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69 页/共 1125 页
隆兴元年八
月二十八日,诏临安府径山能仁禅院大慧禅师宗杲赐号普觉禅师,塔以「宝光」为额。先是,上尝赐宗杲御书「妙喜庵」以及御制赞诵杲:原作「果」,据上文改。下同。,宗杲死,其徒了贤等请以宗杲所居妙喜庵奉御书于阁上,臣乞赐师号、塔额,故有是命。
二年三月十三日,诏平江府吴江县洞庭包山显庆禅院慈受普照大师怀深追号慈受禅师,赐塔以「普明」为额。以其徒法骏等言:「师住持名山三十余载,行业显著,道路推重。」故有是命。
干道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径山住持僧蕴闻对选德殿。上问佛法,蕴闻以所学对。上曰:「三教,一也,但门户不同。」又一岁再造,宣问合旨,赐钱三千缗,号慧日禅师。
淳熙二年五月二十日,诏前住潭州大沩山密印禅寺传祖沙门守惠塔院可特赐,「妙明」为额。
八月九日,诏邛州南津胜因院杨乐和尚特封妙德大法法:疑当作「师」。。十年九月二十二日,加妙德慈慧大师。皆以祈求有感,从本路漕臣奏请故也。
淳熙五年二月四日,诏崇报功德院住持僧崇粹赐号圆悟禅师。以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赵伯圭言:「见住持、先臣秀王崇报功德院僧崇粹道行清高,衲子归乡,住本院已一十年,山门整肃,香火精虔,院去先王坟茔不远,乞特赐一禅号。」从之。
淳熙十三年五月八日,诏雅州名山县蒙顶山智炬院甘露大师特赐普惠大师。以祈祷感应,从本州岛请也。
十七日,诏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慧应塔妙应法威慈济大师赐妙应法
威慈济普照大师。以两旸祈祷感应,从本府请也。
十四年十二月,诏怀安军云顶山惠应塔妙慧大师加封妙慧慈应大师。以雨旸祈祷感应,从本军请也。
绍熙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住持景德灵隐禅寺僧蕴衷特与赐佛慧禅师。
九月二十七日,诏径山兴圣万寿禅寺僧宝印赐号慈辩大师,塔名「智光」。
【宋会要】
绍熙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僧尼、道士、女冠年八十以上,并与紫衣;已紫衣者,与师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僧道官
僧道官
【宋会要】
景德二年,御便殿引对诸寺院主首,询行业优长者次补左右街僧官。先是,道官上令功德使选定迁补,所置或非其人,多致谤议,故帝亲阅试焉。
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诏:「诸州僧、道依资转至僧道正者,每年承天节前,具所管僧、道及寺观,分析为僧、道正已来年月岁数、名行、有无过犯,开坐以闻。」
三年闰二月,命知制诰利瓦伊、直史馆路振、直集贤院祁暐宿于中书,出经论题考试左右街僧官而迁序焉。
八年七月,诏:「今后诸州、军、监僧道正有阙,委知州、通判于见管僧道内从上选择。若是上名人不任勾当,即以次拣选有名行经业及无过犯、为众所推、堪任勾当者,申转运司体量诣实,令本州岛军差补勾当讫奏,候及五周年,依先降指挥施行。」
天圣八年正月,以僧道官阙,诏开封府选试僧,具名以闻。
五月,开府封言:「勘会左右街僧正、僧录管干教门公事,其副僧录、讲经论首座、鉴义,并不管干教门公事。」诏今后左右街副僧录,并同管干教门公事。
僧官每年遇圣节,许令进功德疏,自僧录至鉴义十人,各蒙赐特敕,祠部度一名系帐行者。缘道、释二教遭圣辰,祗应修崇,事体相类,唯道门人数最少,乞依僧官体例。"」从 嘉佑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开封府言:「左街道录陈惟几等状:"窃
之。
崇宁元年五月四日,诏:「僧道官免试超越职名补额外守阙鉴义之类,自今虽奉特旨冲改旧条等指挥,令省子细契勘,具有碍是何条法闻奏,更不施行。」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一日,诏:「前右街额外守阙鉴义宝月大法师训,系考试敕补僧官,昨缘与慈孝寺整会常住地主,勒令还俗,已于宣和元年八月内复宝月大师,依旧为僧,自差充主管昭慈献烈皇太后梓宫前道场,并无遗阙,可特与依旧充右街额外守阙鉴义。」
五年正月十五日,诏左鉴义德信特补右街副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令承替思彦住持(图)[圆]觉院,依旧崇奉太上本命香火。
三十年七月六日,中书诏中书诏:疑有脱误。:皇后功德院住持天竺时思荐福寺慈授法灯大师子琳,特与补右街鉴义。
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五日,诏:凡以雨旸,祈祷观音必获感应,上天竺住持僧若讷特补右街僧录。
十月六日,诏:天竺时思荐福寺系寿皇太上皇后功德寺,住僧右街鉴义子琳特补右街僧录,监寺僧利宗特补右街鉴义。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披度普度度牒附
披度普度度牒附
【宋会要】
凡僧道童行,每三年一造帐上祠部,以五月三十日至京师,童行念经百经或读五百纸,长发念七十纸或读三百纸合格,每诞圣节,州府差本州岛判官、录事参军于长吏厅试验之。国初,两京、诸州僧尼六万七千四百三人,岁度千人,平诸国后,籍数弥广,江、浙、福建尤多。至天禧五年,道士万九千六百六人,女冠七百三十一人:东京道士、女冠共九百五十九人,京东五百六十人,京西三百九十七人,河北三百六十四人,河东二百二十九人,陕西四百六十七人,淮南六百九十一人,江南三千五百五十七人,两浙二千五百四十七人,荆湖千七百一十六人,福建五百六十九人,川峡四千六百五十三人川峡:原作「州陕」,按《宋史 地理志》是时益、梓、利、夔称「川峡四路」,据改。,广南三千七十九人;僧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五人,尼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东京僧尼共二万二千九百四十一人,京东万八千一百五十九人,京西万八千二百一十九人,河北三万九千三十七人,河东万六千八百三十二人,陕西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人,淮南万五千八百五十九人,江南五万四千三百一十六人,两浙二千二百二十人,荆湖二万二千五百三十九人,福建七万一千八十人,川峡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一人峡:原作「陕」,据前校记改。,广南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九人。《山堂考索》:天禧二年八月,诏普度道士、女冠、僧尼,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余人。「山堂索」至「九百余人」一段文字,原在后文「淳化二年」条后,今据原眉批移入于此。
景佑元年,道士万九千五百三十八人,女冠五百八十八人,僧三十八
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二人。
庆历二年,道士万九千六百八十人,女冠五百二人,僧三十四万八千一百八人,尼四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人。
熙宁元年,道士万八千七百四十六人,女冠六百三十八人,僧二十二万七百六十一人,尼三万四千三十七人。
十年,道士万八千五百一十三人,女冠七百八人,僧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尼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二人。
太祖开宝六年四月,诏:「自今诸路据僧帐见管数目,七十人至百三十人,每年放一人,至百七八十人放两人;如六十已下,据见在数积累年岁,候及前件分数,依例放一人。」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二月太平兴国元年二月:疑误。,户部郎中侯陟言:「沙弥童行剃度文牒,每道纳钱百缗,自今望令罢纳,委〔逐〕处据名申奏,于祠部给牒送逐处。」诏祠部实封下本州岛,令长吏与本州岛判官给付。
七年九月,诏曰:「朕方隆教法,用福邦家。眷言求度之人,颇限有司之制。俾申素欲,式表殊恩。应先系帐沙弥长发未剃度者,并特许剃度许:原作「于」,据《长编》卷二三改。,祠部即给牒。今后不得为例,不得将不系帐人夹带充数,犯者当行决配。」
雍熙二年十月,诏:「天下应系读经二年、所供帐有名者,并许剃度。僧、尼自今须读经及三百纸,差官考试,所业精熟,方许系籍。」
淳化二年十月,诏:「五台诸寺院今后每至承天节,依例更不试经,特许剃度行者五十人,内二十人与真容院,余依等第轮次
均分诸寺院。」《山堂考索》:二年,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
熙宁八年,在京僧九千七百三人,诸州军僧一十九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人。十年,僧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还俗
还俗
【宋会要】
至道元年六月,诏:「江南、两浙、福建僧尼,今后以见在僧数,每三百人放一人,仍依原敕比试念读经纸,合格者方得以闻。不如此式而辄奏者,知州、通判、职官并除(若)[名],干系人吏、三纲主首、本犯人决配。僧尼死及还俗者,祠部画时追毁讫,缴送祠部。应衷私剃度及买伪滥文书为僧者,所在官司点检,许人陈告,犯者刺面,决配牢城,尼即决还俗。」先是,僧尼读经止以三百纸为限,而无念诵者,是岁,太宗阅泉州僧籍已度数万余籍,未度者犹四千余,始定此制。明年,又诏淮南、川陕路并依此制。《绣锦万花谷》:建隆初,诏佛寺已废,不得再兴。开宝中,令僧尼百人许岁度一人。至道初,又令二百人岁度一人。先是,
泉州奏僧尼未度(未)[者]四千人,已度万数,天子惊骇,曰:「今一夫耕十人食,天下安得不重困 」故立此制。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台州天台山有五十四所寺院,行者每遇承天节,与度二十人。
二十四日,诏越州天章寺,每年承天节度行者五人。
十二月,诏嘉州峨嵋山白水普光王寺上下共六处寺院,每年承天节与度五人。
真宗咸平二年三月,福州言:「两浙伪命首僧二千九十四人,准诏:试经合格者给公凭为僧,不者还俗。欲望更不比试,止勘会见在数给公凭,仍旧为僧。」从之。
三年四月,诏西京白马寺两院每年承天节时,逐院度行者一人。
四年四月,诏:「在京并府略外县僧、尼、道士、女冠下行者、童子、长发等,今后实年十岁,取逐处纲维、寺主结罪委保,委是正身,方得系帐,仍须定法名申官,不得将小名供报。尼年十五,僧年十八,方许剃度受戒;道士、女冠即依旧例,十八许
受戒。不得交互礼师,擅移院舍。如本师身亡,或移居院宇,即仰逐时申官,候改正帐籍,方得回礼师。迁移居处,所有转念经纸数、卷数,一准久例施行,更不增减。」
五年十月,诏:「天下有窃买祠部牒冒为僧者,限一月隶军籍陈首,释其罪,违者论如律,少壮者隶军藉。」
六年五月,诏:「僧人等或命无出家文字及受业处簿籍、主首法眷保明买得祠部者,限一月内自首。自首者放罪,任便归俗。或出限不自首者,依法断(违)[遣],仍勒还俗。如内有自来曾作凶恶过犯者,即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