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752 页/共 1125 页

七年正月八日,命侍御史韩缜、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郑獬、集贤校理邵亢、杨绘、陆经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陈经、秘阁校理李綖、雍子方、馆阁校勘郑穆、孙洙考试国子监举人,左正言王陶、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钱公辅考试 厅举人。 八年正月七日,以翰林学士范镇等权知贡举,权三司盐铁判官楚建中、监察御史傅尧俞贡院封印卷首。 二十一日,命集贤校理王权、陈绎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英宗治平元年七月十七日,命殿中侍御史赵鼎、集贤校理王权、李綖、张 洞、馆阁校勘孙洙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韩维、秘阁校理文同、钱藻、编校史馆书籍孙觉考试国子监举人,监察御史林大年、秘阁校理陈襄考试 厅举人。 二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冯京等权知贡举,龚鼎臣封印卷首,刘攽、顾临、黄履、王存、王觌充点检试卷官,张师颜、傅卞、蔡冠卿、孙固、朱公绰、王广廉充诸科考试官,集贤校理宋敏求、滕甫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三年八月七日,命监察御史蒋之奇、秘阁校理陈襄、窦卞、曾巩、国子监直讲刘攽考试开封府举人,修起居注滕甫、直集贤院章衡、集贤校理郑穆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吴申、集贤校理孙觉考试 厅举人。以上《国朝会要》。 治平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神宗即位,未改元。以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等权知贡举,都官郎中郭灏、屯田郎中赵众监贡院门,屯田郎中范道卿、监察御史里行刘庠封弥,永兴军掌书记吕惠卿、三司检法官李常、编校昭文馆书籍沈括、编校秘阁书籍顾临、高密、广平西院小学教授黄履点检试卷,权发遣大理少卿大理寺详断官孟开、审刑院详议官吕孝廉诸科出义,大理寺检法官陈确、大理寺详断官李逵、刑部详覆官胡援、开封府法曹参军靳绶、司农寺主簿姚舜谐考试,国子监直讲黎錞、楚王宫教授张参、韩王宫教授李实覆考,集贤校理孙洙、陈绎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熙宁二年 八月十四日,以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陈襄、集贤校理王权、秘阁校理王介、安焘、李常、馆阁校勘刘攽考试开封府举人,虞部郎中陈捻监门,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直史馆苏轼、集贤校理王汾、胡宗愈、馆阁校勘顾临考试国子监举人,比部郎中张吉监门,集贤校理王益柔、秘阁校理钱藻考试 厅举人,都官员外郎许懋监门。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权知贡举,虞部郎中卢盛、职方员外郎徐九思监贡院门,监察御史里行张戬、御史台推直官张景真封弥,秘书郎李清臣、著作佐郎邓(闰)[润]甫邓润甫:原作「邓闰甫」,据《宋史》卷三四三《邓润甫传》改。、馆阁编校林(布)[希]、西京留守推官苏辙、国子监直讲王汝翼、张巨、崇文院校书邢恕、馆阁校勘蒲宗孟点检试卷,审刑院详议官王彭、朱太简、韩晋卿、刑部详覆官胡援诸科出义,刑部检法官王圭、大理寺详断官邵奎、孟璋、刑部详覆官陈端、前郓州中都县主簿傅宏、殿中丞袁廷之、祥符县丞田盛考试,刑部详覆官朱温其、御史台主簿钱长卿、吴王宫睦亲广亲小学教授张元舆、宋璋覆考,天章阁侍讲吴申、监察御史里行程颢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二十五日,以兵部郎中集贤校理王益柔、著作佐郎馆阁校勘王存考试武举进士,驾部员外郎陈叔夏监门,职方郎中李芬封弥,著作佐郎李大昕、许宗举誊录对读。 十二月十四日,编修阁门仪制册所奏:诸发解考试对读官等,并 门辞入见,殿试官更不见,只随班起居。今参详除知举官门辞入见外,其封弥、发解、考试、对读等官,只门赐 ,不门辞,只门见;殿试官更不见,只随班起居。欲乞修入仪制。从之。 五年八月,以监察御史里行张商英、秘阁校理钱藻、馆阁校理蒲宗孟、太常丞邓(闰)[润]甫邓润甫:原作「邓闰甫」,据本书选举三三之一三「十月十八日」条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四、《宋史》卷三四三《邓润甫传》改。、崇文院校书张谔考试开封府举人,命集贤校理兼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张琥、集贤校理李定、国子监直讲龚原、沈季长、王沇之、曾肇考试国子监 厅举人。 十二月九日,诏:「应发解省试于 院一月前,不许官员乞假出外,差官毕仍旧。」 六年正月,以翰林学士曾布等权知贡举,虞部郎中胡淮、职方员外郎穆珣监贡院门,权三司户部判官张讽、监察御史里行盛陶、馆阁校勘梁焘封弥,司农寺丞丁执礼、流内铨主簿张瑾、大理评事叶祖洽、崇文院校书黎侁、张谔、国子监直讲周谌、龚原、王沇之、孙谔、陆佃、审官西院主簿舒亶、北京留守推官上官均、试将作监主簿陈彦弼、新南京国子监教授莫京、前南京宋城县尉孙鳌抃、新蔡州汝阳县主簿赵彦点检试卷,秘书丞胡援、屯田员外郎元凯、国子博士傅亶、屯田员外郎虞肇、大理寺法直官刘赓诸科出义,著作(左)[佐]郎董唐臣、太子中舍徐育、邵奎、大理寺详断官周孝恭、刑部详覆官汤希言、翟君陈考试,鲁王宫太学教授胡宗尧、睦亲等北宅讲书张详、国子博士霍大备、著作佐郎 周定辞覆考,馆阁校勘蒲宗孟、黄履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八年八月,以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集贤校理李定、馆阁校勘徐禧、国子监直讲周谌、龚原考试开封府、国子监举人,崇文院校书练亨甫、权检正中书刑房公事王震、国子监直讲彭汝砺考试 厅举人。 九年正月,以翰林学士邓绾权知贡举,集贤校理同管勾国子监黄履、国子监直讲龚原、彭汝砺、秘书丞周谌参详,职方郎〔中〕巩彦辅、屯田郎中王克存监贡院门,御史台推直官许仪、秘阁校理陈睦、馆阁校勘虞太熙封弥,国子监直讲周常、上官均、叶涛、叶唐懿、曹确、都提举市易司勾当公事欧阳成、秘书丞叶谊、审官东院主簿陆佃、武学教授文涣、国子监丞王白、睦州清溪县令李如曛、前杭州司法许彦、太学正赵叡、前安州安睦县主簿王迪、殿中丞张须、颍川郡王院太学教授王汝翼点检试卷,祠部员外郎胡援、屯田员外郎李山甫、监国子监书库常谔臣、光禄寺丞刘赓诸科出义,屯田郎中虞肇、刑部详覆官(阳)[汤]希言、刑部详议官周孝恭、大理寺详断官盖士安、著作佐郎陈龙辅、三司检法官王振考试,都官郎中万公仪、秘书丞安宗奭、度支主簿王彭年、太常寺主簿杨杰覆考试。 十二日,以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沈季长、著作佐郎余中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御史黄廉言:「国子监生员著述论议, 尽得讲官绪余,将来逐官例差考试,切恐去取之际,或未能判然无疑。虽未必私徇,以辞名实,其如参校所长,多就己见,此盖人情所不能免。如此则外方疏远之人,偶不相合,遂致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臣愚欲乞将来止选近岁科人为试官,或差近郡教授。」诏候差官取旨。 八月十一日,诏自今科场考试刑法,并中书差官。 九月三日,〔诏〕自今科场奏策问,并具撰人职位姓名。先是,别头试官撰策问,辞意有不当,而不着氏名。上以问中书,莫知其谁撰,故有是诏。 二年六月十五日,知制诰张璪、光禄寺丞陆佃赴秘书阁考试宗室。 五年正月十二日,诏自今毋以大理寺官为试官。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三省言:「国子监公试所策问:『诸司之务,寺监有所不究。寺监之职,六曹有所不察。六曹之政,都省有所不悉。任其责者,殆未足以尽小大相维、上下相制之道,岂制而用之者法未足与守 推而行之者人未足与明 』乃起居郎蔡京撰。」诏京具所问「事理当如何救正,其所取诸生如何者为上等」。既而京言:「策之于诸生,而诸生皆未能有至当之论,其等上者多以经义为主。至于对问之言,或取其文词而已。」 八年正月九日,以尚书户部侍郎李定权知贡举,给事中兼侍讲蔡卞、起居舍人朱服同权知贡举,国子司业翟思、监察御史邵材为别试所考试官。 三月二十七日,以兵部侍郎许将、 给事中兼侍讲陆佃、秘书少监孙宽并权知贡举,右司谏蹇序辰、太学博士黄裳充别试所考试官,以遗火再试也。 哲宗元佑三年六月一日,翰林学士苏轼等言:「将来科场既复诗赋,今来礼部新立条,将来经义一员、诗赋两员者,各差一员。今欲乞后差试官,不拘曾应差经义举者,专务选择有词学人充,更不指定员数。」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今后省试罢差参详官,差知举官四员。从翰林学士范百录请也。 八年六月五日,礼部言:「检准元佑五年二月十六日 ,科场新兼诗赋,虑诸路阙诗赋试官,其通判内有可差之人,亦许差充。」 十二月二十四日,翰林学士范祖禹言:「伏见祖宗时差知贡举官,常以昼日入省。近岁每宣召知举官至合门,须等候其余官,作一番押入。或已昏晚,则受 于宫城门外,往往夜深方入试院。元丰八年,孙觉同知贡举,臣为点检官,亲见觉宿于东华门外卫士榻上。天将晓,方隔门受 而去。切惟朝廷差侍从、近臣、两省以上官知贡举及同知贡举,委以进退天下多士,其体不轻。而近世陵迟至此,恐非所以观示四方,为国光华也。臣欲乞自今宣知贡举官到合门已上,令便受 ,先次差内臣一人押入。乞下礼部施行。」从之。 绍圣元年正月十八日,礼部言:「诸州军就试进士及千人已上,差点检试卷官二员,每增五百人添一员,人数虽多,不得过六员。」从 之。 十九日,诏:「今后礼部贡院以点检试卷官二十人分属知举官,使之相通考校。」从翰林学士范祖禹请也。祖禹言:「切见礼部贡举,差点检试卷官二十人。自来久例,点检官先考校书鉴等第,送知举官,然后知举官再考定去留高下。点检官自入试院,未誊录到卷子以前,及将卷子以送知举官以后,别无职事,止是中间考校,及候知举考毕,然后分定合格卷子,点校杂犯,故前后空闲之日常多,考试点检之日常少。而知举官以夜继昼,力犹不给。臣愚欲乞将点检官二十人分属知举官,每员各得属官五员,使之相通考校去留高下,可以共议。如此,则不独任一人之见,又得稍均劳逸,必更精审。」 二十五日,右通直郎蔡安持言:「贡举 :五百人以上差点检官一员。既与考官分校,然以应黜试卷为中程,止坐点检官,而考官不坐,考官将无肯协心考校者。欲于贡举 内改点检为考试官字,庶几条约均一,士无遗滥。」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太学公试,除依元丰旧制差长贰监试,轮差博士五员入院外,乞朝廷差官五员,同共考试。」从之。 元符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周常言:「将来春试,更增知举官一员、参详官二员,使之分力考校。」从之。 三年二月十四日,徽宗即位,未改元。以尚书吏部侍郎徐铎权知贡(责)[贡]举,给事中赵挺之、宝文阁待制何执中、起居郎吴伯举同知 (责)[贡]举,尚书司封员外郎朱京、太常丞吴(纳)[絪]为别试所考试官。 徽宗崇宁元年十二月六日,试给事中王能甫言:「陛下明年临轩亲策进士,号为龙飞。而预试于庭者,皆南省合格之士。南省合与不合,皆系于考校官之手。谨按,省试点检试卷官,名为点检,实预考校。除朝旨选差外,并主司奏辟。夫主司苟能尽公,而或因亲戚,或缘故旧,不观其学术,不审其趣向,偶有出身,遂具闻奏。朝廷因是差焉,而一失其人,则安在其为取士,以称陛下龙飞之时哉!欲将来点检官除朝旨选差外,令主司于曾充太学上舍、内舍并学谕以上职事人,及于殿试第一甲、省试府监发解十人内举辟。如上件人数不足,即以近离科场,久有声称人。所贵考校至精,无负多士进身之望。」从之。 五年正月五日,以兵部尚书朱谔知贡举,御史中丞侯蒙、吏部侍郎白时中、大司成薛昂同知贡举,起居郎侯绶、起居舍人李图南考试官,宗正少卿姚尧仁、秘书少监罗畸、辟廱司业余深、何昌言、礼部员外郎李夔、祠部员外郎毕渐、太常博士叶唐稽、著作郎王孝迪、秘书省校书郎翟汝文参详官,辟廱博士谢孚、俞 、赵资道、太学博士刘安上、路瓘、阎旦、曾楙点检试卷官。 大观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以吏部尚书余深知贡举,给事中蔡薿、中书舍人霍端友同知贡举,刑部郎中朱维、监察御史杨绩、大理正王 、辟廱司业路瓘、校书 郎宇文粹中为别试所考试官。 五月二十九日,礼部言:「宗子博士毛若冲札子,州郡通判合差监试,并依差试官条,不得辄有规避。如前期在假,委监司审察,于试院事更加严密,应副不到,责在郡守。看详监试官已有不得差出及在假等条,将来科举发解所差监试官,如前期在假,更委监司审察。其试院关防事件,并已有贡举条制,及应干州郡合应副事,自当责在郡守施行。」从之。 八月十四日,发解所差监试官殿中侍御史刘安上,考试官辟廱司业陆蕴、国子司业潘兑、起居舍人(余)[俞] 、符宝郎郑南。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以朝散郎试兵部尚书俞知贡举,朝请郎给事中宇文粹中、奉议郎试中书舍人张 并同知贡举,朝奉郎宗(政)[正]、周因、宣德郎太学博士张迭、施垧、文林郎太学录林徽之、将仕郎辟廱录张穆、从事郎国子正顾文并充点检试卷官,朝请大夫尚书刑部郎中钱归善、宣德郎尚书司封员外郎方闻、通直郎大理寺丞聂宇、奉议郎秘书省著作佐郎黄颖并充别试所考试官,宣德郎辟廱录李才伯、文林郎 少卿耿南仲、朝奉郎殿中侍御史郭沔、奉议郎秘书少监柯棐、奉议郎尚书礼部员外郎黄齐、朝散郎秘书丞李邦彦、朝散郎监察御史许尚志、承议郎秘书省正字王俣、承事郎议礼局检讨官莫俦并充参详官,将仕郎太学正康执权、宣德郎辟廱博士卢天骥、李 国子录黄哲、文林郎辟廱正王礼、承直郎大理评事高得仁、从事郎国子正辛炳并充别试所点检试卷官。 八月十九日,臣僚言:「窃见以谓凡试院之事,虽尽在主司,至于关防周悉,全籍封弥官谨密详察。号既已定,岂容复有差互 臣今月十四日,差赴考试吏部参选出官人,考试所拆号,开拆到京选人试出官一封,而字号是假将仕郎施埙,寘字号是假将仕郎宋皋。续拆到判字号,又是假将仕郎施埙,乔字号、 字号又是假将仕郎宋皋。显见封弥所并不子细点检,对二人卷子重迭用号,所失甚大,伏望重行黜责。」诏管号官朝请郎周劲特降两官,依冲替人例施行,系公罪事理稍重。 五年八月十八日,臣僚言:「河北东路学事司奏,河间府考试官引试上舍,出《书》义题『无轻民事,惟艰』,作『为难』字,陛下赦其过失,止从薄罚,而合格学生张修等四人,学事司以其引题用字与本不同,悉已驳放。今看详于经意别无违戾,欲望定夺其罪。」诏元出题官特冲替,系公罪事理稍重,张修等免驳放。 七年六月一日,新差权发遣提举河北西路学事丁权言:「乞今后差考试官,教授两员以上者常留一员,独员者勿差,则不惟训迪无阙,章程不紊,亦所以绝奸弊之端。」从之。继而臣僚上言:「诸路州县有出身官,虽比年以来尽出学校,然既为州县有出身官,虽文吏则惟簿书期会、狱讼钱谷是急,回视平日 所学,遂成陈迹。使当考校之任,与平时专以教导为职,而朝夕于其间者,其为工拙,诚不相侔也。将元奏请『诸路差考试官,教授两员以上者常留一员,独员者勿差』指挥改正。」从之。 八年二月十八日,权发遣提举荆湖南路学事李侗言:「今后校定官免差入上舍贡院,庶使专一管勾。」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梓州学事司言:「泸州公试上舍题目内,有差漏并错引事迹,及试经义题目失先后之序。除已重别差官前去,别行引试学生外,所有考试官资州龙水县尉王行、合州司录钱挺显不子细,出题致有差错违误。」诏行、挺并放罢。 二十八日,诏:「泸州今春引试上舍,考试官出策义题错误,致学生尤沔等率众论诉,显属失职,可并先次冲替。仰本路提点刑狱司疾速根勘,具案闻奏。其提举学事官差官不当,可案后收坐,取旨施行。」 十一月一日,礼部言:「保庆军申,欲今后监试官入院后果有疾病,依法同职官先行审实,申知、通,限当日差医官看候是实,别差官承替,许出院。如被差官委托疾病,并同职通情保明,及医官看候不实,并乞一等科杖一百私罪。」 重和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县令今后不许差充试官。从聂山请也。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试官下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试官下原题下注:「徐辑《大典》无卷数。」 宣和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御史中丞陆德先知贡举,给事中赵野、起居郎李纲同知贡举,参详官国子司业梅执礼、辟廱司业程振、吏部员外郎周固、祠部员外郎刘彦 适、司勋员外郎倪涛、膳部员外郎权邦彦、秘书省校书郎胡松年,参详兼点检试卷官大理寺丞张璞、大理寺正高述,牒避亲官大理司直任林,点检试卷官校书郎曹大同、《九域志》编修官翁彦约、国子正傅崧卿、太学博士臧瑀、曾几、辟廱博士郑庭芬、邓纯亦、辟廱录夏承、太学录何大圭、秘书正字李本、国子小学博士申迎、文林郎林闶、樊澥、新广亲宅宗子学录李唐俊、新湖南学勾誊葵、太学录刘国瑞、太医局考试点官太医学司业李康、太医学同上舍出身林充、太医录李则、翰林医官梁晔、保痊大夫张公恕、保安郎李保仁、太医学博士郑续、翰林医诊孙琳。 三年四〔月〕五日,诏御史中丞陈杨庭近充殿试覆考官,考校精密,特赐诏书奖谕。 五年七月五日,诏县丞并常平主管官并特许差充考试等官。 六年正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承旨、宣奉大夫、知制诰兼侍讲、修国史宇文粹中知贡举,朝议大夫尚书吏部侍郎同修国史王时雍、朝奉大夫试中书舍人沈思、降授承议郎试中书舍人兼资善堂直讲王绹、朝奉郎左司谏高伯振并同〔知〕贡举,承议郎尚书水部员外郎龚端、承议郎尚书职方员外郎陈磷、朝奉郎尚书礼部员外郎孙傅、朝奉郎尚书职方员外郎胡交修、宣教郎尚书都官员外郎孙觌、朝奉郎尚书都官员外郎胡秀实、朝奉郎秘书省著作郎樊察、奉议郎尚书礼部员外郎 潘果、通直郎秘书省校书郎潘良贵、承议郎尚书屯田员外郎张纲、奉议郎开封少尹郑滋、朝奉郎符宝郎周离亨、承议郎大晟府典乐兼国史编修官刘国瑞、奉议郎尚书吏部员外郎王俊乂、朝奉郎秘书省著作郎康执权、朝奉大夫国子司业黄哲并充贡举参详官,朝奉郎秘书省校书郎刘棐、朝奉郎诸王府赞读尤深、承事郎太学博士祖秀实、奉议郎秘书省校书郎郭孝友、朝奉郎诸王府直讲黎确、从事郎秘书省正字何大圭并充贡举点检试卷官。以上《续国朝会要》。 光尧皇帝建炎四年九月十一日,诏利州试官宋愈、陈协,各特罚铜十斤。臣僚言:「驻跸会稽,是为首善之地。愈出策题,谀宰相为得王佐,夏旱秋霖,而协以为雨旸时若。导谀如此,何以求切直言 」故有是罚。 绍兴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臣僚言:「科举之设,实用人材之根本。而省试最为重事,必于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中择知贡举,诸行侍郎、给事中择同知贡举,卿监郎官为参详官,馆职学官为点检官,又以御史监察其中,故能至公至当,厌服士心。间因军兴,遂以此权付之诸路漕司,所差试官不过数人。其选皆出于漕臣,奸弊百端。乞今后省试并就行在遴选近臣,付以兹事。」诏检坐累降指挥施行。 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诏礼部贡院:更添差参详官一员,点检试卷官二员,别试所更添差参详官一员,点检试卷官二员。 二 十七日,诏:「今岁科举,权免差知县县令充诸郡考试官。」以知婺州李擢言「今岁应办大礼钱帛,若知县县令差出考试,不免付之权官,首尾断绝,难以办集」故也。 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以翰林学士孙近知贡举,给事中廖刚、中书舍人刘大中同知贡举,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吕祉、殿中侍御史张绚、吏部员外郎董弅、礼部员外郎许抟、都官员外郎董将、工部员外郎程克俊并充参详官,秘书省正字李弥正、高闶、胡珵、张嵲、秘书省校书郎李公懋、御史台主簿闾丘昕、御史台检法官方庭实、大理寺丞黄邦俊、主管官告院宋棐、司农寺丞金安节、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刘长源、钱观复、监尚书六部门孙荩、太常寺丞王普、庄必强、将作监丞张宇、知大宗正沈禹卿、国子监丞张戒、枢密院编修官王鉌、李谊、枢密院计议官方云翼、李痴并充点检试卷官,(大尚)〔太常〕少卿陈桶充别试所考试官,司勋员外郎林季仲、吏部员外郎范同、枢密院编修官孙汝翼、 令删定官左时并充点检试卷官。 七月八日,礼部贡院言参详官张绚为祖母疾,依条先次出院,合行补差。诏差监察御史周(蔡)[葵]。 九月四日,广南东路漕臣特降两官。以差无出身人陈涣充封州考试官故也。 七年五月十三日,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乞诸州发解,令转运司取词赋、经义两等,各差考试官,以投试人多少定其数,不得卤莽偏异。先期选 合差之人,密行桩定,免致临时无官可差,却将昏老庸谬之人充数,并不许辄有规避及请求免差。」诏令礼部行下诸路转运使司照会。 、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施、枢密院计议官陈沃、监登闻检院詹肇、枢密院编修官胡铨、秘书省校书郎许忻、秘书省正字常明、黄衡、凌景夏、孙道夫、主管官告院徐注、干办诸司粮料院石嗣庆、左宣教郎蔡安强、枢密院计议官李琳、左宣教郎马竑、左宣义郎周执羔、黄丰、 令所删定官方畴、临安府府学教授周孚先、左从政郎石延庆并充点检试卷官,尚书司封员外郎王鉌充别试所考试官,仓部员外郎高俨、宗正丞陈确、著作佐郎朱松、 令所删定官周林并充点检试卷官。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以翰林学士朱震知贡举,给事中张致远、起居舍人勾龙如渊同知贡举,右司员外郎程克俊、吏部员外郎庄必强、户部员外郎钱观复、宋瀚、祠部员外郎高闶、工部员外郎李良臣、监察御史施庭臣、黄缓并充参详官,左朝散大夫李 二十八日,中书门下奏:「礼部国子监言程克俊、黄丰、并曾充绍兴七年国子监发解试官,不合更考省试。」诏考功员外郎郑刚中差充参详官,太常博士孙邦差充点检试卷官,替程克俊、黄丰出院。 五月十二日,诏:「楼玮为贡院对读官,规避妻党,牒试托故出院,特降一官。」 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诸州遇科场年分,封弥誊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