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 第 95 页/共 204 页
〔六〕索隐诸御谓诸理事之官在军有职掌者。
其后四年,越复伐吴。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晋。而越大破吴,因而留围之三年,吴师败,越遂复栖吴王于姑苏之山。吴王使公孙雄〔一〕肉袒膝行而前,请成越王曰:「孤臣夫差敢布腹心,异日尝得罪于会稽,夫差不敢逆命,得与君王成以归。今君王举玉趾而诛孤臣,孤臣惟命是听,意者亦欲如会稽之赦孤臣之罪乎?」句践不忍,欲许之。范蠡曰:「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朝晏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弃之,可乎?且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厄乎?」句践曰:「吾欲听子言,吾不忍其使者。」范蠡乃鼓进兵,曰:「王已属政于执事,〔二〕使者去,不者且得罪。」〔三〕吴使者泣而去。句践怜之,乃使人谓吴王曰:「吾置王甬东,君百家。」〔四〕吴王谢曰:「吾老矣,不能事君王!」遂自杀。乃蔽其面,〔五〕曰:「吾无面以见子胥也!」越王乃葬吴王而诛太宰嚭。
〔一〕集解虞翻曰:「吴大夫。」
〔二〕集解虞翻曰:「执事,蠡自谓也。」
〔三〕集解虞翻曰:「我为子得罪。」索隐虞翻注盖依国语之文,今望此文,谓使者宜速去,不且得罪于越,义亦通。
〔四〕集解杜预曰:「甬东,会稽句章县东海中洲也。」索隐国语云「与之夫妇三百」是也。
〔五〕正义今之面衣是其遗象也。越绝云:「吴王曰『闻命矣!以三寸帛幎吾两目。使死者有知,吾惭见伍子胥、公孙圣;以为无知,吾耻生者』。越王则解绶以幎其目,遂伏剑而死。」幎音觅。顾野王云大巾覆也。
句践已平吴,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句践胙,命为伯。句践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与楚,〔一〕归吴所侵宋地于宋,与鲁泗东方百里。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二〕
〔一〕集解楚世家曰:「越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
〔二〕索隐越在蛮夷,少康之后,地远国小,春秋之初未通上国,国史既微,略无世系,故纪年称为「于粤子」。据此文,句践平吴之后,周元王始命为伯,后遂僭而称王也。
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一〕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二〕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
〔一〕集解徐广曰:「狡,一作『郊』。」
〔二〕正义越绝云:「九术:一曰尊天事鬼;二曰重财币以遗其君;三曰贵籴粟稿以空其邦;四曰遗之好美以荧其志;五曰遗之巧匠,使起宫室高台,以尽其财,以疲其力;六曰贵其谀臣,使之易伐;七曰强其谏臣,使之自杀;八曰邦家富而备器利;九曰坚甲利兵以承其弊。」
句践卒,〔一〕子王鼫与立。〔二〕王鼫与卒,子王不寿立。王不寿卒,〔三〕子王翁立。王翁卒,〔四〕子王翳立。王翳卒,子王之侯立。〔五〕王之侯卒,子王无强立。〔六〕
〔一〕索隐纪年云:「晋出公十年十一月,于粤子句践卒,是为菼执。」
〔二〕索隐鼫音石。与音余。按:纪年云「于粤子句践卒,是菼执。次鹿郢立,六年卒」。乐资云「越语谓鹿郢为鼫与也」。
〔三〕索隐纪年云:「不寿立十年见杀,是为盲姑。次朱句立。」
〔四〕索隐纪年于粤子朱句三十四年灭滕,三十五年灭郯,三十七年朱句卒。
〔五〕索隐纪年云:「翳三十三年迁于吴,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诸咎弒其君翳,十月粤杀诸咎。粤滑,吴人立子错枝为君。明年,大夫寺区定粤乱,立无余之。十二年,寺区弟忠弒其君莽安,次无颛立。无颛八年薨,是为菼蠋卯。」故庄子云「越人三弒其君,子搜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熏之以艾,乘以王舆」。乐资云「号曰无颛」。盖无颛后乃次无强也,则王之侯即无余之也。
〔六〕索隐盖无颛之弟也。音其良反。
王无强时,越兴师北伐齐,西伐楚,与中国争强。当楚威王之时,越北伐齐,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为不得晋也。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一〕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二〕故二晋之事越也,〔三〕不至于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四〕所重于得晋者何也?」〔五〕越王曰:「所求于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六〕愿魏以聚大梁之下,愿齐之试兵南阳〔七〕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八〕则方城之外不南,〔九〕淮、泗之闲不东,商、于、析、郦、〔一0〕宗胡之地〔一一〕,夏路以左,〔一二〕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一三〕则齐、秦、韩、魏得志于楚也,是二晋不战分地,不耕而获之。不此之为,而顿刃于河山之闲以为齐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计,柰何其以此王也!」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一四〕王所待于晋者,非有马汗之力也,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将待之以分楚众也。今楚众已分,何待于晋?」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于中,〔一五〕以至无假之关者〔一六〕三千七百里,〔一七〕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分有大此者乎?〔一八〕且王之所求者,斗晋楚也;晋楚不斗,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时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复雠、庞、〔一九〕长沙,〔二0〕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二一〕此四邑者不上贡事于郢矣。〔二二〕臣闻之,图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愿大王之转攻楚也。」
〔一〕正义叶,式涉反,今许州叶县。阳翟,河南阳翟县也。二邑此时属韩,与楚犬牙交境,韩若伐楚,恐二邑为楚所危。
〔二〕正义陈,今陈州也。上蔡,今豫州上蔡县也。二邑此时属魏,与楚犬牙交境,魏若伐楚,恐二国为楚所危也。
〔三〕正义言韩、魏与楚邻,今令越合于二晋而伐楚。
〔四〕集解徐广曰:「效犹见也。」
〔五〕正义从「不至」已下此是齐使者重难越王。
〔六〕正义顿刃,筑营垒也。接兵,战也。越王言韩魏之事越,犹不至顿刃接兵,而况更有攻城围邑,韩、魏始服乎?言畏秦、齐而故事越也。
〔七〕索隐此南阳在齐之南界,莒之西。
〔八〕索隐常,邑名,盖田文所封邑。郯,故郯国。二邑皆齐之南地。
〔九〕正义方城山在许州叶县西南十八里。外谓许州、豫州等。言魏兵在大梁之下,楚方城之兵不得南伐越也。
〔一0〕索隐四邑并属南阳,楚之西南也。正义郦音掷。括地志云:「商洛县则古商国城也。荆州图副云『邓州内乡县东七里于村,即于中地也』。」括地志又云:「邓州内乡县楚邑也。故郦县在邓州新城县西北三十里。」按:商、于、析、郦在商、邓二州界,县邑也。
〔一一〕集解徐广曰:「胡国,今之汝阴。」索隐宗胡,邑名。胡姓之宗,因以名邑。杜预云「汝阴县北有故胡城」是。
〔一二〕集解徐广曰:「盖谓江夏之夏。」索隐徐氏以为江夏,非也。刘氏云「楚适诸夏,路出方城,人向北行,以西为左,故云夏路以左」,其意为得也。正义括地志云:「故长城在邓州内乡县东七十五里,南入穰县,北连翼望山,无土之处累石为固。楚襄王控霸南土,争强中国,多筑列城于北方,以适华夏,号为方城。」按:此说刘氏为得,云邑徒众少,不足备秦峣、武二关之道也。
〔一三〕正义江南,洪、饶等州,春秋时为楚东境也。泗上,徐州,春秋时楚北境也。二境并与越邻,言不足当伐越。
〔一四〕索隐言越王知晋之失,不自觉越之过,犹人眼能见豪毛而自不见其睫,故谓之「目论」也。
〔一五〕集解徐广曰:「一作『北面曲沃』。」正义括地志云:「
曲沃故城在陕县西三十二里。于中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尔时曲沃属魏,于中属秦,二地相近,故楚围之。
〔一六〕集解徐广曰:「无,一作『西』。」
〔一七〕正义按:无假之关当在江南长沙之西北也。言从曲沃、于中西至汉中、巴、巫、黔中千余里,皆备秦、晋也。
〔一八〕正义鲁,兖州也。齐,密州莒县邑南至泗上也。南阳,邓州也,时属韩也。言楚又备此三国也,分散有大此者乎?
〔一九〕集解徐广曰:「一作『宠』。」
〔二0〕索隐刘氏云「复者发语之声」,非也。言发语声者,文势然也,则是脱「况」字耳。雠当作「犨」,犨,邑名,字讹耳。则犨、庞、长沙是三邑也。下云「竟泽陵」,当为「竟陵泽」。言竟陵之山泽出材木,故楚有七泽,盖其一也。合上文为四邑也。正义复,扶富反。
〔二一〕集解徐广曰:「无,一作『西』。」
〔二二〕正义言今越北欲斗晋楚,南复雠敌楚之四邑,庞、长沙、竟陵泽也。庞、长沙出粟之地,竟陵泽出材木之地,此邑近长沙潭、衡之境,越若窥兵西通无假之关,则四邑不得北上贡于楚之郢都矣。战国时永、郴、衡、潭、岳、鄂、江、洪、饶并是东南境,属楚也。袁、吉、虔、抚、歙、宣并越西境,属越也。
于是越遂释齐而伐楚。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于徐州。〔一〕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二〕服朝于楚。
〔一〕集解徐广曰:「周显王之四十六年。」索隐按:纪年粤子无颛薨后十年,楚伐徐州,无楚败越杀无强之语,是无强为无颛之后,纪年不得录也。
〔二〕正义今台州临海县是也。
后七世,至闽君摇,佐诸侯平秦。汉高帝复以摇为越王,以奉越后。东越,闽君,皆其后也。
范蠡〔一〕事越王句践,既苦身戮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二〕。
〔一〕集解太史公素王妙论曰:「蠡本南阳人。」列仙传云:「蠡,徐人。」正义吴越春秋云:「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户人也。」越绝云:「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在陶为朱公。」又云:「居楚曰范伯。谓大夫种曰:『三王则三皇之苗裔也,五伯乃五帝之末世也。天运历纪,千岁一至,黄帝之元,执辰破巳,霸王之气,见于地户。伍子胥以是挟弓矢干吴王。』于是要大夫种入吴。此时冯同相与共戒之:『伍子胥在,自余不能关其词。』蠡曰:『吴越之邦同风共俗,地户之位非吴则越。彼为彼,我为我。』乃入越,越王常与言,尽日方去。」
〔二〕索隐国语云「乃环会稽三百里以为范蠡之地」。奉音扶用反。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一〕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闲行以去,止于陶,〔二〕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三〕天下称陶朱公。
〔一〕索隐范蠡自谓也。盖以吴王杀子胥而盛以鸱夷,今蠡自以有罪,故为号也。韦昭曰「鸱夷,革囊也」。或曰生牛皮也。
〔二〕集解徐广曰:「今之济阴定陶。」正义括地志云:「陶山在济州平阴县东三十五里。」止此山之阳也,今山南五里犹有朱公冢。
〔三〕集解徐广曰:「万万也。」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一〕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一〕索隐据其时代,非庄周也。然验其行事,非子休而谁能信任于楚王乎?正义年表云周元王四年越灭吴范蠡遂去齐,归定陶,后遗庄生金。庄周与魏惠王、(周元王)〔齐宣王〕同时,从周元王四年至齐宣王元年一百三十年,此庄生非庄子。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闲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柰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一〕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二〕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一〕集解国语曰:「周景王时将铸大钱。」贾逵说云:「虞、夏、商、周金币三等,或赤,或白,或黄。黄为上币,铜铁为下币。」韦昭曰:「钱者,金币之名,所以贸买物,通财用也。」单穆公云:「古者有母权子,子权母而行,然则三品之来,古而然矣。」骃谓楚之三钱,贾韦之说近之。
〔二〕集解或曰:「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者,钱币至重,虑人或逆知有赦,盗窃之,所以封钱府,备盗窃也。汉灵帝时,河内张成能候风角,知将有赦,教子杀人,捕得七日赦出,此其类也。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一〕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一〕集解徐广曰:「狡,一作『郊』。」
故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一〕
〔一〕集解张华曰:「陶朱公冢在南郡华容县西,树碑云是越之范蠡也。」正义盛弘之荆州记云:「荆州华容县西有陶朱公冢,树碑云是越范蠡。范蠡本宛三户人,与文种俱入越,吴亡后,自适齐而终。陶朱公登仙,未闻葬此所由。」括地志云陶朱公冢也。又云:「济州平阴县东三十里陶山南五里有陶公冢。并止于陶山之阳。」按:葬处有二,未详其处。
太史公曰:禹之功大矣,渐九川,〔一〕定九州岛,至于今诸夏艾安。及苗裔句践,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二〕句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焉。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臣主若此,欲毋显得乎!
〔一〕集解徐广曰:「渐者亦引进通导之意也,字或宜然。」
〔二〕集解徐广曰:「一作『主』。」
【索隐述赞】越祖少康,至于允常。其子始霸,与吴争强。檇李之役,阖闾见伤。会稽之耻,句践欲当。种诱以利,蠡悉其良。折节下士,致胆思尝。卒复雠寇,遂殄大邦。后不量力,灭于无强。
史记卷四十二
郑世家第十二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一〕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二〕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三〕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雒之闲,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之。于是桓公问太史伯〔四〕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五〕虢、郐之君贪而好利,〔六〕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楚其后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七〕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后也,伯翳佐舜怀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八〕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九〕竟国之。〔一0〕
〔一〕集解徐广曰:「年表云母弟。」
〔二〕索隐郑,县名,属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是也。又系本云「桓公居棫林,徙拾」。宋忠云「棫林与拾皆旧地名」,是封桓公乃名为郑耳。至秦之县郑,盖是郑武公东徙新郑之后,其旧郑乃是故都,故秦始县之。
〔三〕集解韦昭曰:「幽王八年为司徒。」索隐韦昭据国语以幽王八年为司徒也。
〔四〕集解虞翻曰:「周太史。」
〔五〕集解徐广曰:「虢在成皋,郐在密县。」骃案:虞翻曰「虢,姬姓,东虢也。郐,妘姓」。正义括地志云:「洛州泛水县,古东虢叔之国,东虢君也。」又云:「故郐城在郑州新郑县东北三十二里。」
〔六〕索隐郑语云「虢叔恃势,郐仲恃险,皆有骄侈,又加之以贪冒」是也。虢叔,文王弟。郐,妘姓之国也。
〔七〕索隐国语曰:「公曰『谢西之九州岛何如』。」韦昭云「谢,申伯之国。谢西有九州岛。二千五百家为州」。其说盖异此。
〔八〕集解徐广曰:「晋世家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索隐唐者,古国,尧之后,其君曰叔虞。何以知然者?据此系家下文云「唐人之季代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动大叔,梦天命而子曰虞,与之唐。及生有文在手曰『虞』,遂以名之。及成王灭唐而国太叔,故因以称唐叔虞」。杜预亦曰「取唐君之名」是也。
〔九〕集解虞翻曰:「十邑谓虢、郐、鄢、蔽、补、丹、依、、历、莘也。」索隐国语云:「太史伯曰『若克二邑,鄢、蔽、补、丹、依、、历、莘君之土也』。」虞翻注皆依国语为说。
〔一0〕集解韦昭曰:「后武公竟取十邑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郑也。」
二岁,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一〕,是为武公。〔二〕
〔一〕正义上求勿反,下户骨反。
〔二〕索隐谯周云「名突滑」,皆非也。盖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旧失而妄记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孙昭公名忽,厉公名突,岂有孙与祖同名乎?当是旧史杂记昭厉忽突之名,遂误以掘突为武公之字耳。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一〕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二〕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请公,欲立段为太子,公弗听。是岁,武公卒,寤生立,是为庄公。
〔一〕正义括地志云:「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左传云「郑武公取于申也。」
〔二〕集解徐广曰:「年表云十四年生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
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一〕号太叔。祭仲曰:「京大于国,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二〕鄢溃,段出奔共。〔三〕于是庄公迁其母武姜于城颍,〔四〕誓言曰:「不至黄泉,〔五〕毋相见也。」居岁余,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六〕有献于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于是遂从之,见母。
〔一〕集解贾逵曰:「京,郑都邑。」杜预曰:「今荥阳京县。」
〔二〕正义邬音乌古反。今新郑县南邬头有村,多万家。旧作「鄢」,音偃。杜预云:「鄢,今鄢陵也。」
〔三〕集解贾逵曰:「共,国名也。」杜预曰:「今汲郡共县也。」正义按:今卫州共城县是也。
〔四〕集解贾逵曰:「郑地。」正义疑许州临颍县是也。
〔五〕集解服虔曰:「天玄地黄,泉在地中,故言黄泉。」
〔六〕集解贾逵曰:「颍谷,郑地。」正义括地志云:「颍水源出洛州嵩高县东南三十里阳干山,今俗名颍山泉。源出山之东谷。其侧有古人居处,俗名为颍墟,故老云是颍考叔故居,即郦元注水经所谓颍谷也。」
二十四年,宋缪公卒,公子冯奔郑。郑侵周地,取禾。〔一〕二十五年,卫州吁弒其君桓公自立,与宋伐郑,以冯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二〕二十九年,庄公怒周弗礼,与鲁易祊、许田。〔三〕三十三年,宋杀孔父。三十七年,庄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陈、蔡、虢、卫伐郑。庄公与祭仲、〔四〕高渠弥〔五〕发兵自救,王师大败。祝聸〔六〕射中王臂。祝聸请从之,郑伯止之,曰:「犯长且难之,况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问王疾。
〔一〕索隐隐二年左传「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及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夏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是。
〔二〕索隐杜预曰:「桓王即位,周郑交恶,至是始朝,故言始也。」左传又曰:「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