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制条格 - 第 4 页/共 21 页
率敛
差使人宿娼
监临营利
冒支官物
蒙古人粥饭
铭旌忌避
恐吓钱物
豪霸迁徙
卷第二十九
僧道
给据簪剃
选试僧人
寺观僧道数目
还俗
奸盗
词讼
河西僧差税
替人索债
拈阄射利
商税地税
汉僧红衣
追毁木印
拘收执把文字
过钱
俗人做道场
卷第三十
营缮
造作
织造料例
投下织造
堤渠桥道
官舍
岳祠
私下带造
判署提调
驿路船渡
大元通制序
孛朮鲁翀
至治二年冬十有一月,皇帝以故丞相东平忠宪王之孙中书左丞相位右丞相,总百官,新庶务,征用老成,开明治道。
皇元圣圣相继,百有余年。宸断之所予夺,庙谟之所可否,禁顽戢暴,仁恤黎元,绰有成宪。然简书所载,岁益月增,散在有司,既积既繁,莫知所统。挟情之吏,用谲行私,民恫政蠹。台宪屡言之,鼎轴大臣恒患之。
仁庙皇帝御极之初,中书奏允,择耆旧之贤,明练之士,时则若中书右丞伯杭、平章政事商议中书刘正等,由开创以来政制法程可着为令者,类集折衷,以示所司。其宏纲有三:曰制诏,曰条格,曰断例。经纬乎格例之间,非外远职守所急,亦汇辑之,名曰别类。延佑三年夏五月,书成,敕枢密、御史、翰林、国史、集贤之臣,相与正是。凡经八年,事未克果。
今年春正月辛酉,上御殿,丞相援据本末,奏宜如仁庙制,制可。于是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判宗正府普颜、集贤学士钦察、翰林直学士曹元用,以二月朔奉旨,会集中书平章政事张珪暨议政元老,率其属众共审定。时上幸柳林之辛巳,丞相以其事奏,仍以延佑二年及今所未类者,请如故事。制若曰:此善令也,其行之。繇是堂议题其书曰《大元通制》,命翀序之。
翀惟圣人之治天下,其为道也,动与天准,其为法也,粲如列星,使民畏罪迁善,而吏不敢舞智御人。鞭笞斧钺,礼乐教化,相为表里。及其至也,民协于中,刑措不用,二帝三王之盛,尽于此矣。虽刑罚世轻世重,而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古之制也。圣朝因事制宜,因时立制,时有推迁,事有变易,谋国之臣,斟酌损益,以就中典,生民之福也。仁庙开本于先,皇上继志于今,万世虑也。虽然,明罚敕法,朝廷之道揆在焉,惟良折狱,哀敬折狱,有司之法守亲焉。源则浚矣,流斯承之,可不慎欤!
通制条格卷第二
户令
户例
至元七年八月,尚书省户部,据各路见取勘不当差户计协济见当差人户,于内析居户计,若户长与户下户俱愿析居,别无定夺,中间却有户长愿户下不肯从顺,户下愿户长却不从顺,议得:见钦奉圣旨条画:壬子年合并抄上户计,自愿析居各另者,听从民便。钦此。所据壬子年同籍同姓叔侄弟兄之类,若有析户另居者,呈准尚书省判,照依下项事理施行:
一、同姓叔侄弟兄,壬子年同籍,至今同户同居当差者,止合依旧一户当差,如有两愿析户者听。
一、同姓叔侄弟兄,壬子年同籍,异居同户当差,虽是异居,未经分者,两愿析户者听。
一、同姓叔侄弟兄,已有支析文字并另书,或无文字已经分另异居者,虽壬子年同籍一户当差,不以户长并户下,自愿析户者听。
至元八年三月,钦奉圣旨:据尚书省奏,乙未年元钦奉合罕皇帝圣旨抄数到民户,诸王公主驸马各投下官员分拨已定。壬子年钦奉先帝圣旨从新再行抄数,当时前行尚书省不曾子细分拣,至今二十年间争理户计,往复取勘,不能裁决,深不便当。今次取勘诸色人户,检会到累降圣旨,钦依分拣定夺,各各户计,拟到逐款体例,所据取勘到合当差发 【口】 【户】 【[一]据《元典章》卷十七(户部卷之三)《户计籍册户口条画》改。】 数,依已降圣旨,再不添额,并令协济额内当差人户事。准奏。仰随路府州司县达鲁花赤、管民官吏、管军官及不以是何投下诸色人等,照依尚书省所奏条画事理施行:
一、诸王公主驸马并诸官员户计
诸附籍漏籍诸色人户,如有官司明文分拨隶属各位下户数,曾经查对,不纳系官差发,别无更改者,仰依旧开除。
诸迤北随营诸色户计,于壬子年籍后前来随处看守庄子,放 【收】 【牧】 【[二]据《元典章》卷十七(户部卷之三)《户计籍册户口条画》改。】 头疋,或诸处寄留人等不曾附籍,即目于本使处送纳钱物之人,隶属各主。
【诸】 【[三]据[一]揭《户口条画》补。】 位下并投下人员招收到附籍漏籍放良还俗等人户,会到哈罕皇帝圣旨节该:民户内续数出来底漏籍民户有呵,只教都属那见住的州城田地里有者,其元招收来底人不得管领。又钦奉先帝圣旨:诸王公主驸马并诸投下不得擅行文字招收户计。及中统元年诏书内一款节该:诸路应有漏籍户并老疾女户截日并行分付本路管民官收系,其断事官元差头目尽行罢去。又至元七年 【[四]上揭《户口条画》作元年。】 诸王共议定圣旨条画内一款:依先帝圣旨,诸王公主驸马并诸投下不得擅行文字招收户计来。除将各位下已招人户照依累降圣旨改正,分付各路收系当差,仍常切禁约投下人员,无得似前乱行招收。如有违犯之人,仰管民官捉拿,取问是实,申解赴部,呈省究治。如管民官今后不为用心收拾,及看顺面情,纵令诸人招收人户,定是解任断罪。
一、五投下军站户 【[五]《户口条画》无军站二字。】
上都、北京、西京、隆兴、平滦五路户计,为有争差,至元二年中书省钦奉圣旨:据纳陈驸马、帖里干驸马、头辇哥国王、鍜真、忽都虎五投下户计,仰差官与各投下头目、各州县管民官,勾唤元主并驱户一同对证得,委系各人出军时马后稍将来底人口达达数目里有呵,分付本投下者,于当差额内除豁。如对证得委系好投拜民户及在外 【[六]外,《户口条画》作后。】 投属或本投下招收到底人户,作民当差。钦此。中书省差断事官帖木烈、三岛等前去北京、松州、兴州、平滦、西京、宣德等处,钦依圣旨,一户户检照乙未、壬子籍册,对证分拣,定造到备细文册。据今次取勘到前项军站人户,于元报册内查照相同,依旧开除,外有壬子年元籍无争差蒙古牌甲内当军站户计,亦仰除豁。
中都迤南路分壬子年元籍除差军站户,见行应役或纳钱物者,依旧开除,外别无身役户数,仰收系当差。
【中都】 【[七]据《户口条画》补。】 迤北随营诸色人等于壬子年籍后前来 【见】 【[八]据《户口条画》补。】 应当军站差役之人,依例开除。
一、各投下军站户
壬子年随路元籍除差军站户计,见行应役或纳钱物者,依例开除,外别无身役户数,即仰收系当差。
迤北随营诸色人等于壬子年籍后前来 【见】 【[九]据《户口条画》补。】 应当 【差】 【[一○]据《户口条画》删。】 军站差役之人,依例开除。
一 【[一一]《户口条画》无一字。】 、随路壬子年抄过诸色人户。会到辛亥、乙卯年间两次先帝圣旨节该:不拣甚么人底民户,州城里去了底那田地里种田盖下房子住坐有呵,只那住底田地里,和那本处民户差发铺马一般当者。根千户百户里有底浑家孩儿人口每,千户百户里也教依旧体例里当差发者。俺每底圣旨省谕,听了呵,不偢差发铺马祗应不当,元住处不去;躲避隐藏底人,本人 【处】 【[一二]据《户口条画》补。】 死,财产没官。当时前行尚书省依先帝圣旨,欲将此等户计科差,称俺每起移元住田地里住去,此上除讫差发来。今次取勘得有不曾起去户数,仰依先帝圣旨收系当差。
一、军户
蒙古探马赤投下军人,不在当差额内,无问附籍漏籍,应役不应役,今次取勘到官,发与枢密院收系,就便定夺。汉儿军户不在当差额内者,诸正军今次手状见万户千户 【有】 【[一三]据《户口条画》补。】 当役去处,及不应役人等,或经分拣贫难听候军户,无问附籍漏籍,依旧充军。称见在军前当役之人,军籍内照不见姓名,今次取勘见数,亦仰充军。称津贴某人军钱,查照军籍内有姓名者作贴户,无姓名者收差。
诸正军并贴户户下合并裹攒户,今次手状称乙未、壬子二年另户附籍或漏籍,如军籍内有姓名者,依旧与户头同户当军,如无姓名者,收系当差。
到今不曾应当差役,仰收系当差。诸放罢贫难正军已收入额当差并改拨作匠人军人,其元拨贴户两
一、站赤户
蒙古站户,色明白,见有当役去处,依旧当站。
汉儿站户,无问附籍漏籍,于元拨站户籍内查照相同,依旧当站,外查照不见户数,仰收系科差。
一、诸色人匠
系官诸色元籍正匠并改色人匠,见入局造作者,仰依旧充匠除豁。
诸投下壬子年元籍除差畸零无局分人匠,自备物料造作生活,于各投下送纳或纳钱物之人,依旧开除,外不当差役人户,收系科差。
诸投下蒙古户并寄留(马丘)口人等习学匠人,随路不曾附籍,每年自备物料或本投下五户丝内关支物料,造作诸物赴各投下送纳者,充人匠除差。
诸壬子年附籍军民诸色人等,别无上司改拨充匠明文,虽称即目入局造作,或于各投下送纳生活者,仰凭籍收系应当差役。
诸漏籍户投充人匠,改正为民,收系当差。
一、驱良 【[一四]《户口条画》良字下空一格。】 蒙古牌甲户驱
壬子年另籍蒙古牌甲驱户,自抄数已后每年争告,虽经省部断定,终不绝词。照得甲午年钦奉哈罕皇帝圣旨:不论达达、回回、契丹、女直、汉儿人等,如是军前虏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马丘)口;因而在外住坐,于随处附籍,便系是皇帝民户,应当随处差发,主人见,更不得识认,如是主人识认者,断按答奚罪戾。又照得先帝圣旨节文:这新撮总已后数目里入去了底体例,阿谁民户有呵,俺每虏来底、寄留下底、种田底、出军底那般推辞,咱每根底不商量,住来底田地里休起移者。打捕鹰房,不选是何投下民户有呵,依您每定下底差发,抄上过本城子里官人每根底纳者。钦此。所据另籍驱户已在当差额内,依哈罕皇帝圣旨先帝圣旨依旧当差,主人不得识认起移。外今次取勘到驱户,虽称壬子年另户附籍,当时开除,止纳本使钱物,到今不曾应当系官差发,依旧除豁,不行收差。
壬子年另户附籍额内驱口,各处作逃亡事故开除,至今不曾送纳系官差发,今次取勘到官,虽壬子年另户附籍,仰依旧开除。
壬子年主奴不曾附籍,依旧开除。若本使附籍户,下漏抄口已在当差额内,主人不得识认。外不经收差户计,今次手状称见当本使差役者,依旧住坐;不当本使差役者,仰作漏籍户计收系当差。
乙未年另籍户,钦依哈罕皇帝圣旨便是系官民户,如壬子年不曾抄上,仰作漏籍户计收系当差,主人不得识认。
一、 【[一五]《户口条画》无一字。】 军户
乙未、壬子二年本使户下附籍人口,各年军籍内不曾攒报,仰收系当差。
乙未、壬子二年本使户下漏籍人口,因而在外另籍或不曾附籍,在后本使于军籍内作攒报之人,即仰为良,充贴军户计。
一、诸色户驱良
乙未年附籍民户,壬子年于他人户下作驱,抄上或漏籍,仰改正为民,收系当差。如经赵小哥叛乱,破虏为驱,及为李佛儿断没之人,不在此限。若壬子年另户附籍,依例定夺。
乙未、壬子二年本使户下附籍驱口,因而在外若 【[一六]若,《户口条画》作另。】 作驱户,或寄留种田人等附籍,依例收系科差,仰于本使户下除豁重籍人丁差役。本使户下不曾附籍,其驱口在外抄过者,仰依例收系科差。本使户下附籍驱口,在外不曾另籍,今次虽称宅外另居及好投拜民户,依旧为驱。
乙未年本使户下附籍驱口,壬子年户下不曾抄上,仰作漏籍户收系当差,主人不得识认。
乙未、壬子二年主奴俱各漏籍,即目另居,今次取勘到官不在当差额内者,依旧为驱。今次取勘到无使驱,虽称他人驱,不见本使下落,收系当差,已后主人识认,照勘是实,分付本使。
一、放良 【[一七]《户口条画》良下多一民字。】 户诸良书该写任便住坐或为良者,仰依良书收系当差。
诸驱口壬子年已前得讫良书,于他人户下作驱附籍,比及照籍已来,除军站急递铺驾船人等户下附籍人户照籍相同改正为良充贴户外,其余诸色人等户下籍过户数,并仰收系当差。
诸投下放良户,良书上该写不得投充 【[一八]充,《户口条画》作属。】 别管官司户数,仰作本投下人户收系当差。
诸良书该写如遇抄数 【[一九]数,《户口条画》作过。】 为良或作户者,仰依良书,另立户名,收系当差。
诸良书已放为良任便住坐,其本使再立津贴钱物或分当差役等文字,并不准使,仰依元放良书为民,收系当差。
诸人驱口虽与钱 【[二○]钱,《户口条画》作财。】 物同,若驱口宅外另居,自行置到重驱,元置人出放为良者,并从为良,本主底使长不得争理。
诸放良户年限未满或赎身钱未足者,仰合属官司籍记收户,候限满钱足至日科差。
诸壬子年附籍漏籍户,已经上司分拨与各投下并诸官员户计,如户下驱口,本主放良者,凭良书依例归。
一、断案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