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 第 25 页/共 204 页

蕲年宫在岐州城西故城内。」 〔一0〕索隐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于郢,项燕立为荆王,史失其名。昌文君名亦不知也。 〔一一〕正义括地志云:「咸阳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北五里,今咸阳县东十五里。秦孝公已下并都此城。始皇铸金人十二于咸阳,即此也。」 〔一二〕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卫尉,秦官。」 〔一三〕集解汉书百官表曰:「秦时少府有佐弋,汉武帝改为佽飞,掌弋射者。」正义弋音翊。 〔一四〕正义令,力政反。中大夫令,秦官也。齐,名也。 〔一五〕集解县首于木上曰枭。正义枭,古尧反。悬首于木上曰枭。 〔一六〕正义说苑云:「秦始皇太后不谨,幸郎嫪毐,始皇取毐四支车裂之,取两弟扑杀之,取太后迁之咸阳宫。下令曰:『以太后事谏者,戮而杀之,蒺藜其脊。』谏而死者二十七人。茅焦乃上说曰:『 齐客茅焦,愿以太后事谏。』皇帝曰:『走告若,不见阙下积死人耶?』使者问焦。焦曰:『陛下车裂假父,有嫉妒之心;囊扑两弟,有不慈之名;迁母咸阳,有不孝之行;蒺藜谏士,有桀纣之治。天下闻之,尽瓦解,无向秦者。』王乃自迎太后归咸阳,立茅焦为傅,又爵之上卿。」括地志云:「茅焦,沧州人也。」 〔一七〕集解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也。」如淳曰:「律说鬼薪作三岁。」正义言毐舍人罪重者已刑戮,轻者罚徒役三岁。 〔一八〕正义括地志云:「房陵即今房州房陵县,古楚汉中郡地也。是巴蜀之境。地理志云房陵县属汉中郡,在益州部,接东南一千三百一十里也。」 〔一九〕正义四月建巳之月,孟夏寒冻,民有死者,以秦法酷急,则天应之而史书之。故尚书洪范「急常寒若」,孔注云「君行急则常寒顺之」。 〔二0〕索隐端和,秦将。衍氏,魏邑。正义衍,羊善反。在郑州。 〔二一〕集解徐广曰:「甲子。」 〔二二〕集解说苑曰:「始皇帝立茅焦为傅,又爵之上卿。太后大喜,曰『天下亢直,使败复成,安秦社稷,使妾母子复相见者,茅君之力也』。」 〔二三〕集解徐广曰:「表云咸阳南宫也。」 大索,逐客,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于是使斯下韩。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从,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愍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秦王从其计,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缭同。缭曰:「秦王为人,蜂准,〔一〕长目,挚鸟膺,〔二〕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三〕得志亦轻食人。〔四〕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乃亡去。秦王觉,固止,以为秦国尉,〔五〕卒用其计策。而李斯用事。 〔一〕集解徐广曰:「蜂,一作『隆』。」正义蜂,孚逢反。准,章允反。蜂,?也。高鼻也。文颖曰:「准,鼻也。」 〔二〕正义鸷鸟,鹘。膺突向前,其性悍勇。 〔三〕正义易,以豉反。言始皇居俭约之时易以谦卑。 〔四〕正义言始皇得天下之志,亦轻易而啖食于人。 〔五〕正义若汉太尉、大将军之比也。 十一年,王翦、桓齮、杨端和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与、橑杨,〔一〕皆并为一军。翦将十八日,军归斗食以下,〔二〕什推二人从军〔三〕取邺安阳,桓齮将。十二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四〕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五〕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六〕;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七〕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八〕视此。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当是之时,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一〕集解徐广曰:「橑音老,在并州。」正义汉表在清河。十三州志云:「橑阳,上党西北百八十里也。」 〔二〕集解汉书百官表曰:「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正义一曰得斗粟为料。 〔三〕索隐言王翦为将,诸军中皆归斗食以下,无功佐史,什中唯推择二人令从军耳。 〔四〕索隐按:不韦饮鸩死,其宾客数千人窃共葬于洛阳北芒山。 〔五〕正义临,力禁反,临哭也。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也。 〔六〕正义上音时掌反。若是秦人哭临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 〔七〕正义若是秦人不哭临不韦者,不夺官爵,亦迁移于房陵。 〔八〕集解徐广曰:「一作『文』。」索隐谓藉没其一门皆为徒隶,后并视此为常故也。正义籍录其子孙,禁不得仕宦。 十三年,桓齮攻赵平阳,〔一〕杀赵将扈辄,〔二〕斩首十万。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见东方。十月,桓齮攻赵。十四年,攻赵军于平阳,取宜安,〔三〕破之,杀其将军。桓齮定平阳、武城。〔四〕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五〕韩王请为臣。 〔一〕正义括地志云:「平阳故城在相州临漳县西二十五里。」又云:「平阳,战国时属韩,后属赵。」 〔二〕正义扈音户。辄,张猎反,赵之将军。 〔三〕正义括地志云:「宜安故城在常山稿城县西南二十五里也。」 〔四〕正义即贝州武城县外城是也。七国时赵邑。 〔五〕正义括地志云:「云阳城在雍州云阳县西八十里,秦始皇甘泉宫在焉。」 十五年,大兴兵,一军至邺,一军至太原,取狼孟。〔一〕地动。十六年九月,发卒受地韩南阳假守〔二〕腾。初令男子书年。魏献地于秦。秦置丽邑。〔三〕十七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四〕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地动。华阳太后卒。民大饥。 〔一〕集解地理志太原有狼孟县。 〔二〕正义假,格雅反。守音狩。 〔三〕正义丽,力知反。括地志云:「雍州新丰县,本周时骊戎邑。左传云晋献公伐骊戎,杜注云在京兆新丰县,其后秦灭之以为邑。」 〔四〕正义韩王安之九年,秦尽灭之。 十八年,〔一〕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二〕下井陉,〔三〕端和将河内,羌瘣〔四〕伐赵,端和围邯郸城。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五〕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坑之。秦王还,从太原、上郡归。始皇帝母太后崩。赵公子嘉率其宗数百人之代,自立为代王,东与燕合兵,军上谷。大饥。 〔一〕集解徐广曰:「巴郡出大人,长二十五丈六尺。」 〔二〕正义上郡上县,今绥州等是也。 〔三〕集解服虔曰:「山名,在常山。今为县。音刑。」 〔四〕正义胡罪反。 〔五〕索隐赵王迁也。正义赵幽缪王迁八年,秦取赵地至平阳。平阳在贝州历亭县界。迁王于房陵。 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国,恐,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一〕轲以徇,而使王翦、辛胜攻燕。燕、代发兵击秦军,秦军破燕易水之西。二十一年,王贲〔二〕攻(蓟)〔荆〕。乃益发卒诣王翦军,遂破燕太子军,取燕蓟城,得太子丹之首。燕王东收辽东而王之。〔三〕王翦谢病老归。新郑反。昌平君徙于郢。大雨雪,〔四〕深二尺五寸。 〔一〕正义纪买反。 〔二〕正义音奔。 〔三〕正义王,于放反。 〔四〕正义雨,于遇反。 二十二年,王贲攻魏,引河沟灌大梁,大梁城坏,其王请降〔一〕,尽取其地。 〔一〕索隐魏王假也。 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强起之,使将击荆。〔一〕取陈以南至平舆,〔二〕虏荆王。〔三〕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四〕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 〔一〕正义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 〔二〕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平舆县。正义舆音余。平舆,豫州县也。 〔三〕索隐荆王负刍也。楚称荆者,以避庄襄王讳,故易之也。 〔四〕集解徐广曰:「淮,一作『江』。」正义昌平也。楚淮北之地尽入于秦。 二十五年,大兴兵,使王贲将,攻燕辽东,得燕王喜。〔一〕还攻代,虏代王嘉。王翦遂定荆江南地;〔二〕降越君,〔三〕置会稽郡。五月,天下大酺。〔四〕 〔一〕正义燕王喜之五十三年,燕亡。 〔二〕正义言王翦遂平定楚及江南地,降越君,置为会稽郡。 〔三〕正义降,闲江反。楚威王已灭〔越〕,其余自称君长,今降秦。 〔四〕正义服虔曰:「酺音蒲。」文颖曰:「酺,周礼族师掌春秋祭酺,为人物灾害之神。」苏林曰:「陈留俗,三月上巳水上饮食为酺。」正义天下欢乐大饮酒也。秦既平韩、赵、魏、燕、楚五国,故天下大酺也。 二十六年,齐王建与其相后胜〔一〕发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将军王贲从燕南攻齐,得齐王建。〔二〕 〔一〕正义音升,齐相姓名。 〔二〕索隐六国皆灭也。十七年得韩王安,十九年得赵王迁,,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虏荆王负刍,二十五年得燕王喜,二十六年得齐王建。正义齐王建之三十四年,齐国亡。 秦王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一〕「异日韩王纳地效玺,〔二〕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从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三〕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入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四〕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五〕廷尉斯等〔六〕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七〕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八〕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九〕『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一0〕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一一〕天子自称曰『朕』〔一二〕。」王曰:「去『泰』,〔一三〕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一四〕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一五〕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谧。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一六〕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一七〕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一〕正义令,力政反。乃今之赦令、赦书。 〔二〕正义效犹至见。 〔三〕正义质音致。 〔四〕集解汉书邹阳传曰:「越水长沙,还舟青阳。」张晏曰:「 青阳,地名。」苏林曰:「青阳,长沙县是也。」 〔五〕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御史大夫,秦官。」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也。」索隐绾姓王。劫姓冯。 〔六〕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廷尉,秦官。」应劭曰:「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兵狱同制,故称廷尉。」 〔七〕集解蔡邕曰:「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立于陛侧,以戒不虞。谓之『陛下』者,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与之言,因卑达尊之意也。上书亦如之。」 〔八〕正义郡,人所群聚也。 〔九〕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一0〕索隐按:天皇、地皇之下即云泰皇,当人皇也。而封禅书云「昔者太帝使素女鼓瑟而悲」,盖三皇已前称泰皇。一云泰皇,太昊也。 〔一一〕集解蔡邕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诏书。诏,告也。」正义令音力政反。制诏三代无文,秦始有之。 〔一二〕集解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称之,贵贱不嫌,则可以同号之义也。皋陶与舜言『朕言惠,可底行』。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然后天子独以为称。汉因而不改。」 〔一三〕正义去音丘吕反。 〔一四〕集解蔡邕曰:「群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之,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一五〕集解汉高祖尊父曰太上皇,亦放此也。 〔一六〕集解谥法,周公所作。 〔一七〕正义色主反。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一〕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二〕方今水德之始,〔三〕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四〕衣服旄旌节旗〔五〕皆上黑。〔六〕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七〕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八〕于是急法,久者不赦。 〔一〕集解郑玄曰:「音亭传。」索隐音张恋反。传,次也。谓五行之德始终相次也。汉书郊祀志曰:「齐人邹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始皇采用。」 〔二〕正义胜,申证反。秦以周为火德。能灭火者水也,故称从其所不胜于秦。 〔三〕索隐封禅书曰秦文公获黑龙,以为水瑞,秦始皇帝因自谓为水德也。 〔四〕正义周以建子之月为正,秦以建亥之月为正,故其年始用十月而朝贺。 〔五〕正义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周礼云:「析羽为旌,熊虎为旗。」旌节者,编毛为之,以象竹节,汉书云「苏武执节在匈奴牧羊,节毛尽落」是也。韦昭云:「节者,山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道路以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皆用竹为之。」 〔六〕正义以水德属北方,故上黑。 〔七〕集解张晏曰:「水,北方,黑,终数六,故以六寸为符,六尺为步。」瓒曰:「水数六,故以六为名。」谯周曰:「步以人足为数,非独秦制然。」索隐管子司马法皆云六尺为步。谯周以为步以人足,非独秦制。又按:礼记王制曰「古者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步之尺数亦不同。 〔八〕索隐水主阴,阴刑杀,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数。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一〕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二〕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一〕正义于伪反。 〔二〕正义易音以职反。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一〕郡置守、尉、监。〔二〕更名民曰「黔首」。〔三〕大酺。收天下兵,〔四〕聚之咸阳,销以为锺鐻,〔五〕金人十二,重各千石,〔六〕置廷宫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地东至海暨朝鲜,〔七〕西至临洮、羌中,〔八〕南至北向户,〔九〕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一0〕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诸庙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一一〕南临渭,自雍门〔一二〕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一三〕所得诸侯美人锺鼓,以充入之。〔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