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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置。
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置。
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置。
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石甘〉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以其赋尽归中宫。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余顷,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中统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隶詹事院。至大三年,隶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属尽废。天历三年,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属附见:
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宝昌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受金银〈石甘〉铁之课,以待储运。
金银场提领所凡七,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石甘〉炭场,俱从七品,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
铁冶管勾所凡二处,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管勾一员。
奉宸库,秩五品,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六人,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大德元年置。
广禧库,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大德八年置,掌收支御膳野物,职视生料库。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属附见: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隶徽政。大德十一年复立,秩升从二。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秩正三品。七年罢。泰定元年,复以内宰司为家令司。天历元年罢,未几复立。二年又罢。
典幄署,掌太子供帐,令、丞各二员,书史、书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府正、府丞各二员,典簿二员,照磨一员。三十一年,改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
资武库,掌军器,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骥用库,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典簿各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员。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用监,卿四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匹宝货等物。至大元年立。天历二年,设官如故,以三库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修合供进药饵。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从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至大四年罢,泰定四年,复立署。天历二年,改典医监,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凡十八人。其属司一、局二。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修合药饵,以施贫民。
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二员,掌供奉东宫药饵。
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直长各二员,掌修制东宫药饵。
典牧监,秩正三品,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吏属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天历二年始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饮膳之事。天历二年立。
典宝监,秩正三品,卿、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立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置。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属。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秩从五品,设官如之。元贞元年,升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罢。
甄用监,秩正三品,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出纳之事。至大元年设,至治三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