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842 页/共 1125 页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三省都录事充史馆供检文字,每省各减二人。 六年九月十七日,诏史馆修撰范冲扈从巡幸,其文字令见供职官校勘,差人送至行在看详,就呈监修发回。 七年闰十月十四日,诏史馆见修纂圣文仁德显孝皇帝日历,依实录体格攒类,仍以实录为名。先是,本馆言:「修纂日历,以事(繁)录,格目尤详。今本末不全,编次无日。」故有是命。 八年四月九日,诏秘书少监尹焞特免史馆并日历事。以焞兼崇政殿说书也。 十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史馆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佐郎修纂日历。先是宰臣秦桧请下有司讨论史馆建并之制,至是礼部看详依元丰旧制,归国史案。遇修正史,即置国史院;遇修实录,即置实录院。所有见今史馆官各罢归元来去处。其见修渊圣皇帝并今上皇帝日历,仍命宰相提举,以监修国史系衔,实录院以提举实录院系衔。从之。 四月二十八日,诏日历所依绍兴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指挥,以国史日历所为名。秘书省著作佐郎〔王〕杨英言:「国史案掌修日历,有合取会文字,只以国史案移文,诸处视为不急,不即报应。」故有是命。 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国史日 历所见修成日历共一十五年零五个月,计五佰九十卷,并书皇太后回銮本末官吏各转一官资,监修国史秦桧依昨编修《大观六曹寺监通用条法》成书体例推恩。」 二十一年九月三日,诏国史日历所编修《宰辅拜罢录》。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诏日历所将去岁以前日历重加是正。先是,正字张孝祥言:「恭惟陛下政事号令蔽自睿断,故相或能将顺赞襄而已,惧其作时政记亦如《王安石日录》,专用己意,掠美自归。」故有是命。 二十八年九月九日,诏国史日历所修纂《神宗皇帝宝训》了毕,接续修纂《哲宗皇帝宝训》。 二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诏:「史馆修撰检讨官更不差置,其日历属秘书省国史案。宰相监修国史,其都大提举及承受官并罢。吏人许存留二名充国史案,其余元系秘书省吏人兼管,合还本省,更不支添给食钱。」以给舍裁定也。 三十年五月十六日,诏国史日历所于元额人吏数内从上留一半,其月给折食钱并依诸局例。以上《中兴要会》。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已即位,未改元。六月二十一日,诏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监修国史。自后不书。 七月七日,国史日历所言:「本所见修《太上皇帝日历》,依已降指挥,自建炎元年五月一日以后重行修纂,乞以《太上皇帝日历》为名。今上皇帝登极修纂日历,合自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起修,合要今上皇帝始生符瑞及初封、进 封、出阁以至登宝位及藩邸盛德事迹,并应干合照修文字。欲乞朝廷札下随龙祗应官属及藩邸旧僚编类申所。」并从之。 同日,国史日历所言:「本所修进《太上皇帝日历》,并修纂《今上皇帝日历》合行事件: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其三省、中书门下省时政记并枢密院时政记圣语及后省起居注内未降下月分,乞下逐处催促施行。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见阙绍兴二十八年七月至三十二年六月御殿排日,乞下合门疾速编排,送所照修。一、文臣自宰执至卿监,武臣自使相至刺史,未曾立传共七佰七人。虽已蒙朝廷行下礼部开具姓名, 往所在取索墓志、行状,至今并未见搜访到所。乞再下礼部催促。一、修纂日历,全藉内外官司每日被受指挥照修,往往将紧要名件漏落不报。乞下六部及令逐部行下合属去处,将被受圣旨指挥及改更诏条事件书写全文关报。仍每季从本所取索圣旨簿点对,内有漏落名件,将本处当行人申取朝廷指挥施行。一、窃见谏院见有诸百官司报灾受指挥案沓,乞许依玉牒所体例移文逐旋关借参修。」并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三日,秘书少监胡铨等言:「国史日历所修纂《(上)[太]上皇帝日历》,合要应干照修文,方节次申明朝廷札下,至今未见发到。窃虑积压月日,今欲自登宝位先次起修。仍乞札下催促,候发到上件所要文字,同时政记续行 修入。」从之。 五月十九日,诏编类圣政所并归日历,依旧宰臣提领。其检讨官二员,以馆职兼。仍令日历所人吏充行遣。从右谏议大夫王大宝等议也。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七日,礼部员外郎兼权秘书少监刘仪凤等言:「国史日历所见修《靖康日历》,将及成书。缘当来文字遗逸,内有臣寮薨卒及死于兵者凡四十一人,虽粗有事迹,即未曾立传。欲乞下礼部开具所要立传姓名,下诸路转运司,令所属州县多方求访逐人子孙亲属所在,抄录墓志、行状及应干照修事迹缴申本所,以备照用。或其间系罪籍之人,见无子孙可以搜访,及薨卒死事在靖康年分,而名字湮没不存,恐士大夫曾有收得上件事迹,但可参照者,欲乞就令搜访施行。」从之。《靖康日历》。合立传姓名:河东路安抚使史杭,内侍李彦,归朝官滑州邢曹石,太傅致仕王黼,责授彰化军节度副使梁师成,责授左卫上将军童贯,知阳武县蒋兴祖,知长垣县上官敏功,尉氏县主簿曹嗣宗,巡辖李克美,归朝官赵良嗣,制置副使种师中,汾州守臣张克戬,统制官辛康宗,知河阳燕瑛,统制官高师旦,赠开府仪同三司张孝纯,赠徽猷阁待制张浃,赠待制田灏,内侍梁方平,中书舍人高伯振,检校太傅刘延庆、子光国,内侍梁揆,户部尚书梅执礼,户部侍郎陈知质,刑部侍郎程振,给事中安扶,合门宣赞舍人吴革,徽猷阁直学士、通议大夫任熙明,建 武军节度使王禀,统制官何庆言,陈克礼、姚友仲、蔡京、蔡攸、朱 、陈过庭、孙傅、张叔夜、何 。 八月十七日,国史日历所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见管一十二人,欲从下减楷书一名。」诏依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干道元年五月二日,国史日历所言:「编类圣政文字,昨并归日历所,系与监修国史各日过局聚议文字。所有开局并以后过所及应排办事务,乞就用本所都大提举诸司承受主管诸司依日历所已得指挥体例施行。」从之。 玉牒所降旨许进《祖宗僊源积庆图》等文字,缘本所昨于绍兴二十八年内修进《神宗皇帝宝训》日,其玉牒所编修《僊源积庆图》与本所同日进呈。今来本所乞候书写进本 、施师点言:「国史日历所得旨编修《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今已成书,合行进呈。伏 七月十四日,秘书少监陈岩肖、著作佐郎莫济、张恪、正字、编类圣政检讨官王(子)[了],同日玉牒所一就进呈。合行事件,乞并依昨进《宝训》前后已得旨体例施行。」并从之。 、施师点言:「勘会本所恭依已降指挥,《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并依绍兴二十八年进呈《神宗皇帝宝训》前后已得旨体例施行。」诏进读官差秘书少监汪大猷,余并依。 二年九月四日,秘书少监汪大猷、著作佐郎黄石、黄钧、校书郎、编类圣政检讨官王 十月五五日上「五」字疑误。,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兼权提举编类圣政蒋芾言:「《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今已进呈安奉了毕,本所官吏欲限三日结局。」从之。 (干道元年)十二月五日据《宋史 孝宗纪一》,本条为干道二年十二月事,「干道元年」四字当删。,秘书少监汪大猷等言:「日历所修纂钦宗皇帝一朝日历,缘渡江之后简编散逸,前来官吏冥搜博采,今已成书,凡七十五卷。今承国史院画降指挥,令本所将已修成《钦宗日历》发赴本院。缘本所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十七日已降指挥,从本所纂录缴进,降付国史院,以备将来修纂实录。」从之。 十三日,诏《钦宗皇帝日历》可免进呈,发赴国史院,依例纂修实录。 四年五月,进实录推恩,经修《钦宗日历》在朝供职官特减二年磨勘。见实录院。 六年五月四日,国 史日历所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本所通管一十五人。今欲减罢修书、书库官等三人,通以一十二人为额。」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自今将逐旬所记圣语以《三省宣谕圣语》为名,与时政记同修进。候降出,更不再进,发赴国史日历所。」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修实录 修实录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三年正月己酉,命李昉、扈蒙、李穆、董淳、赵邻几同修《太祖实录》。五年九月甲辰,史馆修为五十卷以献,赐监修沈伦、史官李昉、扈蒙等袭衣、金带、锦彩、银器。 淳化五年四月癸未,命张洎、李至等同修国史。先是,上语宰相曰:「先朝事耳目相接,今实录中多有漏略,可集史官重修。」苏易简对曰:「近代委学士扈蒙修史,蒙性懦,逼于权势,多所讳避,甚非直笔。」上因言及太祖受命之际,非谋虑所及。陈桥之事,史册所缺,宜令至等重加缀缉。是年十月丙午,张洎等献《重修太祖纪》一卷,以朱墨杂书。洎所上纪不列于史馆。凡躬承圣问及史官采摭之事,即朱书以别之。其书未成。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己巳,下诏以沈伦所修事多漏略,先朝命张洎重修《太祖实录》未成,会洎沦没,命右仆射吕端、集贤学士钱若水重修。丁丑,又以王禹捻、李宗谔、梁颢、赵安仁等同修。二年六月丁巳,书成,凡五十卷,并事目二卷,平章事李沆监修上之。表云:「前集录叙天造之始,稽国姓之源,发挥无取,铨次失当。今之所正,率由旧章。文武 臣,旧载者九十二人,或作九十一。今增其遗漏一百四人。其于制礼作乐、经文纬武、申明大政、厘改庶务者,于甲令垂为法式,靡不具载。」帝览之称善。癸亥,诏褒谕,赐袭衣、金犀带、银帛,若水而下加散官、食邑。 先是,诏并加恩,而沆独辞。李沆所修视前录为稍详,而真宗犹谓未备。大中祥符九年,复诏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同修,王旦监修。明年书成,自兴国至祥符,前后凡三修。 景德四年闰五月庚寅,马知节曰:「太祖数事,恐实录中未载。」上令知节具录奏闻,以备史阙。 祥符九年二月己丑,监修王旦言:「两朝实录事有未备者,望付修史官增修。」从之。遂委赵安仁、晁迥等增续。明年书成,其卷帙如旧。 绍圣二年九月五日,诏就差见今国史院官等兼修《哲宗实录》,蔡京兼修撰,邓洵武、上官均、王涣之并兼检讨官。 七月三日,诏曰:「朕惟序言纪事,莫严一代之书;遵制扬功,是为天子之孝。恭以神宗皇帝厉精为治,十有九年,图任忠贤,修起法度。内之立政以安百姓,外之经武以威四夷。更新条纲, 革弊蠹,盛德大业,三代比隆。而日者史官或怀私见,议论去取,各有所偏,参错异同,未归至当。不惟无以传信于万世,亦屡有以招致于人言。朕夙夜以思,不遑启处,爰命加于论諲,虑尚胶于见闻。夫熙宁、元丰,事实具备,元佑、绍圣,编录并存。订正讨论,其在今日。笔则笔,削则削,宜公乃心;是谓是,非谓非,无忝厥职。庶称朕丕扬先烈、昭示无穷之意。其令修史 官取索元佑、绍圣实录应干文字,讨论事迹,依公参详去取,务要所书不至失实。」 大观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命太师、中太一宫使蔡京守太师致仕,仍旧提举编修《哲宗实录》。四年四月十五日书成。 四年四月十九日,实录院状:「修撰郑久中等奏:契勘《哲宗皇帝实录》书成,已进呈讫。所有正史合行置局编修。诏依奏,仍差何执中提举。有合行事件画一,数内一项:文臣太中大夫以上、武臣正任刺史以上并驸马都尉,或虽官品未至,而有政绩在民,遗爱可纪,忠义之节显闻于时,或有不求闻达,终于下位,及隐逸邱园,并孝悌之士,曾经朝廷奖遇,凡在先朝薨卒者,并宗室大将军及赠公侯,例合立传者,要见逐人行状、墓志、神道碑、生平事迹。或有著述文字达于时务者,照证修纂。或烈女、节妇及艺术着闻者,事迹灼然,亦合书载。及中外臣僚并宗室或因哲宗赐对,亲闻圣语,或有司奏事,时出宸断,或有论议章疏,事关政体,可书简册者,并许编录、实封,于所在官司投纳,申缴赴院。或亡殁臣僚,有本家子孙追录所闻,或收藏得旧槁者,亦并许编录,依上项投纳,仍不得增饰事节。下进奏院遍牒天下州军监,明行晓示,及多方求访。如无子孙,亦许亲属及门生故吏编录,于所属投纳。仍乞下尚书吏部、左右选、入内内侍省、合门、大宗正司出榜晓示,令依上件修写,直纳赴院。今来修国史有合取会事,并从本院押帖子会问。其诸处供报隐漏,当行人吏并从严断勒停。事理重者刺配五百里外本城,不在赦原降减。急限一日,慢限三日,差错违限,从本院直牒大理寺,主行人吏并科杖八十罪,情理重者自从重。」诏依。以上《续国朝会要》。《国朝》、《中兴》、《干道会要》无此门。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诸儒论三家异同 诸儒论三家异同 【宋会要】 汉末扬子云难盖天八事,以通浑天。其一论周天之度差;其二论春秋分之日,昼夜之刻不同;其三论星之见伏,随日之出入不同;其四论天河之曲直不同;其五论二十八宿显见之多少;其六论日托天而旋;日出地下而影上行,何也;其七论日与北斗远近小大之异;其八论北极为天毂,二十八宿为天辐,其 密不同何也。其后桓谭、郑玄、蔡邕、陆绩各陈《周髀》,考验天状,多有所违。逮梁武帝于长春殿讲义别缀天体,全同《周髀》之文,善立新意,以排浑天而已。汉王仲壬据盖天之说以驳浑仪之旧说:「天从地下过,天何得从水中行乎 甚不然也。日随天而转,非入地。今视日入,非入也,远使然耳。日月本不圆也,望之所以圆者,去人远也。」葛洪释之曰:「《浑天仪注》云:天如鸡子,地如鸡子黄,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表里有水,天地各随气而立,载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则半覆地上,半绕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见半隐。天转如车毂之运也。论诸天者虽多,然精于阴阳者莫密于浑象也。若天果如浑天者,则天之出入行于水中为的然矣。故《皇帝书》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载地者也。天出入水中,当有何损 而王生谓不可乎 」又曰:「今视诸 星出于东乎,初但下地少许尔。渐而西行,先经人上,后遂西转而下焉,不旁旋也。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没,无北转者。日之出入亦然。若谓天如磨石转者,众星日月宜随天而回,初在于东,次经于南,次到于西,次及于北,而复还于东,不应横过去也。今日出于东,冉冉转上,及其入西,亦复渐渐稍下,都不绕边北去,如此,王生必谓为不然者,疏矣。若日以转远之故,但光耀不能复来照及人耳,宜犹望见其所在,不应都失见其所在也。日光大于星多矣,今见北极之小星,而不见日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若日以转远之,故不复可见,其北入之间,应当稍小。而日方入时乃大,非转远之验也。王生以火炬喻日,缪矣。又日之入西方,视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横破镜之状,须臾沦没矣。若如王生之言,日转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没之顷,宜先如直破镜之状,不应如横破镜也。如此言之,日入西方,不亦孤孑乎 」又云:「水火者,阴阳之余气也。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则亦何得尽如日月之圆乎 王生又云远故视之圆,若审然者,日月初生之时及既亏之后,何以视之不圆乎 而日食或上或下,从侧而起,或如钩至尽。若远视见圆,不宜见之残缺左右所起也。此则浑天之体,信不诬矣。」以上用晋、隋、唐《天文志》所修。 《扬子》:或问浑天,曰:「洛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乎几乎,莫之能违也。」问盖天,曰:「盖哉盖哉,应难 未几也。」说者以盖天为《周髀》。注云:盖天即《周髀》也,其本包羲氏立周天之度,其所传则周公受之于商,而周人志之,故曰《周髀》。言天似盖立地,法覆盘。则雄于二者特取浑天而已。古之论《周髀》者,谓天地中高外下,北极所临为天地中,日月周行于天旁,日近为昼,日远为夜。论浑天者谓地居中而天周焉,日在地上为昼,日在地下为夜。是以后汉张衡、郑康成、陆绩,吴之王审,晋之姜岌、葛洪,江南皮延宗、钱乐之(司)[师]徒皆祖浑天而传之,盖其精祲、察灾祥有足验也。 国朝太平兴国中,张思训造新铜仪,言:「古之制作,运动以水, 略既多,寒暑无准。今以水银代水,运动不差。」诏置文明殿。 至道中,韩显符新铸浑仪,其制用双规。诏司天监筑台置之。大中祥符三年造成,诏龙图阁移之。其制为天轮二,各分三百六十二度。又为黄赤道,(亦)[立]管于侧轮中。测日月星辰行度皆无差。 皇佑三年,李晦言:「复位浑仪已成,欲乞依唐制。」从之。 熙宁七年,沈括以新定浑仪进呈,上领之。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铜仪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铜仪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四日,司天监言:「冬官正韩显符造铜浑仪成。」诏移入龙图阁,令显符选学生中可教者传授其业。 十一月三日,召辅臣至阁观铜仪。其制为天轮二,一平一侧,各分三百六十二度。又为黄赤道,立管于侧轮中,以测日月星辰行度皆无差。 仁宗庆历八年十二月,命翰林学士钱明逸检阅浑仪制度以闻。 皇佑初,仁宗有命,日官舒易简、于渊、周宗等参用淳风、令瓒之制,改铸黄浑仪。 三月,御延和殿,召辅臣观新造浑仪木样。 八月,又召辅臣于崇政殿观浑仪图。 三年十二〔月〕八日,司天夏官正李用晦言:「复位浑仪,铸造已成。欲乞依唐朝李淳风、一行旧制,纪以年月,以永将来。」从之。 英宗治平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天章阁待制孙思恭言:「奉诏看详翰林天文院浑仪,如已合得汉唐古法,即依法制造浑仪。虽依唐梁令瓒法,其环固重大,黄道运转 滞,经久未便。其司天监浑仪游规运转却且依常,其黄道铸定不动。」思恭素有历学,故特命之。寻使大辽,乃改差官。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一日,提举司天监公事陈绎等言:「亲诣本监浑仪台检视旧仪损 ,昨据同提举沈括言,乞修造浑仪、 浮漏,蒙下本所详定。权判司天监丁洵等定以为当造到浑仪、浮漏小样。臣等看详,除司天监浮漏 谬,不可行用,须当改造外,司天监天文院浑仪各有舛戾。必欲考正星历,亦须改制新仪。若只因旧器,粗为增损,虽可假借施用,大体不免 谬。今具节略事目:一、司天监见用浑仪尺度与《法要》不合,二极、赤道四分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游仪重 难运,黄道映蔽横箫,游规璺裂,黄道不合天体,天枢内极星不见。今若因旧修整游规稍轻,二极、赤道四分均停,规环左右距度相对,游规无莹璺裂,其余仍旧。一、天文院见用浑仪尺度及二极、赤道四分各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三辰游仪重 难运,黄道天常环、月道映蔽横箫,及月道不与天合,天常环相攻难转,天枢内极星不见。今若因旧修整三辰游仪稍轻,二极、赤道四分均停,规环左右距度相对,天常环、月道不蔽横箫,其余仍旧。一、新定浑仪改用古尺均赋辰度,规环轻利,黄赤道天常环并侧置,以北际当天度,省去月道,今不蔽横箫。增天枢为二度半,以纳极星。规环二极各设环枢,以便游运。」诏令依新样造,于司天监安置,测验比较 密。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以新定浑仪进呈。上召辅臣观之,数问括。括具对所以改更之理。二十五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言:「先准诏依新样造浮漏、浑仪,于司天监测验比较 密,及候木样成,集本监官及诸人看详。今集判监丁洵以 下,称别无可比较。」诏于翰林天文院安置。 八年闰四月壬寅,右正言、知制诰沈括上《熙宁奉元历》,诏进括一官,司天监吏进官赐银绢有差。先是,朝廷用其说,令改造法物历书。至是浑仪、浮漏奏成,故赏之。 《天文志》:熙宁七年七月,沈括上浑仪、浮漏、景表三议。 《浑仪议》曰:「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见匿,求其次舍经劘之会,其法一寓于日。冬至之日,(月)[日]之端南者也。日行周天而复集于表锐,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分日之几一,而谓之岁。周天之体,日别之谓之度。度之离,其数有二:日行则舒则疾,会而均,别之曰赤道之度;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别之曰黄道之度。度不可见,其可见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画者凡二十有八,而谓之舍。舍所以玹度,度所以生数也。度在天者也,为之玑衡,则度在器。度在器,则日月五星可抟乎器中,而天无所豫也。天无所豫,则在〔天〕者不为难知也。 自汉以前,为历者必有玑衡以自验迹。其后虽有玑衡,而不为历作;为历者亦不复以器自考,(器)[气]朔星纬,皆莫能知其必当之数。至唐僧一行改《大衍历法》,始复用浑仪参(贯)[实],故其术所得,比诸家为多。 臣尝历考古今仪象之法,《虞书》所谓璇玑玉衡,唯郑康成粗记其法;至洛下闳制圆仪,贾逵又加黄道,其详皆不存于书。其后张衡为铜仪于密室中,以水转之,盖所〔谓〕浑象,非古之玑衡也。吴孙氏时王蕃、陆绩 皆尝为仪及象,其说以谓旧以二分为一度,而患星辰稠;张衡改用四分,而复椎重难运。故蕃以三分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之三,而具黄赤道焉。绩之说以天形如鸟卵小椭,而黄赤道短长相害,不能应法。至刘曜时,南阳孔定制铜仪,有双规,规正距子午以象天;有横规,判仪之中以象地;有时规,斜络天腹以候赤道;南北植干,以法二极;其中乃为游规、窥管,刘曜太史令晁崇、斛兰皆尝为铁仪,其规有六,四常定四: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一象地,一象(亦)[赤]道,其二象二极,乃是定所谓双规者也。其制与定法大同,唯南北柱曲抱双规;下有纵衡水平,以银错星度,小变旧法。而皆不言有黄道,疑其失传也。唐李淳风为圆仪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经双规、金浑纬规、金常规;次曰三辰,转于六合之内,圆径八尺,有璇玑规、月游规,所谓璇玑者,黄、赤道属焉;又次曰四游,南北为天枢,中为游筩可以升降游转,别为月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携月游。一行以为难用,而其法亦亡。其后率府兵曹梁令瓒更以木为游仪,因淳风之法而稍附新意,诏与一行杂校得失,改铸铜仪,古今称其详确。至道中,初铸浑天仪于司天监,多因斛兰、晁崇之法。皇佑中,改铸铜仪于天文院,姑用令瓒、一行之论,而去取交有失得。 臣今辑古今之说以求数象,有不合者十有三事: 其一,旧说以谓今中国于地为东南,当令西北望极星,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