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斋读书志 - 第 3 页/共 31 页
右聂崇义周世宗时被旨纂辑,以郑康成、阮谌等六家图刊定。皇朝建隆二年奏之,赐紫绶犀带,奖其志学。窦俨为之序,有云:周世宗暨今皇帝,恢尧、舜之典则,总夏、商之礼文。命崇义着此书,不以世代迁改,有所抑扬,近古云。
△《太常因革礼》一百卷
右皇朝姚辟、苏洵撰。嘉中,欧阳修言礼院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李清臣云:“开宝已后,三辑礼书,推其要归,嘉尤悉。然繁简失中,讹缺不补,岂有拘而不得骋乎!”何楦酿之甚也。
△《明道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程颢撰。陈得之江涛,江涛得之曾天隐,天隐得之傅才孺,云李丙所藏。明道者,颢之私谥。
△《芸阁礼记解》四卷
右皇朝吕大临与叔撰。与叔师事程正叔,《礼》学甚精博,《中庸》、《大学》,尤所致意也。
△《编礼》三卷
右皇朝吕大临与叔编。以《士丧礼》为本,取《三礼》附之,自始死至祥练,各以类分。其施于后学甚悉。尚恨所编者五礼中特凶礼而已。
△《新经周礼义》二十二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熙宁中,设经义局,介甫自为《周官义》十馀万言,不解《考工记》。按秦火之后,《周礼》比他经最后出,论者不一。独刘歆称为周公致太平之迹;郑氏则曰周公复辟后,以此授成王,使居洛邑,治天下;林孝存谓之黩乱不验之书;何休亦云六国阴谋之说。昔北宫问孟子周室班爵禄之制,孟子以为诸侯恶其害己,灭去其籍。则自孟子时已无《周礼》矣,况经秦火乎?孝存、休非之,良有以也。不知刘、郑何所据而言?然又自违异不同。王莽尝取而行之,敛财聚货,渎祀烦民,冗碎诡异,离去人情远甚,施于文则可观,措于事则难行,凡莽之驯致大乱者,皆以此。厥后唯苏绰、王通善之,诸儒未尝有者。至于介甫,以其书理财者居半,受之,如行青苗之类,皆稽焉,所以自释其义者,盖以其所创新法尽傅着之,务塞┆议者之口。后其党蔡卞、蔡京绍述介甫,期尽行之,园土方田皆是也。周,姬姓,故其女曰王姬,舍其同姓,其臣如宋、齐之女,亦不曰姬而各氏其姓,曰子氏,曰姜氏。赵,嬴姓,京乃令帝女称帝姬。噫,至于姓亦从焉,何其甚也!久之,祸难兼起,与莽无异,殆《书》所谓与乱同事者欤?
△《郊庙礼文》三十一卷
右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定,后以前后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后屡见,繁猥为甚云。
△《周礼义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
△《晁以道中庸篇》一卷
右从父詹事公撰。近世学者以“中庸”为二事,虽程正叔亦然,故说是书皆穿凿而二之。于是本诸胡先生、司马温公、程明道、张横渠、王肃、郑玄作是传焉。
△《游氏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游酢定夫撰。酢亦程正叔门人。
△《杨中立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时载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盖亦犹王氏之说也。
△《周公谥法》一卷
右其序曰:“维周公旦、太公望相嗣王发,建功于牧野,及终将葬,乃制谥。”计一百九十馀条云。谥,《隋志》附于论语类中,今迁于此。
△《春秋谥法》一卷
右与《周公谥法》相类而小有异同。
△《沈贺谥法》四卷
右梁沈约撰,凡七百九十四条。贺琛又加妇人谥二百三十八条。
△《嘉谥法》三卷
右皇朝苏洵明允撰。洵嘉中被诏编定周公、《春秋》、《广谥》、沈约、贺琛、扈蒙六家谥法,于是讲求六家,外采《今文尚书》、《汲蒙师春》、蔡邕《独断》,凡古人论谥之书,收其所长,加以新意,得一百六十八谥,三百一十一条,芟去者百九十有八。又为论四篇以叙其去取之意。
△《集谥总录》一卷
右皇朝孙纬撰。《春明退朝录》尝集类国朝谥几二百人。纬任宗正寺丞日,因宋氏之旧,纂元丰已后,遂得三百馀人。自宗室、宰相以下,分为九等。其序略云:有爵位已高当得谥而未闻者,若范质、吕馀庆、韩崇训、王博文、姜遵、王沔是也。
△《太常礼书》一百五十卷
右皇朝陈祥道用之撰。祥道元初以左宣义郎任太常博士,解《礼》之名物,且绘其象,甚精博。朝廷闻之,给札缮写奏御。今世传止五十卷,予爱之而恨其缺少,得是本于叙州通判卢彭年家,其象目以五彩饰之,于是始见其全书云。
◎乐类
△《乐府杂录》一卷
右唐段安节撰。记唐开国以来雅、郑之乐并其事始。古之为国者,先治身,故以礼、乐之用为本;后世为国者,先治人,故以礼、乐之用为末。先王欲明明德于天下,深推其本,必先修身,而修身之要在乎正心诚意,故礼以制其外,乐以养其内,使内之不贞之心无自而萌,外之不义之事无由而蹈,一身既修,而天下治矣,是以礼、乐之用,不可须臾离也。后世则不然,设法造令,务以整治天下,自其暴戾恣睢之心,谓躬行率人为迂阔不可用。若海内平定,好名之主然后取礼之威仪、乐之节奏,以文饣希其治而已。则其所谓礼、乐者,实何益于治乱成败之数?故曰后世为国者,先治人,以礼、乐之用为末。虽然,礼文在外,为易见,历代犹不能废;至于乐之用在内,微密要眇,非常情所能知,故自汉以来,指乐为虚器,杂以郑、卫、夷狄之音,虽或用于一时,旋即放失,无复存者,况其书哉!今裒集数种,姑以补书目之阙尔。
△《声律要诀》十卷
右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畴序谓:“一切乐器,依律吕之声,皆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复谐矣。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此书”云。
△《羯鼓录》一卷
右唐南卓撰。羯鼓本夷乐,列于九部,明皇始好之,故开元、天宝中盛行。卓所述多当时之曲。
△《琵琶故事》一卷
右未详何人所纂。
△《教坊记》一卷
右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于正乐也。
△《皇乐记》三卷
右皇朝胡瑗等撰。皇二年,下诏曰:国初循用王朴乐,太祖患其声高,令和岘减下一律,然犹未全。命瑗同阮逸等二十馀人再定。四年,乐成奏之,上御紫宸殿观焉。此其说也。
△《补亡乐书》三卷
右皇朝房庶撰。古律既亡,后世议乐者,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馀,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故庶欲先以一千二百黍,纳之于律管中,黍尽乃得九十分,为黄锺之长。其说大要以律生尺耳。范蜀公本之以制雅乐。
△《范蜀公乐书》一卷
右皇朝范镇景仁撰。景仁论乐宗房庶,潜心四十馀年,出私财铸乐器。元中奏御。
△《五音会元图》一卷
右未知何人所撰。谓乐各有谱,但取筚篥谱为图,以七音十二律,使俗易晓。
△《乐府诗集》一百卷
右皇朝郭茂倩编次。取古今乐府,分十二门:郊庙歌辞十二,燕射歌辞三,鼓吹曲辞五,横吹曲辞五,相和歌辞十八,清商曲辞八,舞曲歌辞五,琴曲歌辞四,杂曲歌辞十八,近代歌辞四,杂谣歌辞七,新乐府词十一,通为百卷,包括传记、辞曲,略无遗轶。
△《古乐府》十卷,并《乐府古题要解》二卷
右唐吴兢纂。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辞,凡十卷。又于传记洎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释解古题云。
△《玉台新咏》十卷
右陈徐陵纂。唐李康成云:“昔陵在梁世,父子俱事东朝,特见优遇。时承华好文,雅尚宫体,故采西汉以来词人所著乐府艳诗,以备讽览。
△《玉台后集》十卷
右唐李康成采梁萧子范迄唐张赴二百九人所著乐府歌诗六百七十首,以续陵编。序谓“名登前集者,今并不录,惟庾信、徐陵仕周、陈,既为异代,理不可遗”云。
△《大晟乐府推图》一卷
右皇朝政和中,建大晟乐府,起黄锺于上躬之中指,弃塞古今诸儒异同之辨,此其谱也。
△《琴筌》十卷
右皇朝苟以道撰。记造琴法、弹琴诀并谱。
●卷三
◎春秋类
△《春秋正经》十二卷
右以《左氏经》为本,其与《公》、《》不同者注于下。
△《春秋经传集解》三十卷
右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春秋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弊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于《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谬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尤甚者至如此。
△《春秋公羊传》十二卷
右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毋子都着以竹帛。其后,传董仲舒,以《公羊》显于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郑玄曰“《公羊》善于谶”,休之注引谶最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右皇朝田况皇初知成都日刊石。《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岂初有之,后散毁耶?
△《春秋梁传》十二卷
右范宁注。应劭《风俗通》称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ㄈ,字符始,皆未详也。自孙卿五传至蔡千秋,汉宣帝好之,遂盛行于世。自汉、魏以来,为之注解者,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宁以为皆肤浅,于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梁》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宁之论最善。宁,字武子,晋人。
△《石经梁传》十二卷
右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案文不阙唐及伪蜀讳,可讳“恒”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春秋繁露》十七卷
右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于后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春秋释例》十五卷
右晋杜预撰。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皆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左氏膏肓》九卷
右汉何休撰。休始答贾逵事,因记《左氏》之短。郑康成尝着《箴膏肓》,后人附之逐章之下。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右唐孔颖达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后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馀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而以沈氏补其阙焉。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右不着撰人。李献民云徐彦撰,亦不详何代人也。《崇文总目》谓其“援证浅局,出于近世”。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春秋梁传疏》十二卷
右唐杨士勋撰。士勋官至国子四门助教。
△《春秋摘微》四卷
右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盖宝录也。
△《春秋微旨》六卷,《春秋辨疑》一卷
右唐陆淳伯同撰。淳,纂《三传》不同,择其善者,质以啖助、赵匡之说。助,字叔佐,闽人。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为序。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颛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系《传》,其或未明,则恁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
△《春秋纂例》十卷
右唐陆淳撰。其序云:“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右唐陈岳撰。以《左氏传》为上,《公羊传》为中,《梁传》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经社》六卷
右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于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