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斋读书志 - 第 2 页/共 31 页
右从父詹事公撰。其学本之邵尧夫,自云初学京房,后遇杨贤宝,得其传。初着《商瞿传》,亡之。建炎中,再作此书,时年七十一。
△《朱子发易集传》十一卷,《易图》三卷,《业说》一卷
右皇朝朱震子发撰。自谓其学以程颐为宗,和会邵雍、张载之论,合郑玄、王弼之学为一云。其书多采先儒之说以成,故曰《集传》,然颇舛误。
△《王易学》一卷
右皇朝王同州人,早潜心于邵康节之学。其序曰:康节有云“理有未见,不可强求使通”。故愚于《观物篇》之所得,既推其所不疑,又存其所可疑,亦以先生之言自慎,不敢轻其去取故也。
△《先天易钤》、《太极宝局》二卷
右皇朝牛师德撰。自云传邵雍之学于司马温公,而其说近于术数,未知其信然否。
△《兼山易解》二卷
右郭忠孝撰。忠孝字立之,河南人。颇明象数,自谓得李挺之《卦变论》于陈子惠,因亟读,有得焉。靖康中,持宪关右,死于难,故其书散落大半。
◎书类
△《尚书》十三卷
右本古文孔安国传五十九篇。安国取序一篇,分诸篇之首,更定五十八篇。晋之乱,欧阳、夏侯《尚书》并亡。晋梅赜始得此《传》,阙舜典一篇,乃以王肃注足成上之。齐建武中,吴姚方兴得之于大桁,比王注多二十八字。唐孝明不喜古文,以今文易之,又颇改其辞,如旧“无颇”,今改“无陂”之类是也。按安国既定古文,会有巫蛊事,不复以闻,藏于私家而已。是以郑康成注《礼记》,韦昭注《国语》,杜预注《左氏》,赵岐注《孟子》,遇引今《尚书》所有之文,皆曰“逸《书》”,盖未尝见古文故也。然尝以《礼记》校《说命》,《孟子》较《秦誓》,人义虽不远,而文不尽同。意者安国以隶古定时失之耳。
△《石经尚书》十三卷
右伪蜀周德贞书。经文有“祥”字皆阙其尽,而亦阙“民”字之类,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以监本校之,《禹贡》“梦作”,倒“土”“梦”字,《盘庚》“若网在纲”,皆作“纲”字。按沈括笔谈云“土梦作”,太宗时得古本,因改正,以“纲”为“网”,未知孰是。
△《尚书正义》二十卷
右唐孔颖达等撰。因梁费《疏》广之。《唐儒学传》称:“颖达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撰《五经义训》百馀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云。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其中不能无谬冗,马嘉运正其失。永徽中,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就加增损,始布天下。”《艺文志》云:颖达与李子、王德韶等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审覆,长孙无忌、李等二十四人刊定。《唐史》志、传记事多参差,此为尤甚,所记撰着人姓氏,颖达外往往不同。
△《古文尚书》十三卷
右汉孔安国以隶古定五十九篇之书。盖以隶写籀,故谓之隶古。其书自汉迄唐,行于学官。明皇不喜古文,改从今文,由是古文遂绝。陆德明独存其一二于《释文》而已。皇朝吕大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以校陆氏《释文》,虽小有┆同,而大体相类。观其作字奇古,非字书傅会穿凿者所能到,学者考之,可以知制字之本也。
△《尚书大传》三卷
右秦伏生胜撰,郑康成注。胜至汉孝文时,年且百岁,欧阳生、张生从学焉。音声犹有讹误,先后犹有差舛,重以篆隶之殊,不能无失。胜终之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己意弥缝其阙,而别作章句,又特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后刘向校书,得而上之。
△《尚书解》十四卷
右皇朝顾临、蒋之奇、姚辟、孔武仲、刘敞、王会之、周范、苏子才、朱正夫、吴孜所撰。后人集之为一编,然非完书也。
△《胡翼之洪范解》一卷
右皇朝胡瑗翼之撰。皆其门人所录,无诠次首尾。
△《张晦之洪范解》一卷
右皇朝张景之撰。景当景三年为房州参军,着论七篇。
△《王氏洪范传》一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安石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而别着此《传》。以“庶征”所谓“若”者,不当训“顺”,当训“如”;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寒、燠、风而已。大意言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
△《杨元素书九意》一卷
右皇朝杨绘元素撰。其序云:“《诗》、《书》、《春秋》同出于史,而仲尼或删或修,莫不有笔法焉。《诗》、《春秋》,先儒皆言之,《书》独无其法邪?故作《断尧》、《虞书》、《夏书》、《禅让》、《稽古》、《商书》、《周书》、《费誓》、《秦誓意》一九篇。
△《苏明允洪范论图》一卷
右皇朝苏洵明允撰。三《论》皆援《经》系传,斥末以归本;二《图》,一以指歆、向之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孙莘老尚书解》十三卷
右皇朝孙觉宰老撰。觉仕元。至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苏氏之说,盖本于此。
△《新经尚书义》十三卷
右皇朝王撰。,安石之子也。熙宁六年,命吕惠卿兼修撰国子监经义,王兼同修撰,王安石提举而董是经,颁于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辄不中程,由是独行于世者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鲜称焉。
△《书义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其书专攻王之失。时仕至礼部侍郎。
△《东坡书传》十三卷
右皇朝苏子瞻撰。熙宁以后,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此书骇异其说为多。又以《胤征》为羿篡位时事,康王之诰为失礼,引《左氏》为证,与诸儒之说不同。
△《颜吴范司马无逸说命解》三卷
右皇朝吴安诗、范祖禹、司马康元中侍讲筵、颜复说书崇政殿日所进讲说也。
△《伊川书说》一卷
右皇朝程颐正叔之门人记其师所谈四十馀篇。
△《洪范会传》一卷
右皇朝孙谔撰。谔,元中博士,其说多本先儒,颇攻王氏之失。
△《书传》十三卷
右皇朝吕大临与叔撰。
●卷二
◎诗类
△《毛诗故训传》二十卷
右古诗三千馀篇,
右古诗三千馀篇,孔子删取其三百一十篇为经,后亡其六。汉兴,分为三:申公作《训诂》,号《鲁诗》;辕固生作传,号《齐诗》,韩婴作传,号《韩诗》,皆列学宫。最后毛公诗出,自谓子夏所传。公,赵人,为河间献王博士,五传至东京,马、贾、二郑,皆授其学。魏、晋间、《鲁》、《齐诗》遂废而《韩诗》仅存,《毛公诗》独行至今,世谓其解经最密。其《序》,萧统以为卜子夏所作,韩愈常以三事疑其非,至介甫独谓诗人所自制。按《东汉儒林传》曰:卫宏“作《毛诗叙》,善得《风》、《雅》之旨”。《隋经籍志》曰:“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公所润益。愈之言盖本于此。《韩诗》序《莒》曰“伤夫也”,《汉广》曰“悦人也”。《序》若诗人所自制,《毛诗》犹《韩诗》也,不应不同若是,况文意繁杂,其不出二人之手甚明,不知介甫何以言之,殆臆论欤?汉郑康成笺。
△《石经毛诗》二十卷
右伪蜀张绍文书。与《礼记》同时刻石。
△《毛诗正义》四十卷
右唐孔颖达等撰。据刘炫、刘焯疏为本,删其所烦而增其所简云。自晋室东迁,学有南北之异。南学简约,得其英华;北学深博,穷其枝叶。至颖达始着《义疏》,混南北之异,虽未必尽得圣人之意,而刑名度数亦已详矣。自兹以后,大而郊、社、宗庙,细而冠、婚、丧、祭,其仪法莫不本此。元丰以来,废而不行,甚无谓也。
△《韩诗外传》十卷
右汉韩婴撰。婴,燕人。其书《汉志》本十篇:《内传》四,《外传》六。隋止存《外传》,析十篇,其及经盖寡,而遗说往往见于他书,如“透迤”、“郁夷”之类,其义与《毛诗》不同。此书称《外传》,虽非其解经之深旨,然文辞清婉,有先秦风。
△《诗谱》一卷
右汉郑玄康成撰。欧阳永叔补其阙,遂成全书。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
右吴陆玑撰。或题曰陆机,非也。玑仕至乌程令。
△《欧阳诗本义》十五卷
右皇朝欧阳修永叔撰。欧公解《诗》,毛、郑之说已善者,因之不改,至于质诸先圣则悖理,考于人情则不可行,然后易之,故所得比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尝着书以《周易》、《河图》、《洛书》为妖妄,今又以生民、玄鸟之诗为怪说。苏子瞻曰:“帝王之兴,其受命之符,卓然见于《诗》、《书》者多矣。《河图》、《洛书》、《玄鸟》、《生民》之诗,岂可谓之诬也哉!恨学者推之太详,流入谶纬,而后之君子亦矫枉过正,举从而废之,以为王莽、公孙述之流缘此作乱。使汉不失听,莽、述何自起?而归罪三代受命之符,亦过矣。”
△《新经毛诗义》二十卷
右皇朝熙宁中置经义局,撰《三经义》,皆本王安石说。《毛诗》先命王训其辞,复命安石训其义。书成,以赐太学,布之天下以取士云。
△《苏氏诗解》二十卷
右皇朝苏辙子由撰。其说以《毛诗序》为卫宏作,非孔氏之旧,止存其首一言,馀皆删去。按司马迁曰:“周道缺而《关雎》作。”扬雄曰:“周、康之时,《颂》声作乎下,《关雎》作乎上。”与今《毛诗序》之意绝不同。则知《序》非孔氏之旧明矣。虽然,若去《序》不观,则《诗》之辞有溟氵幸而不可知者,不得不存其首之一言也。
△《伊川诗说》二卷
右皇朝程颐正叔门人记其师所谈之经也。
△《毛诗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
△《陈氏诗解》二十卷
右皇朝陈少南撰。
◎礼类
△《周礼》十二卷
右郑玄注。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冬官》一篇,乃募以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其阙。至孝成时,刘歆校理秘书,始得序列,着于《录略》,为众儒排弃。歆独以为周公致太平之迹。永平时,杜子春初能通其读,郑众、郑兴、亦尝传受。玄皆引之,以参释异同云。大夫者,兴也,司徒者,众也。
△《石经周礼》十二卷
右伪蜀孙朋吉书。以监本是正其注,或羡或脱或不同至千数。
△《仪礼》十七卷
右郑氏注。两汉诸儒得古文《礼》,凡五十六篇。高堂生博《士礼》十七篇,为《礼仪》。《丧服传》一卷,子夏所为。其说曰:《周礼》为本,圣人体之;《仪礼》为末,圣人履之。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礼以吉、凶、宾、军、嘉为次,为末则轻者在前,故《礼仪》先冠、昏,后丧、祭。唐韩愈谓文王、周公法制粗在于是,恨不及其时,进退揖逊于其间云。
△《礼记》二十卷
右汉戴圣纂,郑康成注。圣,即所谓小戴者也。此书乃孔子没后七十子之徒所共录。《中庸》孔作,《缁衣》公孙尼子作,《王制》汉文帝时博士作,河间献王集而上之。刘向校定一百五十篇。大戴既删,八十五篇;小戴又删,四十六篇。马融传其学,又附《月令》、《明堂位》、《乐记》合四十九篇。石经礼记二十卷
右伪蜀张绍文所书。不载年月,经文不阙唐讳,当是孟知祥僭位之后也。首之以《月令》,题曰“御删定”,盖明皇也;“林甫等注”,盖李林甫也。其馀篇第仍旧。议者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毋不敬,一言足以蔽之,故先儒以为首,孝明肆情变乱,甚无谓也,其罪大矣。
△《大戴礼记》十三卷
右汉戴德纂。亦河间王所献百三十一篇,刘向校定,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德删其烦重,为八十五篇。今书止四十篇,其篇目自三十九篇始,无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两七十四,盖因旧缺录之。每卷称“今卷第几”,题曰“九江太守戴德撰”。按九江太守圣也,德为信都王太傅,盖后人误题。
△《三礼义宗》三十卷
右梁崔灵恩撰。灵恩,武城人。少笃学,尤精《礼》、《传》,归梁为博士,甚拙朴,及解析经理,尽极精致。正始之后,不尚经术,咸事虚谈,公卿士大夫盖取文具而已,而灵恩经明行修,制《义宗》、《诗》、《易》、《春秋》百馀卷,终桂州刺史。此书在唐一百五十篇,今存者一百二十七篇,凡两戴、王、郑异同,皆援引古谊,商略其可否,为礼学之最。
△《周礼疏》十二卷
右唐贾公彦撰。公彦,州人,永徽中仕至太学博士。史称着此书四十卷,今并为十二卷。世称其发挥郑学最为详明。
△《仪礼疏》五十卷
右唐贾公彦撰。齐黄庆、隋李孟η各有《疏义》。公彦删二《疏》为此书。国朝尝诏邢是正之。
△《礼记疏》七十卷
右唐孔颖达等贞观中奉诏撰。其序称: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门,王、郑两家同经而异注。爰从晋、宋,逮于周、隋,传《礼》业者,江左尤盛,其为义疏者甚多,唯皇甫侃、熊安生见于世,然皇氏为胜,今据以为本,其有不备,以熊氏补焉。
△《礼记外传》四卷
右唐成伯撰。《义例》两卷,五十篇;《名数》两卷,六十九篇。虽以《礼记》为目,通以《三礼》言之。刘明素序,张幼伦注。
△《唐月令》一卷
右唐明皇帝删定,李林甫等注。序谓吕氏定以孟春,日在营室,不知气逐闰移,节随斗建,于是重有删定,俾林甫同陈希烈等八人为之解。国朝景初,改从旧文,由是别行。
△《三礼图》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