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3 页/共 1125 页
三月十日,诏寿成殿内人崇国夫人刘氏封崇国柔惠夫人,刘氏特封感义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十二日,诏宫人潘氏封新兴郡夫人,朱氏、赵氏并与〔支〕破宫字请给。
五月二十三日,诏重华宫内人宋氏特与封高平郡夫人。
八月十二日,诏寿成殿内人张氏特与转永嘉郡夫人。
九月二十三日,诏重华宫内人傅氏特封信安郡夫人,吴氏特封新安郡夫人,韩氏特封齐安郡夫人,吴氏特封咸安郡夫人。
同日,诏至尊寿皇圣帝随龙人吴氏、郭氏并封淑人。
十二月十五日,诏寿皇圣帝随龙人信安郡夫人胡氏特与依宫人禄格支破诸般请给。
二年正月十二日,诏重华宫内人朱氏特与封缙云郡夫人。
四月二十八日,诏随龙内人张氏封高平郡夫人,依禄格支破请给。三月改封永嘉郡夫人
二十一日,诏重华宫内人张氏特与破典字,依禄式则例支破诸般请给。
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诏张氏可特封郡夫人,请给特与依宫人禄式支破。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大内女道吴仲修特与补左街鉴义。
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诏宫人符氏与转永宁郡夫人,李氏与转通义郡夫人。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同安郡夫人武氏进封才人。
三月十二日,诏宫人张氏与封同安郡夫人。以上《光宗会要》。
庆元元年正月七日,诏宫人刘氏特封国夫人,袁氏、钱氏
特封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二年二月十四日,诏寿康宫内人锺氏、朱氏并特封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三月十五日,诏宫人王氏特封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七月二十一日,诏随龙信国淑明慈懿夫人袁氏特转信国淑明慈懿端靖夫人,温国柔惠庄顺夫人成氏特转温国柔惠庄顺雍穆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三年四月袁氏封信国淑明慈懿端靖柔嘉婉肃夫人,成氏加封温国柔惠庄顺雍穆和懿英淑夫人。
八月十三日,诏知尚书内省事、平乐郡夫人杨从慧除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转崇国夫人;直笔尚字卫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感义郡夫人,赐名从正。
三年二月十二日,诏宫人刘氏特封郡夫人,新安郡夫人张氏特转国夫人。
三月二十八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阁分事润国和顺夫人朱从谦特转润国和顺端肃夫人;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阁分事、和国夫人朱从礼特转和国顺懿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月六日,诏寿康宫宜春郡夫人宋氏、新兴郡夫人潘氏并特转国夫人,宫字陶氏特转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诏寿康宫小殿直孙氏特转齐安郡夫人,于氏特转新定郡夫人,吴氏特转感义郡夫人,请给等并依禄式支破。
十二月十二
日,诏寿康宫随龙信安郡夫人陶氏特转和国夫人,宫字赵氏特封宁国夫人,依禄格支破诸般请给。
十三日,诏寿慈皇太后殿内人崇国柔惠夫人刘氏特转崇国柔惠端肃夫人,感义郡夫人刘氏特转信国夫人,宫字俞氏特封新安郡夫人,朱氏特封齐安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宫人刘氏特封荥阳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五月十三日,诏婕妤杨氏进封婉仪。
同日,诏宫人李氏特封新安郡夫人。是月改封新定郡夫人,六年二月改封和国夫人。
八月二十六日,诏寿康宫内人安国夫人锺氏特转安国柔嘉恭懿夫人,冉氏特封新安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月二十一日,诏寿康宫宫人尚字张氏特封清河郡夫人,尚字周氏特封高平郡夫人,尚字马氏特封安化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十二月二日,诏寿康宫内人红霞帔孙氏特转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六年二月十三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宫人永宁郡夫人符氏进封婕妤。」
二十日,诏宫人齐安郡夫人王氏特封吉国夫人,通义郡夫人曹氏特封荣国夫人,司字李氏特封通义郡夫人,典字潘氏特封通化郡夫人,曹氏特封永嘉郡夫人,黄氏特封顺政郡夫人,红霞帔周氏特封新兴郡夫人,
宫人骆氏特封宜春郡夫人,周氏特封和义郡夫人,童氏特封缙云郡夫人。
四月一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宫人感义郡夫人吴氏特封美人。」
五月二十三日,诏:「恭奉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圣旨,寿康宫才人武氏进封婉容。」
七月七日,诏宫人曹氏特封和政郡夫人,红霞帔俞氏特转咸宁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月二十七日,诏宫人掌字贾氏、红霞帔李氏并转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嘉泰元年三月九日,诏宫人通义郡夫人李氏特转成国夫人,红霞帔王氏特封新定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二年六月十三日,诏知内库新安郡夫人魏从正特与转和国夫人,请给等并依禄式则例支破。
三年三月三日,诏美人曹氏进封婕妤,高平郡夫人阎氏封美人。
四月二十七日,诏皇后合荣国夫人曹氏与升两字国夫人升:原作「陛」,误,今改。,咸宁郡夫人俞氏、新兴郡夫人周氏、宜春郡夫人骆氏、和义郡夫人周氏、司字李氏、典字蔡氏各特与升转国夫人,典字徐氏、红霞帔邓氏、董氏、张氏各特与升转郡夫人,并依禄式支破请给。
同日,诏崇国夫人韩氏可升两国夫人。
嘉定元年正月十四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兼提举十合分事惠国庄顺夫人冯从顺与转四字,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崇国夫人杨从慧除兼提举十合分事、与转两
字,知尚书内省事、咸义郡夫人卫从正除主管大内公事、与转国夫人,直笔尚字何氏知尚书内省事、与转郡夫人,赐名从谨。
五年八月十五日,诏宫人杨氏除知内库、转信安郡夫人,赐名从简;包氏与转红霞帔,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九年闰七月三日,诏知尚书内省事、咸宁郡夫人王从义除主管大内公事、转润国夫人;直笔尚字吕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永嘉郡夫人,赐名从智;直笔司字王氏与转尚字;宝案典字张氏与转司字;书省红霞帔李氏、冯氏并与转掌字;听宣王氏、吴氏未出请受官身王氏、张氏、内藏库识字王氏并与转紫霞帔,未出请受官身杨氏、张氏、史氏并与转听宣,宝合紫霞帔张氏、管殿紫霞帔王氏、未出请受官身田氏并与转红霞帔。并依禄式支破请给。
十年九月十二日,诏宫人吴氏可封新安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请给。
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诏知尚书内省事、新安郡夫人何从谨除主管大内公事、转吉国夫人,直笔尚字王氏除知尚书内省事、转宜春郡夫人,赐名从信,并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
十五年三月十五日,诏宫人吴氏可特与封咸宁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十六年正月七日,诏宫人红霞帔杨氏特与封咸安郡夫人,依禄式支破诸般请给。以上《宁宗会要》。《大典》卷二万四千二百八十八。(以上黄锦君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宗学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一
宗学
【宋会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以世雄、仲爰之言,四月九日诏复置宗学。初,元佑六年,宗室令铄尝乞建宗学。及毕工,以赐蔡确家。至是,令铄之父知大宗正事世雄及同知大宗正事仲爰言:「愿诏有司,复以初旨。」复以初旨:本书《帝系》五之一四「以」作「依」。故有是诏。
崇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宰臣蔡京札子奏乞所在诸宫置学,添教授。逐宫各置大小二学,宗子、世符二学(颂)[须]添置教授二员,量立考选法,月书季考,取其文艺可称、不戾规矩者,注于籍。在外住而愿入宫学者外住:本书《帝系》五之一七作「外任」。,听依熙宁诏书、元符试法,量试推恩。其学制从本司参定。愿入太学(集)[律]学者律学:原作「集学」,据《帝系》五之一七改。,亦听。应宗子年十岁以上入小学,二十以上入大学,年不及而愿入者听从便。若无故应入学而不入,或应听读而不听读者,罚俸一月。再犯,勒住朝参。三犯,移自(下)[讼]斋自讼斋:原作「自下斋」,据本书本门一之一三改。。即两人不入学,本宫本位尊长罚俸半月。三人以上并犯者罚一月,十人以上罚两月。重者申宗正司,奏取敕裁。
二十九日,臣僚上言:「窃观宗子既以三舍考校德行艺文高下优平之法,即与内外庠序事体一同。缘本司长贰并系宗室,臣僚欲乞诸宫学别以儒臣专提举学事,或选宗正寺长贰,专以学事隶之。庶使上下相维,几察异论,官师无苟简之弊,以称陛下敦叙教养甚盛之举。」诏诸宫学差宗正寺长贰提举。《玉海》置院别都,增学宫邸。
崇宁以知宗、同知宗兼领学事。
三年五
月,置睦亲宅、北宅、广亲宅大学、小学各一员。广亲、北宅、睦亲、西宅、周王,宫、大学兼领小学各二员。五年,改称「某王宫〔宗〕子博士位〔国〕子博士之上宗子博士、国子博士:原文「宗」、「国」皆作空格,兹据下文绍兴五年条「宫学博士后来宗子博士,位序立班在国子博士之上」一段用例及《宋史》卷一六五,随文补「宗」、「国」二字。。
靖康之乱,宗学遂废,诸宫博士共十三员,立三舍法。《事类合壁》:宋朝胄监之外,复立宗学。始创于神宗,至崇、观而大备。中更祸乱,宗学遂废。南渡草创,为屋数楹,暂寓临安之睦亲宅。更化之后,以罗仲舒、范楷奏请,有旨迁睦亲宅于他所,而尽拓故基以为学焉。
大观元年十一月,承议郎、充睦亲宅宗子博士勾祖武札子:「伏见宗学,昨已蒙朝廷增复博士员缺。然一学规矩,责在正、录举行。今止以宗(学)[子]为之,其学生类皆同宫见属,纠正申举之际,未免或有牵制。欲乞凡当宫学生及一百以上处,并依大学、辟雍法,差命官正、录各一员。仍以宗子正、录副之。」从之。
十一月八日,南京外宗正司状:「承崇宁四年十月十四日敕:内外宫学正、录阙,并从朝廷差命官。续承崇宁五年二月四日敕:内外宫学正、录,可依旧条差补;所有差命官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三月戊午,两官仲緎唐突言:「宫学无官,宗子三经」公试不中,乞特与升补内舍。「有诏放罪,而大宗正司执政当行故也。
八月三十日,诏曰:「先王宾兴万民与教国子之制,比尝考之,其义不同。大司徒以六德教万民,而师氏之教国子则三德;以三行教万民,而于国子则三行而已。详于训士,而略于治亲。所教之道殊,
亲亲之恩异故也。崇宁教养宗子法,虽未究尽,然异于天下之士者,亲亲之恩有在乎是。今虽尝仿辟雍、大学修立制度,可参酌轻重,降于内外学法,使易以跋及,乐于劝向,以示惇宗亲厚之意」。《宋史长编》:九月己未,御笔:「宗室升贡试,或不中,自今许入国子学。」初,学制局议遣归本学,止以为庶士。既得辟雍,不可薄于宗亲。故有是诏。
三年三月十六日,朝散郎、礼部尚书郑允中奏:「乞同宗子中,上舍第而文行有称者,为宗子学官。庶几郎从其类,易以表率。」从之。
九月二十九日,御宝批:「知大宗正、同知大宗正事官既为属籍之长,兼见领管勾宗子学事,可并依宗正寺少卿例,诣学提按,及签书本学职事。」
四年八月乙酉,诏:「宗子升补上舍,系比旧日宗室应举之人〔得〕解,其赴贡士举试得解:原无「得」字,苗书梅等《宋会要辑稿 崇儒》(河南大学出版社二○○一年九月。下称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补。今从之。,系比省试。今不经殿试,便分三等命官,缘熙、丰未有此法可依,贡士已降指挥,并留俟殿试。其上中等人,遇唱名取旨。」
闰八月甲寅,工部尚书李图南上《宗子大小学敕令格式》二十二册,诏付礼部颁降。
政和二年四月庚戌,礼部言:「大观三年,贡士并宗子上舍,与进士同释褐,就琼林苑赐宴。今合取旨。」诏宴就辟雍,仍用雅乐,差知举蔡疑押宴。
四年,小学生近一千人,分十斋。十二月,颁《小学条制》。立三舍法。
五年五月,试小学生,优等四人,赐上舍童子出身。政和学制,宗正卿总治宗子大小学之政令,少卿贰之。
重和元年十一月九日,臣僚言:「诸宫学官承前弊,不暇升堂,则例皆传送口义,令诸斋抄录,以为文具而已。余事废弛,不言可知。欲乞严赐诫 ,诏令大宗正司检察措置。今看详,宗子学官不升堂讲书,合从违令笞(土)[士]科罪。今承朝旨,称有废慢,重寘以法。欲宗子学博士应讲书不集众升堂者,增从杖八十科罪。」从之。
宣和二年八月五日,中书奏:「元丰法,在京小学,止有就傅、初筮两斋,无直学等。」于是罢二舍教谕,选太学生为之。
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增置西南外宗院教授。
高宗绍兴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知大宗正丞谢伋言:「臣尝读《真宗皇帝实录》,咸平间,使辅臣选醇儒,授南北宅将军以经义。其后,常遴择名德之士以充其官。比年以来,选用寖轻,至或久阙正员。簿书期会之吏,得以摄事,使宗室何视以为模范哉 其大小学教官,欲望明诏三省遴择儒臣,以专训导。」诏各选一员。
四年,始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员。隆兴省其一。
五年四月七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禚言:「检准尚书省札子,知大宗正事仲琮申请数内一项,诸宫自来差教授官一十三员,记室一员。即今全阙。今先乞差大学教授二人,小学教授二人。伏望差注,其人从请给,并依在京法。」有旨依,仍令吏部讨论条具,申尚书省。本部将绍兴重修格检揭,即无宗子大、小学教授注格,按牍。取到大宗正司状:「宫学教授,后来改为
宗子博士,序位立班在国子博士之上。请给人从视大学博士。契勘在京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今欲依大宗正司供到事理施行。」从之。
二十九日,秉义郎赵公智言:「赵不(见)[凡]先系从义郎赵不凡:原文作「赵不见」,据下文及《宋史》卷二四七《赵士禚传》改。,宗学内舍生,有中等校定作免解人数,有旨特与换授宣义郎。公智先系宗学外舍,升补内舍。若比大学罢三舍恩例,合得免解。至依赵不凡例至:疑误。,换授文资。」诏赵公智特换授左承奉郎。
六月七日,礼部言:「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奏,乞复置宫学。送礼部,与所属曹部同共勘当,申尚书省。今据国子监状,祖宗朝凡宗室事,大宗正司治之。玉牒之类,宗正寺掌之。政和学制书:宗正卿总治宗子大、小学之政令而掌之,少卿贰卿之职事。崇宁以来,知大宗正司、同知大宗正事,兼领主管提按签书学事。今来宫学所隶宗正司与宗正寺,即本监难以指定。欲乞取会逐处指定施行。勘会诸宫教授,自嘉佑以来设置,仍立讲书课试规罚之法。累经兵火,元立一司条法,已是散失。见今国子监有政和学制,内该载宗学法令,有简便可行于今者。欲就国子监关借,抄录奉行。所有宗学一司条法,欲乞搜访,以备采择。合行事目,条画遵守。」从之。
七月六日,太常寺言:「大宗正司关称,已修盖大、小学了当。本寺欲乞今后每遇太庙别庙大祀,所差宗室充献言行事,前三日致斋,欲依本司条法,于学舍致斋内前一日于本庙
致斋。欲乞申明行下。」从之。
八月十九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等言:「今具本学条画事件: