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4 页/共 1125 页
一、宗子昔分为六宅,凡宅又各有学,学皆有官。今行在惟有睦亲宅一处,专以居南班官。其子弟之系外官者无几,所余外官无宅,散在民居邸店者不可胜数。欲尽令入学,则睦亲宅见在散居五间,除教官二员,各得直舍屋一间外,余讲堂三间,更无斋舍可以容处。欲各就宗子所在,讲说训导,非特与民间混杂,所居褊隘,又散漫不一,难以遍诣。欲乞就睦亲宅附近踏逐空闲地基,增广学舍,令应干到行在宗子,皆得入学,庶使内外宗子均被教养。
一、契勘国朝自嘉佑三年诏诸宫置教授,治平元年添置讲书及课试规罚之法,其制未备。至崇宁、大观间,诸宫各置博士十三员,立为三舍,升补与贡士一体,其法甚详。令创复宫学,止是行在及绍兴府南班宫邸,各置教授二员。嘉佑、治平讲书课试规罚之法,已经兵火,无有(生)[存]者。今乞删修见今合行条制付本学,以凭遵守施行。
一、宗学法,合轮讲书。今来宫学大学生人数至少,年格虽及,而经书全未通诵,尚须点授。若遽以大经义讲说,则义难开晓,恐成躐等。欲乞且讲《论》《孟》,可使易晓。候至稍通经旨,仍旧大、小经轮讲,庶以渐进,不为文具。其小学生日逐点授,或作诗对。所有大学生,年虽应格,学未成就,亦乞且依小学例,点授功课。其有学业
稍通,自依大学法。」并从之。
十二年七月,时因有宗子犯法,己卯己卯:《中兴小纪》卷三○作「乙卯」。,上谓宰执曰:「见宗学教官,今日率宗子讲书,作功课,庶使用心,不为恶事。」
十月己亥,上谓宰执曰:「今后宗子,许(令)[于]所在入学于:原作「令」,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改「于」,今从。,令与寒士同处。仍别作斋,庶尽变积习,异时文行有可取也。」
十三年六月十九日,西外宗正司言:「据宗学教授李若虎申,敦宗院宗学教授与诸州教授事体一同,所有就任磨勘及荐举等事,乞依诸州教授条例施行。」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诏:「西外敦宗院宗学教授,许礼部、国子监长、贰依诸州教授体例,通行荐举。」
九月二日,同知大宗正事士太言:「臣仰惟朝廷崇建大学,教养多士,升黜之法备具,甚盛典也。而宗子亦蒙遴选师儒,置学教导。其间秀俊,虽可取之人,若未旌别,或不能自达。欲望许令宗学教官,如宗子有文艺可称,行已修洁者,保明以闻。乞量材升擢,或赐召试,其文理优长者,特与补授文资。庶几人人知劝,将见异材间出,以副圣主乐育之意。」上曰:「若令保举,恐其间有人情。可令保明申尚书省,取旨引试,庶得实才也。」
十二月五日,礼部言:「知南外宗正事士謜保明到宗子学谕李轸在学实及二年,委是文艺卓然,众所推誉。乞与免解。」诏免文解一次。
二十七日,礼部言:「昨在京日,有宫学教养在京睦亲等宅,宗室在外,就西南两外宗学教养,每遇科场,不以已未有官,并听赴国子监、
转运司请解。及无官,非袒免亲,许赴国子监取应。本部契勘,除内外宗室,须应举取应,自合遵依见行条法指挥外,昨在京日宗子学法,系行三舍。后于绍兴五年六月内,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所有见在学教养宗子,许依进士科举法取应。未出官者,亦许入学听读,实及一年,方许参选出官。愿就举者,听。」从之。
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户、礼部言:「准同知大宗正事士页奏:乞应行朝在外居住有官无官宗子,愿入学者,并许令赴宫学。仍依州学例,每日量给饮食。契勘今来应有官无官宗子,并许入学。切虑本学难以辩验指实。欲乞遇有入学宗子,须先经由大宗正司陈乞,令本司审实保明,开具年甲、三代、宫院,报宗正寺,行下官学,照会收管。兼契勘在京宗子,分隶六学教养。大小生员,各有立定人额。今欲置大、小学职事人各五人,大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人,通一百人为额。仍将入学宗子,并依州学例,日给饮食。内在京六学宗子学制有学规、斋规,并小学规,并系增损大学之制。今来合行申严,遵守施行。」并从之。
十一月一日,礼部言:「诸王宫大、小学,祖宗朝睦亲等宅宗子学,旧制〔置〕教授置:原脱。依下文「依旧制差正、录」例补。。崇宁四年,改为博士。绍兴五年,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教导诸宫院宗子。宫学教授与宗子博士所掌事体一同,见今遵守。今来乞复正、录,按政和学制书所载,宗子学正、录以尊卑序差,即得尊而不任事
者,听以次选。本学欲乞候修学舍就绪日,依旧制差置正、录。本部欲依所乞。」从之。
先是,赵不溢乞复置宗学博士、正、录,于是礼部看详,从其请也。《文献通考》:十四年,建于临安,学生以百员为额。大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人,职事各五人。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在学者皆南宫北宅子孙。若亲贤宅近属,则别选馆职以教授焉。
礼文之盛,诚阙典也。欲望睿旨,应行在宗子,每遇春秋释奠,并令散斋致斋,就太学〔倍〕〔陪〕位。所有诸路宗子,随其寄遇郡邑,亦令与此盛礼。庶几养成天校,益见秀杰。岂小补哉!」从之。 十五年八月六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陈孝恭言:「臣切观陛下肇新大学,教养之法,莫不备举。每岁春秋上丁释奠,自大学以至郡邑,笾豆簠簋之陈,登降楫逊之节,威仪孔昭,神明顾享。儒者荣观,莫此为甚。然臣切谓陛下亲睦九族,建宗子学,置教授官,而每岁宗子不获与上丁释奠之列,以
十六年六月八日,诏:「宗子不()人,与免文解一次。」以西外宗正司言「在学二年,文艺卓然,众所推誉」故也。
十七年七月十日,诏「宗子子涣特与免文解一次」,以西外宗正司言其「在学日久,文艺为众所推」故也。
二十年五月七日,诏「宗子学谕公回特与免文解一次」,以知南外宗正事士浯言「公迥在学,实及二年,文艺卓然,众所推誉」故也。
二十六年六月十六日,通判泉州黄祖舜言:「仰惟国家,祖功宗
德,子孙炽昌,怀负才能,固不乏人。然不加之训导,则虽有忠如朱虚、贤如河间、德行如东平,将无以自见矣。臣窃见仁宗皇帝朝,以吴充为吴王宫教授,方正清谨,名重一时。尝于宗司辟除听事,施设讲席,教导有方。秩满,作《宗室六箴》以献。当时命录赐南北宫,缙绅荣之。今西外、南外敦宗院,虽有教授,未尝讲说,宗子无课程之规,徒事虚文,无益治道。臣愚欲乞自今以往,谨择教官,以经明行修之士充选。间日讲说,课习程试如大学之制。岁终,以诸生程文真卷缴申礼部,下太学司业博士看详。词理优长者,与免文解;文学超异者,特与推恩。教授训导有功,亦乞量加褒擢。以此激劝,庶有成 ,仰副陛下惇忠睦族之意。」从之。
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陈棠言:「睦亲宅南班官及其子弟讲解传授,旧制具存。向缘创复之初,有司建请,以未能通经,乞且讲《论》《孟》。至今逾二十年,唯讲此二书、周而复始,学官夫于申明,无有以六经讲授者。况今学校科举,正以经术为先。而宗学讲经,自有成法,特未举而行之耳。欲望令有司检会宗学法,将大、小经仍旧讲。」从之。
陛下偃武修文,崇儒重道。学 八月四日,宗正丞吴景戚言:「伏(检)[校]之设校:原作「检」。依下文文义改。, 于幅员。惟是宫学兴复,既已历年,止有敝屋数间,萧然环堵,释菜无殿,讲说无堂,逼近通衢,又无廊庑,师儒斋几,卑隘浅陋。生徒诵读游息之地,抑又
可知。岂有仙源流衍,英材众多,傅经肄业之所,乃苟简如此邪 迩者学官尝有陈请,事下有司,行移会(间)[问],犹未营造。意者官司财用有限,力未能及。欲望捐内府之钱,建立黉舍,以幸宗室。乞于(令)[今]宫学之侧,令临安府计置,度量修盖。」从之。
三十年,孝宗为建王。时光宗与庄文魏王就傅,以王十(明)[朋]兼小学教授。
孝宗干道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知西外宗正事赵子英言:「西外敦宗院宗学生公诜等状,乞依南外宗学已得指挥,于宗子月给将仕郎绫纸内,取拨一道,变转价钱,专充宗学钱粮。乞下福州依例施行。」从之。
淳熙元年六月十五日,西外宗正司言:「训武郎主管台州崇道观赵不麈,因子姓搔扰市户,强取民财,奉旨不麈、善诱送西外,善评,汝资送南外宗学教导。今据宗学教授陶敏功申,不麈年六十六,见患风疾,窃虑医药饮食之类不便,别(教)[致]不测。欲乞许令自便」。从之。
三年九月二日,知南外宗正司赵不敌言:「乞依西外宗司公使库岁给钱数,每次给降不理选限将仕郎绫纸二道,下泉州转变见钱三千贯文省付本司,充三岁公使。仍自今年为始。」从之。
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西、南两外司宗子,元犯凶暴杀人至死,永锁闭拘管之人,遇恩赦别行取旨外,其不带《永》字,已经展年人,量元犯(经)[轻]重,如已经赦,合行放免者,与放免。」从判太宗正事嗣濮王士輵请也。
十二月十九日,南外
宗正司言:「本司昨缘住罢卖酒,公使匮乏,无可支遣。乞依西外宗正司例,岁给度牒。」诏户、礼部于泉州合起发钱内支拨三千贯,其度牒更不给降。
五年闰六月五日,诏:「大宗正司诸宫院医官,特令更添置小方脉一员,共三员,宿直祗应。」干道五年八月十三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言:「元差宿直医官三员,近降指挥减罢,止差小方脉一员。乞依绍兴府大宗正行司例,更存留大方脉一员。」至是本司复请添置,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新除右監門衛大將軍忠州防禦使權知大宗正事不(息)[ 癸]言忠州:《宋史》卷二四七作「惠州」。不息:上引作「不 癸」, 適《水心文集》卷二六《趙公行狀》亦作「不 癸」。:「蒙恩特换南班,有司创置,合陈请事件:
一、不息系外官换授南班,格法不同。所有请给支赐,乞依累政宗官已得指挥,依旧法全给。
一、西南外宗司皆有公使钱物,唯大宗正司日前多是三公、使相知判,各人自有岁赐公使等物,不曾陈乞。今不息系庶官换授,若不陈请,窃虑陪费不赀。
一、在法,遥郡防御使,不该差破书表客司,抱笏殿侍,盖为南班依官序差破。今来不息系管宗司职事,并趁赴朝参,难以无人使令。乞逐色各特差一名。
一、不息已系转至朝奉大夫,今年初遇大礼,合该奏荐子孙一名。乞依前宗官令已得指挥,于文资内安排。」
招并从之。内公使钱,缘不息官系遥郡支给,令户部每岁特支钱五百贯。候转官至应给日住支。
七年,英国公未就传,大理正王尚之乞选儒臣
为东宫小学教授,上令讨论典故。正月二十六日,以正字杨畅兼皇太子宫小学教授。
四月十五日,右领军卫将军陈龟年以伴读皇孙《孝经》《论语》终篇,迁秩。
八年七月十七日,知宗正事不(息)[ 癸]言:「宗室犯罪,未至拘管,乞于诸王宫学置自讼斋,使之循省。」赵雄等奏:「若附太学自讼斋,规矩见成,不劳措置。」上曰:「不若只(今)[令]宗司自盖造。」
十年五月三日,诏增置小学教授一员,以何澹、郑锷同兼。
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澹及罗(黠)[点]兼皇孙平(赐)[阳]郡王府教授罗点:原文作「罗黠」,《宋史》卷三九三作「罗点」。又:「阳」,原作「赐」,据《宋史》卷三七《宁宗纪》一改。」
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权知大宗正事不黯言:「乞将西、南两外敦宗院及诸郡县主宗室、宗女、宗妇,合得孤遗钱米,委本路提刑常切觉察,遇有积压不支去处,严催督,庶假监司之势,宗室获免饥寒。如有提刑党庇,遵奉不虔,亦乞施行。」诏令户部检坐见行条法指挥,申严约束,毋致违戾。
十五日,诏大宗正司减后行二人、巡视亲事一人、衣粮亲事官一人、步军司差到看管兵士二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六年二月一日,诏敦宗院改为睦宗院。
八月二十九日,知大宗正事不黯言:「西、南两外司官属,只有宗教一员系选人,无许举改官之制。乞特降指挥,许每岁发改官状一纸举宗教。」从之。
绍熙二年二月十四日,大宗正司言:「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嗣秀王伯圭奏:本位南班宗室,合与不合
主管事 」诏特依所乞,令就行主管。
六月二十二日,诏皇伯太保嗣秀王伯圭除判大宗正事。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宰执进呈礼部、国子监看详到王奭乞选择宗属附大学教养等事,上曰:「祖宗别设宗学之意,所以优待宗子,自是难令衮同在太学。」先是,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王奭言:「宗庠之设,凡事具文,有名无实。欲量立数十员之额,于宗属中择其年少而未仕,与夫有官而年未及参选(若)[苦]贫而(顾)[愿]自奋于学者,依国子生附太学例,于大学辟一斋以处之。就于公厨日添钱粮养赡月书季考之类,皆可责办。」学官令尽用太学规程,礼部、国子监看详:「今若移宫院之学于上庠,又以学官业宗子规矩,即与祖宗旧法不同。且如崇宁元年指挥,罚俸勒住朝参等事,皆非用太学规程。兼宫学教授既有专职,难以更贵学官兼领。进呈之次,故圣谕如此。
(崇宁)庆元六年十月七日「庆元」前:原有「崇宁」二字,眉批又注云:「崇宁二字去」,故兹删除。,诏:「西、南外宗司官,岁举教授改官,许逐司每任内互举一次。」以知南外宗正不戒、知西外宗正公迥言:「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敕节文:外宗官,许岁发改官状一纸,与本司教授。照得二宗司官教授宗司:原作「司宋」,据上文乙正。,皆以三年为任。初一年可发一纸,至第二、第三年,见在教授,不可再发。又别无可举之官,乞各将任内合发宗学教授举状,两司只就岁发未尽之数,通融互举。」故有是命。
嘉泰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将潜邸府改充开元宫,并
大宗正司。却将大宗正司改作百官廨宇。
开禧七年七年:原书眉批:「案,开禧止三年,此七年误。」。八月癸卯,复建宗学,置博士、谕各一人,弟子员百人。
嘉定七年五月二十四日,都省言:「本朝典故,在京旧有宗学,西南两外宗司,亦各建学。渡江以来,西南两外宗司置学如旧,而行在宗学尚未修复。」诏三省条具以闻。
八月二十六日,诏临安府踏逐空闲地,建宗学。其学置六斋,生员以一百人为额。遇补试年分,申请补入,隶祭酒司业,置宗学博士、宗学谕各一员,前廊职事四员。每斋长、谕各一员。其合行事,令国子监长、贰条具申尚书省。
八年四月五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危稹言:「窃惟宫庠乃国家亲睦教养之地,伏自绍兴复置以来,因陋就弊,阙典甚多。尝阅按牍,检会嘉定七年二月二十五日都省札子,范择能申请:『乞将本学殿堂后睦亲宅空闲位子壹所,量加修葺,展入宫学,以充讲堂斋舍。』已札下临安府,差官相视地段,打量画成图本,检计工费外,欲乞检照临安府已申事理,早赐施行。」诏今封桩库支拨官会三千贯,付临安府,委官同官学计置,如法修盖。
九年十二月五日,尚书省札子:「勘会昨已降指挥,兴复宗学,令隶祭酒司业。今来已将诸王宫学重行建造,合与改作宗学。仍参照国朝典故,宗学旧隶宗正寺,合议施行。」诏将诸王宫学改作宗学,仍隶宗正寺施行。同日,诏将诸王宫学改作宗学,仍照国朝典故改隶宗
正寺。《文献通考》:改教授为博士,又置宗学谕一员,并隶宗正寺,在太常博士之下。谕在国子正之上,俸给赏典,依国子博士及正体例。于是宗室疏远者,皆得就学,而彬彬可观矣。旋有旨复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
十年正月十四日,诏宗学博士班序在太常博士之下,宗学谕班序在国子正之上。其请给人从赏典等,并依国子博士及国子正体例施行。
三月十九日,宗正寺言:「宗学合行事件:
一、本学生员,照得期日已迫,恐妨补试。今欲且照已降指挥,将应曾得解宗子,附国学补试后场引试。所有合取员额,候引试讫,具终场人数申乞,取放施行。其合格人,依太学例,帘试讫妆供外,有阙额未补之数,合候后次补试,申取指挥。
一、放待补,今欲于逐举解发人数之外,亦与量放待补。每百人取一十五人为率,逐处给帖,前来妆试。若人数不及,照数取放。
一、外舍生,太学每岁二十人校定一人。今欲以一十五人校定一人,零分亦校定一人。
一、私试太学,每一十人取一人为合格,零分亦取一人。今欲以八人取一人,零分同。
一、公试太学,通榜二十人取三人,内鹃二等约三十五人取一人。今欲以五人取一人,内第二等以二十五人取一人。如有外舍校定,方许随榜据阙升补。以未有校定,依太学追补法。如追补不及格,理作校定用。
一、内舍生,太学每一十人校定一人,零亦校一人。
今欲以七人校定一人,余分同。上舍试年分,十分为优;非上舍试年,(入)[八]分为优八分:原作「入分」,据上文改。;余平等,次年奏名。若未有校定,不该升补者,以所得分数,岁终理为校定。
一、上舍试,太学间岁一试,每一十人取三人,分优、平二等。约一十二三人取一人,入优等。武学三岁一试,每三人取一。今宗学人数不多,欲以三年一放舍试,亦与三人取一人。内舍须及一十人,方放优等一人。
一、解试满年外舍生,太学约一十三人取三人。照得宗子赴监试系七人取三人,今欲以宗学满年生,依监试例,七人取三人。
一、两优,今欲以两入优等人,许赴殿试。除宗室舍得升甲外,视科甲高下补官,仍特与堂除教官差遣外,有中等、下等上舍,亦与依守年法赴廷试,并随科甲高下补授。宗室自有升甲升名体例,更不用攀用太学上舍恩数。将来生员增多,内舍及二十人以上,所有两优恩例,却申取指挥。
一、每月私试差官,今照监学训,合差宗博、宗谕充考校官,宗寺长、贰轮充监试外,有封弥誊录官,合委本寺丞、簿轮充。缘本寺簿时暂兼宗学谕,若令封弥誊录,委有相妨。今欲将封弥对读以丞充摄外,其剩录,权差本学监门使臣兼监。所有逐官,从例合破添给食钱。本学卷子数少,欲照监学官例,权从半支给。其使臣,本学量行支破,候成次序,别差宗谕。其丞、簿,却照监学例施行。
一、补试差官。今照得太武学补试本学,
除留正、录一员在外主行规矩外,余官尽行入院考校。今来本学只有博士及宗谕共二员,并合入院。照得初放补试卷子必多,窃虑考校不办,欲就院内共考校。及封弥、对读、誊录官,亦乞就差监试帘外官。
一、每月私试及公试、补试,纳到试卷,照得卷子兼合用印。所有木龊印、条印,乞照国子监例,径行雕造外,所有试卷,并封弥,誊录印记,行下所属铸造。
一、斋舍讲堂,合行命名。今欲权作四斋为额,从本学官撰拟,作「立爱」、「贵仁」、「大雅」、「信厚」,堂名作「明伦」。
一、职事。今欲通置学正、学录各一人,仍兼直学、学谕。各月给三千,每(廓)[廊]斋长、斋谕各一人,月给各一千。照得宗学建立之始,方行收补生员,所有大小职事,本学即未有校定分数可差。候补试开牓后,权于三名前选差属行稍高者充长、谕,权兼前廊。仍候岁终校定,及将来私试第一人、公试三名前,从本学正行差补。一、吏额。今欲差置职级、手分、楷书、正、录司各一名,共以五名为额。除本学见管二名元额,与理年递趱,余三名欲于他处官司且权行踏逐,抽差能书写、谙知行遣人补充。仍照寺监体例讫递迁。所有各人请给,欲照宗正寺见帮勘胥史资次等鹃。内职级依本寺正胥史例,手分依正胥佐例,贴书楷书并依权贴书例,正、录司依国子监正、录司例,请给支破外,其职级年劳解发恩例,取自朝廷指挥,送敕令所修定施行。
一、诸色等人,照得本学已立学舍,所有官钱物、书籍、柴米等,合差置专知官一人,于刑部差副尉充,立界更替。库子一名,同共掌管;攒司一名,并要能书写攒筭。内攒库仍各召保职,委有行止无过犯,库子须要有家产抵当人。公厨并供学官厨子共二名,饭局抬盘子一名,茶酒司一名。两廊四斋,共且置正斋仆二人,贴斋四人,甲头一人。逐人合支月给钱等,并乞照监学,请月给则例支破。
一、监门、监厨、巡防军兵等,(合)[今]欲临安府差指挥一员,(先)[充]监门兼监厨,及于本府差拨将兵一十人,充巡防看管,半年更替。差二人充把门子。
一、逐月私试并以后公试、补试等,今欲照监学例,且招置书铺二名。遇试,投纳试卷及充誊录。
一、每月私试,合差誊录人。今照两学例,就差本学书铺外,仍于吏部差书铺五名。试日卷子多寡,却令本学募人。
一、在学生员,合日破羊菜柴米等,今欲照两学三舍生体例支破。
一、养士钱米,今宗学兴复之初,支费未有定数,生员未有校定。上舍、内舍欲且五十人为额升供,依外舍生例支破。及学官每月私试考校,并顾仆杂支审粮等钱内有从半支给外,一年约度共费四千五百余贯文,米二百五十余石。乞下户部相度,于放补试日,行所属作料次逐旋支拨桩管。本学置历收附,斟酌多寡,具数申宗正寺关支。委本寺丞点对,送学官差库照数支拨。仍每月开具日支钱米申
寺,候岁终,赍赤历帐状千照赴寺验数,照对消豁讫,具申朝廷,别行支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