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第 101 页/共 273 页

△《宝钞通考》八卷(永乐大典本) 元武祺撰。祺里贯未详。至正十三年为户部尚书,因当时钞法渐坏,浮议者但以不动钞本为名,而不详流通之实。乃历考中统以后八十馀年中钞法,撰为此书。大旨谓自世祖至元二十四年至武宗至大四年,二十五年中印者多,烧者少,流转广而钞法通。自仁宗皇庆元年至延祐七年,共九年,印虽多而烧亦多,流转渐少,钞法始坏。自英宗至治元年至三年,共八年,印虽多而烧者寡,流转愈多,钞法愈坏。自泰定元年至至顺三年,印者少而烧者多,流转绝无,钞法大坏。复合计六十四年中,总印钞五千九百五万六千馀锭,总支五千六百二十馀万锭,总烧三千六百馀万锭,民间流转不及二万锭。以《经世大典》所载南北户口民数计之,其无钞可用者至二千万户之多。民生安得而不匮,财用安得而不绌乎?其言可为行钞之戒。《元史食货志》所载钞法,仅详其制度数目,而於财之息耗、民之贫富,未之详言。似乎未见祺书。存此一编,亦可以补史之阙。然此书在当日为洞悉利弊之言,在今日则钞法之不可行,无智愚皆能知之,无待缕陈矣。故撮举大要,附存其目,而书则不复录焉。 △《元海运志》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明危素撰。素有《草庐年谱》,已著录。是编载曹溶《学海类编》中。 验其文,乃邱濬《大学衍义补》之“海运”一条也。亦不善作伪矣。 △《漕政举要录》十八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邵宝撰。宝有《左觿》,已著录。是编乃正德己巳宝官副都御史总漕江北时所作。卷一至卷六为《河渠之政》,卷七为《舟楫之政》,卷八为《仓廒之政》,卷九为《卒伍之政》,卷十、卷十一为《转输之政》,卷十二为《统领之政》,卷十三至卷十五为《纪载之政》,卷十六为《稽古之政》,卷十七为《准今之政》,卷十八以《杂录》终焉。 △《盐法考略》一卷、《钱法纂要》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皆题明邱濬撰。濬有《家礼仪节》,已著录。此二书诸家书录皆不载。 以其文考之,即濬《大学衍义补》中之两篇也。曹溶割裂其文,并载《学海类编》中。较其以《元海运志》为危素撰者,犹为近实。然摘录巨帙之一篇,即别立新名,亦犹之乎作伪也。 △《铁冶志》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傅浚撰。浚字汝源,南安人。弘治己未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正德癸酉,浚督理遵化铁厂,创为此志。自建置山场,迄於杂职,凡二十三目。冠以公署、铁厂二图。所纪皆岁办出入之数,颇琐屑无裨考证。案《明史职官志》,载工部分司只有提督易州山厂柴炭一员;而浚所志遵化分司始委主事,弘治中改用郎中,奉敕董理,列历官姓名甚悉。不知史志何以遗之,殆其后又经裁汰耶?△《阳明乡约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守仁撰。守仁字伯安,号阳明,馀姚人。弘治己未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封新建伯。事迹具《明史》本传。是书已载《阳明全书》中,崇祯间,嘉善陈龙正复录出别行。其法有约长、约副、约正、约史、知约、约赞诸人,已极繁琐。 至争斗、赋役诸事,以至寄庄人户纳粮当差,皆约长主之。盖欲以约长代《周官》比长、党正之法。然古法亦未必尽宜於今也。 △《阳明保甲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守仁撰。悉载牌谕诸文,亦见《阳明全集》中。陈龙正录出别行,而各附题识於其下。 △《救荒活民补遗书》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朱熊撰。熊字维吉,江阴人。取宋从政郎董煟原书,而益以有明恤赈制诏,及前代好施获福事迹,其立意不为不善。然序述典故,备录经典重农之语,则迂而不切;杂载诸史赈恤之文,则繁而鲜要。皆不免剿袭陈言,无裨实政。至於盛陈福报,尤涉於有为而为。盖乡里劝施之格言,而非经国之硕画;二氏因果之绪论,而非儒者之正理也。 △《盐政志》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朱廷立撰。廷立,通山人。嘉靖癸未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嘉靖八年,廷立以河南道监察御史奉使清理两淮盐政,因博考古今盐制,以成此书。凡分七门:曰《出产》,曰《建立》,曰《制度》,曰《制诏》,曰《疏议》,曰《盐官》,曰《禁令》。每门各分子目,凡三百九十有四。盖制诏疏议每一篇立一目,故其繁至是也。 △《嘉靖清源关志》四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刘玺撰。玺字双泉,济州卫籍,唐县人。嘉靖壬辰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是编乃玺以户部主事监理临清关税时所编,即是关之条例也。序称嘉靖九年以前,案牍无徵,故旧事皆不载,是犹可以散佚委也。其凡例云,凡例制不合於今者亦弃不取。则是徵课簿籍,榜示商贾吏役者耳。志乘以存旧典,宁计其现行否耶?玺自序称:“访於僚属,或曰孙松山监清源有声。过通州,会松山。 松山因出所集《清源关榷政录》示余,遂因而补葺为此书。”则其原本实为簿籍,宜其如是矣。玺任满未及刊,继其事者为蒲田雍润,乃授之梓。书中凡署润名者,又所续增也。 △《淮关志》八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马麟撰。麟,巴县人。嘉靖戊戌进士,官南京户部员外郎。是书凡分八门。 其《建置》不叙淮关之始末,而泛引历代征商典故,缀为一卷,殊为汗漫。又地志列《艺文》一门,原为风土而设。此志不过徵榷之条格,一关之外,皆非所属。 而亦滥载艺文,尤非体例矣。 △《茶马类考》六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胡彦撰。彦,沔阳人。嘉靖辛丑进士,官巡察茶马御史。因历考典故及时事利弊,作为此书。明制,茶马御史兼理宁夏盐务,故第三卷并记盐政云。 △《海运详考》一卷、《海运志》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王宗沐撰。宗沐字新甫,临海人。嘉靖甲辰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乃隆庆六年二月,宗沐任山东布政使时议开海运而作,所载皆其议事呈文。是年七月,复鋟《海运志》,於《详考》之外增入《海运图》,并《海运路程》、《奏疏事宜》。考宗沐官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时,请复海运,其疏载所著《敬所文集》中,本传亦载其略。然史载宗沐运米十二万石自淮入海,抵天津。南京给事中张焕言:“比闻八舟漂没,失米三千二百石。宗沐预计有此,私令人籴补。米可补,人命可补乎?宗沐掩饰视听,非大臣谊。”宗沐疏辨求勘。 诏行前议,习海道以备缓急。未几,海运至即墨,飓风大作,覆七舟。都给事中贾三近、御史鲍希颜及山东巡抚傅希挚俱言不便,遂寝。时万历元年也云云。宗沐盖掇拾邱濬《大学衍义补》之陈言,以侥倖功名。不知儒生纸上之经济,言之无不成理,行之百不一效也。观於宗沐,可以为妄谈海运之炯戒矣。 △《洲课条例》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王侹撰。侹始末未详。其作此书时,则官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也。 明代自镇江至九江,沿江洲课,皆隶南工部。后以其有影射吞占之弊,复设官以董之。《明史食货志》未详其法,盖以其并入地粮内也。是编乃嘉靖中侹为督理时所辑。首载敕谕及课银数目、取用条例;次载准奏事例八条,部司酌议事宜九条,可以考见一时之制。《千顷堂书目》载《芦政条例》一卷,不著撰人,注曰“嘉靖己酉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惠安庄朝宾序刊”。此书有朝宾序,与黄虞稷所载合。殆即一书而异名,盖“洲课”即“芦政”也。 △《两淮盐法志》十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史起蛰、张矩同撰。起蛰,江都人。矩,仪徵人。书成於嘉靖庚戌,因弘治旧志增损之。董其事者,巡按御史杨选与运使陈暹也。 △《漕书》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张鸣凤撰。鸣凤有《桂胜》,已著录。是书专论漕运利弊,分为八篇:曰《漕政》、《漕司》、《漕军》、《漕河》、《漕海》、《漕船》、《漕仓》、《漕刑》,力主海运之利。又以漕船工料不坚,入水易破,欲采木川湖,大治万馀艘,斥馀材以支数十年用。又以丹阳、京口并出於江,水浅船多,欲别开运道,由孟渎趋白塔河至扬州。其说颇多难行。 △《明通宝义》一卷、《广通宝义》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罗汝芳撰。汝芳有《孝经宗旨》,已著录。前明钱钞通行,其弊百出。汝芳督屯滇省,以滇为铸钱之薮,因作此书,以明其利弊。大旨以钱制大小轻重,贵在持平,乃足为万世之利。历引古来钱制,始自太昊、轩辕,下迄唐宋,胪列具备。其第一篇本义,引据唐人《钱谱》,谓秦世八铢,失之太重;汉初榆荚,失之太轻。按《文献通考》,秦兼天下,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汉高后二年,始行八铢钱。是八铢之名定於汉,谓秦世八铢,非也。又考唐武德四年废五铢钱,铸开通元宝钱,其文则欧阳询所书,回环读之曰“开通元宝”,今书悉谓“开元通宝”,亦非本义。 △《海运新考》三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梁梦龙撰。梦龙有《史要编》,已著录。隆庆末,梦龙巡抚山东,适徐、邳间漕河淤塞,漕运总督王宗沐请复海运,下梦龙任其事,檄青州道潘允端等履勘试行之。南自淮安至胶州,北自海仓口至天津,三千三百馀里,运米二千石,舟行无碍。因为条具以奏,并取前后疏议、奏记、考说辑为一编。宗沐疏所谓“巡抚都御史梁梦龙毅然试之,底绩无壅”者也。其论海道曲折,颇为详备。自邱濬《大学衍义补》,极言海运之利。然海运再遭飘溺,宗沐亦叠被弹劾,事竟不行。此云“既而运通报,后梦龙亦迁秩去,其议遂寝”者,亦文饰之词耳。 △《海运编》二卷(户部尚书王际华家藏本) 明崔旦撰。旦字伯东,平度人。是书成於嘉靖甲寅。时因运道艰阻,议者欲开胶莱河以复海运。由淮安清江浦口,历新坝、马家壕至海仓口,径抵直沽。止循海套,可避大洋之险。旦居海滨,习知利害。地方大吏咨以开浚之策,旦亦以为必可行。惟欲改马家壕道从麻湾口,所条上工役之法、堤闸之制甚具。嗣以遣官勘视,言水多沙碛,其事遂寝。旦因检所作议考诸篇,录而存之。 △《山东盐法志》四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查志隆撰,谭耀、詹仰庇参修。志隆字鸣治,海宁人。嘉靖己未进士,官至山东布政司左参政。耀,东莞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仰庇,安溪人。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是编乃志隆官山东盐司同知时所作。耀时巡盐长芦,仰庇时为山东按察司副使。正统中,命长芦巡盐御史兼理山东盐法。隆庆五年,又令山东驿传副使兼管盐法,故皆得与志隆裁订焉。 △《八闽政议》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无序跋。皆载明嘉靖三十二年福建布政使及福宁道参政条议申文,曰《盐法》、《纲银》、《运脚》,各为一卷,盖当时布政司所刊则例也。 △《海运图说》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郑若曾撰。若曾有《郑开阳杂著》,已著录。是编前列二图,后系以说,末附海运故道。海运之说,古无其事。杜甫《后出塞诗》所谓“渔阳欢乐地,击鼓吹笙竽。云帆转辽海,粳稻来东吴”者,不过盛陈边帅骄奢,能远致难至之物以供饮食,非谓其时果泛舶以资军储也。明人惩元末中原梗阻、运道不通之弊,多喜讲求海运,以备不虞。不知政理修明,则四海一家,何虑转输之不达?如其中原失驭,盗贼纵横,虽远涉波涛,供粟亿万,亦何裨於败亡哉?至邱濬考校历年漂没之数,以为省漕渠之所费,足以补海道之所失。不思岁有沉溺篙工舵师之命,动辄千百,又以何者抵之欤?若曾此书,亦狃是见,皆可谓不求其本者也。 △《苏松浮赋议》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郑若曾撰。其说已具其所撰《万里海防编》内,此则缕析地亩科徵之数,而详悉陈之。嘉靖中尝条上当事,力请入告。会格於倭变,不果行。此其遗稿也。 △《重修两浙鹾志》二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王圻撰。圻有《东吴水利考》,已著录。是书《图说》二卷,《诏令》一卷,《盐政》十三卷,《职官表》一卷,《列传》一卷,《奏议》三卷,《艺文》三卷。前有自序,谓武陵杨鹤巡按浙江,以《盐规类略》、《酉戌沿革》、《行盐事宜》三书并旧志授圻增订。遂采其要约,缀入各款,令引票之损益,价值之低昂,课额之盈缩,徵解之缓急,商灶之疾苦,犁然具载。於浙中鹾务,纪录颇详。然多一时补苴之法,不尽经久之制也。 △《漕运通志》十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杨宏撰。宏字希仁,海州大河卫人。嘉靖中,以指挥使署都督同知,总运江北。旧有《漕运志》,宏病其未备,乃捃摭群书,手自记录。延瓯宁谢纯考古今沿革,作《表》六卷,首《漕渠》,次《漕职》,次《漕卒》,次《漕船》,次《漕仓》,次《漕数》。作《略》三卷,首《漕例》,次《漕议》,次《漕文》。 序谓表立则经见,略辑则纬彰。书凡十卷,而序云九卷者,盖《漕渠》文繁,分为二卷故也。 △《救荒事宜》一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周孔教撰。孔教有《中丞疏稿》,已著录。是编乃其官应天巡抚时以三吴被水而作。分目二十三条,附议三条,大旨不出《周官荒政》之意。盖当时所颁条教,而其属官为之刊行也。 △《长芦盐法志》十三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何继高、冯学易、闵远庆同撰。继高字汝登,山阴人。万历癸未进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参政。学易字韦卿,临海人。隆庆丁卯举人,官至长芦盐运司运同。 远庆字基厚,乌程人。万历丙戌进士,官至四川按察使佥事。纂是书时,继高方为运使,远庆方为运判。故三人以现行盐法事例参稽典故,共相酌定云。 △《通漕类编》九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王在晋撰。在晋有《历代山陵考》,已著录。是书先漕运,次河渠,附以海运、海道。前有自序,并作书凡例。大抵采自官府册籍,无所考订。在晋为经略时,值时事方棘,一筹莫展,逡巡移疾而去。盖好谈经济而无实用者,是书殆亦具文而已。 △《粤东盐政考》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李枟撰。枟字长儒,鄞县人。万历辛丑进士,官至兵部侍郎。事迹具《明史》本传。是书乃枟官广东按察使佥事统理盐法时所作。上卷载盐律、盐官、盐署、盐产、盐课、盐饷、盐厂、盐牙、盐包、盐斤;下卷载盐秤、盐单、盐票、盐旗、盐船、盐限、盐籍、盐会、盐界、盐运。於鹾政利弊,颇为详悉。 其於盐官题衔之后,不纪宦绩,并不具全前后居官者姓。名盖专为盐政而作,与他志体例不同也。继枟任者张邦翼、杨莹锺、龚承荐,皆有所续刻,各见所撰序文中。然於原书体例,则无所改易焉。 △《北新钞关志》十六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荆之琦撰。之琦,丹阳人。万历甲辰进士,仕履未详。是书分十六门。其《建置》、《命遣》、《禁令》、《经制》、《则例》、《课额》、《责委》、《钤辖》、《区行》、《利弊》、《因革》、《宦迹》、《公署》、《人役》十四门,皆关政之所当考。其《艺文》一门,亦沿《淮关志》之便,非所应有也。 △《开荒十二政》一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明魏纯粹撰。纯粹,柏乡人。官永城县知县。因万历三十六年纯粹在永城开垦荒田,招集流民,条上十二议,并以其事绘为图。其时上官批答及士民歌颂皆附焉。纯粹即大学士裔介祖也。 △《国赋纪略》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明倪元璐撰。元璐有《儿易内外仪》,已著录。是书载古来赋税诸法,每类引故实一条,疏陋万状,必非元璐所为。殆亦抄撮类书类略数条,嫁名元璐耳。《学海类编》所收,大抵此类也。 △《救荒策会》七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陈龙正撰。龙正字惕龙,嘉善人。崇祯甲戌进士,授中书舍人,左迁南京国子监丞,福王召为礼部祠祭司员外郎。事迹具《明史》本传。宋董煟辑古今《救荒活民书》三卷,元张光大续之,明朱熊复加补缀。龙正是编,则合三家之书,删其繁复,而附以崇祯庚辰、辛巳、嘉善救荒之事。其斥朱熊之书杂陈诡异之事,持论颇正,然大旨不出董煟书也。龙正喜谈经世之术,此亦其一。崇祯末,尝建议开垦畿辅、河南、山东荒田,以省转运。史谓是时中原残破,有田不得耕,龙正守常理而已。则其所讲亦仅纸上之谈矣。 △《古今鹾略》九卷、《鹾略补》九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汪砢玉撰。(案,《明诗综》作珂玉,字之误也。)砢玉字玉水,徽州人,寄籍嘉兴。崇祯中官山东盐运使判官。是书前后两编,卷首皆有自序。《鹾略》九卷,凡分《生息》、《供用》、《职掌》、《会计》、《政令》、《利弊》、《法律》、《徵异》、《杂考》九门,名曰《九府》。《鹾略补》亦按九门分类拾遗。砢玉当明季匮乏之时,欲复汉牢盆之制,而用宋转般之法。(案,般字今案牍皆书为搬,考李焘《通鉴长编》凡转般皆作此般字,砢玉盖因其原文。)其意虽善,而於势恐不可行。其所徵引,务为浩博。多蒐古典,亦不切后世时势。 至旁及遐荒,尤无关於中国之盐政矣。 △《救荒事宜》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明张陛撰。陛字登子,山阴人。崇祯庚辰,岁大饥。刘宗周及祁彪佳皆里居,宗周倡议煮粥,彪佳倡议平粜,陛更出其家粟五百石,佐二人所不及。虑赈或未周,赀或虚糜,於是斟酌情形,创为十法:一聚米,二踏勘,三优恤,四分别,五散米,六核实,七渐及,八激劝,九平粜,十协力。擘画具有条理,多所全活,陛因疏其纲要为此书。 △《盐法考》十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无序目。首总论,次两淮,次两浙,次长芦,次山东,次福建,次河东,次陕西,次广东。所载事迹,至崇祯初年而止,疑为明末人所作也。 △《淮鹾本论》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国朝胡文学撰。文学有《疏稿》,已著录。是书乃文学於顺治庚子、辛丑间官两淮巡盐御史时作。上卷分十篇:曰《停兑会》曰《附销不带盐》,曰《复三府》,曰《关桥掣规》,曰《厘所掣》,曰《掣江都食盐》,曰《淮北改所》,曰《撤分司》,曰《废兴庄临湖场》,曰《草荡不加税》;下卷分十五篇:曰《恤株连》,曰《缓倒追》,曰《禁私贩》,曰《除镟棍》,曰《谢游客》,曰《简关防》、《祛吏弊》,曰《不任承役》,曰《宽追比》,曰《便销批》,曰《公佥报》,曰《均急公窝引》,曰《去江掣弊》,曰《酌归纲》,曰《省繁费》,曰《修书院》。是时尚当国朝定鼎之初,百度新举,往往尚沿明制。文学所论,盖只其一时之利弊云尔。 △《明漕运志》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国朝曹溶撰。溶有《崇祯五十宰相传》,已著录。此书溶自载於所辑《学海类编》中。今考其文,与谷应泰《明史记事本末河漕转运篇》无一字之异。溶断断不至如此,知《学海类编》决非溶家原本也。 △《苏松历代财赋考》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其大略谓苏、松二郡之田,仅居天下八十五分之一,而所出之赋竟任天下一十三分之二。其始也,因张士诚之负固,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其继也,因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相沿既久,民困未苏。於是摘其大要,汇成一书。并恭录世祖章皇帝、圣祖仁皇帝历年蠲欠减额诸圣谕,次载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伏考苏、松浮粮之弊,业经特沛恩纶,普厘旧额。东南士女,久已歌咏皇仁,恬熙化日。此书所载奏疏,止於康熙二十四年,其情形与今全异矣。谨存其目,以见列圣以来留心民瘼,闾阎疾苦,无不上达天听者。所以厚泽深仁,沦肌浃髓,迥非前代之所及也。 △《历代山泽征税记》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国朝彭宁求撰。宁求字文洽,长洲人。康熙壬戌进士,官至左春坊左中允。 其书胪叙历代山泽征税诸政。然海税之加,不知起於汉宣帝。盐铁之税,不知起於管子。既汇叙历代税法,而辽代之置银冶、铁冶,金之和买金银冶,及大定中罢金银坑冶之税,与采买随处金银铜冶之法,元之铁冶、铜冶、银冶、淘金诸政,特置官司、载於史志者,皆略而不及,殊未为赅备也。 △《左司笔记》二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吴暻撰。暻字西斋,太仓人。康熙戊辰进士。是编乃其官户部时所作。分《疆域》、《户口》、《田地》、《正赋》、《漕运》、《钱法》、《盐课》、《茶马》、《关税》、《杂税》、《物产》、《三库》、《十仓》、《常平》、《官俸》、《兵食》、《经费》、《设官》、《廨署》、《杂识》二十门。 所载皆户部掌故,亦兼及他部事。每门叙事,俱自汉唐至国朝。其称左司者,据《杂识》内一条云:“时官户部者称广东、山西二司为左右二大司。暻适官广东司,而所摭拾多一曹遗事,故以《左司笔记》名书”云。 △《泉刀汇纂》(无卷数,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邱峻撰。峻有《南湖记略稿》,已著录。《钱谱》创自顾烜,见於《隋书经籍志》。其后封演诸人相继有作,并已散佚。今惟洪遵之书存。然遵特考其形制,绘其文字,而未及於政典沿革之详。峻是书则自邃古讫於有明,典故艺文,悉为采录。分六门,一曰《沿革》,二曰《利弊》,三曰《建元》,四曰《图异》,五曰《官监》,六曰《杂编》。搜采颇详,亦多考证。而编次杂乱无绪,亦未分卷,盖未成之本也。 △《钱录》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张端木撰。端本字昆乔,上海人。乾隆壬戌进士,官至诸暨县知县。此书卷一至卷七具载历代钱弊,并及伪朝、僣号所铸;卷八至卷十载钱之不知年代者;卷十一专载外国钱名;卷十二则叙述古来作志之人,而以洪遵《泉志序》终焉。书中颇引遵说,宋元以后则端木所自蒐罗。伏考《御定西清古鉴》中《钱录》一编,图绘精妙,考据典核,足折衷百代,无以复加。端木盖未及见,故摭拾残賸,有此编录耳。 ──右“政书类”邦计之属,四十五部、二百四十九卷,内一部无卷数,皆附《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