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 第 14 页/共 204 页
〔一〕正义帝喾时陆终之长子,昆吾氏之后也。世本云「昆吾者,卫氏」是。
〔二〕集解马融曰:「台,我也。」
〔三〕集解孔安国曰:「不敢不正桀之罪而诛之。」
〔四〕集解孔安国曰:「夺民农功,而为割剥之政。」
〔五〕集解孔安国曰:「桀之君臣相率遏止众力,使不得事农,相率割剥夏之邑居。」
〔六〕集解马融曰:「众民相率怠惰,不和同。」
〔七〕集解尚书大传曰:「桀云『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
〔八〕集解尚书「理」字作「赉」。郑玄曰:「赉,赐也。」
〔九〕索隐左传云:「食言多矣,能无肥乎?」是谓妄言为食言。
〔一0〕集解诗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毛传曰:「武王,汤也。」
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一〕夏师败绩。汤遂伐三,俘厥宝玉,〔二〕义伯、仲伯作典宝。〔三〕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四〕作夏社。〔五〕伊尹报。〔六〕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一〕正义括地志云:「高涯原在蒲州安邑县北三十里南阪口,即古鸣条陌也。鸣条战地,在安邑西。」
〔二〕集解孔安国曰:「三,国名,桀走保之,今定陶也。俘,取也。」正义括地志云:「曹州济阴县即古定陶也,东有三鬷亭是也。」
〔三〕集解孔安国曰:「二臣作典宝一篇,言国之常宝也。」
〔四〕集解孔安国曰:「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
〔五〕集解孔安国曰:「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六〕集解徐广曰:「一云『伊尹报政』。」
汤归至于泰卷陶,〔一〕中作诰。〔二〕既绌夏命,〔三〕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四〕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五〕有状〔六〕。先王言不可不勉。』〔七〕曰:『不道,毋之在国,〔八〕女毋我怨。』」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九〕咎单作明居。〔一0〕
〔一〕集解徐广曰:「一无此『陶』字。」孔安国曰:「地名。汤自三而还。」索隐邹诞生「卷」作「垧」,又作「泂」,则卷当为「垧」,与尚书同,非衍字也。其下「陶」字是衍耳。何以知然?解尚书者以大垧今定陶是也,旧本或傍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正义垧,古铭反。
〔二〕集解孔安国曰:「仲虺,汤左相奚仲之后。」索隐仲虺二音。作「垒」,音如字,尚书又作「虺」也。
〔三〕集解孔安国曰:「绌其王命。」
〔四〕集解徐广曰:「一作『土』。」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
〔五〕集解音与。
〔六〕索隐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与。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七〕索隐先王指黄帝、帝尧、帝舜等言。禹、咎繇以久劳于外,故后有立。及蚩尤作乱,天不佑之,乃致黄帝灭之。皆是先王赏有功,诛有罪,言今汝不可不勉。此汤诫其臣。
〔八〕集解徐广曰:「之,一作『政』。」索隐不道犹无道也。又诫诸侯云,汝为不道,我则无令汝之在国。
〔九〕集解王肃曰:「言君臣皆有一德。」索隐按:尚书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一0〕集解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汤崩,〔一〕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二〕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三〕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四〕
〔一〕集解皇览曰:「汤冢在济阴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御〕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冢。刘向曰:『殷汤无葬处。』」皇甫谧曰:「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正义括地志云:「薄城北郭东三里平地有汤冢。按:在蒙,即北薄也。又云洛州偃师县东六里有汤冢,近桐宫,盖此是也。」
〔二〕正义仲任二音。
〔三〕正义尚书孔子序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而太史公采世本,有外丙、仲壬,二书不同,当是信则传信,疑则传疑。
〔四〕集解郑玄曰:「肆命者,陈政教所当为也。徂后者,言汤之法度也。」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一〕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一〕集解孔安国曰:「汤葬地。」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按:尸乡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也。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一〕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一〕集解皇览曰:「伊尹冢在济阴己氏平利乡,亳近己氏。」正义括地志云:「伊尹墓在洛州偃师县西北八里。又云宋州楚丘县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恐非也。」帝王世纪:「伊尹名挚,为汤相,号阿衡,年百岁卒,大雾三日,沃丁以天子礼葬之。」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一〕帝小甲崩,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一〕集解徐广曰:「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一〕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二〕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三〕伊陟赞言于巫咸。〔四〕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五〕作太戊。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六〕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
〔一〕集解孔安国曰:「伊陟,伊尹之子。」
〔二〕集解孔安国曰:「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不恭之罚。」郑玄曰:「两手搤之曰拱。」索隐此云「一暮大拱」,尚书大传作「
七日大拱」,与此不同。
〔三〕索隐刘伯庄言枯死而消去不见,今以为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
〔四〕集解孔安国曰:「赞,告也。巫咸,臣名也。」正义按:巫咸及子贤冢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虞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也。
〔五〕集解马融曰:「艾,治也。」
〔六〕集解马融曰:「原,臣名也。命原以禹、汤之道我所修也。」
中宗崩,子帝中丁立。帝中丁迁于隞。〔一〕河亶甲居相。〔二〕祖乙迁于邢。〔三〕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四〕帝外壬崩,弟河亶甲立,是为帝河亶甲。河亶甲时,殷复衰。
〔一〕集解孔安国曰:「地名。」皇甫谧曰:「或云河南敖仓是也。」索隐隞亦作「嚣」,并音敖字。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二〕集解孔安国曰:「地名,在河北。」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亶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
〔三〕索隐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
〔四〕索隐盖太史公知旧有仲丁书,今已遗阙不具也。
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
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一〕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一〕索隐系本作「开甲」也。
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一〕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二〕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三〕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一〕集解孔安国曰:「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都。」正义自汤南亳迁西亳,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
〔二〕集解孔安国曰:「胥,相也。民不欲徙,皆咨嗟忧愁,相与怨其上也。」
〔三〕集解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曰:「今偃师是也。」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一〕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一〕索隐尚书「盘庚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此以盘庚崩,弟小辛立,百姓思之,乃作盘庚,由不见古文也。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一〕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二〕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三〕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
〔一〕集解郑玄曰:「冢宰,天官卿贰王事者。」
〔二〕集解徐广曰:「尸子云傅岩在北海之洲。」索隐旧本作「
险」,亦作「岩」也。正义〔括〕地(理)志云:「傅险即傅说版筑之处,所隐之处窟名圣人窟,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即虞国虢国之界。又有傅说祠。注水经云沙涧水北出虞山,东南径傅岩,历傅说隐室前,俗名圣人窟。」
〔三〕集解孔安国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通道所经,有涧水坏道,常使胥靡刑人筑护此道。说贤而隐,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也。」
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一〕武丁惧。祖己曰:〔二〕「王勿忧,先修政事。」祖己乃训王曰:「唯天监下典厥义,〔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绝其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附命正厥德,〔四〕乃曰其奈何。呜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继,常祀毋礼于弃道。」〔五〕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驩,殷道复兴。
〔一〕正义音构。呴,雉鸣也。诗云:「雉之朝呴。」
〔二〕集解孔安国曰:「贤臣名。」
〔三〕集解孔安国曰:「言天视下民以义为常也。」
〔四〕集解孔安国曰:「不顺德,言无义也。不服罪,不改修也。天以信命正其德,谓其有永有不永。」索隐附,依尚书音孚。
〔五〕集解孔安国曰:「王者主民,当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嗣常也。祭祀有常,不当特丰于近也。」索隐祭祀有常,无为丰杀之礼于是以弃常道。
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一〕
〔一〕集解孔安国曰:「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绎。」
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帝甲淫乱,殷复衰。〔一〕
〔一〕索隐国语云「帝甲乱之,七代而陨」是也。
帝甲崩,子帝廪辛立。〔一〕帝廪辛崩,弟庚丁立,是为帝庚丁。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
〔一〕索隐汉书古今人表及帝王代纪皆作「冯辛」。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一〕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闲,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
〔一〕索隐偶音寓。亦如字。正义偶,五苟反。偶,对也。以土木为人,对象于人形也。
〔二〕正义为,于伪反。行,胡孟反。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一〕启母贱,不得嗣。〔二〕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三〕
〔一〕索隐微,国号。爵为子。启,名也。孔子家语云「微」或作「魏」,读从微音。邹本亦然也。
〔二〕索隐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
〔三〕集解谥法曰:「残义损善曰纣。」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一〕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二〕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三〕而盈巨桥之粟。〔四〕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五〕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六〕以酒为池〔七〕,县肉为林,〔八〕使男女裸〔九〕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
〔一〕正义帝王世纪云「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也。
〔二〕集解皇甫谧曰:「有苏氏美女。」索隐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
〔三〕集解如淳曰:「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瓒曰:「鹿台,台名,今在朝歌城中。」正义括地志云:「鹿台在卫州县西南三十二里。」
〔四〕集解服虔曰:「巨桥,仓名。许慎曰巨鹿水之大桥也,有漕粟也。」索隐邹诞生云:「巨,大;桥,器名也。纣厚赋税,故因器而大其名。」
〔五〕集解尔雅曰:「迤逦,沙丘也。」地理志曰在巨鹿东北七十里。正义括地志云:「沙丘台在邢州平乡东北二十里。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六〕集解徐广曰:「,一作『聚』。」
〔七〕正义括地志云:「酒池在卫州卫县西二十三里。太公六韬云纣为酒池,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
〔八〕正义县,户眠反。
〔九〕正义胡瓦反。
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一〕以西伯昌、九侯、〔二〕鄂侯〔三〕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淫,〔四〕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五〕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六〕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七〕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八〕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
〔一〕集解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索隐邹诞生云「格,一音阁」。又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与列女传少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