公子之绐”。“绐”,重刊本误“给”。“君子”至“其终”疏“欲使恶人不得终於恶”。“人”,重刊本误“入”。
十有八年“今狄亦近卫而远齐”《释文》“远齐,如字,于万反”。“万”,重刊本误“迈”。
三十年“以是为讼君”疏“嫌卫侯无罪”。“侯”,重刊本作“杀”。“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传》“天子之宰通于四海。”“于”,重刊本作“於”。
文公十有八年“恶宣公也”疏“理亦通也”。“理”,重刊本误“礼”。
宣公三年“缓辞也”疏“理虽迂诞”。何校本同。重刊本“诞”作“延”。
八年“犹者”至“宾也”疏“殷曰肜”。下“谓之肜者”肜,是不绝之辞,并同。重刊本“肜”俱作“彤”。而“缓辞也”疏“日下稷乃克葬”。“稷”重刊本作“昃”,阮《记》云“此字剜改是也”。
九年注“故书见变礼”《释文》“见变,贤遍反”。重刊本无“变”字。
十有六年“夏成周宣榭灾”注“宣榭,宣王之谢”。何校本同。重刊本作“榭”。
十有七年“许男锡我卒”《释文》“锡,星历反。”“星”重刊本误“墨”。
成公元年“曹公子手偻”《释文》“偻,於矩反,一音力主反”。“力主”重刊本误“刀圭”。
九年“大夫”至“事也疏”“从例可知也”。“也”重刊本误“他”。
十有五年“其地许复见也”《释文》“复,扶又反”。“复”重刊本作“覆”。
襄公元年注“冬者”至“之礼”疏“赴未至鲁。”“赴”重刊本误“越”。
二十有四年“五穀”至“大侵”疏“谓五穀不孰也”。“孰”重刊本作“熟”。
二十有五年“楚屈建帅师灭舒鸠”《释文》“屈,居勿反”。“勿”,重刊本作“忽”。案:昭五年《释文》亦“居勿反”,则作“忽”者非。
昭公八年“掩禽旅”《释文》“本亦作掩”。“掩”重刊本作“俺”。“艾兰”至“力也”疏“故以毛布覆之”。“布”重刊本误“市”。
十有一年“夷狄之君”节注“所以情理俱扬”。“扬”重刊本作“畅”。
十有四年注“曹叔”至“之国”疏“定四年《左氏》文”“氏”重刊本作“传”。
二十有三年“尹氏立王子朝”注“此言尹氏立,明惟尹氏欲立之”。“氏”重刊本作“朝”。
定公四年“庚辰吴入楚”节注“楚无能亢御之者”。与《释文》及余仁仲本合。重刊本作“抗御”。盖据剜修本也。
哀公二年注“蒯瞆”至“废之”疏“三顾速不进”。“三”重刊本误“二”。
七年“秋公伐邾”节注“鲁非霸主”。“主”重刊本误“王”。“春秋”至“言焉”疏“天王守于河阳”何校本同,与《唐石经》合。重刊本“守”作“狩”。
十有二年注“古者五”至“百亩”疏“其馀彊弱相半”。“彊”重刊本误“疆”。
△春秋集传纂例十卷(旧钞本)
唐陆淳撰。此书所引《三传》经文,每有异文,与今本不同,可补《释文》之阙。宋庆历间刻本。每半叶十行,行十字。明嘉靖时有繙雕本。至国朝龚氏所刻,多脱错处,有行款宜大字者讹作小字,引《穀梁传》讹作《公羊》之类,此从宋本钞本,可以正其失。
△春秋经解十五卷(旧钞本)
宋孙觉撰。此书见《宋史艺文志》、陈氏《书录》,卷数相同。旧有绍兴间阳羡邵辑刻本,相沿传录有辑序及周麟之跋,已失。此平津馆孙氏藏本,卷末有朱笔记云“乾隆乙卯夏日王端履校过。”卷首有“孙星衍印”、“东鲁观察使者”、“泉唐江氏珍藏”诸朱记。
△春秋五礼例宗七卷(旧钞本)
题“霅川张大亨集”。凡《吉礼》一卷、《凶礼》二卷、《军礼》四卷、《宾礼》二卷、《嘉礼》一卷。旧阙第四至第六《军礼》三卷。前有自序,作於绍圣四年二月。
△春秋传三十卷(宋刊本)
题:“左朝散郎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赐紫金鱼袋臣胡安国奉圣旨纂修。”前有自序及绍兴六年《进书表》、《论名讳劄子》,又有《述纲领》、《明类例》、《谨始例》、《叙传授》四篇,汲古毛氏刻本俱遗之,添入音注,失旧本之真矣。陈直斋谓绍兴中经筵所进者。此本“慎”字阙笔,其刻当在孝宗时。每半叶十四行,行廿六字,《传》文低《经》一格。(卷首有“顾从德印”、“顾从义氏”二朱记。)
按: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左传类编六卷(旧钞本)
宋吕祖谦撰。是书取《左传》中事类而析之,分十九则,曰《周》、曰《齐》、曰《晋》、曰《楚》、曰《夷狄》、曰《附庸》、曰《诸侯制度》、曰《风俗》、曰《礼》、曰《氏族》、曰《官制》、曰《财用》、曰《刑》、曰《兵制》、曰《地理》、曰《春秋前事》、曰《春秋始末》,终之以《论议》者,取《左传》中论议之言也。案:成公生平研究《春秋左氏传》,凡著三书:一曰《春秋传说续说》,一曰《博议》,一即是编,世鲜传本,《四库》未经采录,幸而仅存。覈之《直斋书录》、《中兴馆阁书目》,犹为完帙。惟张氏萱曰,《春秋前事》一则,取左氏所引唐虞以来典故,此编前事类,自惠公之季年至宋武公之世,共七条,疑有脱佚处也。
按: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精选东莱先生左氏传博议句解十六卷(元刊本)
宋吕祖谦撰。不著何人所注,考《宋志》有《博议纲目》一卷,为成公门人张成招标注,疑此本即张氏旧注,後人羼入之也。原书或作二十卷,或作二十五卷,此元人所刻删节本。杨文贞称别有一本十五卷,题曰“精选”,或即是本未可知。惟卷数微不合耳。
△京本详增补注东莱先生博议二十五卷(明刊本)
此二十五卷本,乃吕氏全书,黄俞邰谓世所传本皆删节,惟正德刊本独全,其注与句解本同。惟《左传》标题下无“主意”。後有墨图记云:“汝水文峰胡岳英录正”。
△春秋集传十九卷纲领一卷(旧钞残本)
宋张洽撰。案:文宪游朱子之门,湛深经学,於《春秋》有《集注》、《集传》、《地里沿革表》三书。朱氏《经义考》云:《集传》已佚,《四库全书总目》亦未收入。原本二十六卷,今佚第十八至二十、第二十三至末,凡七卷。其书与《集注》例异,首列《左氏》、《公》、《穀》程氏、胡氏传及诸儒之解,後另行作《辨说》以折衷至当。其释“春王正月”,主改月改时而言。左氏亦有错出处,如太子申生之死,《经》书於僖六年之春,而传以为五年之冬;韩之战,《经》书十一月壬戌,而《传》以为九月壬戌;以至奚齐、卓子之弑,里克■〈不上十下〉郑之杀,皆《传》先而《经》後。盖是时晋之国史,不用周正,而用夏正,是以有差。左氏讹以为《经》从“告”而书之,使即从“告”,何以每差两月?且讣告虽後,而告以日月则从实,岂有始经国史之录,再经夫子之修,而不能釐正其文者?故知周正、夏正,因两存而混淆,其说甚辨。後来诸儒不宗胡氏夏时冠周月之解,其论实肇於文宪。其他若邾仪父之盟,谓幽厉以来,屡盟长乱,春秋恶盟,誓谨参盟,所以拨乱反正,初献六羽,谓当从《公羊》。程子说见前。此用八佾之僭,胥命于蒲,谓谨霸政擅命之始,与《集注》大略相似,盖此书为《集注》之权舆也。前有《进书状》,谓《春秋》之书,尝从师友传習,於汉唐以来诸儒议论,莫不考覈研究,会其异同,而参其中否。积年既久,取其足以发明圣明之意者,附於每事之左,以为之传。卫氏宗武所云:“索幽阐秘,研精极微者,洵不诬也。”其书尝刊於延祐甲寅,《纲领》一卷附後。今惟《纲领》刻《通志堂经解》中。此本有曾孙庭坚《书後》一则,犹原本也。
△音注全文春秋括例始末左传句读直解七十卷(元刊本)
题“梅谿林尧穸唐翁句解”。唐翁事迹未详,以自题里居,知为闽人。或曰南宋时人。其解《经》、《传》,自云依杜氏古注,并采止斋陈氏议论附益之。有别出新意,以“愚案”别之。全书笺释字句,浅显易明,故曰“《句读直解》”。於十二公之始,必注明周王纪年、列国纪年及列国之君,易世嗣位,以至齐、晋、秦、楚之大夫为政,使读者即知时变。其《经》、《传》字之异於今本者,皆与《唐石经》合。日本山井鼎《考文》引以证足利本所谓“林直解者”是也。自明王道、赵如源有《杜林合注》之编,或删杜以就林,或移林以冒杜,而林氏原书几晦。《四库全书总目》亦但录其书。此元刊初印本,犹是曝书亭“三万卷”中物。有好事者传刻之,而唐翁之名,不致见蒙於《合注》一书矣。
△古文春秋左传十二卷(钞本)
宋王应麟撰。是书搜辑贾氏逵、服氏虔旧注并郑康成、马季长、王子雍之说。诸家书目俱未著录。吴中惠氏藏有钞本,其辑《左传补注》,如“邱赋卒两”之说,不从杜,“遂扶以下”作“遂跣以下”,以为燕饮解韈之证。皆本之。
△春秋纂言十二卷总例七卷(元刊本)
题“吴澄学。”前有自序,谓仿陆氏《纂例》为《总例》,例之纲七:《天道》一,《人纪》二,《嘉礼》三,《宾礼》四,《军礼》五,《凶礼》六,《吉礼》七。例之目八十有八。《天道》五例,年、时、月、日、变异。《人纪》二十三例,王公、侯伯、子男、微国、夷国、国地、爵字、氏名、人盗、兄弟、世子、命数、即位立、归入纳、居在、孙、奔、去、逃、弑、执、放。《嘉礼》四例,王后、王女、鲁夫人、鲁女。《宾礼》八例,如、朝、聘、来、盟、会、遇、至。《军礼》二十二例,伐、侵、战、败、追、救、次、戍、围、取、入、灭、降、迁、溃、获、以归、师、军制、军赋、军事、力役。《凶礼》六例,崩薨、卒葬、含襚、赗赙、奔丧、会葬。《吉礼》十例。郊、雩、杜、望、禘、袷、时、享、庙主、告朔。此书传本甚稀,後有嘉靖间蒋若愚刊本,亦不可得。竹垞朱氏仅见之吴郡陆医其清家。此元刊本精好完善,固足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