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75 页/共 1125 页
哲宗元佑元年六月十六日,中书省言:「向者祠官、御史每奉祠已事之日,虽城内,例各归休,更不赴朝谒等。所以祭日前三刻设位,具笾豆;祭前一刻,监祭点阅毕,然后行事。与夫辨色而朝,二者不可得而兼也。昨因御史杨畏申请,自后城内祠事毕,仍赴起居,拜表行香,赴燕入局。由此,恭君事神之道常略其一:欲辨色而朝,则须中夜而起,先时而祭,是恭于君而略于神也;欲祭前三刻奉祀,则辨色之趋固不逮矣。夫斋心一意以奉祠祀,犹恐未尽其至诚,今怵迫从事,忧其不逮,恐非以斋戒之道。欲应今后城内祠事毕,行事官并免赴起居、拜表行香、赴燕,止令入局。所贵恭事之心,情文两尽。」从之。
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本寺《祀仪》:祀天地、宗庙,登歌节奏,协律郎举麾,其余大中小祠并不与。窃以诸坛祠祀,歌词、乐器之类与夫节奏,务要整齐,协律郎若不与祭,无由检察。自来同日数祭,阙行事官,并申尚书吏部差待次官充摄。欲乞今后祠祭用乐处,若不与享祀天地、宗庙同日,其祠祭阙官,即轮协律郎充摄,因使审听乐曲;余阙,即申吏部差官。」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
二日,太常寺言:「本朝因唐之旧,以御史为监(察)[祭],使轮知;太常礼院官监礼。近年以博士为献官,遂罢监礼,惟御史专视祀事。然御史多阙员,博士虽可权摄监祭,又或不赴,遂以他官摄事,无所督察。乞每祠以博士监礼如故。」从之。崇宁三年,复专以御史监祭,遂罢监礼。
八年正月十九日,诏:「应大祠,差礼部尚书、侍郎、太常卿为初献,已受誓戒而有故不赴,若礼部郎官为亚献,自可摄初献外,余官即令本祭内官高者通摄。谓如职事郎官奉俎,而博士或吏部差到官为亚献,即令奉俎职事官摄初献之类。」
元符元年六月,太常寺言:「请光禄寺官今后每遇祠祭,已受誓戒后,及中小祠散斋日分,其约束事体并从《祀仪》禁止。郊社今亦乞依此。」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七日,太常寺言:「诸祀天地,宰臣、执政官已受誓戒,有故不赴,以本祭内职事官高者摄。亚献以礼部尚书、侍郎;有故或阙,(伏)[依]次轮差五曹长贰;又阙,即轮给舍、谏议。终献官以太常卿、少,礼、祠部郎官;有故或阙,即差比司官比:疑误。;又阙,依次轮差五曹郎官。其奉俎,以户部、工部长贰;有故或阙,即户、兵、工部通差;又阙,以逐部郎官摄。应行事官虽本职独员,并不许免。内六曹官,如遇本曹四部止有一员者,听免,仍申本曹,关吏部。」从之。
大观元年二月六日,监察御史王亶言:「伏 神宗皇帝称情立文,着为一代成宪,祠祭格令,所委行事官以大中小祠定其职位。
今捧俎官,有用户、兵、工部郎官以上;至于献官或阙,则吏部所差多是班秩在郎官之下。轻重先后,情文不称,望下有司讲究。」于是太常寺言:「请自今行事官依格差,及递差以次官外,若阙初献,听报秘书省,以长贰充。亚献、终献礼官阙,以太常丞;阙,以秘书丞以下充;又阙,本省直报尚书吏部,仍报太常寺。监祭御史阙,听轮博士;又阙,报尚书吏部。其吏部差官摄初献,光禄卿、少以朝奉大夫以上充;户部、兵部、工部郎官、监察御史亚献以朝奉郎以上;内监察御史以亲民人充。终献礼官以通直郎以上。仍着为令。」从之。
政和二年四月二十日,诏:「祀为国之大事,苟失其仪,何以享神 比闻祠祀,类多简惰,执事之人代名者十有七八。加之容止全无庄肃,牲牢不依祀料,失严奉神祇祖考之意。自今大祠,御前不时差官诣祠检察,不如礼令,具实以闻;尚敢弗虔,重置于法。」
三年五月十五日,臣僚言:「奉祠之官,祗赴祠事,多于受誓点馔之后方至。盖是吏部所差外官摄行,既无人从,又太常寺赞者不肯前期指说,缘此后时,遂至阙误。」诏自今差在京厘务官。
四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祠事监祭差监察御史;不足,以太常博士;又不足,则吏部差官,不谙纠察之职。今后太常博士阙,乞轮六曹郎官或秘书省官充摄监祭。」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冬祀大礼使司言:「太庙行礼,樽罍酌酒,十室止差宗室一员,往来
交错,不至肃静。及奏奉神主并礼毕(奏)[奉]纳,自来止差太常寺吏人御前躬奏,殊失严奉之体。」诏:酌酒每室差一员,奉纳神主等改差侍从官一员,令本寺吏人引赞。
八年正月二十四日,内出手诏:「古者祭必择士,所以致其恭且严者如此。今太常岁祠,因仍旧例,差吏部(侍)[待]次官摄事,老疾罢癃,谩不简择,非致恭之意也。自今轮差宗学及书局官,吏部差官并罢。」
宣和七年八月五日,中书省言:「勘会冬祀、夏祭大礼,依例诏致仕、宫观、前宰臣、执政官赴阙陪位。」前宰臣、提举西京嵩山(嵩)[崇]福宫余深,前执政大名尹徐处仁、河南尹王襄、提举西京嵩山(嵩)[崇]福宫薛昂、提举(毫)[亳]州明道宫范致虚,诏并令赴阙陪位。
高宗绍兴八年十二月七日,前同知大宗正事、安定郡王令广言:「恭 诏书,太祖皇帝之后择属近而行尊者,列土而王,常令从献于郊庙,世世勿绝。巨忝冒袭封,缘衰老多病,拜跪艰难,如遇大礼,乞免从献,止乞陪位。」从之。
绍兴十三年八月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除荐笾豆官更不差官外,其荐牛、羊、豕俎官更不逐室差官,系差南班宗室三员诣诸室荐牛、羊、豕俎行事。其笾豆簠簋先次设置,更不差官荐奠。内依(议)[仪]合彻笾豆,系荐牛俎官兼彻笾豆行事。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绍兴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礼
部、太常寺言:「今来郊祀大礼并朝献景灵宫、朝飨太庙,合差赞者一百二十四人;并同日分祭太社、太稷,合差赞者八人;并同日分命九宫贵神,合差赞者七人。共合用赞者一百三十九人。所有今来郊祀大礼,除见管赞者二十五人外,其余见阙赞者一百一十四人。今措置于下项去处差借:正名贴司已上不居父母服制之人,于大礼前四十日当官封臂,保明正身,发遣赴太常寺教习。吏部七司三十五人,户部五司三十五人,兵部四司一十五人,太府、司农寺、国子监、官告院各五人,军器、将作监、大宗正司各三人。」诏依。自后仿此。
二十六日,吏部言:「将来郊祀大礼,据太常寺状,今来景灵宫、诸殿、太庙、别庙、圆坛、分诣九宫贵神、社稷,合差捧执笾豆簠簋执事等官一百余员,兵部又差仪仗,内合用摄殿中侍御史二十四员,共及一百三十员,并令本部差拨。窃缘尚书左选在部官员数不多,今相度,欲乞候将来差官日,如京朝官阙少,即差选人或大小使臣。若不足,更于临安府并管下县镇见任及寄居待阙文武官内那差,候事毕日归还本处。如又无官可差,仍乞于三省行首司已参堂官内差拨。其所差官并不许辞避。所有在部承务郎以上并大小使臣及参堂官,乞自今年九月一日权住给假出外,并选人亦不许归乡指射。如巳授差遣官,除见阙合赴任官外,余不许朝辞。」诏除临安府并管下
见任寄居待阙、参堂官准备朝廷差拨外,余〔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荐香灯官一十一员,系令大宗正司依自来例差南班宗室充。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合差荐香灯官,欲乞依礼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二十八日,礼部、太常寺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并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朝飨太庙,所差行事官系太常寺具行事官窠目申中书省差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所差行事官欲乞依礼例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具下项:一、将来郊祀大礼,坛上正配四位,合差捧执笾豆俎官二十四员、举鼎官一十六员。欲乞依礼例,从太常寺具窠目申吏部差官,并前一月趁赴习仪。一、将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依仪合差捧俎官六十六员。今欲乞依礼例,于所差圆坛捧执笾豆等官四十员、并圆坛奉礼郎一员,就充太庙捧俎官行事外,见阙一十六员,乞从太常寺申吏部差官。一、在京遇冬祀大礼,随所差分献官员数,合差奉礼郎一员,并龛壝木爵官一员,并系吏部差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除第一龛合差奉礼郎一十员,乞依例令吏部差官,前一月趁赴教习外,所有其余合差奉礼郎并龛壝木爵官,乞从逐次明堂礼例更不差官,令执事人充代。一、将来郊祀大礼,合差供亚、终献匏爵及盥洗、拭爵巾官,并分诣别庙
九宫贵神、太社、太稷、较门奉礼郎等官,乞从本寺具窠目申吏部差官施行。」诏依。
九月二十日,内侍省言:「据点班申:契勘将来郊祀大礼,本省依令格,合差使臣共七十九员。虽随宜裁减,并依例送入内省差人外,其余窠目又令兼并主管,每员不下三两处,尚合使三十一员。缘即今本省止有使臣三人,寄班祗候一十二人,委是差拨不足。伏望敷奏,于吏部见任得替、寄居、待阙、已未到部、日前曾任寄班祗候、大小使臣内踏逐指差一十员;如不足,于小使臣内指差。不许辞避,并前一月到省,与使臣寄班衮同排备干办,应奉郊祀大礼事务。差遣事毕无遗阙,发遣归部。」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依(议)[仪],设七祀并配飨功臣位于殿下。昨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祀七祀并配飨功臣,合差献官二员,系朝廷降 差官,其七祀太祝一员系吏部差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欲乞依礼例差官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四日四日:疑是「同日」之误。,礼部、太常寺言:「今具下项:一、自来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合差举册官四员,系南班宗室充。昨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举册官当时所差宗室员数不足,止就差明堂举册文臣四员通衮行事。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举册官欲乞依礼例施行。一、将来郊祀大礼,神位系七百七十一位。今来除正配四位外,有从祀
神位七百六十七位,依礼例合差分献官一百员。乞从太常寺具窠目申中书省差官。」诏依。后皆仿此。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国朝故事,大中祥符五年详定所言:恭谢玉皇礼例,应(郡)[群]官并应奉人如有期周以上服,及自余服制未经卒哭,不得升殿预(视)[祀]事。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应(郡)[群]官并应奉人如有服制,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自后仿此。至隆兴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三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权礼部侍郎金安节等言:『检会大中祥符五年恭谢玉皇大帝,详定所言:群官有期以上服及余服未卒哭,不得升殿预祀事。从之。又检会天圣五年礼院奏:乞今后依准唐贞元诏书,百官有私丧期以下、缌以上公除者,听赴宗庙之祭。诏可。契勘大中祥符指挥既称余服,即该缌麻以上,其缌麻之服三月而除,限以卒哭,于理未尽。所有今来明堂大礼及朝献景灵(官)[宫]、朝飨太庙,行事、执事、应奉官,并乞依天圣五年典故施行。』契勘今来郊祀大礼及朝献景灵宫、朝飨太庙,行事、执事、应奉官并乞依天圣五年典故及已降指挥施行。」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具下项:一、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进币爵酒官兼进瓒。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一日朝飨太庙,欲依礼例施行。一、自来大礼并前二日朝献景灵宫,依仪合差刑部尚书实镬水,刑部侍郎增沃镬水。内前一日朝飨太庙,系差南班宗室充实镬水、增沃镬水官。所有今来郊祀大礼,欲乞依礼例,(其)[具]窠目申中书省差官。」诏依。后皆仿此。
十三日原有眉批:「此下三条移前。」按:当移至《礼》一之一九「九月二十日」条之前。,吏部言:「据兵部关到,差仪仗、监门并太常寺彻残烛及赍香、仪鸾司三顿部役小使臣。除依条将见在部合着短使人差拨外,缘即目合着短使人止有三二十员,不住据诸官司报到差检
视面并管押川陕告敕、祠部度牒等官文字。今准尚书左选关到:将来太常寺等处关申差官日,如京朝官阙少,即差选人或大小使臣。其诸门管钥使臣亦未曾差拨及缓急事故之人。今相度,如无官司关报到差官文字到部,除依条先差合着短使人外;如不足,将见在部待次住程人并从下差拨。其所差官,若授住程差遣付身,又以过满及官司踏逐指差等不许辞免,并候过将来大礼依旧。今后如每遇大礼,乞依此施行。」诏依。
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自来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俟皇帝诣圣祖天尊大帝位行礼毕,合差侍从官诣神御殿分诣行礼。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欲乞差侍从官三员,内一员诣中殿祖宗诸帝神御前行礼,二员诣元天大圣后并诸后神御前行礼。」诏依。后皆仿此。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绍兴十年明堂大礼,其所差南班宗室,如内有见在绍兴府官,指挥大宗正司令逐官于正习仪前十日到行在。所有今来郊祀大礼,其所差南班宗室,如内有见在绍兴府官,欲乞依上件指挥施行。」诏依。后皆仿此。
二十三日,枢密院言:「入内内侍省申:『准御宝批下本省奏,据点班申:契勘昨明堂大礼,除相兼窠目外,实使臣五十五人。即日外务并见祗候使臣,除年小外,见管一十八人;并近借到在外差遣等使臣六人,通共止有二十四人。若依明堂大礼窠目差人,尚
阙三十一人。缘今来郊祀大礼,比之明堂大礼,增添窠目、人数未定,今欲乞所借使臣并不许占留。数内合差供祠执事使臣,乞依绍兴十年例止差八人,宫闱令止差六人。内除就差太庙干办官二人外,余合贴差四人。或更有添差人数,从散祗候相度差拨。」诏依。
十月十日,太常寺言:「勘会今来郊祀大礼,已降指挥,所差行事官令太常寺具窠目申中书省差官。所有郊祀大礼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朝飨太庙,合差亚献、终献各一员。」诏:亚献差安德军节度使、知大宗正事士;终献,扬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事士士;疑是「士大二」。。绍兴十六年至二十八年亚献:普安郡王。干道元年:邓王 。三年、六年:庆王恺。九年、淳熙三年:皇太子惇。绍兴十六年至二十八年终献:恩平郡王璩。内二十二年,知大宗正事士街。干道元年:庆王恺。三年、六年:恭王惇。九年、淳熙三年:少保、岳阳军节度使、永阳郡王居广。
二十六日,尚书省言:「吏部差到待次官充郊祀大礼执事官等,其习仪、宿斋依已降指挥支破吃食折羊钱,入历批请。缘内有不曾将到请受文历,及未有文历之人,有妨批勘;兼无当直人从,理宜措置。」诏:「令临安府,每员各支折食钱十贯文,系省钱内支拨。仍令本府日下于见管将兵或厢军内,每员差拨兵士二人随逐祗应。」后皆仿此。
二十八日,礼部、太常寺言:「据修武郎程宗亮等八十五员状:『各蒙吏部发遣前来太常寺,充捧执笾豆簠簋等官,系赴圆坛、太庙、景灵宫行事。缘各系是在部官,即无轿马,窃虑临时趁赴不前。欲乞备申朝廷,下所属,
权行各关借马一匹、兵士二人。』今契勘,伏乞朝廷指挥,于殿前司权行每员差借马一匹,鞍辔全,并控马兵士二人;及乞支破逐官每员到幕次 号二道。」诏依。后仿此。
绍兴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诏:「郊祀大礼应行事、执事官等,务在严肃,如有懈怠不恭,令合门取旨,送御史台。」自是每遇亲郊,并降此诏。
绍兴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监赡军东酒库杜钦云、临安府录事参军马亮,以郊祀行事失仪,各降一官。为御史所劾也。
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礼部侍郎周方崇言:「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夏日至祭皇地祇、季〔秋〕祀上帝、冬日至祀昊天上帝,皆严配以祖宗,缛典祲容,与亲祠等。是以《政和新礼》,初献之官必以执政。顷权臣惮于斋戒,凡此五祀,但遣侍从,循习既久,遂为故事。冬日至与高禖之祠既已分命宰臣,独上辛、夏秋四祀未还旧制。望申诏有司,自来岁始,以宰执将事。」诏依祖宗典故。
绍兴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监察御史任古等言:「郊祀大礼圜坛行事一「一」字疑衍或误。,皇帝第三次升坛时,其枢密都承旨陈正同不赴前导。」诏罚铜十斤。
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冬日至祀昊天上帝系大祀,数内差初献一员,以宰执充。于受誓戒以后散斋内,有告庙、奉谥册宝、奉慰。窃虑宰执职事相妨,若依旧例差侍从官充摄初献行事,即无妨碍。」从之。时奉上显仁皇后谥册故也。
三十年三月十三日,御史台检法官、摄监察御史张阐言:「三月九日出火祀大辰,监察行事,有吏部差右宣教郎、摄太官令施兴祖饮酒至醉,衩袒监视宰杀,喧闹不肃。」诏(时)[特]降一官,仍依冲替人例。
七月二十六日,礼部员外郎洪迈言:「每岁大祀五十五,中祀四,小祀十四。自献官之外,必用奉礼授币、太(祀)[祝]筴祝、太官令酌酒。而大祠又有兵、工部官、光禄卿丞、太社令。至于
天地、高禖、感生帝,□用执政将礼。设八佾之舞,锺磬备乐,则又〔有〕太常卿、丞,宫架、登歌两协律郎。岁所差官,亡虑数百。比年以来,(为)[惟]兵、工捧俎以本部长贰官行事,而光禄卿、丞时以太常摄领,其它率于两铨在选者取之。除受誓、散斋外,当于祠所致斋二日。南至郊坛,西至惠照院,北至九宫坛,皆与城市隔绝,士大夫逆旅相去或至数十里,一遇行事,则告(敕)[饬]囊橐,预谋寄寓。州县远人不闲俎豆仪范,梗野不中法式,既忧且惧,岂复有斋栗之心交于神明 望今后祠祭,令礼部具合差官关报吏部,许于寺监簿、编修、删定、学官、宫教授、六曹架阁、六院厘务官内轮行差摄。」吏、礼部、太常寺看详:「欲依本官所乞事理,每岁中,大、中、小祀令太常寺具合差官窠目申礼部,备关吏部,籍定轮差职位,下太常寺照会。如遇差官不足,令吏部帖京局厘务官充摄行事,并不许辞避。」从之。
干道三年闰七月七日,宰执以礼官定郊庙祠祭事进呈,上曰:「访闻致斋处多饮酒喧笑者,可令监察御史须俟祠祭一切了毕,方许退。」先是,月行近心大星,宰执次日奏对,上忧惧天戒,形于玉色,因言:「近时祭祀全不严肃,何以感格天地 可令礼官条具措置约束。」既而进呈,乃有是命。
干道四年九月十一日,臣僚言:「国家每岁祀天地并高
禖,以宰执为初献,余大祀以侍从、卿、监为之。自绍兴三十一年冬祀,宰执以职事有妨,后并差侍从官行礼,余大祀或以馆职代之。今年雩祀虽已差宰臣为初献,立夏、立秋祀太一差中书舍人,然未能尽如旧制。乞自今祭祀并依礼仪差官。」从之。
六年十月二日,嗣濮王士輵言:「今来郊祀日近,缘年踰七十,筋力稍退,乞免差行事,止令陪位。」从之。九年亦依所请免差。
七年十一月六日,士輵言:「濮安懿王神主神貌在绍兴府光孝寺奉安,每年四仲享差三献官,依格以子侄为亚、终献。旧系绍兴府行司差南班官权充,今行司已并归行在宗司,乞每遇四仲飨月,就差本位子侄或绍兴府见任寄居待阙宗室,以长幼次序,许牒绍兴府权差行事。」从之。
十月十六日十月:疑是十一月或十二月。臣僚言:「比岁有司差行事官,或临期称疾,则令以次官通摄,漫无检束。淳化中臣僚有请,应祀事称疾者,遣使同医官验视虚伪,即行降黜。乞诏有司申严法禁,庶几郊(视)[祀]每岁,小大协恭」。从之。
光宗绍熙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诏郊祀大礼差郑兴裔、李裕文、萧夺里懒、李孝友充都大主管大内公事,赵师夔、杨皓、邓从训、夏执中、萧鹧巴、张子仁、谢渊充行宫使。翌日,诏韦璞差充郊祀大礼主管大内公事。
二十八日,诏:郊祀大礼,车驾自太庙诣青城,辂上执绥官差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
兼权吏部尚书李巘。
宁宗庆元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诏:郊祀大礼,霍汝翼、甘昺、李孝纯、李孝友、张卓充行宫使,潘师稷充都大主管大内公事,郭扬充辇辂前编排引驾臣僚及御营四面巡检。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一 郊祀仪注 飨献
郊祀仪注
飨献
太祖干德元年十一月,祀南郊,以皇弟开封尹匡义为亚献,兴元尹光美为终献。
开宝六年十一月七日,诏以开封尹匡义、兴元尹光美充郊庙亚献、三献。
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中书门下言:「四月四日有事于南郊,请其日升坛奠玉币讫,不降坛,便奠爵及读册文。」诏依。
太宗至道二年正月十日,亲郊,以皇太子为郊庙亚献,越王元份为终献。及次斋宫,礼仪使宋白言:「伏详仪注:朝飨太庙,皇帝先诣罍洗,奠瓒;祀昊天上帝,即未诣罍洗,先奠玉币。先后之际,恐为未允。请先诣罍洗,后奠玉币。」帝遽召宰相问:「前代祀上帝,未诣罍洗而先奠玉币,于礼可乎 」吕端等对曰:「王者亲执玉帛以事上帝。玉帛者,接神之物也,于礼尤宜蠲洁。若沃盥而后奠献,亦足以表虔洁之意。」白曰:「如允所陈,止一次升坛。」帝 然改容而言曰:「朕亲行郊祀,盖为苍生祈福。若变礼为允,固当依卿所奏;如合遵旧典,虽百次登降,亦不以为劳。」端等言:「礼官所陈,得礼之中。」遂从白议。
咸平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礼仪使言:「南郊亲祀,旧仪先升坛奠玉币讫,降坛方诣罍洗,再升坛行礼。至道二年先诣罍洗,后奠玉币,即是一时新礼。」诏如旧仪。
五年十一月一日,诏南郊引驾,中书、枢密院行在西,余并依
官次。
十一日,亲郊前三日,帝斋于干元殿,尚食进素膳。以雍王元份为郊庙亚献,兖王元杰为终献。
天(佑)[禧]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奉天书升坛,合祭天地,以皇太子为郊庙亚献,通王元俨为终献。礼毕,皇太子贺于殿上,文武百官贺于庭中。
天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亲郊,皇兄、亳州观察使、乐安郡公惟正摄左武卫上将军、祁国公,为郊庙亚献;齐州防御使允升摄左领军卫上将军、莱国公,为终献。故事:献官摄上将军、国公,自是事如仪。
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亲郊,以乐安郡公惟正为郊庙亚献,皇兄、颍州防御使允宁为终献。
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亲郊,保信军节度(使)观察留后惟正为郊庙亚献,同州观察使允宁为终献。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合祭天地于圆丘,以安化军节度(使)观察留后允让为郊庙亚献,贝州观察使允弼为终献。
宝元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亲郊,以(迎)[宁]江军节度使、濮安懿王为郊庙亚献,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允弼为终献。
庆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亲郊,以宁江军节度使允让为郊庙亚献,安化〔军〕节度(使)观察留后允弼为终献。
四年十一月,亲郊,以宁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汝南郡王允让为郊庙亚献,武康军节度使、北海郡王允弼为终献。
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亲郊,以汝南
郡王允让为郊庙亚献,北海郡王允弼为终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