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 第 172 页/共 398 页
运使,俸五十六贯,米六石。
同知,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运副,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运判,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知事,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
提控案牍,俸一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一石。太府监: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太监,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秘书、章佩、利用、中尚、度支等监并同。国子监:
祭酒,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业,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贯三钱三分,米三石。
典簿,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博士,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太常博士、回回国子博士同。
助教,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教授同。
学录,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五斗。
蒙古国子监同。经正监: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太监,俸五十贯,米五石。
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画,俸二十二贯,米二石。阑遗监:
大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监丞,俸三十一贳三钱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提控案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司天监:
提点,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天监,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米五石。
监丞,俸三十一贳三钱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教授,俸一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管勾同。
司辰,俸八贯六钱六分,米五斗。学正、押宿并同。
回回司天监: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余同上。都水监:
都水卿,俸五十三贯,米六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贯,米三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大都路:
达鲁花赤,俸一百三十贯。总管同。
副达鲁花赤,一百二十贯。
同知,八十贯。治中同。
判官,五十五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