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 第 173 页/共 398 页
推官,五十贯。
经历,四十贯。
知事,三十贯。
提控案牍,二十五贯。照磨同。并中统钞。行省:
左丞相,俸二百贯。
平章政事,一百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右丞、左丞同。
参知政事,一百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郎中,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员外郎,三十贯。
都事,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检校同。
管勾,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理问所理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副理问,俸三十贯。
知事,俸一十六贯六分六厘。提控案牍同。宜慰司:
腹里宣慰使,俸中统钞五百八十贯三钱三分。
同知,五百贯。
副使,四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
经历,四百贯。
都事,一百八十三贯三钱三分。
照磨,一百五十贯。
行省宣慰使,俸至元钞八十七贯五钱。
同知,四十九贯。
副使,四十二贯。
经历,二十八贯。
都事,二十四贯。
照磨,一十七贯五钱。廉访司:
廉访使,俸中统钞八十贯。
副使,四十五贯。
佥事,三十贯。
经历,二十贯。
知事,一十五贯。
照磨,一十二贯。盐运司:
腹里运使,俸一百二十贯。
同知,五十贯。
副使,三十五贯。
判官,三十贯。
经历,二十贯。
知事,一十五贯。
照磨,一十三贯。
行省运使,八十贯。
同知,五十贯。
运副,四十贯。
判官,三十贯。
经历,二十五贯。
知事,一十七贯。
提控案牍,一十五贯。上路:
达鲁花赤,俸八十贯。总管同。
同知,四十贯。
治中,三十贯。
判官,二十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